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拐角处有一间小小的书吧,推门而入便会立即被暖暖的书香味所包围。不管是软软的沙发还是发旧的木质地板都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在慢慢的时光长河中唯有这个温暖的一隅是静止的。陷在沙发里,周围环绕着层层叠叠的书籍,随手摘取一本,便能静心的读下去。在这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慢的,慢到似乎可以天荒地老。”
————《人与书俱老》
听了丰湘羽的《人与书俱老》,突生一种想开一家书店的想法。名字呢,就叫做“午后时光”。
在悠闲的午后,手捧一本书,伴着慢慢倾斜的阳光,一起沉沦。梦想着熟人踏着熟悉的脚步,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抬头、点头,便是打过了招呼,然后继续自己的世界。
木质的书架,书架中间的沙发,沙发旁边的小椅,小椅靠在窗户旁,窗户上随风飘荡的“晴天娃娃”……各种各样的看书人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小孩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两个女孩背靠背,男生斜靠在书架旁,老奶奶带着老花镜坐在小椅上……很温馨呢!有这么多的人陪着你,陪着你看书……
书屋是一个大世界,大世界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世界。书屋里很安静,只有可爱的“阿狸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偶尔有小孩子争论书里的故事,却不显得突兀,反而另生一种童趣。
书屋的开放时间就随我意喽。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想开。开心的时候,送上一壶清香的茶水,给入迷的人们解解渴;心情不好的时候,关起大门,自己一个人躲在书屋里,舔舔伤口,继续遨游于自己的小世界,不管其他。
书屋里的书,都是主人喜欢的;书屋不大,却处处可见主人精心的布置;书屋的书不外借,若想购买,请自己到网上订购;若书屋的主人心情好,或许会帮你买一次;书屋的主人很爱护书,所以,也请你爱护每一本书;书屋的主人很懒惰,所以,“入屋请脱鞋,看书请保持卫生”……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但我最终还是选择跟随姐姐踏上美术艺考的道路。开始的时候心情复杂,又对美术有种无法禁止的***,却也没办法让自己看清这是否是我愿意追求的目标。
第一次拿到老师发下的画笔,非常激动,对美术这种用线条表示生命画出一切的技能十分好奇。在一步一步坚持画下去之后,如今我也算是对美术略懂皮毛的人。
我感到高兴,同时亦猛然间发现自己同时在失去一些东西。在自己热爱的事物面前,我抛弃它,选择了美术。
我最喜欢白色,白色的鞋子,白色书包,白色是纯洁无太多点缀素雅的颜色,我却偏偏喜欢这种干净的美。美术让我无法驾驭她们,因为我白色的鞋子会被炭灰弄得变黑,我的衣服同样如此。我过着衣服洗了脏,鞋子擦了黑,一直脏兮兮的日子,没有后悔,没有回头。
我还记得我姐高三时,拿着白色颜料反复拿画笔刷着她那双钟爱的白色贝壳头鞋的画面。那是很多年过去都无法忘怀的一幕,我感动,感动得想落泪。
大家夹着画板,举着画笔在疯狂地上线条时,有种无形的东西笼罩着大家,叫做信念。
为何会糊里糊涂地踏上艺术的道路?大概是因为中考失利吧,大概是因为热爱美术吧,无从得知。但每当看到笔盒满满的画笔,我瘦小的心会立刻强大起来。我感谢画笔为我绘出多变的线条,我感谢画画给我一片不枯燥的天空。心存猛虎,细嗅蔷薇。
我的画笔,尖锐刺人,刺醒我的斗志,那细腻的'线条勾起我心中柔软的部分,那多变的色彩让我的世界变得缤纷多彩。我的画笔我的梦,我将用手中的笔绘出我的中国梦,绘出繁花似锦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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