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湛蓝如洗,太阳透过云层,阳光闪耀在洁白的云里——
我伸了伸懒腰,期待发生在班里的新鲜事。
认亲记
最近班里的女生开始神经错乱,也包括我,不管自己是男是女就瞎认亲:有一个“四眼妹妹”(其实就是我啦~,还有一个“草菇姐姐”——梅~,我还有一个老婆——乔,我老婆还有一个老公——振,我还有一位亲家,一位外甥,一个女儿,一个妹妹……
数学课
唉,一看课代表从办公室回来,就知道又是一节数学课,难受啊…“铃--”上课了,老师“春光明媚”的脸上带着一丝深沉——这节课测试。
经过一番斗争,几个男生大胆的交了卷“创,上来!”创灰溜溜的走上了讲台,“这道题都错,笨死了啊!100个俯卧撑!”(偷笑ing,“俊,上来!这道题都讲了多少遍了?200个俯卧撑!”“……”
耀眼的光芒逐渐减弱,让我们永远保留,珍藏这份纯真——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让人联想起那细碎玲珑的花朵,同时也让人轻易地忆起琼瑶剧中的那个温婉可人的美丽女子,如诗般如云般优雅,空灵。
事实上,她是个普通的女孩。皮肤白皙,清碎短发,笑的时候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那温暖纯粹的笑的确感染了很多人,叩开了紧闭的心灵之门,沐浴日光倾城。
我是天生怕昆虫的`人,每当再细小的虫子在我眼前盘旋,我也会惊恐而又心虚地用纸将它***死。紫薇却多次对我的行为表示抗议,每当我的行为被她发现,她便停下手中的活,清澈如水的眼睛盯着我,眼神中充满着坚定和请求,以及淡淡的哀伤,这种眼神使我不敢正视她,只好将眼睛望向别处。接着她便正经地对我讲生命的重要,请求我不要伤害生命,她的手指时而相互纠缠,时而舒展,仿佛连手指也想说服我对昆虫友善一些。有一回一只体形较大的中型飞虫不偏不倚地停在了紫薇头上,在众人的惊叫声中,紫薇镇定地举起左手,轻柔地抚向头顶的飞虫,尝试着取下它,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地上,那谨慎的神态,好似怕把飞虫翅膀弄伤,怕自己的举动会亵渎生命的高贵。我曾问她为什么这样小心,她说:“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你不能伤害它。”明亮的眸子闪烁着人性的善良,坚定的语气充满了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爱和她聊天。她的话语是温柔的,同时又是充满希望的。我曾向他抱怨过失败的痛苦,抱怨过自己的一无所有,抱怨过自己的无奈与内心的阴霾。紫薇每次便不厌其烦地开导我,竭尽全力使我的世界变得明亮,乐观。我曾和她一起讨论过一篇名为“幸福是什么”的文章,我对幸福的定义感到彷徨和遥远,那澄澈如水晶般的眸子,淡淡流露的微笑和那如在空气中舞蹈的双手告诉我平凡的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将自己的阳光乐观的一面展现给世界才是生命最美的姿态。
她的名字是紫薇,很美。她没有琼瑶剧中那个温婉女子的才情和高贵,却有着让无数人感动的善良,她比紫薇花更美,因为她的乐观与阳光胜于植物表面的浮华。
如水般的她,如诗般的紫薇。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我的这位初中同桌,大概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同桌了。刚入学的这几天来,他给我的感觉十分糟糕。他是一位男生,皮肤黑黑的,个子不算高,中等身高,他的那双大眼睛给他的颜值加了很多分,但他的行为所扣的分远远大于加的分。
他可谓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像无脊椎动物似的,话也不好好说,开始的时候脏话连篇,给人的感觉十分的像一个不良少年。自然,成绩在班上也是倒数第一,上课时的点名户就是他,作业完成情况的批评也有他,总觉得什么坏事都和他有那么一丝关系。经历过第一次期中考后,我以班级第一的身份和他作为同桌。此后,我和她也有了许多的故事与交集。我作为一根女生,自然是受不了他的坏习惯,什么上课讲话,睡觉,吃东西,顶撞老师……我都想一一给他指出来,但改变一个人总是需要过程的,不能急求,只能循序渐进。
第一次的事还是发生在周四,我很清楚的记得,是因为在课上我提醒他不要讲话,他来了句“你是谁啊,凭什么要管我那么多!”我觉得很心寒,下课就忍不住的哭了。但这件事过了以后,他也改了很多坏毛病,还是很值得的。再来呢,是到了下学期的事情。有一次他和英语老师顶撞,说了很过分的话,把英语老师气哭了,后来,他也哭了,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个男生哭。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吧,他和英语老师道了歉,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他也在慢慢的改变,也在慢慢的成长,性格上有了提升,成绩也慢慢进步了,我和他一起努力,他不会的都来问我,从开始的要人管着,已经渐渐自觉了,上课点名也少了,批评也少了,也很少让我们给他操心,反而原来比较乖的人都渐渐学坏了一般。
这位同桌,他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有了他,我也才能更加努力的学习,我相信在我们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带动下,无论是他的成绩还是性格,一定会好过其他任何不努力的人。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我的同桌个子高,长得瘦,看着像读书很好的,其实不怎么好,还贪玩,有着小孩子一般的调皮,虽然上了初中,但他还是没有改过来,他还喜欢制作一些小发明。
我的同桌喜欢上数学。虽然他的学习不怎么好,但数学他还是不错的。他的思维很适合做数学题,因为做数学题,他总是能想出与众不同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他做题的速度也不慢,只是写的不怎么好,每次都会听见老师说他的字太潦草,可以跟“草书”相提并论了,可是他跟没听见一样,并没有什么改进,也可能因为这样,他的作业不写名字也能知道是他的。
在一个他乐于助人,他学习虽然不好,但他的乐于助人比一般人可强多了。只要是同学有难,他都会去看看,能帮的就帮,就算不能帮的他也会帮。就拿一次上美术课来说吧。一位同学忘带彩笔了,他又只有一盒彩笔,他满脸皱眉,想了又想,结果想到了给他一些彩笔,他自己留一些,这种思维他复杂了。
还有,上体育课,同学忘带跳绳,那老师可是要罚围着300多米的操场跑几圈,可知道是很累的,一位同学忘拿跳绳了,他竟然把跳绳借给了这位同学,然后自己围着操场跑圈去了。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喜欢助人为乐啊!
除此之外,我的同桌还愿意制作小发明,比如用一些废旧物品来制作一些在他眼里的小“玩具”,有小枪、小磁铁、小发电机等等一系列的东西,在他眼里都是玩具。
我的同桌就是这么的淘气、顽皮,但是我并不讨厌他,因为和他同桌,倒觉得有趣,虽然他的学习不怎么好,但他上了初中竟能保持在小学一样的心理,我太佩服了!
体育课后是英语课,沸腾的教室好不容易静下来,一颗颗躁动的心慢慢褪去体育课的激动与欢腾。每当这时,教室的后门都会晃进一个姗姗来迟的熟悉身影,他满头大汗,蓬头垢面,手抱篮球,鬼鬼祟祟……
这个身影就是我的同桌,总爱在体育课的下一节课迟到的“调皮鬼”。六年以来,同桌常常就“三八线”问题,不经意间即发大战。在六年的时光里,我早已习惯同桌的捣蛋、“狡猾”、爱开玩笑……
同桌的名字叫“中国”,因为同桌曾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的英文名是“China”,所以同学都叫他中国。同桌长得虎头虎脑,大家可别被他的外貌骗了,他才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朋友,而是聪明,甚至有点儿“奸诈”的小霸王。同桌笑起来非常有喜感,五官皱巴巴地拧作一团,嘴里发出“嗝嗝嗝”的响声,他一笑,全班同学都忍俊不禁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衣服里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薄荷洗衣液的味道,很是好闻。
同桌有点自我“膨胀”,嘴里总挂着一句“给朕拿来……”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他说说想法,他竟硬生生地从牙缝里冒出“朕觉得……”,听得同学们目瞪口呆,老师赏他戒尺的抚摸作为奖励。经历了这次遭遇,他的'嘴边依旧挂着“朕”,让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同桌是个段子手,一天到晚,总是金句频出,让人笑掉大牙。他很爱探索别人内心的想法,比如什么“她心里一定万马奔腾”,什么“他心里一定在打着防御”……总能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除了这些,我还非常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以及做事持之以恒的态度。每当在老师提出难题,同学们都还在冥思苦想时,他总是能第一个提出金点子。同学纷纷向他投来佩服的目光时,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小骄傲,大门牙也忍不住跑出来在教室闪亮亮相。要是有问题想不出来,他总会想到下课,犹如雕像般,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一定还能记得这个调皮、聪明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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