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这是我觉得最好看的一本书。
有一天,鲁滨逊去森林里玩耍。他不知道这个森林里有野人,在他玩得正开心时,有人突然窜了出来,把他打晕了。等鲁滨逊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野人部落里。
鲁滨逊准备走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被野人捆绑了起来。鲁滨逊对野人说:“你们把我捆绑起来干什么?快帮我解开。”
野人一边帮鲁滨逊解开绳子,一边说:“我们的首领生病了,而我们却治不好这一种病。把你绑过来就是让你试试能不能把它给治好。”
鲁滨逊听了,想试试:“那你把你们的'首领扶过来,让我看一下得了什么病。”野人们把他们的首领扶了过来。
鲁滨逊用手摸了野人首领的额头,发现野人首领的头非常烫,连忙叫野人:“把一块布打湿,放在首领的额头上,再把首领扶到床上,给他倒一杯热茶喝。”
刚说完,野人们立刻把首领扶上了床,有的把一块布放在了首领的额头上,有的倒一杯水给首领喝。
没过一会儿,野人首领的病就好了。野人首领非常感激鲁滨逊,赏给了鲁滨逊一个口哨。野人首领说:“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就戳一下,我们就会赶过去帮忙。”
从此,鲁滨逊就被所有人当成了英雄。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个铁宕欺负的故事之后,我的心中不是有一丝丝的感受,书中的主人公竟然在一个孤岛上自己生活了28,28年个是一个不小的的数字!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他从小就被带到了一个孤岛。从此,鲁滨逊就开始过上了孤独的日子。在这28年里面,鲁滨逊天天穿不暖,吃不好。不过,他找了一只鹦鹉来和他做伴,他还给他去了一个名字叫做:“星期五”。28年过后,鲁滨逊终于发现了一艘船,并带着“星期五”离开了这座荒岛。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遇到问题就退缩,不敢勇敢地去面对。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多是看到了一个困难就认为自己一定客服不了,感到自己压根没有这一个能力,所以便不去做。其实,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不可以放弃,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一定可以成功的。还有的是,有很多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是很 难,不过,自己亲自去体验一下,就会感觉没有什么难的。所以我们做事情不可以只看表面,要看事情的“里面”。我们还要学习鲁滨逊他生上哪一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必须要顽强地生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一定要争取,绝对不可以放弃!
我建议答家也像我一下,去读这一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人丹尼尔·笛福写的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小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现在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鲁滨逊生于英国约克城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他不满足现状,一心要遨游四海。他不顾亲友规劝,坐着父亲朋友的'船去了伦敦,但遇上大风暴,险些丧命。在他接下来的几次航行中,被摩尔人俘虏,被卖为奴隶,后逃至巴西,成了种植园主。他在又一次航行中,船触礁,除了鲁滨逊,全船人员无一幸免。而鲁滨逊逃到一个荒岛上。
在荒岛上,鲁滨逊仅凭着沉船上遗留的几把武器和简单工具,在岛上建了两栋房屋,开垦了一座牧场、种植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搭救“星期五”和惩治造反的船员。
一次鲁滨逊无意发现食人族“人肉”大餐后遗留的景象:没吃完的人骨头,被砍下的人头……非常震惊和气愤,便想救一个要被吃掉的人。后来二十几个食人生番带着几个俘虏,来到小岛,准备将俘虏***了吃掉,其中一个俘虏向隐藏着的鲁滨逊跑来,想让鲁滨逊搭救,与此同时,两个食人生番追来,鲁滨逊将其一一打死,救下了被俘的土著人,给他取名“星期五”,将其训练成文明人。在收留星期五后,又从土著人手中救出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一天,一艘船来到小岛上,从船上押下几个人,这艘船上的其他人看似要***掉这几个人。鲁滨逊和星期五偷偷将几个人救出来,并抓了一个造反的大副。在大副的帮助下,连夜将船攻下,激战中,造反的“新”船长被打死,其余的人全部投降,鲁滨逊不顾老船长的反对,放了所有造反的船员……
鲁滨逊的经历充满了神奇和冒险,我深深的为之吸引。虽然,鲁滨逊是个殖民主义者,但当他在朋友因害怕大风暴而劝他停止航行时,他退却了吗?当做摩尔海盗的奴隶时,他绝望了吗?身陷荒岛时,他怨天尤人了吗?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难道不该学习他那种精神吗?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没有房子,他自我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我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最后最后回到了自我的家乡。他勤劳勇敢,然而我最佩服他的是他的心理承受,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孤岛上生活了那么多年,没有一个人和他说话。平常自我一会儿不和人说话交流就会很闷的慌,可想而知鲁滨逊在岛上的那么多年是多么孤独,但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潜质。从绝望中寻找期望,从而勇敢地去应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期望之火不熄灭,就能到达胜利得彼岸。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明白了不少。
《鲁滨逊漂流记》得主要内容是:“鲁滨逊二十几岁的时候去上海航海,一不小心鲁滨逊的船撞在了荒岛上坏了,于是,他决定要在荒岛上生活下去。他在他自己的大油船里找到了一些生活用品,比如说:牙刷、牙膏、毛巾、洗脸盆、锅、碗……可是这一些都是有限的啊!他还找到了食物,可饮用水、枪,当食物没有了时,他用枪打猎来获取食物。有一次,他亲眼目睹了食人族吃人的情景,并救了一个人,他叫那个人星期五。后来,一艘商船开了过,他救了里面的商人,那一个商人给了他一打笔财富,回去了以后,鲁滨逊成了一位真正的富翁!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我有很多的感触,鲁滨逊他是一个永不放弃、独立、自主,还有坚持不懈的人。我读过一个故事,徐悲鸿他也是这样的人。有一天,一个外国学生在徐悲鸿面前讽刺了中国人,徐悲鸿不服,于是,他下定决心要让外国学生对中国人另眼相看。他开始每天来这里练画画,后来他的画轰动了整个画界,外国学生也对中国人刮目相看。徐悲鸿他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我明白了横多的道理:做人要坚持不懈、独立、自主、永不放弃,我要向他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很多。
鲁滨逊从小岛上回来之后,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几年之后,家人和他的一次谈话使他又怀念起岛上的漂流生活,于是,他决定回到岛上,像以前一样生活
第二天,他带足了食物、衣物,与家人简短告别后,准备回到岛上。随着船的一路航行,在一个万里无云、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鲁滨逊躺在甲板上,深深叹了一口气,似乎在思索些什么。突然,一股寒风呼啸而来,犹如一把把冰剑刺进骨头里。顷刻间,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狂风呼啸,把他带的所有东西都吹跑了,船也偏离了航道。几天后,船漂泊到了一座小岛上。
岛上的人看见他,惊喜万分,国王连忙迎接他。鲁滨逊上岸后,当地人一看是当年帮助他们的鲁滨逊,连忙跑进家中拿出好吃好喝的食物招待他。鲁滨逊回到了他曾经的住所,他前一脚刚进去,后一脚就有人来告诉他,有两个大臣在密谋***害国王,想篡位夺权。他们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商议着计划。但他们刚想出这个计划,就被一个侍卫听到了。
鲁滨逊将计就计,先发制人,将他们请到家中,喝个烂醉,趁他们迷迷糊糊的时候,把他们***了,为国王除掉了祸患。
国王非常高兴,为鲁滨逊封官,让他享受荣华富贵,但鲁滨逊决定继续随船漂流,相信还会发生许多惊险有趣的故事。
我们回去后,我把那些蔬菜用水洗干净,星期五也跟我一起洗好了,我先用个盆子装起蔬菜,然后把盐找来,但是没有油,没有油的话,炒出来的菜是黄色的一点也不好吃,我只好把前些天我们吃的羊肉上切下羊脂炸出油来炒菜,我又切了一些羊肉想准备待会儿用来一起炒。准备好后我找了个跟盘子大小差不多的容器来,想等下拿来装。
我把刚才切的羊肉放在锅里炒起来(刚才的油在锅里),炒好了后我又把菜放下去,我让星期五在灶下放柴炒菜,他放好后,看我用那把木铲翻来翻去不知道我在干嘛,又看见锅里是刚才的蔬菜,于是他很着急一样对我说:“戴雅,蔬,蔬……菜。”然后又指着他说:“星期五。”又做个手势,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急,他把锅里的菜,拿过我手上的铲子铲出来放在那个容器里。放好后他好像很放心了一样,我刚才一直想阻止他,但我阻止不了,他向我拼命摆手好像让我不要炒菜,这时我明白了,原来他已经我要他放火毁了我们好不容易摘来的菜。这时我想笑但来不及,因为火已经很旺了,我真不明白他以前吃人肉时不是也都是用火来烤的吗,怎么我在做菜他还以为我要怎么,难道他以前我采来菜是想……晒。我又恍然大悟,难怪我们回来时他总是看着那些树,原来在奇怪我为什么不像晒葡萄一样晒着那些蔬菜。
我把菜放回到了锅里去,继续让他放火,我指了指那些刚才炒过了的羊肉,然后看菜已经煮差不多了,就把羊肉一起放在锅里,再放盐。虽然我知道星期五不喜欢吃有盐的食物,也不习惯吃,因为在他们的野人部落里他根本不知道那很小一粒粒白色晶体的盐是什么东西,但我想他吃过有盐的蔬菜之后一定会喜欢上吃有盐的食物,因为人体很需要含碘的盐,不可能不吃,也不可以吃多。
虽然我做不了其它很重要的.事和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菜我还是会做的,不久我就做了一盘香喷喷的菜出来了。星期五想用手去抓点菜吃,但我有前不久我自己做的筷子,筷子我做了两双,因为鲁滨逊有时会用筷子,但他一般不会用,因为他是外国人也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用的筷子,我给了他一双,想给他夹来吃,但他不会用,我只能用另一双筷子给他示范,果然他很快就会了。
他用那双筷子夹了一条白菜丝放进嘴里,果然他很喜欢吃,他又吃了一块肉,我想他想表示好吃吧,但他只是用拳头做好像是加油的样子,我不懂他要说什么,只知道他喜欢上了有盐的食物,他很高兴地吃着那些菜。然后他好像想起什么,“戴雅,主……人。”他指了指外面说,我猜他说的“主人”就是说鲁滨逊吧,我想他应该告诉了星期五叫他“主人”了,还算是个有良心忠诚的奴仆。我想告诉他待会儿鲁滨逊才会回来,但我不知如何表达,因为对于一个野人来说,他就像是一只动物一样了,不过他明白事情会很快,只不过我教他是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只能教他说一些物品的名称。
比如,我把筷子拿在的手里对他说:“筷子。”他也跟我读了几次,接着我又像个老师一样跟他温习,我把一罐淡水拿过来,指着,星期五很快就明白了,说:“水。”尽管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说得我是白,我又拿了几颗葡萄干放在他面前,“葡萄……”,我知道他看到葡萄干很像是葡萄,我就摇头说:“不是。”他明白我摇头说的是“不是”,然后他又明白了说:“不是。葡萄……干。”,我点点头说:“是。”他又明白了我点头就是说“是”,然后他就说:“是。”说完就像个孩子一样很高兴,就像我弟弟一样,学会了一样东西,即使很小的事也很开心,我也很乐意教他说话,但我只是教他说物品,有些事还是鲁滨逊教他说的,除此之外我只是像教那些三岁小孩刚学说话时说的“一二三四”。
但有些很简明的我有时都要教半天像能表达得让他是白,就好比,我想教星期五说“我”,我指着自己说:“我”,再接着指他说:“你。”但他不知道我说的意思就用手指指着他说:“星期五。”然后指我说:“戴雅。”他这样一弄得我也不知怎么表示,我只这么说:“我,是戴雅,你,是星期五。”这时他才明白了才说:“我是星期五,你,是戴雅。”
有时候他把我为难得真想不教他,但只能忍住性子,后来我又给我自己做了一套衣服,本来我还想再给星期五做套,但我现在我还没太多的材料可以做成他的衣服,而且没出针线,另外我还想办法做了两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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