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高二作文(高一的作文大全)

高一高二作文(高一的作文大全)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02-26 02:24:20
高一高二作文(高一的作文大全)

高一高二作文【一】

《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高一高二作文【二】

虽然我的玩具都快把整个家沾满了,但是我还是有四个最喜欢的玩具,因为这四个玩具都比其他玩具可爱、漂亮,而且这两个玩具已经陪我两三年了,我特别喜欢这两个可爱的玩具,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可爱的玩具吧!

第一个玩具是我在4岁时,姥姥带我去上海玩的时候,正好是世博会,世博会的吉祥物是“海宝”,于是姥姥就给我买了一个会说话的小海宝,他的全身是天蓝色的,很好看,还有一个小小的卷发,可爱极了,每当我写完作业的时候就会从床上拿下可爱的小海宝,然后再拿我的枕巾把它裹成像婴儿一样的圆疙瘩,然后抱着它一起看电视,有时我生气的时候把它东扔一下西扔一下,它好像感觉它犯了什么错误似的,也又时我和它放玩打小狗可可的时候,我就会把它放在一个隐蔽的墙角,为了躲避危机,还有时我和我的好朋友玩过家家的游戏,然后它就是刚生下来的小婴儿,哭哭闹闹的好烦人,在无奈之下,我只好把它抱起来胡乱转悠,它笑的“嘿嘿嘿”的,这时我才放下它。

第二个玩具是6岁那年的圣诞节我得到的,大家猜猜他是哪个可爱的小动物,猜不着吧!那我就给大家猜个谜语,谜语是: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这回大家就这到了吧!我的这只小白兔名叫可爱,因为他非常可爱,所以我才给个去了之歌好听的名字——可爱,小白兔可爱的身上毛茸茸的,有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右边的耳朵上镶嵌这一个粉色的蝴蝶结,那个小小的鼻头像一颗粉银色的钻石,小小的粉尾巴想一个圆球,翘翘的圆圆的,它的脖子上还有一个黄绿相间的小花朵,显得格外耀眼,有时我把它放在弟弟玩的车子里,有时我把它放在我的向日葵枕头里,让它自由的“飞翔”,有时海宝很调皮,就其在可爱的身上直蹦跶,把我烦的头大,小白兔可爱也是很乖巧的,有时我睡觉的时候紧紧地搂着她,它也不嫌热,不嫌烦。

第三个玩具是我的玩具小狗可可,它有时很暴躁,有时很温顺,每当它自动的上开嘴巴时我知道了,它吃饭的时间到了,于是我就拿起狗粮,一勺一勺的喂它吃,他吃饱了,两个耳朵就竖起来,表示他已经吃的很饱了,还有它每次竖起尾巴,我就知道他要出去玩,于是我就把它的狗绳一拽,可可乖乖的跳到我的怀里,然后我把它抱着在家里左转转,右转转,它也是一个很乖的小狗哦!

最后一个是我心爱的芭比公主小点点了,她扎着两个辫子,白白嫩嫩的皮肤光彩照人,一身亮蓝色的长纱裙,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圆圆的脸上镶嵌着炯炯有神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显得漂亮极了。

我喜欢这些玩具,希望可爱的玩具们永远陪伴着我和弟弟,我喜欢你们——可爱的玩具。

高一高二作文【三】

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只是第一次的目送是成长,最后一次的目送却永别。龙应台说这就是生活和生命的本真。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向来以文风尖锐、犀利著称的台湾女作家龙应台以一本《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享誉文坛,时至今日已过不惑之年的她逐渐开始由关注社会公众领域转为关注自己的人生亲情感悟。龙应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了对生死的经历之后,开始觉得大部分社会议题其实都只是枝微末节。不过,她又说“评论与文学,两者都是我,而无论笔下书写的是什么,都总有一个核心,那便是对人最深的关切。”

前面所述《目送》中扉页上的那段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平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有没有在这里找到你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书以第一篇文章《目送》命名,也以此文最为精彩,文中描写作者目送儿子踏入各种不同的门,儿子的背影,愈来愈高大,但却从来都没有犹豫,没有回头,这种落寞感,使她回忆起当年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大学报到,父亲因觉得女儿会嫌弃小货车太穷酸,便在校门口放下她和行李转头就走,留下一团黑烟和背影。多年后慈爱的父亲过世,作者又在细雨中,目送着父亲的灵柩慢慢滑入火葬的炉门,消失在火焰中。

文中没有歇斯底里的情绪,但却让你有哽咽的滋味,让你体味到隐隐的悔恨与哀伤,正如作者所说,她的确是想让读者从她的文章中得到感悟,她也正在用她心酸的经历给我们还未曾有过悲伤的人指点迷津。从小到大,从上学到上班,从欲走还留到不再回首,孰不知每一次的启程,都有一对关切的眼神在背后凝视着。是因为越来越独立了?还是越来越忙碌了?甚至有时连再见都没说就走。是的,我们都太忙了,忙着学业,忙着谈恋爱,忙着结婚生子,忙着事业。时间越来越紧,脚步越来越急,但我们是不是从未想过,能与父母相望的日子也在一天天的在减少?难道真的.要经历作者在医院目送父亲的那一幕,我们才能顿悟吗?我们无法医治父母身上的病痛,我们也无法阻止生命进程的客观规律,但我们至少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他们;孩子们固然要长大,总有一天要张开翅膀飞翔,但我们至少可以在他们年少的时候多一些爱的呵护,我们可以以身作则,教会他们更多的生活技能,更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少些应酬,多陪陪家人,放却一些无谓的纷繁杂乱,多关心你身边的人和事,善待他们,这样当你一次次面对背影的时候才会释然。

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高一高二作文【四】

“墙角树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一首又一首咏梅诗萦绕耳边。入冬了,雪来了,梅现了。

喜欢梅,喜欢梅淡淡的清香。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梅的香不是沁人心脾的荷香,亦不是为止倾醉的牡丹香。它的香,似丝缕般,轻轻地,慢慢地,混合着零度以下的水汽,悄悄地蔓延。没有扑鼻而来,只有若隐若现。勾引着你冻红的鼻尖,挑逗你的嗅觉。似乎连蜜蜂蝴蝶都无福消受这淡淡的清香吧。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感谢这严寒的冷冬,着冰凉的雪花,也感谢这梅的坚强,让这清香陪伴我素洁的冬日。

喜欢梅,喜欢梅纯洁的装束。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雪梅、寒梅、腊梅、春梅、红梅。不论是雪的白,赤的红,或是腊的黄,俏的粉,梅都是纯洁的。看那一幅幅出自名家之手的冬梅图。细细的点缀,淡淡的粉饰,无需再描写,刻画。它是随心所欲的生长的,是紧随心的脚步走的。

那零星的梅红与洁白的雪色是丝毫不突兀的,反而相协调,相映衬,所谓“冥冥之中的美感”,大概就是这样吧。它不可与娇艳的牡丹比拟,不可与弄墨的迎春争艳。淡淡的一点就好,那才是心底的真切。

喜欢梅,喜欢梅圣洁的心灵。

“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梅那似孤傲的倔强吸引我,梅不屈服的性格鼓励我。不畏严寒,忠贞不屈,默默无闻,小心翼翼而又随心所欲。梅的心灵是圣洁的,似那冰山脚下的雪莲却又不同于她。雪莲之珍贵是梅所追求不来的,当然,梅并无追求珍贵之想。雪莲之圣洁却是梅可以比拼的。似乎谁都略胜一筹。

梅选在这冰天雪地里生长,也是跟我一样爱这冬天吧。爱这素洁的雪,爱着雪白的世界,爱这不同于任何一季的,独属于冬的魅力。

常会这样想,梅孤独吗?梅开在这寒冬,有雪花的陪伴,它不孤独吧,虽为“凌寒独自开”却也不带走什么。“零落成泥碾作尘”就是这样吧。人的一生也应该像这样。

哪怕是孤傲不逊,或是寒冬逼迫,都淡然相待。始终能够照着心灵的脚步去走自己的路。哪里还顾得上是孤立枝头,亦或是冻绝了清香。

寒梅枝头,傲骨犹存。

淡雅高洁,风韵犹在。

高一高二作文【五】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高一高二作文【六】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