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村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线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子啊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多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的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对俄国的社会角度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弄你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点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忍气吞声,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加倍珍惜才是。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最近受了阳她们的感染,在看盗墓笔记,看了之后惊叹不已,觉得实在写的太好了。里面的关于盗墓的那些专业知道就不说了,光是这本书的构思,里面的悬念都让人爱不释手,只可惜这本书看了好久还没有看完,觉得有点遗憾,估计我们毕业了这本书还不知道能不能写完呢,总不能这样成天守着博克吧。
觉得这本书把那些盗墓里面的神秘都写了出来,让人在感慨中国古墓技术博大精深的同时,也为那些盗墓者的智慧喝彩。最重要的是,这本书里面的悬念设置的很好,把读者紧紧的吸引住了,所以有那么多的盗墓迷收着三叔的博克,等着他写故事。不管这本书的结果怎么样,我都觉得这本书写的精彩,现在没有几本书能够写出这种水平了。
刚刚进了三叔的博克,看到好多博克友的留言,其实书相对于电视来说的一个优势就是能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同,所想出来的内容也不同。而且故事还没有写完,所以每个人对结果都有不同的猜测,充分发挥自己的想像力。
以前我也很想写小说,想写武侠小说,但是凭自己的那点文字功底,估计写出来的也是流水帐,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以后多看些好小说,多看些文学作品,以后自己有空的时候也可以随意发挥下。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读后感《读《盗墓笔记》400字》。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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