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好无聊!”
“琪儿,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你生病时要吃药,缺乏知识时,也要用书来医你的愚蠢啊!你宁可在那里发呆也不看书!”
“天天看书,天天看书,就连放假也的看,真不懂你们大人。”我心想。
心里这么想,口头上却不能这么说,我只好无奈的说:“好了!好了!我看还不行吗!”此时我已拿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来。而妈妈还在振振有词地讲她那读书名言警句。
我就在房间里心不在焉的看了几分钟,见妈妈睡着了,我一溜烟地跑到楼下和小朋友玩。当我玩的不亦乐乎时,怒气冲冲的妈妈走到我旁边,大声说:“现在立马给我回家看书,而且罚你一星期不能玩电脑、手机!”对于这种惩罚,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了家,乖乖看书了!妹妹见我这样,便对我说:“姐姐,你不要这样嘛!其实书很好看啊!”说完,妹妹顺手拿起一本书来。“你看,上面有彩图,让你遐想一些不可能的事。文字就像海水一样向你涌过来。其实书很好看,只是你没认真看而已。”
“哦?”我夺过妹妹手中的书,快速浏览了一遍。咦!好像很好看也,我只好说:“好吧,我看一下,你先出去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为什么作者要写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题目呢?人不是都有眼睛吗?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一连串问题窜到了我的脑袋里。我想:答案一定就在书里面。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哦!原来是这样: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却又给人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个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看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当我看过海伦凯勒的每一个故事后,我已泪流满面。我与作者像是融合在了一起,我们同悲伤、共快乐。我是第一次觉得书有趣、好看。
打从那以后,我手里无时无刻都是书,都可以说是废寝忘食了。每次一看到有新书我就爱不释手,读的津津有味,就连吃饭,睡觉都忘了。
渐渐地,我会用笔记本做笔记,将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记下来,并把它们多读几遍。日积月累,我的作文慢慢好起来了,我会把我日常积累的好词、好句准确的运用在作文上。所以从3年级我的作文就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
我终于和书交上了朋友。但我始终都会记住这两句话:一句是刘向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还有一句是林海英的国文老师说的“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大多数的时光都伴随着书本度过。读书就是传递正能量的过程,可是工作后再读书感觉就是件奢侈的事情了。看书能让人宁静从容,书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是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大,看书的的机会也随之减少啦。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而今,越来越少的人能静下心来去认真的看书了,闲暇时有了时间也会想着去哪娱乐,干点什么去狂欢一把……现在毕业了,都在忙着工作,忙着自己的诸多事情,看书也就更被忽略了,还记得在学校时,一个人不知道做什么了就会想到去书店看看,就算不买什么看看也还是觉得可以的。
其实,看书有时候能收获很多意外的惊喜,我们每个人的经历都随着环境的变化有着天壤之别,而看书能帮着我们认识更多,了解各种不同的世间百态,从书里学习处世,看好书能让读者产生强烈的思想的共鸣从而改变自己思想观点。
好书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每当我迷惑、彷徨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强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的'时候,它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只要勇于面对,便会发现快乐就在不远处;当我被人误解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的路,他们终会看到真实的你。好书能让我调整心态,净化灵魂。
在一个人的成长岁月中,不可能永远的一帆风顺,不可能总是激情满怀,此时,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人生导师,给我们人生之帆导航。在好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这里有温馨的宁静,也有激情的舞动……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喜欢那种充满书香气息能让心灵静下来的地方,经常看书就会在潜移默化中锻炼思维和想象力,书里的情景仿佛可以浮现在眼前一样,会突然发现时间过的好快,让人有种似曾经历过了感觉。
先贤说:读书使人进步。你可以在午后风景优美的湖畔读,也可以在火车飞机上读,甚至可以半夜起来在卫生间里读。身边有书,无论在哪里都可以去拿起阅读。
我们把青春写在纸上,在最美的年纪与书为伴,一路走来,现在即使告别学生生涯也应该保持看书的习惯,放几本好书在身边,当一个人的时候除了玩手机也还可以拿出来翻翻看看。
圣·埃克苏佩里在这部童话小说里,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经历,表达了对人类“童年”消逝的无限感叹。小王子在旅途中到过六个星球,碰到过一个目空一切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消磨光阴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一个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才到达地球,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我”。
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
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
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
我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昨晚,我读了《小王子》一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小王子的离开而伤感。同时心中也充满了疑惑和许多的不解,我有些看不懂,不知道作者写这本书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为什么作者说这是一本献给大人小时候的书?今日一早醒来,我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桌前,再一次翻开了此书细细品味了起来。
书中讲述了一个来自一颗小行星上的小王子,因与他唯一的一个朋友,美丽而又傲慢的玫瑰花闹了别扭,最后他无奈地离开了他的星球。之后,小王子拜访了六个分别有着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等的星球,最后降临到了热闹非凡的地球上,和本书的作者飞行员叔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王子又和狐狸相识,小王子从狐狸那里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用心灵去感受爱,这使他想起了自己心爱的玫瑰花,想起了自己居住的星球。最后,小王子在黄蛇的帮助下,回到了玫瑰花的身边。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爸爸妈妈对我的点点滴滴的爱,这些关心在我以前的眼中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总认为我是他们的儿子理所当然,比如说有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很多的美食,我不但不感谢妈妈,甚至会嫌弃有些我不爱吃的东西,露出不高兴的表情,我把爸爸妈妈对我的爱视而不见。读了这本《小王子》让我明白了书中狐狸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告诉我要用心灵去感受父母的爱,我暗暗的对自己说从现在开始,我要让爸爸妈妈少费一些心思,与同学之间少一些吵闹,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任,做一个好少年!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我这星期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斗争,因重庆的地下党被叛徒出卖后,那些革命志士们被关在那“黑暗”的监狱里,革命志士被敌人严刑拷打,但是他们坚贞不屈,不向敌人透露半点关于地下党的消息,他们在监狱里与敌人斗智斗勇。
这本书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34“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