毕业季到了,学校开始评比毕业十星。自从华强有了那张神奇的书签,他觉着自己摘取“读书之星”犹如探囊取物。
那天华强去图书馆借了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小说里,拉斯科尼科夫***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躲过了追捕,自己在狭窄的公寓和心灵的谴责中想到了非凡的拿破仑,就从这儿华强就看不太懂了。
他刷了会儿微博,把随书附赠的书签夹进去,正准备合上书,突然觉得书签微微发出了亮光。他又轻轻将书摊开,这是一张长方形的亚麻色硬卡纸书签,纹理上竟随着光亮慢慢浮出了一段话:
拉斯科尼科夫发明了“非凡”人的理论。他认为“非凡”的人为了保证自己将来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做出最大贡献,可以在先前困难时期做非法的事情。根据此理论,他自己是非凡的,所以可以在困顿时抢劫***人以渡过难关而不受惩罚。
他轻轻的摸了摸书签,也许这些字是本身就有的呢。他从书架上又拿了一本红楼梦,翻开一页又把书签夹了进去,放在了第十回张太医给秦可卿看病这一段话上。
书签再一次微微发亮,刚刚的字体隐隐浮动,竟又变了一段话:
表面看,秦可卿来年春分病也许就能好。实则不然,秦可卿之重病,怎可能在遥远的春分这样一个十分确定的日子就能好呢?其实,秦可卿是因为背后的政治权力斗争得的心病,秦这一支势力想要在春分皇族打猎时弑君夺权,这足以决定他的命运,所以她的心病能否痊愈也就在春分揭晓。
华强捂住书签,用余光看了看周围坐着的人,似乎没人发现这个惊天的秘密。他强忍着抖动的手,把借来的两本书还了回去,书签轻轻地夹在自己地笔记本里。刚走出图书馆他看见了隔壁屋的李虎。
“李虎!我靠,我跟你说,真是太牛逼了。”
“啊?怎么了!”李虎一脸不知所措。
华强突然意识到李虎也在申请优秀论文,“我刚看了一女优的视频,有点厉害。其实也没啥。”
“那你他妈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怎么着了。小赤佬。”
华强一个人保守着书签地秘密。他发现,这个书签什么书都能读,学而时习之学的是什么?收放心收放的又是什么?黑格尔寻求承认的斗争承认的是谁?查拉特斯图拉所说的红脸颊野兽到底又是谁?所有的它都懂。
华强靠着这个书签,把自己的毕业论文又检查了一遍,修改版就跟重新写的一样,最后一致通过成为优秀论文。
看到毕业十星报名的通知,他觉得读书之星已然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他知道李虎肯定也会报名,他知道李虎也会同样上交一本厚厚的。他知道李虎肯定比不过我,他不可能比神奇的书签懂得多。
然而他不知道李虎喜欢用家乐福三千元购物卡当书签,他同样不知道李虎的读书笔记里就夹了几张这样的书签。
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那年,司马迁用心血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生命中最最光华的那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你曾如一棵树在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前世的盼望。前世,我们因这样一枚枚书签联系到一起,今生,我们续一段尘缘。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一切,都那样熟悉,又都染上了时间的味道。你怅然不已,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原来,我们都已沿着时间的道路走了那么远。而这一切,都是书签存在的意义。
闭了眼,它们一直都在,仿佛一切不曾改变……
闲暇无事,书是最忠诚的陪伴。翻开红楼,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宝琴的明媚不能使心底沧凉减少:是在怎样心境下让这般人物于接连惨剧后突兀出现?《雨渡北归》,一代大师兴复陨落……耳边飘过一声轻叹:“唉……”本以为心声,拈起书签,欲夹在页中,又是一句:“落了片白茫茫在地真干净。”
书签颤动,我才忽地醒悟:“是——你?”双眼瞪圆,不可置信。幽幽之声似贯入脑海:“孺子可教矣,吾观子痴书至此,可有何心愿,吾将为子成。”
心愿……吗?眼睑微垂,我念念有词:“惟愿回溯大师之时代,远观而平心。”语音未落,指尖微微刺痛,不及反应,我已立于一处荒野,环望四周,是某小山坡上。葱茏灌木零落丛生,不远处仅有独座破屋。
我蹑手蹑脚靠近,跨越杂草,攀于窗边。这才看明屋内有一中年人,胡髭满脸,衣衫挂满大大小小十几个补丁,落魄样却不能全然遮盖原本俊朗面容。“是芹溪。”耳边轻语。
他此时侧对窗户,眉间紧锁,但手中毛笔挥洒自如。不时搁置笔,背手望天,似思索人间真味。我不知曹芹溪正书写不朽之作的哪一段,大概也是悲情篇章。想着能帮他些什么,黄酒和烧鸡便凭空出此刻手中。我感激地对书签笑笑,悄悄将它们放在窗台上,相隔几十步,找到一块平地。我双膝落地,庄重作揖,连磕三下。这是我惟一略表敬意的方式。
心绪尚未平,不知何时,我已坐在一教室后排。惊醒我的是一段连续敲击声。抬眼,梁启超先生端然立于讲台前,缓缓开口:“启超没有什么学问,”随即略仰首,“但还是有一点的。”语气不无骄傲,我会心一笑。
整一天,我缩在一隅,看王国维先生捋着小八子胡老学究似的板书,胆大地笑笑却敬重先生之学;看陈寅恪嘴角常带笑意与学生互动,感叹其博贯中西。黄昏微垂,待所有人离开我才站起身,最终一次重览这教室,低下头。
“走吧。”“嗯。”
顷刻,我仍坐在床上,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只脑中多了一段话:“吾愿当代青年人多读名家之书,使大师之思尚存于世,以遗后代。”
我微颔首:“学生谨遵教诲。”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午后,翻书,拿起书签。
书签很简单,一张黄底纸片,水染的印迹,就是岁月的写证。上面有自己写上的卧龙先生的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清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若我们过分地热衷于眼前的功名利禄,亦不思考他人感受,忽视掉长远打算,只为逞一时之快,那么短暂的愉悦将会蜕变成断线纸鸢,迎来无尽的反噬。
继续凝视着书签,沉思。
想想刚刚做成时的欣悦,再转观今日这破烂不堪欲丢之的窘态,难道,时间流逝的那么快吗?
书签上一个大大的指纹油印,如同墨汁一般颜色的文字,仍泛着点点光芒。
每每学习无力,心情郁闷之时,翻开书,看到你,心血便沸腾起来,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向四周迸射!
眼神中冒着火,激动!
书签,你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啊!
你甚至快成了我人生的知己!
看着你,我有时想换掉你,不再用了,可是,我换不掉啊!谁能够将一个人生的知己抛弃?谁能够将这么多年的信仰毁弃?谁能够将这岁月的沉积遗弃?没有人。
……
午后,合书,放下书签。
正是人间四月天,夫子把今天的课程安排在了午后的杏坛,点点杏花可真够亮眼。这簇赶着潮儿吐蕊,怒放的生命正应了春景;那枝却更有公主风范,红嘟嘟的小嘴久久不舍咧开。“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手捧的书签就有文化多了,一首杨诚斋五绝不知何时装点了人家的气场。
“夫子,您觉得这满树繁花,哪株开得最美呢?”夫子也正赏花,“我偏爱这株。每一朵都开得富有个性,每一朵都开出了自己的韵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笃定了自己绽放的目标,与身边花朵构成迎春图,从未花云亦云,盲目追寻。花之君子也!”
我正感叹夫子对生活认识之绝,长袖里的书签一震,三秒钟后眼前景象便穿越两千多年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别担心我精神分裂哈,谁叫我跟幸运之神关系好,人送给我这么一个神奇的书签呢。我把它插在书页间,只需稍候几分钟墨香的浸染,我和书签便可以化身爱丽丝2.0版,尽情梦游书中的那个章节啦!
“怎么样,有没有被古人的智慧震撼到?”“这还用问?怪不得说孔老夫子是咱一等一的中国好老师呢!我只能对孔老夫子的学问表示顶礼膜拜!”书签虽然发现我对刚刚的私塾游学意犹未尽,但我也发现又有一丝古灵精怪的气息游走于书签的脸颊上。“世界那么大,那接下来咱按照计划去老人圣地亚哥的英雄之海看看?”“走着!”
转眼,我就已经化身成一个菜鸟级的古巴渔夫了,在一艘很复古精致的小船上,在九月傍晚清新的海洋气息中。“看左边儿!”书签这叫一语点醒梦中人了吧,不然我还想操练一下船上的鱼叉鱼枪呢。把目光投在海湾西南方,我果然看见了一条身长将近四米的大马林鱼伏在船板上——船头还坐着一位老人,我想他的眼睛一定像海水一样蓝。
我于是想要带着书签划船过去,来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老人身上如海风初起般强劲的魄力。可突然瞥见在老人的渔船前方,有个蓝色的背鳍刀子般划水而来——这是条无所畏惧的鲨鱼,它想要掠走老人的战利品。我和书签有点儿害怕,却又想捕捉老人的铁血回击。眼看鲨鱼迅速接近船尾,凶猛的大嘴朝向大马林鱼,可老人也已做好了打败鲨鱼的准备,鱼枪同时猛地刺中鲨鱼。胜负已见分晓。
书签哪管周围的血腥味,在这场战斗之后便催着我把小船靠拢了圣地亚哥。“老先生,您好!我是镇上新来的渔夫,今个儿来海上探探路。您捕到的大鱼可是真漂亮,刚刚跟鲨鱼的比试也尽显豪迈呀!”书签即兴杜撰出这样的自我介绍,我于是欣欣然让它做我的配音。“哦,你好!我没想到除了马诺林这孩子,还会有人跟我这个老头子打招呼呢。不过我这条鱼倒是真不错,两天两夜才捕到的!可惜了刚刚那只利齿鲨的糟蹋!一路上,还会有更多鲨鱼的肆虐呀。”老人顿了顿,“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和书签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跟着附和,“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老人惊奇地望向我,书签却把我召唤了回来,或许是他想让老人以为刚刚的交谈只是一场梦罢。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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