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进步的起源,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代后期,就出现了有关占卜凶吉的书。当时纸尚未发明,人们就地取材。以龟甲和兽骨为记录材料,把占卜的内容刻在上面,这就是最早的图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演变,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兴起,书的材料和印刷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善。不仅如此,装帧形式也丰富起来,先后出现了卷轴卷、散页装,折业装等装帧艺术形式。
论大体,书由封面、扉页、目录、正文、标题等部分组成;论小体,书由前言、后记引文、注文,附录等部分组成。结构繁多,却不令人感到紊乱,正是它的特点。
封面,又名书皮或封一,记载书名,著者,出版社等信息。扉页是为补充信息而存在,也可装饰图书增加美感。
随着科技的发展,书有两种形式,纸质书和电子书。纸质书拥有实体,是传统的读书方式;电子书可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上阅读。虽然电子书没有令人耳目一新的封面,没有蕴含作者内心情感的辅文,但它方便,迅捷的特点,正是纸质书不可比拟之处。
书于我很重要。当我生气时,书接收了我的怒火;当我伤心时,书用它的语言安慰我;当我疑惑时,书为我指引着方向。我和书,亦师亦友,不可分离。
读书可以开阔人的视野,增长人的知识,陶冶人的情操,也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体现。
书让我知道,从古至今跟我有相同烦恼并且同样在寻找答案的人很多,这种脚踏实地建立起来的东西形成我精神上的支持,是我前进的不竭动力。
它,有一身黑乎乎的衣服,它,有一张方方正正的脑袋,它,常年不换外衣。它,就是我的亲密好友——电脑,它酷毙了,可是,妈妈却让我和它“绝交”,这让我十分苦恼。
我的亲密好友电脑让我欢喜,美好的周末向我招手,在电脑开机声音中,拉开了帷幕。“粮食”准备充足,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我昨天已将“作业军团”消灭得精光光,而且,妈妈今天也不再家,哈,老虎不在家,我猴子称大王了!先说了,我作业不是做完了吗?不该好好休息一下吗?我搬来了“粮食”,乐滋滋的,看着热播电视剧——古剑奇谭,我开始了我的“追剧之旅”了,电视剧中,有许许多多的情节,百里屠苏被诬陷时,我是恨铁不成钢,他们团圈在一起时,我是喜出望外,他为了救人而自己受伤时,我是嘘唏不已…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了,到了傍晚,我的“追剧之旅”也就结束了。我看完电视剧后,就和同学聊天,我们一起聊淘宝,一起议论剧情…无聊时,在网上看漫画…
电脑给我带来了许多欢喜,看电视剧…但是,它,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忧伤,有一天,我放学了,以刘翔的速度跑到了家中,一看,妈妈出去了,我欢呼雀跃,看见了电脑,它在呼唤着我:“快来啊!电视剧又更新了啊!”电脑像一块强大吸力的磁铁,把我吸了过去,我犹豫不决,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它说:“快去玩啊,反正妈妈不在,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去吧,此时不玩,更待何时呢?”我的脑袋里出现电视剧的情节,另一个声音传来了:“不行,你连作业还没做过呢,怎么能玩呢?妈妈知道一定很失望,很生气,你是个好学生。”我的脑袋浮现了妈妈大发雷霆的样子。最后,第一个声音压下了第二个声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下书包,去玩电脑去了,一分钟过去了,老妈热火朝天地回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对我说:作做完了没?谁让你玩电脑的.,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训教训你…”我僵硬地转过头来,只见妈妈双手叉腰,凶巴巴地看着我,妈妈念叨了几句,问我作业做了没,我早就把作业扔在九霄云外了。剩下一顿骂了。
电脑是好,但是我们要良好利用,它会成为我们的好帮手。
家中有这一个人人都使用过的东西,并且还连入因特网,体积小而便于携带,它就是手机。
手机的外部具有多种模块,整体朴素却不失科技感。右侧音量键和电源键深藏不露。正面下方配合三种虚拟按键:菜单键、主屏键和返回键。另外的隐藏天线和千万像素摄像头也在发挥作用。最后还有耳机孔,充电孔和扬声器等,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部件装在手机上,都让其具有良好体验。外壳材料为某种合金。
这部手机虽然外部朴素,但是内部强大。内部的八核系统支撑整个主体,是整部手机运行的“心脏”,最关键的部位,就是输送“血液”的“泵”。既然有了输送血液的泵,就必须得有“血管”。这些“血管”,就是在电路板上的线路。从各部门主导部位——“芯片”发出,再通过条条线路四通八达,分流至各地方。这些管道严格遵守准则,几乎不会出错。
然而,仅仅有这些依然不够。手机内存和运存也是必要的。没有它们,手机在怎么样也只是一堆废铁。还有电池,系统再强大,也要最基础的东西——能量,就用电做能源。这两者都同样重要。
当使用手机的时候,屏幕就会亮起。继续使用下去,你可能会登陆网站。这就要手机的能力——连接互联网。偌大的互联网将整个地球变成了日益近距离且方便快捷的“地球村”,并且还在不断完善与扩展。比起以前的“飞鸽传书”,因特网这种新方式更加快捷,几秒钟就可以发出视频、音像或文件等。从地球一边穿所至另一个角落,速度可与光速相当。足见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能力。这就是现代技术蓬勃发展的结果。
若将各个功能联合起来,就是一部完整的手机,在我们身边可以解决问题的手机,各个部件完美分工合作、没有任何差别的手机。我和我们的生活,都少不了它。它仍旧在这个世界上发挥作用。
六年,它可以让为友谊萌生的芽,窜成参天之树;六年,它可以让紧紧拉着的手,永不言开;六年,它可以让你们单纯的笑颜,刻在我不休的心田上。它好似一个梦,梦中有你,有我,有老师;梦中有泣,有笑,有幸福;梦中有苦,有甜,有收获。
我静静地沉睡于甘甜中,可现实的魔爪,却狠狠地在我无助的心口上,揭开一道疤。“毕业警钟”在我们的世界敲响,摧残着似花的梦。
如今的世界,悲伤在不断放肆,不舍在不断蔓延,泪花在不断绽放,即将降临的分割,如狂雷般炸响,战争时代,何及之可怕?我无法想象,无法想象在离开菁菁校园后,如何将一个夏季熬成一个秋?
仅剩的两个月,我该如何将你们的音容笑貌谱写于我璀璨的华丽乐章?我该如何适应在也没有的你们黑白世界?我该如何放下你们依然还残留着我温热的小手?我该如何在没有的你们的`时候,面对挫折,依旧微笑?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们一定还要在一起,体育课上,静悄悄地罚抄课文,哪怕十遍,百遍。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们一定还要在一起,数学课上,心甜甜地听钟老师严厉的教学,哪怕十次,百次。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们一定还要在一起,语文课上,美滋滋地受苏老师可怕的怒嚎,哪怕十句,百句。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们一定还要在一起,英语课上,甜蜜蜜地看陈老师叱责的面容,哪怕十回,百回。
我用幻想编织童话的美丽,为这即将凋零的豆蔻年华,写下绮丽的诗篇。
人们学会了治病救人,驱逐了野蛮兽虫,却始终逃不过死亡。因为无法左右死亡的结局,人们就想尽各种办法记录时间,感受时间的流逝。慢慢人们就离不开它了——表,我也不例外。
在这个家族,机械指针表流芳百世。
据考证,其原创者竟是八杆子打不着的法兰西皇帝——拿破仑。1806年,拿破仑为讨皇后约瑟芬的芳心,命令工匠制造了一只像手镯一般,可以戴在手上的“小表”,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块机械表。
机械表由机芯、表壳、表带、表盘,后盖五大部分组成。而其中,机芯是全表的“心脏”,机芯的好坏决定了表的优劣。机芯中的发条提供了能源,使表内的齿轮转动从而带动指针运行,最基本的机械工作原理为什么使它在手机等大热电子产品中鹤立鸡群呢?
机械表的内部构造精密。需要100多个极精巧的零件构成,它频率之快,一小时达21600转。
机械表的原材料要求强度之高,能防磁,受高温等因素变化小,是一种特殊的合金材料。其上乘的用料,再加上鬼斧神工才能完成这么穷工极态的一块机械表。
在生活中,人们不仅拿它来看时间,更体现了自己的时间观,给别人一种好的印象。然而这并不是它流芳百世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归结于它的象征意义:把手表戴在左手上是一种高尚品德的体现。
东西没有十全十美的,当然,机械表也有弊端——要上发条,这给使用者带来了不便。
“古有闻香识人,今有看表识人。”如今,人们更多地是为了装饰。未来,我也相信机械表会有更多定义!
筷子,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据说,世界上共有三种吃东西的方式,直接用手拿的占40%;用筷子夹的占30%,用刀叉的也占30%。
中国早在殷商时代就开始使用筷子,不过,最初不叫“筷”。在《先秦文献》中作者把筷子称为“著”。隋朝时期,筷子又被称为“筋”。
筷“这个称呼是怎样出现的呢?据明代陆容在《菽目杂记》中说,江南吴中称”著“为”“快儿”。称帆布为“抹布”这是因为行船人忌讳“住”和“翻”。大约在明朝以后,快字上又加了个“竹头”,成为“筷”。这大概是由于筷子大多数是用竹子做的缘故吧。
筷子的结构几为简单。我国的筷子是上粗下细,下圆上方的。当筷子传到日本时,日本人就把筷子制成圆锥型。
筷子虽然简单,但中国人在筷子的质材和雕饰也做了不少文章。先秦时以有了象牙筷和铜筷,隋唐以来,宫廷,官府和富豪之家,用金银做筷子,用玉石,珊瑚等雕饰筷子。考究的筷子还要镶个银头,这是用来试验食品是否有毒。如果有毒,银头立刻会变成黑色或绿色。
中国人用筷子的功夫常常吸引外国人,西方近年兴起了“用筷热”。还出现专门教人用筷子的“培训中心”。有的医学家认为,使用筷子能带动人体的30多个关节个50多处肌肉,有助于手的灵巧和脑的发达。也有人说,中国人手特别巧,与从小就使用筷子有很大的关系。
据说,世界上第一家“筷子博物馆”在德国。那里展览了一万多种产地不同,质地不同,以及时间不同的筷子,真可谓一应俱全呐!我们用的筷子原来有这么悠久的历史和如此高的地位。你掌握了吗?如果掌握的不是太全面,那就请拿起筷子,好好研究一番吧!
又到了周末。我无聊地坐在沙发上,哎!还能干什么?作业做了,家务做了,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电脑呢,老妈也不让我碰一下……哎,真是无聊。就在我想要在沙发上躺下来的时候,突然响起的电话铃把我吓了一跳。“唉呀,来了,别叫啦!烦死了……”我一边念叨着,一边不耐烦地向电话机走去。“喂!”我懒洋洋地说。“辰之,在家啊?你在干嘛?有没有事?要不一起去逛街?”电话那头传来老姐连珠炮似的问题。我还没听完,一下子就振奋起来,把前面的问题给省略了,急急忙忙地说“去,去,去!”挂掉电话,我感叹道“老姐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三下五除二,用一百米冲刺的速度换好衣服,整装待发……
我们总不可能去买衣服吧,因为我和老姐没有足够的资金。所以,我们去,也只能去小女生最爱的饰品店了。嘿!到底是外面畅快,我的心情豁然舒畅了好多!我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看着面前花花绿绿的小饰品。突然,我被其中一件给吸引住了——一个卡通笔筒。它全身粉红色,正中间有一个我最爱的卡通人物——kittey猫。笔筒边缘镶嵌着一圈蕾丝,上面还用几颗塑料钻石点缀着。啊!真实太精致了!
我决定,买下它。你看它多高贵,家里那些破笔筒怎么能和它比呀!到时候就把旧的全扔了吧!我一边想,一边抬眼瞟了一眼笔筒上面的商标,呀!35元呐!这可是我今天带的经费的一大半哪!我暗暗叫苦,心一下子冷了。算了,不买了,这么贵!可再看一眼柜台上的笔筒,我又下不了决心了。它实在是太漂亮了,那么惹人喜爱……我犹豫了,我心里在不断挣扎着:“买吧,你看多好看呀!”“别买了,家里不是有吗?而且它也太贵啦!”……就在两个想法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理由“王辰之,你忘了吗,明天是国庆节哎……”我咬咬牙,最后还是背着这个“珍贵” 的笔筒回家了。
回到家,我又忍不住责怪自己:“王辰之,你真是浪费!”“王辰之,你怎么这么不节约呀!”可这又有什么用呢?谁叫我当时忍耐不住买下了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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