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自罗马法以来,基于债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优先性,租赁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承租人只能基于租赁关系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这就是所谓的“买卖击破租赁”原则。司法实践表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时,租赁合同即告解除,对承租人不利,因租赁物所有人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可以自由处分租赁物,全然不顾承租人的利益;承租人则完全处于被动,致使租赁关系极不稳定,承租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法经历了一个从重权属到重利用的过程,从而导致原来的看重租赁物所有人的所有权,轻视承租人的使用权、收益权的观点也有所改变。租赁权开始被赋予了可以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从而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同时,近现代民法也开始把对弱势群体的权利的保护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这是因为在不动产租赁中,无论租赁的目的是为了居住,还是为了经营,均因租赁方本身不享有相应的不动产,相对于出租方而言,其在经济上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衡量两者利益,法律当然倾向于保护承租人的生存权。对此,王泽鉴先生曾有精辟的论述:“居住为人生之基本需要,物价高昂,购买不易,承租人多属经济上之弱者,使有特别保护之必要。”
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这次的主题是——卖书。不过,不是卖新书,是卖自己看过的,家里闲置的旧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说干就干,猪八戒马上准备行李和钱,赶去京城。到了京城,猪八戒找了一个好地方,买了下来,开始了买卖。来到京城的第2天,猪八戒开始装修房子。对了,给店取一个名字?猪八戒想了一下,马上找来大毛笔,在牌子上写上八戒饭店四个大子。开业那天,八戒饭店里可谓是人来人往,送走一批又一批。就这样,八戒一直坚持到三更。这时,一位京城大富翁:飞飞,带着一批客人来到了八戒饭店里。八戒一见,马上招待,问了菜,八戒下厨了,过了一下,饭好了,菜也好了,八戒望了一下菜。于是,八戒又开始了以前的老毛病,把菜都吃了。这时,飞飞传来话,八戒这才想起,他马上镇定下来,又开始炒菜。
你看,八戒这人,小朋友,可千万别学他。
如果我是鸟儿,那么书就是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记得我九岁那年,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那里有无数本书,弄得我眼花缭乱。后来,我从古代历史类的书籍中找到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贪婪地读着,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妈的声音唤醒了,妈妈急切地说:“都下午六点了,快点回家吃饭,就算你不吃,图书馆也要关门了。”临走时,我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书的标价,10元一本,唉!看来我要回家好好给妈妈打零工才能凑够这些钱买它回来 。
后来,我对妈妈说要为她打工买那本书,妈妈同意了,前提是不占用学习的时间。就这样,我为妈妈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后终于凑够了10元钱。妈妈带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10元钱,生怕把它弄丢。当我从售货员阿姨手中接过书时,心里高兴地像长出了一朵花。回到家后,我拿着书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又接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书上的知识差不多都弄懂了,才把它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我的书架上。
有了这次之后我经常利用节假日为妈妈打工,赚到了不少的零用钱。妈妈让我自由支配,可我就是喜欢书,只要看到有意思的书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一本本的书就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历练生活的机会。
书,我的良师益友,是你带给我丰富的生活,是你带给我无尽的知识。书,我会让我身边的小伙伴和我一样爱上你的!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吃好早饭,妈妈就叫我去写作业。写好作业后,我来到书房,看见电脑还没有关,心想:反正作业做好了,玩一会儿也无所谓。说做就做,我搬来一把椅子,坐在电脑桌前,开始津津有味地玩起了游戏。正当我玩得起劲的时候,妈妈走了进来,看到我在玩电脑后,二话不说就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丢给我,然后把我锁在了房间里。我本想找一些好玩的东西打发时间,可是谁知一样好玩的东西都没找到。我只好打开书看了起来。没想到的是,在短短的`几分钟内,我竟被书中所描写的动物给吸引住了。我沉醉在书的海洋里,感到无比快乐。
书不仅能给我带来快乐,还给我带来了很多帮助。
有一天,我正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本草纲目》这本医学书。忽然“啊”的一声,把我从书的海洋里拉了回来。我走到客厅一看,原来是奶奶倒水时不小心把水倒在了自己的手上。因为是刚烧开的热水,奶奶的手马上肿了起来,红彤彤的。看着奶奶一副痛苦的表情,妈妈手足无措,正准备带奶奶去看医生,我忽然想到:《本草纲目》中不是讲到芦荟可以医治烫伤吗?何不试一试呢?于是,我赶紧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妈妈恍然大悟。我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阳台上,折断了一根妈妈准备用来美容的芦荟,擦拭在奶奶的伤口上,然后把伤口包扎好。果然,奶奶的手有了好转。
书就像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寂寞时,它会给我们以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们向光明的前程迈进。让我们与书为友,勤奋学习,让这位朋友陪伴我们一起攀上知识的高峰,让我们的未来变得更美好吧!
这是第一次去这个市场批菜,按大哥指引的路线刚入城里,前面视线中出现一辆同是拉菜的电三轮,像一老太驾驶。于是,便做了我的向导。
接近灯火通明的农贸市场,十字路口的大小车辆涌向一条路线。两旁停泊一排排车辆,多是送货的、买货的。
随着稀稀疏疏的车辆,进入一道菜市场。难找闲空,见一中年男子正在批货,只得等待进入摊位。
刚稳住车,两位市场管理人员赶来,拿了纸、笔,开出单子,交款两元。
摊子左边,中年妇女一车玉米棒子;右边一老汉,茄子、辣椒、葱,菜够齐全,量不太多。
由摊邻照往,我便在附近的菜市场转一圈,豆角的量不少,也大体知道了行情。
有几人到摊前问价,我说个中等价位,人家转身就走。难道是货有问题?的确,于人家的'相比,老嫩不匀,虫眼不少,这就大大增加了出手的难度。
此时天已大亮,市场上行人逐渐增多。
对面腾出闲空,又添老年夫妇。“怎样?嫂子,我说你得过来吧,这地方好卖!”紧挨的老汉对老太大声说道。
卖棒子的妇女把棒子全摊地上,有几人选购,显得买卖红火。
行道中,一脚蹬三轮碰到停放的电动车,年轻人厉声厉色,妇人起初忍让,后也楚楚逼人,众人拉开劝走。这现代人怎么了?总是皮毛之争。
“豆浆,豆腐脑,大包子!”
约到了早餐时间,中年妇女骑小型电三轮上叫卖。棒子妇女递过钱,要了一杯豆浆,掏出自备的煎饼,边吃边卖。
对面的老汉手里拿着火腿,旁边放一小瓶酒,自饮起来。
“看你卖了没三十块钱,还真张狂起来。”挨着的老太说道。
“唉!管那个干吗,一天三时喝,风雨不误。”老汉边喝边聊,还不时与老嫂开着玩笑,“今天要不是大哥跟着,来个和尚把你背走,我都不管。”
虽然市场上人来人往,交易量也越来越多,唯独我的摊前依然萧条。甚至有人看一眼也不搭理,转身就走,顿让我有急躁之感。到是热热闹闹的市场上,颇有几分情趣。斜挎背包,腰别钱包,空手游荡者,多是大批量的菜贩子;骑电动车,拿提兜、提篮子的多是零购者。总之,他们有着共同目的--希望达成合适的买卖。
“看你还年轻,怎想着种菜?就现在这行情,太不划算!”
“是啊,家里老头子种的,那想这么难卖!”
邻摊的老汉与我搭讪起来。其实的确如此,就拿今天的状况来说,看看眼前的豆角,还不知……
“喂!那豆角怎卖?”
正心思间,一位两鬓斑白,衣着齐整的老者,坐三轮上,距离两米,与我招呼。此刻稍一停顿,心生一计,怪不得都说:奸商,奸商,无奸不商。
“看豆角孬好,咱可以比别人的便宜一点。”为拉成买卖,先稳住对方。
“痛快点,我全要了!”
一听,心里高兴,着实要个稍低的价格。老者安规常理再还价一点,我装作犹豫,又立马成交。
老者果真算个阔爷,也不动手,任我自己忙活……“看你的豆角太差,虫眼又多,幸亏我伙房里有人手。”“是啊,是啊,差一点。”我只得随声应和。
处理完毕,收拾摊子,心情无比畅快,随即凯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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