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在二十一岁时被诊断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医生预估他活不过三年,但意志力坚强的他,并没有因此向命运低头,反而立志要造福人群。十年一眨眼过去了。霍金依然活得自在。他不但在剑桥大学担任教授,更十分熟练地利用眼球的转动操作语音合成器,活出他不向病魔低头,继续悠游于浩瀚无际的物理世界里。三十年后,他出版有名的物理书《时间简史》,这本书振奋了世界,也造成了科学界的轰动。霍金告诉大家:只要努力不懈、坚持到底的做事,什么事做起来都能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霍金的故事时时刻刻提醒我,成功与否取决于努力程度,而不是天赋。唯有努力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他不屈不挠、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激发我的心智,他不但是我意志力的导师,更是阅读中最能启发我的好挚友!
——那一天
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逢,是前缘的注定。那么,我必是因前世在佛前千百次的祈祷,才换得那一日与你相遇。茫茫人海,于千万人之中,不早也不晚,就在那个界定不清冬与春的日子,你出现在我的世界,让我从那一刻起心里记住了一个可以惦念的名字。
那个日子,我的生命里有了你。曾经把那一天算作冬日,喜欢在朔风瑟瑟中怀想炉火的温暖,还曾经把那一天算作春天,喜欢聆听你的声音消融冰封的思念。其实,无论是哪个季节都改变不了那一天。那一天,已经跨越地域和时空,植根于我的心田,如一株永恒的玫瑰,开出无与伦比的香艳。历经岁月,沉淀在如歌的生命里。
如果有来生,就让我们还在那一日相遇,我会在你耳边轻声说,遇见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逢……
——那句话
一份真缘,一世执著。没有承诺,也不需约定,仅此一句,我用一生的时间来记得、来守护、来珍惜。我愿意,只为那一句话,将我的心交付与你,为自己选择今生今世无悔的笃诚。
如果有来生,在苍茫的人海中,请记得,我和你相逢相认的解语还是那句话……
——那颗心
如若我的生命这一刻停止。那么,恰恰我的生命分有两部分。一半时光用于等候那一日与你相遇;而另一半用于记取那一日与你相遇。
因为遇到你,心有了所依,因为牵挂你,心有了所系。
岁月变迁,生命里的.千缠万绕都随风散去,铭刻于心的还是那一点解不开的情结。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改变不了今生无语的心事,只待来生用千万次的祈祷换得一颗心的轮回。
佛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因有果,那我就在心中种下一粒期盼的种子等待来生为你的到来而开花。
不知道永远有多远,只知道穿梭于过去、现在和未来,那颗心,未染纤尘,一如从前,变更的只是似水流年……
如果有来生,我们一定会再相逢,我会在我最美丽的时光遇见你……
人人都有,而每个人却各不相同。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打开书包时,却发现心爱的金色钢笔不见了。我心急如焚,那是我过生日时候,爷爷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啊!我一直视它为“手中宝”。
我疾步走向房间,翻箱倒柜找了一个遍,还是不见它的踪影。我纳闷:难道它会飞。当我推开爷爷房门时,突然发现表弟手中拿着一只金色的钢笔,正摆弄着笔帽玩呢!我心头升起一股火气,不由分说,一把抢了过来,转身狠狠地踢了表弟一脚。表弟被我发疯的样子,吓得“呜呜呜”地哭泣起来,我失去理智地大喊道:“哭什么?偷了我钢笔,还委屈你了。”
“怎么了,彭啊。这支笔是你爷爷的朋友送的。”奶奶听到我的叫声过来解释。“找了半天没见到,这支金笔就是我的。”我据理力争。
“彭啊!你爷爷一共有两只金笔,一只送给了你,另一只留着。再说,你没有弄清楚金笔的下落,就怪你弟弟,是不对的。”奶奶叹着气。
“那我的笔,谁拿了去?”我嘴中呶呶。“是不是,忘地方了?”奶奶提醒。“哥哥,我没拿你的钢笔。”表弟双手捂着流泪地脸。“这就是我的'笔。”说完,我摔门而去。
第二天,我在学校的课桌里发现了那只金色的钢笔,我不知说什么好。认错?不行,这支金笔让我低头。我不愿意。
等到表弟生日的那天,我不好意思地掏出那支金笔,递到表弟手中,腼腆说:对不起,弟弟,那天是哥哥的错……
一家人看到我俩的模样,一起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我和表弟对视地笑了,两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我今年九岁,我难忘的事像天空中璀璨的星星和沙滩上美丽的贝壳一样多。
在我看照片的时候,发现了一件最难忘的事情。那是我去青岛旅游时看大海时的照片。
记得当时的大海非常蓝,蓝的几乎与天和为了一体。沙滩是那么柔软,细腻,走上去几乎如走在绵花上一样。蓝天上的白云是那么白,白的像白纸绵花一样。
大海平静时就像一个雕塑一样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站”
着,但海浪上来时,大海的表面可就没有那么宁静了。那时大海的样子就像一只疯狗一样过来,可是,它刚刚上了一点沙滩后,就下去。我见了之后就立刻跑去了大海。刚跑进沙滩,我的脚就变的像两只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了。原来是沙滩在烈日下晒的啊。所以我不得不穿上鞋子上后在走去沙滩。
我来到沙滩的边际,也就是在往下走就到大海的地方后,脱下鞋冲进了大海。
可是,那时的我忘记了我是不会游泳,刚进了大海就喝了一大口海水。原来,海水是又咸又涩的啊!所以我就买了一个游泳圈之后在在的水。在烈日下海水也被晒的热起来。成了“温水”我游了一会后在遇到海浪后就完全冲不到我的脸了。直到爸爸过来叫我回家了,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大海。
这就是我最难忘的记忆了。我从游泳喝了一大口海水,到水热,最后在到海浪冲不到我的脸的记忆。我想,这可能是我终生难忘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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