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喜欢漫步山林,倾听鸟儿的歌声。静谧的山林里,轻移脚步,唯恐惊吓了歌唱的小精灵,婉转的啁啾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细听,高的,低的,尖的,哑的,舒缓的,急促的,混杂在一起,却又融合成一种和谐。陶醉在歌声里,看流水拥落英荡漾,看山风卷落叶纷飞,看碧空随云朵翩跹。?
那时我六岁,童稚与天真渲染着一切,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清新快乐,无忧无虑。静静聆听大自然的絮语,那是灵魂的诉说,是情感的倾诉,是身心与自然的交融相通,给童年一片安宁祥和的美好。?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不得不到城市忍受空虚与喧嚣,拥堵繁杂的空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我与城市的孩子一样上学,一起玩耍,却忘不了心中的那片小天地,它是我的`梦,我的希望。?
再回到山林,已是五年之后,怀着一丝欣喜与盼望,还有一丝羞涩,我又回到了梦中念了三四百次的山林,只是……树呢?河呢?花呢?草呢?那片鸟儿的交响乐呢?我愣愣地站在原地,不肯接受这样的事实。可是,它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梦碎了。?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失魂落魄地回到城市,却惊愕地发现我又遇到了我的老朋友——鸟儿。但它们没有歌唱,它们不快乐,它们睁着惊恐的眼睛,茫茫地望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它们缩在笼子的角落,面前是小米和水;它们一定想念着那青翠的山林、潺潺的小溪、快乐的伙伴,在清新的空气里婉转歌唱;它们和我一样,对这牢笼充满恐惧和憎恨,却无法冲破它的束缚。是的,我与它们一样,只是我的牢笼大一点。它们再也不能飞了,它们只能缩在角落里,漠然呆板地瞪着天空。然后,不久,主人就会将它们的尸体拿出来,无所谓地丢进垃圾桶。?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凭着《艰难的归程》这本好书登上了那传说中的“阶梯”,并且不由自主地迷上了那里。
《艰难的归程》这本书中讲述的主角是一条经历了无数苦难与磨难的牧羊犬。主角——阿蓬忠心义胆,即使饿得奄奄一息也不会去动羊儿们一根毛的。不但如此,阿蓬还反过来对付两眼放光、十分饥饿、疯狂残忍的野狼们,为保护羊儿们而拼死战斗。故事的内容跌宕起伏,读者会为书中的主角——阿蓬时而担忧,时而兴奋,时而叹息,时而快乐。
作品叙述了一只貌似“雷斯”犬的当地土狗与杂1种狗的结合体,它就是阿蓬。阿蓬被宠物场淘汰并将被推上餐桌,在历经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牧场,在牧场,在与人类零距离接触下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头充当牧犬的驯狼——狼妹结下了友谊。驯狼的本性不改,但它多次救了主角——阿蓬,并欲引棋“回归草原”,但阿蓬却始终将牧场认做自己的归宿。在一次山体滑坡中,临时主人——赵海遇险丧命后,阿蓬与波波(另外一条牧犬)带领着牧羊群,突破狼群的轮番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日思夜想的牧常原本带领的200头牧羊,只剩下152头了。虽然损失了不少,但是对两条狗而言,太难了。老金检查了阿蓬身上的伤口就有37处,还有两三处露出了白骨。后来经过兽医们的治疗,不但替阿蓬治好了伤,还妙手回春,为它做了皮肤移植手术,使阿蓬被撕破的半张脸,也重新变得英俊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仿佛真的看见了英勇善战的阿蓬、重情重义的狼妹、势利贪财的宠物场老板、冷血无情的十三号训狗员……我从书中悟出了一个道理:不管出生是贵族血统还是土狗崽子,只要以后的不懈努力,就算是土狗,也能成功地打败绣花枕头一包草的贵族血统的大狗!
从伟大的高斯先生身上就完美地体现出了这个道理:出生于德国布伦兹维克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格尔恰尔德·迪德里赫先后当过护堤工、泥瓦匠和园丁,第一个妻子和他生活了10多年后因病去世,没有为他留下孩子。迪德里赫后来娶了罗捷雅,第二年他们的孩子高斯出生了,这是他们唯一的孩子。父亲对高斯要求极为严厉,甚至有些过份,常常喜欢凭自己的经验为年幼的高斯规划人生。高斯尊重他的父亲,并且秉承了其父诚实、谨慎的性格。1806年迪德里赫逝世,此时高斯已经做出了许多划时代的成就。
夜晚,我闭上眼睛,阿蓬的身影像电影似的,在我脑海中回放:阿蓬那双渴望自由的眼睛;当上牧犬的它在草地上打滚儿的景象都让我在内心深处有了一股怜悯之情,眼角流出了几滴心酸的泪。
阿蓬是一只坚强的,不一般的狗。在阿蓬充满坎坷的一生里,坚强是它的一根拐杖,一座灯塔,使阿蓬在灰色的生活里找到了迷失的自我,渐渐地信任了人类。在失败后,在负伤后,在被冤枉后,在大敌当前时,阿蓬总是咬紧牙关,坚强地往前走。当阿蓬从一只品种优秀的犬类一时沦落为一文不值的咋种狗时,它并不沮丧,坚信:命运自有安排,既然我不适合宠物场,就一定有我合适的地方!所以当它努力做好牧犬的本职却不被新主人看中时,阿蓬除了心中的一点不服气,它就再也不沮丧了。当它带着没有牧人领导的羊群在回家的路上苦战狼群,虽然回家的路是那样艰难,但阿蓬却没有轻言放弃。因为,它相信,只要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家就并不遥远。它保下了一百五十二头优质绵羊,而它却负伤三十七出处。所以,我不得不承认:阿蓬真的很坚强!
阿蓬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为什么它要背负着“咋种”的名字?为什么它要忍受十三号对它的折磨?为什么它就没有胖狗波波在七分场那么好的待遇,费力不讨好?正是这一切,磨炼了阿蓬的意志,使它更加坚强,才有幸逃离了十三号的魔掌;才有幸在牧场遇到了老金;才有幸地被老金看做最心爱的牧犬……这一切对阿蓬来说是祸还是福?
总而言之,我觉得阿蓬是一只非常坚强的牧犬。不论它遇上了什么困难,它永远不会停止前进的脚步。阿蓬这种坚强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的去面对!
大厅里的钟声响了十二下,望着眨眼的小星星,我双手合十,祈祷:愿阿蓬的.明天美好、快乐——在一望无际的牧场上过着幸福,属于自己的一生!
《儿童文学》这套书推荐了许多别具一格的小说。有一次,我在这本书的背面发现了一本最新推荐的小说——《艰难的归程》。我往下瞧瞧,哟,这本书的噱头可真大,看到小说的第三页就不肯放下。真有那么好看的书吗?我心中有几千个疑惑,要不,我买本看看。
可是我找了许多书店都没能找到《艰难的归程》这本可爱的书,不会像同学说的那样,一下子就抢光了?这越发的吸引了我,最后还是妈妈在广州最大的书城——广州书城帮我买到了。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心中有说不尽的快乐。这可是我喜欢的动物小说呀!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她,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比简介上讲的更加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在乐园宠物良种场”好比旧社会的阶级统治,只有血统纯正的狗才能在那里生活,人们买狗要看它的血统,品种。在老板眼里,阿蓬就是一个鱼目混珠的冒牌货,它只得被十三号送上热气腾腾的油锅。阿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它被纯种雷斯欺负,被十三号收养,却不明白十三号养它的目的——炖狗肉。后来,主人的行为让它明白,它开始不断的逃跑,开始憎恨人类,迫使它成为一个冷冰冰的生活机器。
小说揭露了宠物老板的贪婪,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的欺骗顾客。居然给狗的历史上添上了一只从未有过的狗“英系贝林塔”,一只杂交种狗居然在贪婪的宠物老板的包装下摇身一变的成为了有着高贵血统的轻型镖犬,老板为了用成本低的狗换来巨额的钱财,买进了许多杂交种狗,为的是训练成像阿蓬那样勇猛的狗。可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的贪婪最终让他的斗狗赛——好好的一盘棋,搅了个稀巴烂。
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是阿蓬带领羊群回到牧场的情景。它独战群狼,忍着饥饿,忍着伤痛,忍着瞌睡,把一群失去了主人的羊带回了家——牧场,它勇敢的与狼群搏斗,并且不惜任何代价,坚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搏斗到底。阿蓬,它渴望自由,却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它身上有着一股忠于主人的精神。它忍受着羊群的诱惑,抵挡住了饥饿。但是另一只狗——波波,它支付的体力比阿蓬少了远远不止十倍,却被诱惑吞噬,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而吞食了一只羊,就像文中写道的句子“难忍的饥饿,使它的眼睛也像狼一样熠熠生光”。
阿蓬非常可怜,在它的记忆和梦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自己的妈妈,在逃离“在乐园宠物良种场”之后,它被老金细心的照料,让它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人类对它的关爱,融化了它冷冰冰的心,不再是个生活机器了。读了这本小说,我明白了,在恶劣的环境下,为了生存,会不断的发掘潜力,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潜力是源源不断的,它的源头永远也不会干涸。也许,我们总是会在不经意中发掘自己的潜力,又会在不经意中发现它。
渐渐的我感觉到手中剩余的纸张已经不多,这本书已经到了尾声,当我依依不舍地读完最后一个字时,我仍然意犹未尽。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牧玲惟妙惟肖的描写让人赞叹不已,惊心动魄的剧情引人入胜,这本书不愧是堪称看到第三页就不愿意放下的经典读物。
《艰难的归程》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艰难的归程》主要讲一只普通的狗从懦夫脱变成斗士的离奇经历。变成斗士的阿蓬(狗的名字)与狼拼死拼活,誓死保卫羊群。因此,当它回“家”时,已是遍体鳞伤,可是,它依然坚强地站了起来!
书中栩栩如生的描写当然使人难以忘怀,但是,正是阿蓬那种永不向困难和死神低头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
阿蓬在与狼群决斗的时候,常常是单枪匹马地一狗战一群。不知有多少次,阿蓬的皮肉被撕下来一大块;不知有多少次,阿蓬的血流了一大块地;又不知有多少次,阿蓬的腿疼得站不起来了。面对这钟情况,它害怕了吗?它退缩了吗?不!阿蓬强有力的吼声回答了这一切。它绝不退缩,它要奋战到底!
这是一种多么难得可贵的精神!它那种正气,那种不服输的劲儿,那种一直在与自己战斗的精神鼓励了我,使我的精神状况也大为好转。
另外,书中还出现了另一个主角:狼妹。狼妹是一只从小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狼。它本来已经是一只乖乖的“小狼”却因生肉的刺激而变成一只地地道道的狼。狼妹想吃羊,一直在等,一直等到时机成熟才下手捉羊。
狼妹精湛的技术使我们赞叹不已。
那作者哪?
《艰难的归程》的作者是一个名叫“牧铃”的男人,听上去像个文雅的女孩。
牧铃是个热爱牧场和动物的人,他写的作品都与牧场有关。据说,牧铃写第一本书时,因受到了打击而打算不写了。多亏了小读者的鼓励,他才坚持到现在。
我觉得,不管是阿蓬的勇敢,是狼妹的耐心,还是牧铃的坚持,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抬头,不是高傲,而是为了寻找远方的灯;低头,不是自卑,而是为了认清脚下的路。
无论你是在哪里勇敢追梦不管挑战,实现人生意义,还是在哪里恪守本分,坚持自我耕耘,你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方乐土。因为,人生何处不精彩!
走出了清幽宁静,流水音阁的闲逸,走进了纷纷扰扰,我欲称雄的激斗。诸葛亮用一把羽扇拨开了一剑指天涯的雾霭,踏着金戈铁马,悠悠凯歌而来。烽火连天不休,尔虞我诈的三国,在诸葛亮眼中,早已看清也看轻。既然已入世,那就该肆意挥洒,纵使是汗水与泪水。被称为智慧化身的他,用自己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来书写人生的精彩。
人生何处不精彩,诸葛亮用半生戎马谱写三国浩歌。
借一弯汉家宫阙的斜月,折一枝渭城朝雨的细柳,摘一朵不胜娇羞的海棠,可否用来衬托***的大江东去千古风流?永立橘子洲头,他的雄心壮志宛如滚滚而来的`大江大河,澎湃不止。勇争时代弄潮儿的***扎进了中国革命的浩荡长流中,义无反顾的血液里生而为龙的狷狂,怎能停止奔腾高喊我们是炎黄?所以***用双手勾勒出中国革命的奇风异景,那里有古老文明的沧海桑田,那里有20世纪舞台的悲欢离合。
人生何处不精彩,***用赤子之心保卫祖国山河。
不知道谁还能立下一生只为写作的誓言,不知道谁还能坚持创作几十部作品,从不止步,不知道谁还能将名利看淡岁月看轻。用一只鹅毛笔书写《人间喜剧》的巴尔扎克,如果没有这部惊世大作,人们似乎要将他遗忘。可岁月的沉淀直呼日安GTA日久弥新,熠熠生辉。你的皱纹你的发,你的身影你的眸,早已成为当时绝望里最美的风景。
人生何处不精彩,巴尔扎克用日日夜夜品味人生百态。
人生何处不精彩。麦迪35秒的不朽传奇是他人生的精彩,铭记在心;卡梅隆泣血大作成就伟大导演是他人生的精彩,令人称赞;方文山用中国心挂起中国风是他人生的精彩,歌唱创奇。
无论你选择仰望星空还是脚踏实地,请坚定地相信自己。因为,人生何处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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