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又称作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
主人公默尔索由于***人而被判死刑。审判经历了两个过程一个是对妈妈的态度,一个是对上帝的态度。从默尔索对妈妈葬礼的冷漠态度,葬礼后的第二天就与女友看喜剧电影的反常。对邻居老人和老狗的描写,对皮条客的帮助为其写了一封信,为其作证,最终为其***人。法官从这些方面印证了默尔索冷漠无情,对一切事物无所谓。对神父和上帝也无所谓。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真正对默尔索的***人动机和罪行本身的举证展开讨论。甚至他的律师也无视他的存在,完全替代了他的思绪和灵魂。
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所左右。每个人听别人说话的兴致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默尔索对神父的暴怒,仿佛净化了他的希望;在布满预兆与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这世界温柔的冷漠。默尔索在行刑那天只企盼能聚集许多观众,以充满憎恨和厌恶的叫嚣来送他最后一程。那时他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呐喊: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看似默尔索对所有一切无所谓,漠不关心。实则透过一系列的事件,尤其是对他的审判,显示了世俗的荒谬、专横、自以为是,反衬了他的理性和感情,冷静和真实。默尔索的死刑看似是本人的不幸,实则是对社会和大众的讥讽,也是整个社会和大众的悲剧。
因此,看待事情请多一份理性和冷静,尤其是面对沉默的时候。沉默的背后有时暗涌着巨大的悲伤!
《异乡记》是张爱玲生前没有完成的遗稿,被好友的儿子在其遗物中发现后出版。大约三万字的书,是张爱玲南下温州寻夫胡兰成的路途上的所见所闻,下面给大家分享《异乡记》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动乱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作为早年狂热张迷,多年不读张爱玲,似乎该有个解释,却又实在无法解释得清。是那些年读太多伤了胃?是时过境迁不再那么喜欢?扪心自问都不是。
当年读遍张爱玲的所有小说、散文,主要传记,后来连她钟爱的《海上花》也买来读了——在我的阅读史上,此外只有《红楼梦》得到过我同等待遇,不对,曹雪芹的诗作我就没读多少。年少轻狂,还曾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读《红楼梦》与张爱玲者不与之谈文学。”其实我后来跟很多人谈过文学,其中有的人是不读张爱玲的。可见世事多变。
世事确实多变,谁知道会出来个宋以朗,他手里居然有张爱玲的遗作。
《异乡记》,总忍不住当去想象张爱玲一个人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胡兰成的样子,大概找着找着一颗心就一点点凉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着了爱情的魔咒,也是不容易挣得脱的。
文笔还是记忆中的风格,只是由于内容的原因,读来有些凄凉之感,不似从前,是那种繁华底子上透出的凄凉,而是一眼看出来的凄凉啊。
张爱玲的文字有魔性,读了是不容易忘记的。
又及:想起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文章是真的好,不怪张爱玲爱他。不怕男人是混蛋,就怕混蛋有文化啊。
《异乡人》的封皮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竖领的毛呢大衣,叼着半根烟,用深沉的目光看向镜头。他看起来既年轻又老成,是一个有风度有魅力的男人。
他是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是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谬的文学大师。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喜欢这个男人。”如果可以,我真的想要将时光回溯到六十年前,去巴黎看一看他。然而这并不可能实现,所以,我只能选择让自己沉沦在他的文字王国。
“那是因为我从来都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默尔索在被问到对“别人说自己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有什么看法时,他这样回答。
在整本书中,有无数次默尔索的内心独白,但却仅有一次丰富而激昂的语言描写。这个男人,心中明明有千山万水,明明什么都看得透彻,却总是吝啬于表达。甚至在决定他生死的法庭上,他都不愿为自己辩解分毫。也许大家会觉得,他不辩解,那他的死刑算是自找的了。其实不然,面对一个完全偏执的世界,辩解又有什么用呢?总不会因为默尔索一段精彩的辩解,就能改变人们心中惯有的“正义”的判断吧。
加缪对检察官的语言描写非常的精彩。这是一个口才非常好的男人。在书中来看,默尔索的律师已经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了,但在检察官的滔滔大论之下也是屡屡败下阵来。检察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却处在错误的年代,待在错误的位置,怀有错误的立场。我想,就算默尔索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也会被这位检察官漂亮的演讲给一一驳回。毕竟一个人如果铁定了心思要打倒你的话,他可以用任何理由甚至牵强附会的诡辩来否定你的论述。况且在那个年代,犯人与检察官的地位可是相差很多。
但其实默尔索的不言语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在养老院的门房出庭作证时,他以一种偏向检察官的口吻讲述了他和默尔索在灵前喝牛奶咖啡和抽烟的事。但其实这些事发生时他从未表现出一点儿不满的情绪,而是殷勤的给默尔索准备咖啡,愉快的接过默尔索递过去的烟。这些他都忽略不说,而是只说出一些对默尔索不利的证词。他讲完之后,法官问默尔索还有什么问题,默尔索一如既往地沉默了——他没有揭穿门房的虚伪。随后他又主动承认了烟的确是他给门房的。这时,那个被检察官极力“拉拢”来的门房先生终于良心发现,补上了一句“牛奶咖啡是我准备的”。虽然这句话又被检察官轻松驳掉,但无论如何,默尔索的不言语为自己争取到了一句难得的公道话。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说默尔索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在法庭上他已经处在了一个被动地位,他应该懂得行使自己说话的权利。他***了人,但绝对罪不至死。就算会被检察官否定,会被很多人嘲笑,他也应该说出来。全世界不会只有默尔索一个明白人的,那个眼睛清澈的年轻记者,就一定会理解默尔索的。难道非要把一肚子的委屈留到监狱里对自己说吗?难道非要等到上诉的时候再说吗?晚了,一切都晚了。
张爱玲说《异乡记》是她觉得非写不可的一本书。她以为这本书是大多数人不想看的。我却觉得这是她写的最好的东西。
很遗憾,宋以朗找不到书的下半部分,因为下半部分是张爱玲见到胡兰成以后的事情。我猜测是张爱玲销毁了下半部分。这太可惜了,却也情有可原。
在《异乡记》里,作者叙述了从上海到温州一路上的见闻。她小时候生长在深宅大院里,长大后又生活在高楼公寓里。那次去温州,她才真正有机会看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生活,离她是那么遥远,遥远的像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她时而惊诧,时而嫌恶,时而怜悯,时而惘然。对人们的言行举止,当地的村貌地貌,风土人情,她都观察的非常仔细,真让人觉得她生来就是来写书的。
在这本书里,看不到她一贯的尖酸刻薄的文风,也没有她对母亲的怨恨。她的心态出奇的平和。她嫌解手的地方不遮羞,也可以理解,她用惯了浴室洗手间,当然用不惯马桶茅房。她嫌枕头脏,也不能怪她,谁愿意睡在别人的脏枕头上。
要论文学价值,我觉得《异乡记》是她写出来的最有文学价值的一本书。可惜是一个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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