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就是学习渊博的知识,而知识就是力量;兴趣则是自己所喜爱的事情,兴趣可以使我们在别人不曾留意的地方,找到专属于自己的美丽世界。
学业对我来说就像一块大石头,让我压力不断;而兴趣就是我纾解压力或获取快乐的法子之一。每当我心情烦或没什么灵感时,我就会从事一下自己的兴趣,像听听音乐、看电视.....甚至以前做美劳不知画什么和做什么,看一下电视我脑袋就蹦出许多不错的点子呢!
对于学业我应该像面对兴趣一般的态度,我每一次从事兴趣有哪一次不是欢欢喜喜、高高兴兴而是愁眉苦脸地去做呢?可是面对学业却相反,认为学业很麻烦、很扰人,如果我学习学业也抱持着面对兴趣的态度,那我一定会感觉学习学业是一件非常美好、非常快乐的事情。不仅要抱持着面对学业要犹如面对兴趣般的态度之外,还必须以学业为重,像我就常常还没做完老师交代的作业,就跑去做自己的事,做完之后,可能又忘记老师交代的作业,或是想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就草草了事, 这点我很需要改进呢!
兴趣可以使任何艰辛的事变的生动有趣,因此只要把学业延伸到兴趣,学业就有可能不会感觉到枯燥乏味。因此我可能需要认真思索一下要如何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这样或许就能增加读书的效率,也可以同时兼顾到学业和兴趣,更不会认为学习学业很无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说:读书、写字、跑步、跳舞……我的爱好是唱歌。
要说起唱歌,我是一流的。我会唱的歌可多了,什么“健康歌”“丁香花”还有“童话”……我都会唱,家人、同学、都爱听我唱歌,我就常唱给她们听,你一定会问你怎么会唱这么多歌?告诉你吧!主要还是因为我爱听歌,录音机、电视机、光碟,都是我的老师,电视中如果播放好听的歌曲,我会不顾一切,绝不放过。可是,因为我喜欢唱歌还被害得挨过打呢!
那是有一天晚上,我吃完晚饭,正要把碗筷拿到厨房去给妈妈,电视上开始播放我喜欢的歌曲——SHE演唱的“怎么办”,我停住了脚步,拿着碗筷就唱了起来:“怎么办,感觉甜油酸……”唱着唱着就入了迷,忘记了自己手中的碗筷,随着音乐边唱边手舞足蹈起来,不知怎么的碗筷就被摔在了地上,吓得我不知所措,我定了定神,向四周一看,没人,我赶紧把碎片捡起来,刚要去扔,妈妈进来了,见我把碗摔碎了,把我狠揍了一顿。
虽然唱歌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我依然喜欢唱歌。歌儿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时时刻刻都陪伴着我。唱歌,让我忘记忧伤,忘记孤单;唱歌,让我勇敢,让我快乐。
我爱唱歌,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会唱着歌儿而向前走,永不退缩。
“妈妈通常都是为了哄我入睡才念书的,所以,我都是窝在被窝里听的。虽然身为商店老板娘的妈妈并不是很会念,不过,对于小孩子来说,她却是个很好的说书人,怎么说呢?因为她会照着我的要求去念我所指定的段落。她绝不会擅自主张。对妈妈而言,只要能让我早早入睡就好了,至于要念哪里都没关系。她一定是想,只要读读我喜欢的段落,我就会早点睡着,结果,她同一个地方通常一读就要读好几遍。四遍也好,五遍也好,总之,她会为我读我最喜欢的部分。结果,最先睡着的都是母亲,至于我,则没那么快睡着。平常,我很难和母亲有类似这样的共处时光,所以那称得上是我仅有的可以独占母亲的时段,因此,我总是睁大眼睛瞧、竖直耳朵听。”
“用耳朵听应该比用眼睛读更能逼近语言的本质。很幸运的,我在幼儿时期,就通过耳朵充分享受到聆听语言的乐趣。”
这是《绘本之力》中,80岁高龄的作者松居直回忆小时候听母亲念故事书的感受。
我虽然帮孩子念了10年的故事书,却无法得知他们对于“父母念故事书给他们听”这件事的内心感受,只能暗自猜想、揣测。主动问孩子吗?我没想过这么做。我总觉得,有些事情是要经过时间的沉淀,美妙的滋味才会自然地发酵浮现。所以,看到松居直的这段描述,就像是看到了我的孩子道出他们未来的感受,而心有戚戚焉。
《培养孩子的英文耳朵》这本书看似以英文学习为出发点,其实对于孩子各方面的学习都有好处。我总是小心翼翼地审视他们的“动机和兴趣”在哪里,因为这才是一切事情成功的要素,不论成功的定义是快乐人生,还是飞黄腾达,或是两者兼备。
“英文耳朵”是目标,可是促成目标的动机和兴趣,却与英文一点关系也没有。孩子听英文故事书的真正动机和兴趣是故事,不是英文。
如果你很少有机会接触童书绘本,或许很难体会我的话。所以,接下来我要介绍7本兴味盎然的故事书,先让父母感同身受地体会故事的美妙,才能激发父母帮孩子念英文故事书的“动机和兴趣”。就如我所说的,有了动机和兴趣,做事情才容易成功,大人小孩都一样。
什么是学业?什么是兴趣?古人云:“耳读书而聪,目读书而明,心读书而一,神读书而注,疑读书而辩,虚读书而莹,饥读书而饱,困读书而醒,愠读书而喜,愤读书而平。噫,余百首未闻道兮,惟读书以毕此生。”这表示读书很重要,是知识的来源,没有一个人是用不到知识,不用学习,不用读书的。
兴趣呢?虽说读书、学习是做学生的责任,可兴趣不也是我们给自己的责任吗?兴趣不正是我们对那件事、那样东西有好感,会自动自发地去学习,去了解,在无知觉得状态下成为梦想的吗?所以两者都不可放手,然而要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只有一个——和他融为一体。
我曾见闻过一些同学的生活事件,他们的功课虽然没有名列前茅,但也都有中上,他们恰好有个共同点:喜欢体育。因为喜欢体育,所以请老师帮忙训练,认真努力,即使下雨,刮强风,仍不松懈,见有田径比赛,便踊跃参与,异无反顾。他们跟说:“该上课就上课,不上课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所以常常在篮球场上瞧见他们正开心地挥洒汗水。
若我们跟他们一样做位利用时间,把握当下,上课认真,下课照样学习的人,以后的未来会是一个更有竞争力,各个腹中有诗气自华,是个新文明世界。
学业是给予我们丰富的营养果实,兴趣则是树苗,一步步往上爬,在云端的地方,鸟瞰边无边际的世界。
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如同封锁在谜库石室中的珍宝,我们需要一把钥匙去开启石室的大门,我想,这钥匙大概就是兴趣吧!
我曾经有过许许多多的兴趣爱好,比如弹钢琴、学书法等,但这些兴趣是需要艰苦的练习才能学通的,像我这样的懒人,能保留下来的“兴趣”只有我那张我引以为自豪的嘴巴了。
无论是演讲时、发言时还是和朋友谈话时,我的兴奋度足以达到百分之百,如果你是我的一位听众,你是绝没有机会“各抒己见”这个词的含义的,因为你早已被滔滔不绝的话淹没了,我的话多得足以让人“两股战战,几欲先走”。曾有人评论我的“口才”时说,我是“穷嘴”、“话匣子”,对于我这张天生加“锻炼”出的嘴巴以及因之而产生的兴趣,大人门常叫苦不迭,在家里总是避免提起什么话题,以免我“兴趣泛滥”。尽管这样,他们仍时常需要用诸如“快吃你的'饭!”“快睡你的觉!”等打击人的话来压制住我的嘴巴和心灵。
在大人们的眼中,女孩子应该文静而且稳重,而我却总是让他们失望。可是,我还是很喜欢我自己的语言天分,因为我认为说话是开朗的表现,多少会让我显得平易近人,另外,在与人交流的过程中我总觉得自己可以让自己保持足够的兴奋,没有孤独和伤感,让内心的阴暗一扫而光。而在回答问题、演讲和朗诵方面都有可以挖掘的潜力,常常可以略胜一筹,如果培养培养,说不定将来我还能成为像安东尼·罗宾那样的伟大的演说家呢!
我认为只要我们的兴趣对自身的发展有好处的,就不能放弃。兴趣有时可以帮助人充满活力,那么,就让我们保留这把钥匙,去开启人生幸福的大门吧!
过去一说某名人怎么成才,总讲其如何坚韧不拔、刻苦努力,其实这些都是有了兴趣之后的事。他能有成就,首先是因为他对那件事有兴趣。
兴趣是什么?兴趣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种本能。我没有听说过谁专门对丑的、坏的、恶的、苦的事物有兴趣。孩子对糖块有兴趣,姑娘对打扮有兴趣,青年对恋爱有兴趣,老人对忆旧有兴趣。有兴趣,有各种各样的兴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学会开发自己的天性。
信佛者到处拜佛,佛经上说,你不必拜,佛就是你自己,只要你想成佛,就能立地成佛。如果你能发现自己内心深处对某种事物有着强烈的兴趣,那么,你想成为什么样子,就能成什么样子,这才是最厉害的秘密武器。
兴趣是寂夜里飞着的萤火虫,常在你不经意时灵光一闪。有人及时捕捉到了自己的兴趣,有人却在兴趣敲门时木然无应,错过了机遇。歌德的父亲安排歌德学法律,他却对文学、科学有兴趣;伽利略的父亲安排伽利略学医学,他却对物理、天文有兴趣。每一届诺贝尔奖公布后,记者总要向得主提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从事这项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对它感兴趣。”
兴趣是人的天性,但耍成就一番事业,还得将它转化为目标和毅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达尔文小时候对生物有兴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一只从未见过的甲虫,就用右手捉住,又见一只,即用左手捉住,这时又发现了第三只,情急之下他将-只放人口中,腾出手来去捉第三只。不想嘴里那只甲虫放出一种辛辣刺激的液体,他“哇”地一叫,三只全跑了。可以看出,这时达尔文的兴趣还只是一种孩童式的天性。但是,以此为起点,后来他毅然参加了贝格尔舰的环球考察,一走就是5年。每到一地,他就采挖生物标本,托运回国。5年后,他定居伦敦郊外潜心研究这些资料,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1859年,他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一书,创立了进化论。是目标和毅力巩固、延伸了他的兴趣。
如果要想有更大的成就,兴趣还得转化为责任和牺牲。特别是从事与社会科学有关的行业,必得担大责,才能有大成。比如许多文学少年,当初只是因作品的语言优美、情节曲折而对文学产生兴趣。但真正要成为大作家,如鲁迅、托尔斯泰一般,则非得有为时代、为民众立言的责任心不可。
总之,兴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种子,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先得找到自己的基因,是瓜还是豆,然后再说培育之事。有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弄清楚自己是瓜还是豆,或因环境所迫,瓜秧爬上豆架,拧着长;有的人知道自己是瓜是豆,春风得意,却耐不过夏的煎熬,等不到秋天的丰收。只有那些像达尔文那样,一开始就认定要收获一颗大瓜的人,栉风沐雨几十年,才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悦。
我是个男孩,喜爱运动。
我有很多兴趣:游泳,滑雪、打……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打乒乓球。因为打乒乓球可以锻炼我们手和眼的配合能力,让我们练就“手疾眼快”,还能锻炼我们身体的灵活性。
我家楼下有一个乒乓球馆,我经常和姥姥姥爷一起去打乒乓球。现在我已经打得非常熟练了,想当初,我学乒乓球时,还费了好多困难呢!
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乒乓球室,那时我还不会打乒乓球,只能坐着看。旁边一位老爷爷看见我,对我说:“小同学,咱们俩来打球吧。”我摇了摇头说:“对不起,爷爷,我不会。”老爷爷说:“不要紧,学一学就会了。”于是,老爷爷就教我打乒乓球。爷爷球技非常好,而我却笨手笨脚,他耐心地教我怎么持球拍、如何发球、如何接球。
爷爷有一个孙子,比我小两岁,乒乓球打得比我好。每天放学,我便和这位小弟弟一起打球。慢慢地,打乒乓球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当然,球技也在不断提高。
我爱运动,我爱打乒乓球。打乒乓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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