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在20xx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经典不愧是经典,中学时代看过跟没看过一样[晕]简先苦后甜的经历太具说服力,收获特别大的是简身上的那些关键品质,我就随着时间顺序做小的梳理。
寄人篱下的童年时光里她不讨喜,因为不会阿谀奉承;受到欺侮忍受躲避但依然不服输;忍无可忍时就渴望逃离;终于逃离了,在脱离贵族家庭的慈善学校时受苦受难也不猥琐;遇到了影响一生的校长,一切开始变好,靠智慧获得生活水平的提升。
校长离开是简能主动做的第一个选择,find herself,开始她的正常生活的体验之旅;面对突然被打乱的生活,她开始第一次人生的思考,用一晚上想明白,下决心,进行筹划,得到影响她一生的工作,简真的太果敢了(她带给我的第一次触动)开始家庭教师的生活,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相遇、青春的萌动,她一次次的自我说服与压抑,她感性又理智,但依然有才华;她吸引了罗切斯特,他们彼此袒露心迹,他们热烈相爱,她毫无保留的表达,爱的肆意而无猜忌(庄园里的种种不合常理也动摇不了她爱的决心)(被她坚定的爱情信念而吸引)结婚风波涌起,她依然明确自己的内心深处坚定不移的爱,但依然理智地离开,孑然一身的离开,丝毫不顾未来的生计;饥寒交迫的流浪过程着实令人担心,她依然不回头,一次次求生的机会都没让她放下尊严,她依然渴求着用劳动获得报酬,换取生存能力;她留在了荒山野岭之中,包含保留的坦诚,终于活了下来;靠才华和能力以及魅力生活下来,尽管不甘依然不回头的靠自己独立了;一切开始走入正轨之时她获得了财富,慷慨地分享给了自己渴望已久的家人。
(她不回头、有尊严、坚韧、善良完成了生命的独立)此刻有家人、有财富的简,尊从内心去找寻丢掉的幸福,物是人非之时,她依然坚守爱情,终于获得了相伴一生的幸福。希望自己也能坚韧、果敢地走下去。
最近,我用了几个星期读完了《童年》这本书,《童年》的作者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刚刚打开这本书,我的第一印象是:这本书的气氛给我一种有点压抑的感觉,因为第一个场面就是主角阿廖沙的父亲死了,母亲在一旁哭着,感觉很不开心。过了一会儿,阿廖沙的弟弟也死了,后来,小茨冈也被砸死,可见他的童年多么灰暗!
《童年》的人物也有很多特点:疼他的祖父祖母、令人讨厌的两个舅舅——雅科夫和米哈伊尔,还有可怜的小茨冈——伊凡、奇怪的科学家等。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想象他的童年再想想我们很多人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真是不应该!
内容简介:有一只狼叫做紫岚,她的老公死了,她老公的梦想是当上狼王,可是不小心死掉了,正好这时紫岚***了,她想自己的丈夫不能完成这个梦想的话,就让自己的儿子完成这个梦想,然后她就专门培养一个,那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
我看完了这本书大吃一惊,我说道,不会吧,还有这样培养孩子,培养狼也一样,不可能哪个厉害就培养谁,要每人都有平均的奶量,假如你的一个死了,那之前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我完全不赞同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
我最喜欢改变蓝魂儿的命运,因为他死的太惨了,竟然被自己的妈妈给咬死了,而且他妈妈还把他的一半身子扯下来,给他做埋葬,如果他不被猎人的架子夹到,也就不会回不去,也就不会被咬死,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要咬死自己的儿子,后来才知道猎人抓到猎物是折磨死动物的,紫岚这样就是想让他死的痛快点,如果不要被猎人的夹子夹到,就不会死,可能蓝魂儿就会变成狼王。
现在有很多爸爸妈妈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明星,可是他们没想过,自己被关到屋子里学习是什么感受。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
《狂人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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