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不老泉》讲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温妮这个小女孩,在森林里玩,遇到了杰西,看见了不老泉。然后就被绑架到了塔克家,一个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要把温妮带走,梅把他打死了,导致进了监狱。温妮帮助杰西一家救出了梅,就逃跑了。当他们回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福斯特的坟墓,他们哭了。温妮本可以长生不老的,但是,她把那瓶水给了蟾蜍。
人活着,就是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可以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活着。
读了这本书,让我终身受益。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懂得了做人虽然和不易,但是,这一生活的有滋有味,多姿多彩。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知道了长生不老没有什么好的,是人就要经历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这是一个人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以为生老病死注视着新的生命的到来;一个人美丽的一生结束的尾声…
小女孩温妮之所以选择了活着,那是因为她要靠自己而活着,而不是依靠那被泉水。大家问一问,现在是不是大多数人都被长生不老这个词所迷惑?
做人是不可以贪得无厌的。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听天命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事实。有些人因为一时的盲目,而去做某些事情,导致自己被置身于危险之中;有些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和别人去攀比,别人可以长生不老,我一定也要……
人生宝贵,同学们,珍惜那美丽的港湾吧!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温妮在自己家族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喝了这泉水竟能长生不老。在经历塔克一家误喝了不老泉后的遭到种种磨难,温妮最终选择了生命的自然规律。
生与死都是人生旅途的一个站点,生命在生与死中轮回。面对死亡,人们总是感到恐惧、痛苦而总想逃避。死了就看不到这美丽的世界,就不能跟好朋友说话,死亡带走了我们的希望、爱、快乐、健康。人们都不想面对死亡,试想一下,全世界人民都长生不老,多么可怕呀,已经超负荷的世界会越来越多人,拥挤的可怕,路上全是车,车上挤满了人,学校操作上站满了同学,跟本不能踢球。大家还会有好心情吗?还能正常工作、学习吗?还会分秒必争吗?还会珍惜现在的拥有吗?想到这你还会喝不老泉吗?
没有死亡也就没有新生。花儿也有生命,经历最灿烂的盛开后,就会经历枯萎、凋谢。生命就是这样伴着花开花落,每一朵花都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香味,因为不同而美丽,因为变化而精彩。有不会死的的花假花,假花没有香味,整天、整年、一生都是一个样,没有生机。如果万事万物都因为没有生长、变化,没有生死轮回而成为畸形和怪胎。世界多么可怕呀。
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一切都要遵从事物的规律发展,要回归于自然。死亡是生命的必修课,只有把这一门课学好了,生命才会变豁达。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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