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我喜欢的一节课600字初中作文)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我喜欢的一节课600字初中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02-26 21:59:59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我喜欢的一节课600字初中作文)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一】

我最喜欢游泳。

去年暑假,我学会了游泳。学会游泳后,我天天缠着妈妈带我去一小游泳。有一次,天刚下过大雨,我又缠着妈妈带我去游泳,妈妈经不起我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带我去了。来到目的地,那里只有几个人,“太好了!”我高兴地说,“这下可以更自由地游来游去了!”我飞快地冲进更衣室,换好衣服后,我迫不及待地来到池边,纵身跳进水里,就好像鱼儿回到了水里一样,我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来游去,快活极了。我抓着池边,小心翼翼地向深水区移去,来到深水区,我轻轻一推池壁,流水带着我离开了池边,我一会儿学着运动员的样子踩水,一会儿潜入水中,一会儿又浮出水面,水就像光滑的绸缎一样轻抚着我,可舒服了。突然,我看见一个大姐姐在游池里来回地游了几圈,可厉害了。我也想这样,于是我从浅水区开始向深水区游去,游呀游,不到半个池,我就体力不支了,我想不能放弃,我鼓起劲,继续游,近了,近了,啊,终于到池边了,我成功了!我高兴得叫起来。近黄昏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我喜欢游泳,因为它给我了快乐,给了我健康。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二】

雨,忽急、忽缓、忽飘、忽洒地下了一夜,终于在黎明即将来临之际,悄然远去了。雨后出晴,碧空如洗。远远望去,好一片令人心旷神怡的田野风光啊!我带着浓浓的兴致,信步踏上了通往田野的小路。

四周满溢着泥土的芬芳,混杂着草香、花香,使人精神为子一振。那些圆圆的、亮亮的、润润的露珠,像散落的珍珠,像满天星斗,挂在草叶上、麦苗上,闪闪烁烁、褶褶生辉。走了没多远,我的衣襟已湿了,真可谓“道狭草木长,朝露沾我衣”呀!

道路两旁的田野里,麦苗茁壮成长,在如乳白色的薄纱似的薄雾的掩映下,好似一幅典雅清秀的山水画。在这种环境中,我好像无意间扑进了一幅巨大的画卷,莽莽不知所措。渐渐的,田野像一个个美丽的少女,一层一层脱去她的白色面纱,脱去她那洁白的点缀着朵朵绿花的白衣,穿上了一件碧色的上衣,那天边升起的红日为她的上衣缀上了金色的花边。

那些珍珠般地露珠宝宝们在太阳妈妈的`召唤下,极不情愿的回到了家中,可这些调皮的露珠宝宝们在离去之际还温柔地吻了那些麦苗、草叶,那些接受者的身上便映上了点点水迹,成了露珠宝宝前来游玩的证明。此时,田野上空的薄雾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阳光那金光闪闪的光辉。这时,一束阳光斜射者进入我的眼睛,我眯着眼睛,望着这阳光的恩赐,心里涌起了一种庄严、圣洁的感觉。

恍惚之中我仿佛变成了野花中的一朵、露珠中的一颗、阳光中的一缕。我的灵魂在飘扬,如小鸟一般在深远的天空中翱翔。

此时此刻,在这寂静的田野里,我陶醉了,我想高歌,我想吟诵,我想欢呼,我想雀跃。哦,不!何必破坏这田野的宁静呢?只要呼吸一口这甜甜清新的空气,就足够了。还有,在心底高喊一声:我爱你,田野的早晨。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三】

胡老师是从五年级下学期才开始教我们,是来接替我们以前的邹老师的。邹老师去农村支教了,而她则刚回来。她走上讲台所说的第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你们在我眼中都是一张白纸,都是善良可爱的,我希望你们把这张白纸画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其实,在胡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之前,我虽然有些期待,但更多的'还是紧张,因为那时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在80~85分段里徘徊,三年级时还险些掉出70分。不过没多久,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我觉得她很特别,上课时不仅风趣诙谐,还常挑那些成绩起落较大的学生(比如说我)回答问题。小学的语文不像初中语文阅读分析那样繁琐,甚至要求“标准”,所以我回答问题时就没有负担感,而她总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报以一个微笑或很普通的赞美的话,让我对自己的答案充满信心;下了课之后也不像别的老师一样直接回办公室,常在班级里陪着我们,像朋友一样和我们聊天、说笑。

在胡老师教我们之前,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棵小草,是落在草丛里没人发现的那种。哪知才第二个星期,她就注意到了我。她说,她知道我以前成绩不好,但她相信我,相信我成绩能够提上来,不想让我放弃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没有信心。

有了胡老师的理解和关注,我没理由再让老师失望。我暗下决定,不管眼前困难有多大,我都绝不畏惧。我一定要让胡老师看到我的努力,看到我的进步,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师对我的一片苦心。从那以后,我的成绩就渐渐的提了上来。特别是语文,有了长足的进步,英语和数学也均跳上了优秀平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善解人意且温和善良。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四】

上课铃响了,老师像往常一样,拿着棕色夹包,但今天的脸沉了下来。我想:咦?今天老师怎么了,夏天怎么下雪啦?我们那一双双眼睛盯着老师,猜想之间老师把文件夹一摔,“砰”的`一声,说:“林新星、林光耀、上一次你们画什么?你看看这像样吗?”老师拿出上一节课两位同学的画。我正笑着,老师更生气了说:“朱晨怡,你已经两节课的画没交了,你还笑,我害怕的伸了伸舌头,“朱晨怡,你这节课的材料呢?”我轻声地说:“没带。”老师气得涨红了脸。老师瞪大眼睛一拍桌子指着同学们说:“还有谁的材料没带。”一大堆同学站起来,老师一点全班三分之二的同学材料没带,三分之一的同学不仅书本每带,连材料也没带。老师手一拍桌子,桌子漏了一个大洞。老师下来把桌子都翻了。我心里十分紧张,老师一连翻了五张桌子。一节课在老师的批评声中悄悄地过去了。

老师呀,一节课好不好对我们的影响可是很大呀!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五】

北方的夏天总是姗姗来迟。一场风雨过后,艳阳高照,杨花飘絮,夏天终于在人们的期待中如约而至,款款而来。

浓阴匝地,那是夏天来临的预告。农家妇女在树木的荫庇下述说家长里短,说到开心处有银铃般的笑声传扬。树木披上了节日的盛装,精神饱满,亭亭玉立。松树抖落掉身上的灰尘,每个枝头都披上新绿的穗状的松针,摸在手里软乎乎的,犹如婴儿的红手指。松塔绿里带红,红里发紫,犹如一块块宝石镶嵌在衣物上。淘气的孩子总是揪下几颗拿在手里把玩。玻璃树开花吐蕊,一个个花舱仿佛一只只挂在枝头的展翅欲飞的蝴蝶。杨树则一身身崭新的绿军装,风吹绿叶沙沙作响,向人们述说夏日的欢乐。这里是鸟儿的天堂,它们的树叶间跳跃,穿梭,无休无止的唱情歌,唧唧喳喳的议论人类。

夏天总是由花儿来体现。当你看到牧羊女头发上别上一朵朵黄色的蒲公英花时,你就知道,夏天以不可阻挡之势到来了。当你骑着摩托车行驶在乡间公路上时,醉人的香气扑面而来,你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的香气,是土豆花吗?是向日葵吗?管它呢,在香气飘飘的大路上穿越就是了。要是停下来,你听得见蜜蜂的嗡嗡声,麦田蝈蝈的叫声,麻雀的唧喳,燕子的呢喃,夏天的大自然每天都有音乐会,乡间的夜晚,有墙角蛐蛐的弹琴,沟边青蛙的噪鼓,远方鹧鸪的啼唤。夏天是热闹的,绝不寂寞。你尽情享受吧,夏天的每个角落都有生命的演奏。

当我看到西红柿红了的时候,茄子穿上高贵的紫外衣时,豆角绿绿弯弯挂满藤蔓时,我在欢喜之余又多了一丝丝忧伤。因为果实的成熟将伴随叶子的老去。

因为莘莘学子在这个季节分离,帯走了浓浓的情意。

夏天来了,又匆匆而去,无可挽回,不可阻挡,送来了美丽,带走了忧伤。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六】

我喜欢游泳,在游泳池里,我可以心情在放松,尽情地舒展,尽情地玩耍,无忧无虑,忘却学习上的思虑和负担。自由泳,蛙泳、仰泳,十分自在,万分悠闲。

这是夏季的一天,我坐着爸爸的车来到江边,我换好泳衣,拿着游泳圈,跟随爸爸一起跳进江里,这里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真里的水真绿啊,绿得仿佛一块无暇的翡翠,这里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支,看到这幅画面,我真舍不得打存这里的清静的气氛。

我下水之后,欣赏了好一会儿这幅山水画,然后才慢慢地游起起来,我先是一段蛙泳,我的又手向前划动,就像划舟的楫一样摆动,大腿向身体缩去,然后再向外一蹬,就会有力地向前游去,我就用蛙泳游到对岸,然后又游了回来。几个回合,太阳就下山了,我只好和爸爸上岸,回家了。

我喜欢游泳,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游泳是很好的体育锻炼方式,通过学游泳,我的身材发充得很好,更重要的是,游泳还锻炼了我的不畏困难的意志,给我积极向上的活力。也让我领悟到了一些深刻的道理,譬如学习上也要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

初一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六百字【七】

有一本书,从高中时就一直陪伴着我,它是一本小说但是我却不知疲倦的一遍一遍的阅读。以后是细细品味或者是匆匆翻阅,总是能读出不一样的味道。 机缘巧合下我得到了这本书,记得还是初中的时光,无意间看到电视上在播放一部电视剧《尘埃落定》。电视剧中呈现的西藏的风景,湛蓝的的天空以及静谧的'草原以及给人激进的高原景色一齐向我涌来,瞬间被击中那是还算懵懂的心灵。不知不觉得就被这部电视剧吸引,还记得那会家里信号不好时不时地出现满是雪花的现象让我感觉无处适从,在加上爸妈管的比较严所以更加珍惜那些观看机会,往往在这种相对极端的环境下自己更难忘这些瞬间,好似被激发潜能似的,对剧中情节、人物、语言如数家珍。

慢慢的我的目光从风景转移到故事情节上了,情节的一步步推进,跌宕起伏。很久之后我攒钱买到了这本书——《尘埃落定》阿来。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西藏,土司制度并没有随着清政府的覆灭而崩溃,反而没有了束缚更加强大。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我”慢慢讲述的,“我”是个“傻子”,是麦其土司醉酒后与一个汉族女人生下的,是麦其土司的二儿子。母亲因为“我”是傻子而气的没有了奶水,父亲而是因为“我”是“傻子”从来不把我看在眼里,哥哥则是更是没有把我当回事因为“我”仅仅是他的一个傻弟弟对他的土司继承人造不成任何威胁。虽然我是傻子,但毕竟是土司儿子,堂堂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下人们对我是毕恭毕敬,虽然他们也同样认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故事就这样很奇异的发生了,“我”是土司制度的繁盛到衰败的见证者,也是共和国在西藏政策见证人。

土司制度本身就是中央政府为了限制藏族组织产生一家独大的措施,随之而来的就是各土司之间的矛盾不断,你来我往。在这个小世界里,“我”就是这样奇异的存在,与下人为伍但又在思考关于“辖日”的问题,为什么人要分成好几种等级而又同样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乱世中往往只有我这种“傻子”才能看清个中关系。每个土司都是有联姻关系的个体,但在金钱、地盘等等问题面前显得格外的“不认人”。土司社会随着外来势力的介入不断分裂,最后也终将走向了道路。

面对乱世,“我”这个傻子显示出异于常人的冷静和想法,这也让其他人很正常,因为在他人眼中“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随着”我”的预言一个个实现,土司的世界发生着变化。不断地借助外来势力打压对手,另一方面却被外来势力控制,一步步成为别人的傀儡,慢慢毁灭。“我”的独善其身显得尤为重要,“我”不是土司,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傀儡,“我”

能够为将来做打算,因为“我”能预言。对现实的认知以及变化都能使自己免于其难,最终在新中国政权到来时得以善终。

“傻子”的思维是我对这本书喜爱的一大原因,因为能及时认知世界并能够有相应的变化,冷静的头脑和大智若愚的境界确实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重要的品质。

尘埃落定后,一切归于平静,唯有世界与自己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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