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自己只是一只蚕,被白色的恐慌缠绕,每天都做着许许多多的梦,然后静静地等待羽化成蝶的那一天。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时光流转,年华瓣瓣如雪飞落。逆转时光,回到曾经的我。
七岁,我随父母从老家来到珠海,开始了小学的生涯。幼年无知的我对一切事物都感到稀奇,以致于兴致勃勃地报名参加儿童唱歌大赛。我上岁数丰当我换上绚丽的衣服成功地演唱完一首歌后,站在颁奖台上的风光。那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啊!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当我第一个登上那诺大的舞台,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引吭高歌时,那不着调的声音引发了台下的阵阵嗤笑。我卖力地唱着,力求让我的声音盖过全场,却换来了突发的哄堂大笑。我强忍着泪水,争取哼完了最后一个音符。然后冲下舞台,彻底地痛哭了一场,结果是得了一个最次的鼓励奖。
“哼!以为自己穿上漂亮的衣服就是蝴蝶了?”“还不是一只丑陋的蛾!”同伴讥讽道。哦!原来我是一只蛾!梦想破灭,我恐慌——恐慌我梦想的季节从指间滑过,竟未留过一丝痕迹,一点涟漪。
十岁。我再一次登上了舞台。那是一次演讲比赛。中考满分作文我刻苦地背稿、读稿、再背稿。载着老师与同学的深切期望。踏上了“梦的舞台”。我在心里暗暗自问:“三年后,我的季节该来了吧?”然而现实又跟我开了一个可恶的玩笑。当我不知迈着怎样的步伐走上舞台后,张了张口,却又忘词了。只听到心跳声震摄天穹。我努力地回想,嗑嗑吧吧地完成了我的演讲,跑下台去。用“泪眼迷蒙”来形容我那时的表情最合适不过了。但没有让泪流下。
“唉,还是一只蛾呀!”“终不能成蝶!”梦想再次破灭。我告诉自己要“坚强!”泪水,它不能再飞了;泪水,它也再不会飞了!失败就失败,失败又有什么关系,我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我总有我缤纷灿烂的花季。
我会静静地等待,等待破茧成蝶的那一天,相信迎接我的将是碧绿的苍穹和属于我的绚丽的季节。
每每读起《祝福》,都会感叹祥林嫂命运的悲惨,增添几分对其的怜悯,同时也有几许无奈。那样受尽苦难折磨的人儿,得不到祝福,谈不上所谓的幸福。
《祝福》里的过年是认真的,从送灶神到祝福,礼数周全,祭祀丰盛,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这“年终的大典”作为直接的生存手段,却给祥林嫂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运。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然而,祥林嫂却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卖改嫁;春天,她痛失爱子;春天,她就那样地走了……
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经卫老婆子介绍,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厚实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安稳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失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惨死在街头。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穷死?饿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政权的鲁四老爷赶出鲁家大门,成了乞丐。没错,她是穷死,饿死,冷死的。一连串的打击,鲁镇人的轻蔑,柳妈的恐吓,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溃。当人们带着喜庆心情祝福之时,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阴间惨状,死鬼男人争夺,阎王爷锯尸,阎王爷代表神权,她是被吓死的,被封建统制通过祝福活活***死的。
五年前,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两颊还是红的。五年后,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后来,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会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击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最残酷的。一个人,没了生的***,活着还有多大意义。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惧,已让她无所适从。
祥林嫂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劳动妇女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她们没有幸福可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要珍惜我们现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们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会有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没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扰,我们更应去追求生命的意义,让这段历程长满人生之花。祝福,为自己祈祷;祝福,也为他人送去。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于春
像画家的最后一笔,当第一缕春风抚过的脸颊时,感觉一瞬间所有的改变。灵动的身姿像柔美的芭蕾舞演员,小心翼翼的点触着脚尖,一点一点,点遍山坡的绿树红花,点醒山涧的潺潺流水,点破了树林里的声声鸟鸣,点醉了每一个柔软的心。
春风里携带的是希望与憧憬,正是卸下了严冬厚重包裹着的外套,才会是如此的轻盈。夹杂着向窗外淅淅沥沥的春雨,抚过一阵久违的清香,不觉会有一丝感动微微涌入心头,那是春风带来的不知名的情感,为人所贪恋,神往。
春风舞动的,十六人与无限遐想的希望。
于夏
当空气对于人来说,以发觉微微沉重的时候,夏就这样了无声息的到来。
夏天的风和着太阳的温度给人一种沉闷的感觉。风像是一个爵士舞者,略微的缓慢却依旧让人贪恋。
在春的洗礼下,娇惯的小树日趋成熟,在这样一个暴躁的季节里,风儿微微抚过,调皮地钻入每一个树缝,逗来树叶有种被挠痒痒后的嬉笑,和着那恼人的蝉鸣,永无止境的在这个夏日的午后延伸,直至傍晚的天空泛开红晕,一种奇怪的味道入鼻——植物蒸发的液体和地表沁出的夏天影子,才会感到夏日的惬意。
夏风舞动的,是追逐与守候的碰撞。
于秋于冬
风在秋冬,有着太多的共性。不同的,恐怕只是温度的改变。
风在这两个季节开始张扬,像热情的伦巴一样,表露着他的飞扬跋扈。
他先是在泛黄的树叶上骄傲的舞动着,调皮的摇下所有的树叶。或许他更是一个美学家,很明白纷飞的落叶会为自己的舞蹈添色不少。
他就这样舞啊舞,舞累了,在枝头睡觉,待到醒来看见人们丰收的满足表情,他更加的得意,直到终于有一天,他的骄傲消亡了所有的陪衬,留下一根光秃秃的树杈。这时,再也没有人感受到他的美丽动人。他暴躁的咆哮着,夹杂着纷飞的雪花。怒了,真的怒了!但是她不曾绝望,依然等待那动人的芭蕾音乐再次响起的那一刻。
风,就是以这种卓越的舞姿舞动着,悟出一个关于四季编制的梦!
我非常喜欢看书,因为书不仅能让我获得知识,还能让我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得到许多乐趣。尤其是《鲁迅散文集》,文字虽然深奥,但文章中无论景还是物,在鲁迅笔下都有了灵气和活力。《从百草园到百味书屋》中的百草园更是让我意犹未尽,浮想联翩。
百草园是鲁迅家后面的一个很大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鸣蝉在树叶上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鸣蝉在树叶里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何首乌藤和令人馋嘴的野果覆盆子。园子里有趣味无限的传说:如果人吃了能成仙的人形何首乌,能制伏妖怪的飞天蜈蚣……鲁迅就是在这个充满奇闻的园里奔跑、嬉戏,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了趣。
这篇文章我也多国很多遍了,园中美丽的景色和迷人的传说,让我想入非非,天天梦想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百草园,让我在里面尽情地玩乐。你别说,这梦想还真实现了。就在上个星期我第一次去姑奶奶家,嘿!姑奶奶家的院子好大!一个活灵活现的百草园。就在我眼前。院子里满是树木,靠大门是一棵是一棵柿子树,成熟了的柿子像红灯笼挂满了树枝。地上长满了花草野菜,墙上爬满了长着三角形叶子的藤蔓,我眼前一亮,这不就是何首乌吗?我也忙叫来捣蛋的哥哥,告诉他百草园的事。心动不如行动,我们立刻下手把‘何首乌’一棵棵地拔了出来,除了几块圆柱形的块根外,根本没有人形何首乌,我们只好翻砖块、掀石头寻找蜈蚣,蜈蚣没找到,倒是把院子弄得翻天覆地,狼藉一片。姥爷出来一看,大喝一声:‘你们这两个小家伙,怎么把我种的山药全拔了!’我们自知理亏,灰溜溜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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