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人生的旅途中,总会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有许多无法忘却的事,还有许多值得珍藏的情,它们就像闪着光芒的星星,在我的夜空中有着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一方地,并且,在那片小小的区域中闪烁着独一无二的光芒,永不湮灭。
截止到那天,我刚好跨进初中大门一个月。晚上我和闺蜜去城北公园玩,一路说说笑笑,走走闹闹,很是欢乐。走累了,就在小路边的长椅上坐下来休息休息。我的肩膀紧挨着她的肩膀,嗅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感觉特别安心,仿佛回到了从前那段时光,六年级不是很苦,我们总能忙里偷闲,找个时间出来玩。现在上了初中,学业加重,又不在一个班,所以很少联系,这次也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才能聚在一起的。
“今晚有星星。”身旁安静的她忽然发出了声音。我抬头:“是呀,好久都没有注意过夜晚有没有星星了。”那晚的夜空真的特别特别美,虽然星星不多,可每一颗都在天空中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微弱光茫,帮助那一轮并不是特别完美的月亮点缀着漆黑的夜空,照亮了无边的黑暗。在无数个漫长的黑夜里,默默的陪伴着孤独的月亮,给她力量,让她与黑暗抗争,给她温暖,帮她驱散寒冷,给她希望,和她一起等黎明的到来。
转头看向安静地坐在身边的她,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路灯洒下昏黄的灯光,恍惚间,我产生了一丝不真实感,感觉眼前的她很陌生,可是下一秒,我又有了那种熟悉感和亲切感。她转头和我对视,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放心,时间不会是我们友谊的阻碍,能经历住时间考验的,那才是值得珍惜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就像今天这样,陪你一起走下去。”我的心头猛然间涌上一股暖流,顿时流遍全身,眼眶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变红了。世上最感人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我陪你”。
“好了,走吧。”她拉着我的手,起身向前走去。我跟在后面,看着前面那个熟悉的背影,一句“谢谢你,肯陪我走”都已经到了嘴边,但还是咽下,我知道,她不希望我说谢谢。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天上的月亮,并不完美,并不耀眼,可却有着心甘情愿陪伴我的星星,那在自己看来就是一种幸福,在旁人眼中就是一种美丽。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是最美丽的誓言,陪伴是我们共同的承诺。
有一种祝福,叫“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一种坚定,叫“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有一种相伴,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黄昏,他们手牵手,亦步亦趋,不紧不慢,颤颤巍巍地,相互支撑着。风中,白发飞扬,衣袂拂动,顶着风,向前走,一路上相互扶持,不累。夕阳西下,柔和的光笼着他们的背影,翩翩然,渡上金色的光,神仙眷侣,不似人间。走不动了,一起歇息,你等我,我等你。有对方,不埋怨,不恼恨,不骄纵,不轻狂,不卑微,不倔强……
他们——我的太爷爷太奶奶,顶着风,走着路,牵着手,氤氲了我的眼。已经八十多岁的.两位老人家,相伴经历六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青丝直伴到白发,见证着对方皱纹的生长,望着对方一点点弓下的背,凝视着渐渐衰老的面颊。一条路,两个人,相伴而行,不漠视不虚度,每一天,每一步,每一个曾经,每一个现在,都将是最美好的回忆。他们不缅怀昨天,也从不奢望明天,简单充实地生活,珍惜现在,珍视对方。
天长地久,地久天长,谁会遗忘,相伴一场。一辈子的陪伴,一生不寂寞,人又有几个一辈子?用一生去陪伴,换来一辈子的相伴,值!
所以,千言万语都不及陪伴珍贵,再美的风景只不过是陪伴,陪伴多美。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陪伴,是最轻松的释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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