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杯具。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在一座高高的山上,长满了密密的竹子。这里住着熊猫的家。家里有熊猫爸爸、熊猫妈妈和他们的小宝宝——咪咪。
因为只有咪咪这么一个孩子,爸爸妈妈把他看做是掌上明珠,对他百般宠爱。咪咪要什么,就给他什么,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也摘下来给他。从早到晚,爸爸妈妈都围着他转,听他使唤,咪咪简直成了家里的小霸王。
一个晴朗的日子,黑熊妈妈带着小黑熊来到熊猫家做客。熊猫妈妈十分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还拿出一串黄澄澄的香蕉请小黑熊吃,咪咪猛地从妈妈手里夺下香蕉:“这是我的!”他把香蕉全抱在怀里,一根接一根地剥着吃,嘴里还故意发出“叭叭”的声响。
爸爸又拿出花皮球给小黑熊玩,咪咪扔下香蕉,又抢过皮球:“不给!不给!”
“咪咪,不许这么没礼貌!”妈妈生气了。
看着爸爸妈妈今天没依着他,咪咪放声大哭,遍地乱滚,无论对他说多少好话他都不肯起来。
真扫兴!黑熊妈妈只好带着小黑熊回家了。
咪咪这般无礼,谁也不愿再到他家做客了。可是,咪咪偏偏爱热闹,家里太寂寞了,他就跑出去找小伙伴玩。
刚走出门,他听见一只百灵鸟在歌唱:
“圆溜溜的太阳爬上坡……”
他朝东边一看,鲜红的太阳才露出一半儿,明明是扁的嘛!这小小的百灵乌竟敢乱唱,咪咪大喝一声:“住嘴!太阳是扁的,不是圆的。”
“什么,太阳是扁的?哈哈哈!”树上的百灵鸟大笑起米。
“你敢笑我?”咪咪抱着树猛摇起来,一边摇一边叫:“我说扁的就是扁的:”
百灵鸟被吓跑了。
咪咪来到草地上,一群小猴子正在那里骑车玩。咪咪走过去:“我们来比赛骑车!,
比赛开始了。小猴子们把车蹬得飞快,咪咪笨拙地蹬着丰,远远地落在了后面,他把车重重地摔在地上:“骑车不算数,我们来比爬树!”
“一、二、三……”咪咪才爬了三步,小猴子们已上了树顶。
“咪咪输了!咪咪输了!”
咪咪恼羞成怒,他一掌打在一个小猴子的脸上,小猴子捂着脸呜呜直哭,他却像一个胜利者似的,大摇大摆地走了。
从此,没有谁再理睬咪咪了,只要见他来了,大家都躲得远远的。味咪失去了所有的朋友,感到十分孤独。他找到老象爷爷,向他诉说心中的痛苦,还流下了伤心的眼泪。老象爷爷慈爱地看着他,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好好想一想,大伙为什么不愿和你在一起?想明白了,你就不再是孤独的咪咪了。”
我总是傻傻的沉醉于那抹淡淡的幽思中,任凭自己的酸楚不停地搅拌着温馨的回忆。层层剥开自己痛的感觉,为高潮中的情愫哭飞了泪,哭干了心,留给自己的,最后只有残片。看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彼此心存挚爱,却因外界种种因素而孤独守侯,我知道我的心已开始不受自己控制了,就连眼泪也随着内心深处的悲伤模糊了视线。
滚滚红尘,熙熙攘攘的人群,永远演绎着人生中的喜悦和悲伤,拢一袖寒凉,留一世孤独。悲伤蔓延了一地……。
我一直欺骗自己,我以为这样能让我的心好受一些,可是,每当我转身面对你的笑容时,我才知道我之前做的努力都是徒劳。
花飞成阵,倾城斑斓。却又夹杂叶落如笺,旧了心言。我心中恒在的那一束光,随着落叶静静流淌,隐匿,或者更确切的,它从来都隐匿着,只是我从来都不愿意去相信,不敢去相信。它这样轻,这样浅,真害怕就这样被我永远遗落。
这大概又属于一个被没落的黄昏。风前,临窗,凝眸,被追寻的真切,只能用虚幻来填补。
流年如祭,风化过的忧伤从记忆中开始远去。我所向往的一如我所有的驳论,所有的自欺欺人。那份爱,我会永远将它深埋在心底。独留我返不回的往昔,想不及的将来。曾经早已远去……
对于你的爱,难道就要一直藏在心里吗?
当太阳下山后,夜便悄悄降临了。这时成了一天当中最安静的时刻。夜,总是寂静的,寒冷的冬夜更是寂静得让人落泪。
在如此寂静的寒夜,人们都早已躲在暖和的被窝了,却只剩下我一人在窗台上吹着寒风,在寒风中思念着你!
想想认识你已三年多了,自己也很清楚从原来的喜欢你变成如今的爱你。这三年以来,我一直把你放在心里,把你的.一切都装进我的“幸福之瓶”中,里面装下的竟全是你,你的好,还有你的坏,却看不到自己。
有人对我说:当你的“幸福之瓶”不再有你自己时,你就已经深感爱上了“瓶中人”了。也许那个人说得很对,我真的深深爱上了你,但你却不知道。
但你知道吗?每一次和你在一起时,我都是多么希望能告诉你我爱你,并且三年了!可每一次我都退缩了,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一旦我说了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那时我就不能当你失恋时陪在你身边安慰你了,我就不能再毫无顾忌地和你畅谈了,就不能……
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傻很傻,但每当想起在我伤心落泪难过时,只有你能带给我欢笑。虽然你说的冷笑话根本不好笑,但我都会笑,带给你的满足时也让我觉得这个世上除了家人还有人会在乎我!
你还记得吗,当我可以帮你买早餐时,尽管这是我最讨厌做的事,我也会很开心看见你吃着我买的早餐!那种感觉,那种场景,还深深的在我心里回荡,在我脑海中回放!
我不知道在你的心里有没有一点点的喜欢我,也不知道你的心是怎样想的。因为在平时,你对任何人都是那么友好,我真的看不出你有没有喜欢我,难道在你的心中我只是你的好朋友而已吗?
爱上你,我不知道是对是错。爱你,让我感受到爱的甜蜜同时也让我感受爱的痛苦!
每当你坐在我身旁时,我都会在想着那句话:世上最痛苦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你在我身边,我却不能拥有你……
夜,更深了,但思念你的心仍在跳动着,思念你的心很痛,我拼命地呼着气,不让自己因为思念你而心疼到要窒息……突然,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被风一吹,冰凉冰凉的,及带着爱的味道!
对于你的爱,难道就要一直藏在心里吗?……
说说现实吧!一直想成为那种呼风唤雨的人,却一直在被呼来唤去。可能还会有人羡慕,但心里的苦有谁真的知晓。枉费心机真的太累了!但又不能、也没有倾诉的对象。两个女人都选择在今年十月份结婚。她们像是约好了的,真搞笑!
有什么样办法?难道我真的喜欢她们?答案既是肯定又是否定。我并没有对她们真的敞开心痱,所以,也没什么后悔可言。但却是真的有些后悔。有些人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强大,他们有时也是很懦弱的!我知道打开心门的好处,也知道撕心裂肺的痛苦。俗话说:人心换人心,八两换半斤。两颗心的交融将给人以心的归宿。一但分开两颗心都将体无完肤。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所以,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先拒绝别人。要想不被人伤害最好不要陷入。可人非圣贤,谁又能在世俗中超然若释呢?我也是一个俗人…… 就像写的那篇“至天下所有登山者”中的那种心境。又有谁能做的到呢?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我想那只不过是范相在自欺欺人罢了。这时的我,是渺小的,自私的,可悲的,但又是真实的。之所以写下上面的'话。是因为你我早已天各一方。一辈子不会相见。所以,真的遇见了我,你也将看到的是一个强大的人。决不会想到我的心是用玻璃做的。也不会、不可能见到泪水。我真的伪装的很好。^_^ 所以,我总结出来:向陌生人坦露自己是很安全的。此刻的我内心平静了许多。可能向更多的陌生人坦露心事我的心将会更加平静。谢谢!04-05-30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
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清晨林间,鸟啼啾啾,水雾朦胧,我独爱那与世隔绝默默开放的一株无名花儿,它在孤独中仰望天空,在孤独中散发淡淡的.幽香。当人们沉浸在灯红酒绿的时候,我更愿意去独品一杯淡淡清茶,坐在书桌前享受读书的喜悦;当人们在名利场上争相奔逐的时候,我更愿意独自折向一条幽静小道,在一片密林中化为一滴深秋的露珠,在孤独中静静折射阳光……
孤独,初初看去,是一个很沉重的词语,但我深深地知道,孤独并不可怕,因为孤独可以彻悟人生,孤独可以创造奇迹,孤独可以造就美丽,这就是孤独的力量。
摒弃了尘世的觥筹交错,穿越了都市闪烁的霓虹,我看到很多真正的孤独者在孤独之中获取了他们不凡的人生。
孤独中彻悟人生。佛祖释迦牟尼为了寻找让人摆脱死亡的极乐世界,出家以后离开林中的苦行者,独自一人在亚纳河畔的菩提树下冥思苦想,此刻的释迦牟尼是孤独的,但是倘若他的一生没有体验过孤独,又怎能对人生豁然彻悟?又怎能将超拔出俗世琐事的佛教传播于世?是孤独给与了释迦牟尼彻悟人生的机遇,是孤独缔造了一个慈祥、宁静的佛祖,更是孤独成就了万人信仰的佛教。孤独是痛苦的,但是孤独的经历是极其有价值的。因为孤独,唤醒了我们心中沉睡的种子;因为孤独,激发了我们的斗志;因为孤独,我们的心灵与灵魂才得以相遇,得以交流……
孤独中升华人生。孤独者有如歌者萨顶顶,在众人如火如荼地向演艺圈进军时她却默然而退,选择了孤独。萨顶顶蛰伏三年,在新疆的葡萄架下,在内蒙古的草原上,她孤独着但是让自己的思绪肆意飞翔。一首归来之作《万物生》瞬间击败了多少染着黄毛、戴着耳钉的招摇过市的“音乐人”。在不流俗的道路上,她让自己的灵魂与音乐完全融合,收获了自己的精彩人生,是孤独让萨顶顶的生命得以升华。人与孤独比邻而居,遂得以人生独特的风景。
每个人都也许是一只昆虫,而我愿是一只孤独的萤火虫,缠绵于林间的黑夜,休憩于树梢的枝头,发出自己的那一点光芒;每个人都是一株花儿,而我愿意孤独地伫立在一片静谧的土地,随风摇曳,和鸟儿歌唱,散发独特幽香。
鮣鱼离开自己的船——鲨鱼,想去找一点儿吃的,换涣口味,半路上就逃了回来,她边逃边叫:“出怪事啦,海马爸爸生孩子啦!”
她这一叫,惊动了旗鱼、剑鱼,他们纷纷游过来问:“在哪里?”
“在前面。”鮣鱼回过身子,向前面一指。
自古只有妈妈会生孩子,爸爸怎么会生孩子呢?
剑鱼不相信,说:“你看错了吧,爸爸怎么会生孩子呢?”
“说不定你是把海马妈妈看成海马爸爸了?”旗鱼也怀疑起来。
鮣鱼见剑鱼和旗鱼都不相信自己,急得在水里跳着,大声说:“我怎么会看错哩!”鮣鱼看一眼不远处的鲨鱼,接着往下说:“我每次乘着自己的‘船’到这儿来游玩,总少不了要同海马夫妇见上几次面,他们哪一位是海马妈妈,哪一位是海马爸爸,就是烧成了灰,我也认得出来,怎么会看错呢。”
“爸爸会生孩子,倒是天下奇事,我们去看看。”旗鱼对剑鱼说。
“我带你们去。”鮣鱼自告奋勇,她游到了剑鱼的嘴巴里。
连这么一点点路,鮣鱼也没忘记“乘便船”。
旗鱼和剑鱼来到那个海马身边,看见一个个小海马,正从海马的尾部下两弹出来。
“我没有赖你们吧。”鮣鱼从剑鱼嘴巴里出来后,指着正在生孩子的海马说。
“请问……你是海马妈妈,还是海马爸爸?”旗鱼还有些不放心地问。
“你没看见我在生孩子吗,当然是海马爸爸啰。”海马爸爸说着,又生出了一个小海马。
“哦,我知道啦,你们海马是爸爸生孩子,妈妈不会生孩子的。”剑鱼好像恍然大悟地说。
“剑鱼先生,你可别往我们海马妈妈身上泼脏水呀2”忽然,有个不生孩子的海马气呼呼地在看着剑鱼。郭鱼一看,惊奇地叫起来:“她才是海马妈妈哩。”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剑鱼和旗鱼更加糊涂了,他们看看不生孩子的海马妈妈,又看看正在生孩子的海马爸爸。
海马妈妈看看剑鱼他们,突然哈哈哈地大笑起来。她边笑边说道:“孩子嘛,确实是我生的。不过,我生他们的时候,还是一颗颗的卵呢。我把他们生在他们爸爸的育儿袋里,孩子们在他们爸爸的育儿袋里成长,变成一个个小海马……”
“哈哈,爸爸生孩子,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呀1”旗鱼和剑鱼都大笑起来。
“可这活泼泼的孩子,终究是从我这里出去的呀。”海马爸爸“生”完了最后一个小海马,指着自己的育儿袋,调皮地看看绅鱼他们。旗鱼看看海马妈妈,风趣地说:“看样子,你丈夫还不肯放弃这个会生孩子的名誉哩。”
“不过话说回来,我丈夫是个好爸爸,他不但帮助我养儿育女,今后还要负责保护孩子们的安全,一旦他们受惊,或者遇到危险,又会躲进他的育儿袋里去。”海马妈妈深情地看了自己丈夫一眼,补充说,“一直要到孩子们都长大了才离开育儿袋。”
“哦,真是个好爸爸。”旗鱼、剑鱼和鮣鱼告别了海马夫妇,向来的地方游去。当然吗,鮣鱼是不会放弃她“乘便船”的机会的,不过这一回,她钻到了旗鱼的鳃孔里,打算一回到老地方,马上去寻找鲨鱼,因为还要跟着他到各地去旅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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