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课程网站是民法老师推荐的,其中最让我喜欢的老师便是张力教授。原因有二:首先,语速较快,让我的大脑能够较快的运作。其次,语言幽默,却又富含道理。而正是由于这两点,让我对他讲的内容有较深的印象。张力教授一共上了两讲课,有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关系。
其中,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民事法律关系和人身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1.民事法律关系平等。2.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民事法律关系又有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内容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题,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迷失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额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除了应具备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即除了
要求参加市民社会生活的人应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和一定的能满足人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利益之外,还应敏却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而这种是想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目标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无论是何种方式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都将产生相应的民事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都必须建立在一定原因上,而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就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两大类,即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事件本是自然现象,只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才被列为法律事实,如人的.死亡、地震等。前者可能导致继承关系的发生;而后者若将房屋震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事前若投保时,又使保险赔偿关系发生。行为。行为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行为是法律要件中最常使用的法律事实。行为虽与人的意志有关,但根据意志是否需明确对外作意思表示,行为又被划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
(1表意行为。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表意行为,因行为人有预期的效果意思,所以,该行为能产生当事人意欲达到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效果。
(2非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意思表示,客观上引起法律效果发生的行为。如侵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效果意思,但客观上却导致赔偿的发生。
当前,我国正进行着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一场变革的核心任务是促进每一个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其根本途径是通过转变教师的`教学模式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一个自主、体验、探究、合作、交往的学习的平台。这对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习惯、教学方式、现有的知识储备、信息技术等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因此,要求教师改变教学模式,转变传统角色,否则,将会在课程改革中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角色正发生着新的变化。学习了《走进新课程》这本书,对如何做新时期的教师进行了反复思考,故有感而发,作以随笔。
今天我把《走进新课程》这一书看完了,合上书仍觉得意犹未尽深有感触,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前也在相关的教育教学书籍中看到过关于课堂教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强调教学的艺术性,课堂教学的效率问题,可是更多的流于理论上的说教,让人无法真正了解课堂教学的有关细节的琢磨与把握。
读了该书,尤如在我为师的道路上亮起一盏明灯,的确是受益非浅。以下就自己所读的关于教学的方面谈谈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关于授课,在看这部分内容前,想当然的认为这绝非难事,应该容易做到。看过书之后才清楚要做到授课自己还有很大差距。
一方面,由于对教材的熟悉程度存在欠缺,那么在授课的过程中重点和难点并不突出,对此讲解的还不够充分模糊,而且对于教学中所采用的教学手段过于单调,没有很好地运用比如举例、图解、示范等方法;另一方面,没有很好地去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这样使得所提出的问题缺乏足够的针对性。无论是课堂提问还是规律性的检查作业在弄清学生是否掌握了与任务相关的先前知识方面做的都不够好。
教师的任务导向应该是为学生提供较多的机会去学习那些将要评估的材料,而不应该把过多的时间浪费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上,对教学中可能发生的影响教学的事件有一个预测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对授课内容在时间上有做出合理安排,这样才能够充分有效的传授教学内容,使得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知识。学生的注意力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关系非常密切,即使教师讲解的再精彩再投入,而学生没有集中注意力去认真学的话,教师做的也是无用功。
对照书中的内容结合自己的实践,我觉得集中学生的注意力:
一是要在讲解知识的同时关注学生的反应,恰当的时候提出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并对其回答更多的作出肯定的评价。
二是要在平时要有对课堂纪律的一个严格要求,禁止出现那些讲话、睡觉等影响课堂教学的行为出现。
当然在运用教师的强制力的同时,不能忽视跟学生的感性交流,为教学赢得一个相互尊重的的环境与氛围。学生在学习中如果不断的得到成功的证明,必然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学习兴趣,在接上来的学习中他们会更有热情更有全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而且易于取得好成绩,心理学上称之为自我效能感的培养和建立。相反,他们总是遇到失败的情况的话,则会影响到他们的自信心,严重的会让他们丧失取得好成绩的信心,和学习兴趣。
在大家喜迎2020年,张灯结彩的时候,迎来的不是过年的欢声笑语,而是冠状肺炎病毒的蔓延。触目惊心的数字与日俱增,四千、五千、一万,每增一点都牵动着国人的心。
磨难压不垮、奋起正当时。在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刻。
灾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白衣天使”是战“疫”一线“最美逆行者”,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义无反顾地奔赴疫情防控一线,用专业的医疗技术与病毒抢时间,用强大的责任心守护着每一个病人的生命安全。
总有一种力量激励我们前行,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泪流满面,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亿万中华儿女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战“疫”路上的一个个“好人”,一件件“好事”走进我们的视野,他们的事迹,他们的名字……感动着我们,凝聚起社会正能量,号召着我们必有信心和决心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普通人虽不能亲临主战场,但我们能坚持在大战中坚定信心、明确了理想,今后的岁月定将不负韶华。
虽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给我们的生活蒙上了厚厚的阴影。但是作为学生的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要把这次的疫情当作学习的机会,去学习前辈们这种处变不惊,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机会,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的人生规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
另外,还要学会如何做好防护措施:第一。尽量不出门,如果必须要去公共场所记得佩戴口罩;第二要勤洗手;第三不要过度疲劳,这样会降低免疫力。
最后为逆行的勇士祈福,愿平安归来!加油!
本月我拜读了朱慕菊教授的有关新课程改革的《走进新课程》一书,这是一本对新课程进行全面解读的书。新的教育形式迫使我要更新教育理念,将课改精神渗透到我的课堂中。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脑海里不断闪现出书中的点点滴滴,它们震撼了我的思想,使我对教学,对新课程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真是受益匪浅。
它告诉我们,对于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教师应该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来帮助学生解惑、答疑,而且在这个储备里知识还应该有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这说明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也要有水源。《新课程》要求我们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不断以全新的观点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识得者。
它还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教师,要拥有足够的知识,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好的学习方式,《走进新课程》中指出:学习方式的转变是本次课程改革的显著特征。在这里,学习方式不是指具体的学习策略和方法,而是学生在自主、合作和探究方面的基本特点。传统的学习,学生以被动的、接受式的学习方式为主,缺少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等其他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教师以讲授为主,很少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自主学习获得知识、发展能力。
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社会发展的迅速以及知识获得途径的增多迫使我们不得不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现代教师最重要的不是教给学生知识,而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因此课堂中的学习方式也必然转变为以学生为主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走进新课程》要求我们教师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教育目标由原来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强调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其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他们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教师教学要以人为本,呼唤人的主体精神,教学的重点要由重传授向重发展转变;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要我们研究学生的差异,以便找到因材施教的科学依据;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教师在教学中把教学的重点放在过程中,放在揭示知识如何形成的规律上,从而使学生在教学进程中思维得到训练,既长了知识,又增了才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以探究、研讨为主的综合交流方式,师生共同讨论、研究,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突破传统教学模式,勇于创新,形成教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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