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春节我们家过得异常热闹。除夕那天我们***了一只鸡,开开心心的吃完晚餐后,开始进行我最喜欢的燃放鞭炮环节。我们分工明确,我和爸爸还有小舅三个人负责烧鞭炮,奶奶和妈妈两个人则负责在一旁观看。爸爸说我们要等到十二点才能睡觉,因为十二点要烧鞭炮,这是我们这里的习惯。
第二天一早,妈妈就拿来了我的压岁钱,她说这四百块钱是她和爸爸给我的压岁钱,让我放好来。回到家,奶奶又掏出一百块钱给我,我心里美滋滋的,心想一天都得几百了,那照这样下去,我不得发了。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有两百块,直到春节结束。
元宵节前几天,我的生日到了,爸爸给我买了很大一个蛋糕,又吃了一顿大餐,本来还打算要烧烤的,但大家实在是吃不下了,只好取消了。到九点钟的时候,要开始吃蛋糕了,我打开蛋糕外面的包装、插上蜡烛、点燃蜡烛、关上灯、许了一个愿,然后开动。
这时姑姑他们几个又一个掏出一个红包递给我,我很疑惑的问他们,你们已经给我压岁钱了,为什么要再给我呢?他们说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我们的心意。我向他们道谢,然后收下红包,放进口袋。我玩得正开心时,发现红包不见了,我急急忙忙的跑去找却没找到。这时,我发现一旁的小舅正在偷笑,这才明白是他拿了我的。
分别的时刻来临了,他们要回家了,我把他们送出门口,然后收拾残局。这时发现,蛋糕还剩下整整一层,我崩溃了,要吃多少天啊。终于要开学了,我数了数我的压岁钱,虽然只有两千多,但我已经很满足了,希望明年还可以这样过!
在生活中,爸爸妈妈一直供我们吃,供我们穿,把我们辛辛苦苦拉扯大,而我们总是以为这一切都是他们应该为我们付出的,总是想着不劳而获,但是,爸爸妈妈供我们吃喝的钱财也都是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而取得的。今天,为了让大家能更多的感受到爸爸妈妈的不容易,我们小队组织了一场“劳动创造生活”的小队活动。
下午,我们来到了打工地点,妈妈为了让大家伙儿更有干劲,特地的将我们分成了两队——4位男生一队,3位女生一队。采取30分钟赛制,时间一到,根据做的数量来分输赢,赢得队伍将拥有挑选奖品的机会。很明显,我们女生吃了亏,但大家都不抱怨,马上开始了比赛。
我们先开始分配工作,傅佳佩负责叠布,我负责套彩卡,而谢彤则负责贴油贴。分工完毕后,我们不敢松懈,马上开始了工作。
我是第一次读《培根随笔》,刚看了个开头,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他的整个世界观是现世的而不是宗教的(虽然他坚信上帝)。他是一位理性主义者而不是迷信的崇拜者,是一位经验论者而不是诡辩学者。在政治上,他是一位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论家。
《培根随笔》全书共分为五十八篇,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第五篇——论逆境,里面有一段令我印象很深:顺境中不乏恐惧与厌恶,逆境中也不乏安慰与希望。刺绣时,将生动的图案绣在黑布上,比起阴暗、忧郁的图案绣在浅颜色的布上,更让人愉快——悦目才会赏心。美德犹如珍贵的香料,只有当焚烧或碾碎时,才最为芳香。顺境最能显示邪恶,逆境最能显示美德。
这段话,使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看过的故事《你应该做一颗豆子》,篇幅很短却哲理十足,其中有段很有趣:犹太人说,这世界上卖豆子的人应该是最快乐的,因为他们永远不必担心豆子卖不出去。卖豆人在豆子卖不出去时,可以拿回家,磨成豆浆,向行人兜售,如果豆浆卖不成功,可以制成豆腐,豆腐卖不成功,变硬了,姑且当做豆腐干来买。且豆腐干也卖不出去的话,那么就把豆腐干腌起来,变成腐乳。第二种选择是卖豆人把卖不出去的豆子拿回家,加入水让它发芽,那么更加妙极。几天后,麦豆人可以改卖豆芽,豆芽如果卖不动,那么干脆让它长大些,卖豆苗。而如果豆苗卖不动,就再让它长大些,移植到花盆里,当作盆景来卖。如果盆景卖不出去,那么就再次移植到泥土里,让它生长,几个月后,就会结出许多新豆子。你想想一颗豆子现在变成了上百颗豆子,那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文章的最后一句是这样的:一颗豆子在遭遇冷落的时候,都有无数种精彩选择,更何况人呢。我们在遭遇不顺时,至少应该比一颗豆子更坚强吧。
它让我明白了正是逆境给予人的压迫,才使得人不得不再一次鼓起勇气,放下忧伤,发现新的希望,所以逆境才更容易体会到美德,若把它当做是自己的一个特别的机遇、一个磨练自己的机会,从而也就会得到许多做人与处事的道理,更会使自己在人生的画卷上绘上了独特且绮丽的一笔,我想论逆境就是要表达这个意思吧。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这本书就是他的言论集。“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
今年的暑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的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的背景反映的是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农村生活。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是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鲜明的人物形象,感人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着。我从中有两点感触。
其一:展望今天的幸福生活,与桑桑所在时代的对比,简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时经济条件落后,物质缺乏。当时农村都是草房子,而如今家家户户都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瓦房;那时就连自行车都是稀有物品,全村只有经济条件好点的杜小康家有一辆自行车,而如今经济飞速发展,许多家庭都开上了小轿车了;那时人们一年只有两季的衣服,即便是春天的天气再热,但是还是要穿着厚厚的棉衣,没有春天的换季衣服,而如今穿衣服已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大家都穿得光鲜亮丽的。我不由得感叹: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太多了,我们更要珍惜。
其二:当时的桑桑生活很辛苦,但是他的童年有许多难忘的回忆。他把碗橱改成了鸽子窝;偷家里蚊帐做渔网捕鱼;三伏天穿起棉衣、棉裤、戴上棉帽,成为校园里的一道引人注目的风景线————桑桑的童年过得是那么的充实快乐。而如今我们的条件越来越好,但是缺少了桑桑的那份童真,节假日被补习班排得满满的,真想拥有桑桑那份纯真的快乐。
《草房子》让我对以前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更加懂得现在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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