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源于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发现在我床头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尊敬的人类朋友你们好,我是来自大自然之中的一根小草。我是头一次给你们写信。这些日子以来我们草类家族以受到生存以来最大的威胁,威胁者就是你们人类!
我们从出生起就不断的为你们提供氧气,吸收不良的二氧化碳,给你们带去无限的清新和自在。而你们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反过来伤害我们,你们的良心何在?
在公园中最常见的就是一些小朋友了。明明有不准踩踏草坪的指示牌立在那,他们却视而不理。任意的.在我们身上欢蹦乱跳,
追逐,打滚,捉迷藏……害的我们多难受啊!“啊”!前面一个小男孩差点压到我身上,吓死我了。
在大街上我们更惨,不知道什么是候什么地点,会忽然传来“空中炸弹”防不胜防,我们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有突袭的躲都不好躲只有挨打的命……我们每天身体都会湿,那是我们伤心的眼泪啊!人类朋友啊,你们放过我们吧,大家一起和睦相处好吗?
你们的朋友:小草
我出去之后,真的发现小朋友不在乱踩踏草坪了,还有人在帮忙给小草浇水,莫非他们也收到了小草的信?
某日,来了一个 又臭又脏的病人------地球,刚开始我给病人诊脉,“你得了重感冒,我想主要是人类居住在你那里的时候把树木都砍了,减去了你的绿衣裳,使你得了感冒。后来他们有把脏水倒入了你那纯净的血脉里,你的病情变得更严重了。还有啊,他们的工厂的浓烟让你闹肚子,使你难受不堪,依我看,你要快让他们到你的肚子里去把这些改正,病才能治好啊!这也是最好的方法来治你的病了。”
于是,地球写了一封信给人类:
你们好!
我是地球母亲,我生了一种怪病,只要你们回到我这儿来保护环境就行了。谢谢!!!!
地球母亲
某年某月某日
从此,地球再也没有来过。
十三岁时:少女遇见并喜欢上了邻居青年作家R,后因为母亲的改嫁,不得不离开,但她所有心思都在作家身上。五年后:她重返维也纳,每天到他窗下痴心等候,一心只想见到自己的意中人,而他每每与她擦肩而过,都对她视为陌路。
后来在一个晚上他终于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可他没有认出她,那是她第一次遭遇被他忘却的命运。她与他度过了三个夜晚后他告诉她要出远门并保证一回来就告诉她,可知道她死前都没有得到过他的一张纸条。
她就在等待中慢慢绝忘,那三晚柔情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儿子。不想拖累他,她决定独自承担。她因为孩子得到救赎,然而孩子却死了,而她也得重病在死前写下这封信。
她拒绝了所有求婚,她想随时响应他的号召,终于等到这时刻,可他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已经相遇过很多次,他从来没有认出过她。事发的前一天是他的生日,对于他的生日,她每年都会派人送去白玫瑰花,来纪念那个他忘了的时刻。
那晚因为他的一个招呼她就把温柔的的男友抛下跟着他走了,让男友成了一个可笑的傻瓜。可即使他面对赤身裸体的她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在她几次提醒,尽管他的仆人在一瞬间就认出来她,尽管她从小就爱着他,尽管她是他孩子的母亲,可是他依旧认不出她,从没认出过她,把她当做妓女,付给她过夜费。
男人收到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一天。花瓶将永远没有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白玫瑰,而这个男人此刻心中才多少有了一些女人依稀的倩影。 他看着书桌上那只蓝色的瓶子空着,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
第一看的杂志上提到斯台芬·茨威格也收到过两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正是这两封来信让茨威格有了灵感,也可以看成是的“自传”。这一介绍让我产生了一个误会,茨威格就是文中的R作家,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真实存在,女人也是真实的。我把它看成了了茨威格自传。当时在这个前提下我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爱情,也不明白作者又是何其幸运有这样一位女人这么爱着他。上大学后,再次想起了这个故事,误会也解开。现实生活中是否有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但再次看时内心依然无法平静,不过对于女人的行为第二次看比第一次多了一点理解,后来又看了几次虽说不能完全理解女人,但感觉明白了女人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她的自尊和她的'爱。
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你不认识我,甚至我也不认识你,只是偶然读了“你的一封信”,关于你的爱情,关于你的一生。在我的眼里,你是个为爱情疯狂的女人,我既觉得可怜,又有一种敬意。
我感受到你炽热的情感,在新的开始便读到那种热烈的味道。你的灵魂也害怕孤寂,可是却生出这种孤勇,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一个对你一无所知的男人身上,他无法回应你,因为他完全没有记住你,甚至应该说他完全不认识你,仿佛你是居住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你炽热的情感注定只能沸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一生。
我看见你神经质的固执,否则你怎么会在还未见过一个人便埋下爱情的种子?否则你怎么会以为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便是你张望世界的眼睛?否则你怎么会在离开的那两年用意念困顿自己?否则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回到可以凝望他的城市?否则你怎么心甘情愿甚至是以苛求的姿态与他在一起?否则你怎么会出卖肉体只为了让他与你的孩子生活得干净且奢侈?否则你怎么会放弃爱慕者的求婚,只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等待一份几乎不可能的召唤?否则你怎么会年复一年,将他的生日当做重大的节日来庆祝,献上一束不署名的白玫瑰?我看见,你把自己当做祭品,甘愿将身心、整个一生奉献给他,并且永远都会原谅他对你的所有陌生和遗忘,不愿意给他一丝责任、牵绊和忧虑,只愿意他想起你的时候,怀着爱情和感激。你说:这是爱情。
你其实比谁都敏感,并且心灵剔透。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他的双重性格,透过窥探来的信息——举手投足、嬉笑谈话、社交圈子等等,分析出一个完整的他。你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女人,但却在你的字里行间,感受这份爱情对你的占有。如果我想说,只是这份爱情不适合你,或许你会用那种轻松的、甜美的、满怀感情的声音告诉我:“不,我的爱情适合我。”
爱情,是人情感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此固执地将爱情放大为一生,我却心生恐惧。爱情不是依托,不是圆满,而是自身本就圆满,因为爱情而更加圆满。但也许,执着或者不执著,都是合理的爱情。
著名小说家R·到山里去进行了一次为时三天的郊游之后,这天清晨返回维也纳,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报纸。他看了一眼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地在他脑子里一闪,他心里既不高兴也不难过。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的篇页,便乘坐小轿车回到他的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然后有一张托盘把收集起来的邮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他就先把它搁在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就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再一次信手翻阅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伸手去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死神把他夺走了。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人死去的时候一样;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死了——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把第五支蜡烛取过来放在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写信给你。我怎能孤单单地守着我死了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心底的衷情呢?而在这可怕的时刻,不跟你说又叫我去跟谁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没法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完全发木,两个太阳穴在抽动,象有人用槌子在敲,我的四肢都在发疼。我想我在发烧,说不定也得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得了流感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动手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候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可是我一定要竭尽我的全力,振作起来,和你谈一次,就谈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死了,你再也用不着回答我了,此刻使我四肢忽冷忽热的疾病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即将终结,那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得活下去,我就把这封信撕掉,我将继续保持沉默,就象我过去一直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手里拿着这封信,那你就知道,是个已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诉说她的生活,从她有意识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是属于你的。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死者别无企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向你吐露隐衷的痛苦的心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向你倾诉,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我的生活只是阴惨惨、乱糟糟的一团,我再也不会想起它来,它就象是一个地窖,堆满了尘封霉湿的人和物,上面还结着蛛网,对于这些,我的心早已非常淡漠。你在我生活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门对着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寒酸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她那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儿——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仿佛沉浸在我们小资产阶级的穷酸气氛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我们的姓名,因为在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看望我们,没有人来打听我们。况且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象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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