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初中生,初中的校园生活留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自从走上了中学的路,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的时光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与欢笑。到了学习的艰辛和同学之间的友情。这些都是我在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上小学时,总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到考前随便复习两下就能蒙混过关,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艰辛。直至我上了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步履蹒跚的我才正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要知道,想在中学考试中保持优秀稳定的成绩是很难的。但正是因为这种压力才使我锻炼出了坚定的意志。虽然我在考试中屡屡遭受”滑铁卢”,但失败过后我总能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挑战。在这三年中,每一年的进步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更多的还是许多惨痛的经历。说实话,要想取得进步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足的,还需要同学、老师协助。正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同学之间的友情才能根深蒂固。所以当同学即将分别的时候总会觉得有点依依不舍。毕竟大家相处也有三年之多,中考的结束就标志着大家将各奔东西,因此就难得再见上一次面了。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分别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想到这我也不觉得感伤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美好的回忆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痛苦的回忆带给人无尽的伤痛。但至少我知道初中生活的回忆将会成为我大脑中抹不去的记忆。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打开一扇镶了几块玻璃的木门,便是我的房间。门旁有一面大而空旷的墙壁。本打算贴几张海报,却因迟迟不能过关的地理而贴上了地图。有人告诉我,用牙膏贴可以不留痕迹,我猜它的原理是牙膏白得像墙面,完全吻合。可母亲不知道,弄了款蓝色的透明牙膏。所以我的墙很不乐意的留下了几块蓝色的印记。真是阴错阳差,什么都不想要却留下这无比鲜明的记忆。好像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自己的东西,好像地理标记。可为什么,当我思念那些亲人时毫无头绪。
房间铺的是浅色的纯色木地板,花纹也极为普通,就像树的年轮一般。刚洗完地的时候,喜欢赤着脚,毫无保留地与它接触着。感到地上细小的缝隙,刻入了脚底的茧。这样的话,不管走在哪里,总会生发出一种在家的错觉,那种并不豪华却无比惬意的感觉。
屋子中央有一张纯手工的床。由父亲亲自设计,让木匠做出来,再由漆工上色。很朴实,与外面卖的床架真是天差地别,却最让我有安全感。床垫是熟人扎的,格外软。是舅舅送的,人扎的总比机器产的有人情味儿。铺上床单,总让我有打呼噜的冲动。可惜我是个懒惰的人,床乱了也不懂得整理。扔着杂志,散着CD,摆着扇子。肯定是觉得可惜,想好好整理一番,却腾不出自己的耐心来。有时候坐在床上杞人忧天,我的人生会这么凌乱不堪么。
床旁有个小柜子,其实是书桌的一部分,因为位置不够,勉强充当床头柜。柜子上尽是零食,乐事薯片,巧克力威化,乐天木糖醇,很少会在房间吃,却放在了这里,好像是一种独占心理,真是个坏习惯。书桌上有从小学到现在的文具,即使不用了也还保存着。孩童时的念旧吧,母亲曾整理出一堆旧笔,我又执意放回去,喋喋不休地埋怨母亲。母亲也无可奈何。
窗台和书桌很近。写作业不认真时就爬上窗台。下巴耷拉在窗框上,看着属于城市的喧闹,听着被称为噪音的车子的声音。累了,就靠在窗台上,或者干脆整个人躺下来。窗台很硬,我却从未感觉不适。窗台明明是最接近外界的地方,而我最爱在这里发呆。有时候整个人很难过,也会躲在窗台上。想着那些车子在飞奔的同时不忘带走我的难过,幼稚。从窗台上可以看见路上来来往往的走着的人,却看不清表情,我暗自揣测:他们都是开心的吧。于是渐渐丧失了自己难过的理由。
窗帘是麻布质感的,拉上它,看着它。我会觉得好像看着一块印着蓝色碎花的魔术布。我期待,下次拉开它,我会看到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或漫天舞动的花瓣。抑或什么都没有,于是这个不称职的魔术师被勒令下台。
我的房间是黑漆漆的,没有窗户没有灯,什么也看不见,找不到门在哪里。忘记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了,只记得醒过来就是黑的,墙壁很凉,可是很安全,把脸贴在墙上,凉丝丝,很安全。忘记了房间里到底有没有窗户,也许没有,也许有,可是被封起来了。
门和墙壁融在一起,怎么也找不到,算了,不要找了,我找不到的。我在房间里的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呆,躺着,睁着眼睛看天花板,如果有星星该多好,有时这样想。有的时候,忽然觉得应该是白天了,太阳应该在外面晒得很欢了,于是想要出去,会沿着墙壁走啊走,墙壁真光滑,摸不到窗子的轮廓,摸不到门的轮廓,有时想想,就算是摸到电灯开关也是好的,可是,墙壁真的很光滑,什么也没有,那么好吧,安静下来,把脸贴在墙壁上,安心了。
每次在房间里醒过来,都会有短暂的恐惧,外面的人是不是忘记我了,他们会不会记得找我,他们发现我不在了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担心,我叫喊,叫大家来救我,可是,真的会有人听见么,我不确定,真的不确定,只好不喊了,我知道早晚会出去,虽然还会回来,可是早晚会出去的不是么,那么好吧,不要喊了,我安静的躺着,看天花板,想想星星,原来房间里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一次忽然想起,原来这个房间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冰凉的滑溜溜的墙壁是我一个人的墙壁,永远也看不清的天花板也是我一个人的天花板,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小小的兴奋,忽然欢喜起来,我觉得应该唱首歌才好,可是我喜欢的歌,实在是记不得歌词了呀,于是有重新沮丧了起来。
睡觉吧,或许等我醒过来,就可以离开房间了,可是大多时候是睡不着的,我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睁圆了眼睛,我在幻想,我的眼睛这个时候一定是发着光的,炯炯的很有神采,要是我自己可以看得见就好了。有的时候听见外面有声音,就会忽然高兴起来,是不是有人来找我了,他们发现我在这里,他们过来把墙壁打破,他们要把阳光放进来了,我兴奋的等着,等着阳光照进屋子里,我想要看清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可是,他们又走了,失望了,每次都是失望,可每次都是满怀信心,我是个百折不挠的坚强的人,这点我可以肯定,我很坚强,这是我值得骄傲的地方。
她,留有乌黑的齐刘海,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在齐刘海的衬托下越显炯炯有神,起初她就是数学课代表,我本以为她有敏捷的头脑,沉稳的性格,后来才发现她那现代的孙悟空的本性。
传说她俗称“假小子”顾名思义假男生,性格自然也就够酷了。有时与她说话不到半句便会打起来,人家说上阵带枪,而她的四肢便是最有用的“枪”了,常在众目暌暌之下淑奴风范尽失,好没风度啊,她那套孙氏绝招是名不虚传。她嘴里常会冒出一些登峰造极的词语,可谓千古绝句。她对于数学是超有耐心的,也许这是上天给她最大的恩赐,她的体育也超棒,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
我的同桌,绝非等闲之辈,正所谓快乐会传染,她可是我们班一道快乐的风景线,永远看不厌的风景线。
1、本次实习达到了实习目的,圆满、顺利地完成了实习的各项任务,使学生初步了解了幼儿园的工作性质、特点与过程,也了解了自己未来的去向与专业定位。
2、学生能够遵守实习时间和实习纪律,在实习的过程中能够帮助幼儿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拖地、打扫卫生和环境布置等。
3、观摩了幼儿园最好的、最具有超前意识的活动课程教学,使学生对幼儿园的教学模式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4、每个见习学生都写出了见习总结,都有不同的体会与感想。 本次认识实习达到了预先的实习目的,完成了实习任务,使学生对幼儿园和幼儿有了一个感性认识,对专业教育的开展和使学生形成稳定的专业思想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认识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一个不可缺少的实践教学环节,认真组织和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教学的办学特色和需要。只有抓好各教学阶段的实习,才能提高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才能为高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晚风,轻轻拾起纷纷洒在路边的枫叶。心情,糟到了极点,考试考砸了。我一直等所有的人都走了才敢出来。抬头,太阳在释放完最后一路光与热之后悄然离开。我想,应该没人会懂我的悲伤。突然,一声熟悉的呼唤从身边传来,原来是你,我的同桌。你拍拍我的背说:“人不应该只活在过去,这一次不好不代表永远不好,要勇敢地站起来。”我抬起头,月亮总算露出了枝头,微弱的光密密地洒在地上,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装。看着你,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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