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女孩是我一个10多年铁哥们儿的初恋女友。在她婚礼的前一天我和他见了面。我问他明天去不去参加婚礼,他很从容的和我开着玩笑,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可就在几天前当我告诉他这个女孩即将结婚的消息时,我陪他在马路边坐了整整一个下午,虽然他们已经分开3年了,可是当他提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仍然会泪流满面。尽管他的身边已经有的别的女孩,尽管他们也已经订婚,可是我知道这份感情是他一辈子都放不下的。
曾经的他们是我们这帮朋友的活宝,曾经的他们深深相爱走过了5年,曾经的他们把彼此的星座纹在了自己的身上,曾经的他们告诉我要当他们婚礼的主持人,曾经的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的一个想念从一个城市赶到另外一个城市。可如今我只能祝福她和安慰他。当我昨天在婚礼现场时,当我代表朋友讲话时,当我拥抱新郎时,我多么希望站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他”。
我可以在他们的婚礼上为所欲为,我甚至可以在他们敬酒的时候狠狠的抱着新娘告诉他不把酒喝完我就不松手,可是这一切都只成了幻想。昨天带着相机去,原本想多记录一些幸福美好的画面,可是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相机里只有4张照片,而且都是他们的背影。不是没有心情,而是我答应哥们儿多照些照片给他看,可是我知道如果他真的看到那些瞬间的时候一定会伤心,我真的不忍把那些画面留在相机里。
晚上回家的路上,车里一直放着这首hero ,我拿起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睡觉吧,做个好梦。”过了很久,他回给了我“我怕我梦到的都是她。”回到家,我想起几年前,我在上海的姐姐和我在她家聊天时和我说的那些话。姐姐说她曾经和一个男孩彼此深爱7年,可是最后他们分开了,没过多久姐姐就和我现在的姐夫恋爱半年便选择了结婚。姐姐说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可是真正彼此深爱的只有那一个,可是恰恰就是这两个人往往没办法走到最后。因为彼此太熟悉,熟悉到对方可能就是另外一个自己。当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是任何人都给不了的。
当时我还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两个人不会走到最后,可是现在,也许我懂了。这样的感情是最纯的,没有任何的物质及社会性。可是慢慢的我们都在被世俗侵袭着,都在面对各式各样的诱惑。当身边的这个人熟悉到已经没有新鲜感觉的时候,这份感情会变得如此的脆弱。感情败给了时间,我们败给了现实。曾经的相濡以沫,曾经的海誓山盟一时间竟也变的陌生而遥不可及。
曾经的自己有一个想法,一生只谈一次恋爱,因为我觉得一个人喜欢的女孩都是一种类型。为什么不把自己全部的'爱都给她呢,爱情虽然美好,可是同样会很辛苦。我们不如用心去经营一份唯一的爱情,最后把它变为亲情。可是这样唯美的事情又有多少人可以拥有呢。曾经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一个最熟悉的人突然间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不知道怎样去戒掉那些两个人为爱一起养成的习惯,不知道是否在失去一个人之后还可以勇敢的面对一个人的生活。
如今当我的qq号中没有了她,当我把电脑里所有的照片全部删掉,当我把那些回忆的线索整理了整整一个箱子放到我再也看不到的地方,当我不在因为想念而彻夜不眠,当我一个人走过两个人曾经走过的地方,当我不再幻想我们还能走到一起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也叫爱情,原来爱情的结果有两种。
“一生要走很多地方,一生只爱你一人”不过是自己的期许罢了。我承认当我昨天看到一对新人在婚礼上幸福的场面时想到了她,想到了我曾经告诉她我们的婚礼一定会与众不同,想到了她和我说要我亲自开着婚车去接她,想到了我答应她把我们的房子设计得像爱琴海一样浪漫,想到她对我说会在婚礼上给我一个深深的吻。
可是当我想到这些时她在想什么我却想不到。时间终究会带走一切,最后的最后,当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属,那个人只能是我们记忆中那个模糊得支离破碎的剪影。
曾经的美好,如今的陌生,未来的淡然。也许这就是我们留给那个自己生命中最深爱的人的全部。那些海誓山盟的永远也许就是没有相交没有终点。
请深爱你身边的人,请忘记你最爱的人。
依稀记得那是个不甚晴朗的日子。太阳躲在层层叠叠的云朵后,敛了全身的光芒。那天大概心情颇有些烦躁,当我走进灰暗的楼道,看见楼道地面上满都是一层毛茸茸的深灰色的灰絮,大团大团飘忽不定地上下翻飞时,恼火的心情便可想而知了。
“真是的,是谁家制造的的这类垃圾!”我一边小声地嘟哝着,一边小心地绕过那些看上去脏兮兮的毛团。是的,当时我的抱怨也仅仅只是抱怨罢了,仅仅只是希望能有人来清理这一切,却独独忘了,我也是可以拿起扫帚收拾好这一切的。现在想来,这也许才是我的悲哀,很多人的悲哀。
阳光此时似乎渐渐明朗起来,调皮地从窗外钻进来。那束微光中,可以极清楚地看见极细的尘屑在空气里浮动。我似乎还确凿听见隐隐绰绰的有规律的声响从楼上传来,我习惯性地又皱起眉头,仍想低声抱怨几句。但眼前这一幕,却使我匆匆掩了面,为刚刚那样的举止而羞愧。
是 王老师!一个平素寡言少语的老人。因着他的沉默,我和他鲜有交集,即便平日碰了面,也只是礼节性地点点头,打个招呼。但此时此刻,我竟多么想走上前,深深地,深深地给眼前这位老人鞠上一躬。
他正站在楼道的拐角处,挥舞着手中的扫帚,佝偻的身躯显得有些苍老与力不从心。漫天的尘屑在他四周飞扬,只听得见那一颠一簸,一簸一颠的扫帚扫过地面的声音,在寂静空旷的楼道内有力地呜响着,这声音就像一记记响锤重重地叩击在我的心上。我一直就这样站着,眼睛竟有些发涩,但我想这绝不是尘粒迷了眼的缘故。我站在这位平凡的老人的身边,听着他奏出这雄浑的劳动号子,心境竟忽然变得平静与淡然起来。
太阳终于冲破了云罅,阳光似来势汹汹的.金色瀑布,从窗外涌进来,像一束舞台上的追光灯,不偏不倚照在王老师的身上,郑重地为他披上金色的圣衣。我看见阳光点亮了四周的尘屑,照亮了一贯清冷灰暗的楼道,也给我那颗湿冷的心,注入暖暖的力量。原来再阴冷的地方,总有一天也会得到温暖的抚摸。比如阳光,比如一个也许微不足道却让你终生难忘的举动。我走上前,看着王老师,分外响亮地问他的好。王老师抬起头,看着我,露出慈爱的笑容。我发现,他的脸上也是满满的阳光。
直至今日,我仍忘不了那个原本阴冷的午后,却突然间变得温暖明朗;我也仍忘不了,那个尘土飞扬中矮小却显得分外高大的身影;我更不会忘了,邻居老人默默地付出与奉献中,带给我多少温暖与力量。
那天,那刻,如此温暖明朗的阳光,我终不会忘了的。
我们学校的餐厅里有许多餐厅师傅,就连管过我的餐厅师傅我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我觉得这一次的餐厅师傅对我们最好。
我只知道餐厅师傅姓裴。裴师傅的头发,长长的,耳朵根底下还有一颗志。裴师傅总想让我们多吃一点,就对我们说,馒头是面包;咸菜是牛肉条……有的时候,我们吃的菜很少。裴师傅就对我们说:“你们如果把这些菜吃完,下一次,我就给你们盛一些很好吃的菜。”我们一听不一会儿,盆子的菜就被我们一扫而光。我总觉得餐厅师傅可能是在骗我们的,想让我们多吃一点儿菜。可是,在我进餐厅的时候,我发现了我们餐桌上真的有一大盆与别的餐桌与众不同的菜。我们看见了,吃了很多很多,肚子都大大的。别的餐桌上的人都过来要我们餐桌上的菜。
裴师傅还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有的时候,他就会对我们说:“请用善。”我感受到了餐厅师傅非常爱我们,在吃饭的时候。裴师傅就会把一些我们不喜欢吃的菜,都换一个名字,让我们多吃一点儿。有的时候,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就会听见裴师傅一边给我们盛菜一边唱着弟子规,有人说裴师傅很喜欢唱弟子规。老师却对我们说,裴师傅是在吃饭的时候唱弟子规来教育我们。
裴师傅还很关心我们,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吃饭。我们餐桌上还有很多菜。裴师傅为了让我们吃好,自己一个人把我们餐桌上的菜都分完了。
这就是我们的裴师傅。
我们家有个可爱的“小圆球”,他就是我的表弟。他有一个西瓜般大的脑袋,一双小小的眼睛,再加上一个塌塌的鼻子就凑成了一位活泼可爱的小男孩。
我的表弟小名叫琛琛,他是一位大名鼎鼎的“大肚王”。他一天吃下的东西比我还多,除了一日三餐,他会时时刻刻找零食来补充能量:什么饼干、葡萄、西瓜、酸奶……都是他的美味。坐在餐桌旁他照样将午饭、晚饭吃的津津有味。我觉得他的肚子似乎可以无限膨胀,只要在他面前摆上美食。瞧,他总是挺着一个大大的肚子,哈哈,像个大皮球。
他不但是个大肚王,同时也是个缠人怪。为什么这么叫他呢?因为他总是缠着我不放,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像我的影子一样。有一次中午睡醒正准备去图书馆看书,可碰巧琛琛也醒了,就缠着我要一起去。去其他地方还可以,图书馆可不能带他去。我只好骗他,“姐姐去楼下拿报纸,一会就回来。”“好呀”他很容易就相信了。我回家的时候他还竟然问我:“姐姐,你拿报纸要好长时间呀。”我无语,不知如何应答。
其实琛琛是把我当成他最好的朋友,总是缠着我一起做游戏,缠着我给他讲故事。我也很喜欢和小弟弟一起玩,他是那么的调皮可爱。
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要我们写命题作文,记一个难忘的人,于是搜肠刮肚东拼西凑才写出几百字的短文,因为在童年的记忆里,实在没有谁是让我难忘的了。没想到老师还会给个优,在课堂读给同学听。后来,上中学读大学,年龄渐长,阅历日增,生命里出现了那个让我们为之牵肠挂肚的人。却只能默默地藏在心里,再没有机会写出来给老师看给同学听了。
连自己都不相信,爱一个人可以这么久,从17岁到23岁,有时也怀疑,这样的一种感情真的是爱吗?是不是只是一种习惯?细细回忆六年来的点点滴滴,与他有关的记忆少之又少,可是对他的牵挂却从未停止。
和他见面的时间不多,一起吃饭只有两次。记得很清楚,一次是在1997年年底,冬天,晚餐,医院食堂打来的稀饭,油饼,胡萝卜丝,煮鸡蛋一只,特意为我买的。吃饭时,他似乎是不经意地说,我虽然结婚了,可是家不在这里,平时只好吃食堂。2002年的8月底,我将要读大四,他去成都出差,打电话给我,到他下榻的宾馆,工作结束已是7点,在宾馆的餐厅我们再次坐在一起吃饭,点了黑椒牛柳,泰安鱼,麻婆豆腐,番茄蛋汤,他为我盛汤,特意多盛了些蛋花。
2015年7月,我来武汉工作,接到的第一个电话是他打来的。他回家乡的医院工作,我发短信要他别忘了告诉我他的新联系方式,两个小时后他回复,到家乡联系就不方便了,慢慢忘了我吧,或许我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去看看你。当时并没什么感觉,可是一个人走出门的时候,泪水竟然还是流了出来,小齐的歌唱着,忘记吧,若可以,也算是一种幸运,如果一个人的心,只能烧出一个名。
导语: 有趣是人性的最高境界。做个有趣的人并不难,首要之事便是自己要先觉得这个世界有趣。趣味主义是一种生活态度。
时下大多中国人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大体不外乎是通过一些很刚性的指标,比如身份、地位,职业、收入,房子、车子,孩子的教育、本人的游历等等,似乎一旦拥有这些也就可以称之为成功了。至此,想起了央视新生代名人芮成钢说,在国外评价一个人是用“有趣”来界定,如果被人说“没趣”,那将是很失败的。为此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是——无趣。
无趣是有历史源渊的。我们这几代人恰巧碰到我们这个时代简直让你无法有趣:上一辈人经历了一个灰色年代的洗礼,看世界的眼光是阶级斗争是非观,有趣的含义基本等同于“小资情调”,是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我们的下一辈过着色彩炫目的新生活,世界变化之快让你都来不及想有趣这件事。而俺们这辈人在上下夹击下,负担之沉重,思想之矛盾,成就了咱舒展不开的眉头。所以我们的身边有很多人很善良,很能干,事业成功,财富不少,只是一点也没趣。有些女人,美是美,靓是靓,也让人很乏味。
什么是“有趣”呢?按照拆字的方法来解释,有趣二字的关键是“趣”字,“趣味”“情趣”“兴趣”。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在《朋友四型》里把人分四种:第一型,高级而有趣;第二型,高级而无趣;第三型,低级而有趣;第四型,低级而无趣。把有趣和无趣当作分类的标准,可见有趣之人是多么可人。“鬼才”贾平凹说:“人可以无知,但不可以无趣”(见《观云奇石》序,想必土得掉渣的大作家也是个有趣之人。凤凰卫视女记者闾丘露薇也说:“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女人”。
做人若无趣,这很煞风景。人一旦“没有趣”了,就会变得粗糙、麻木、肤浅,变得不再可爱了。整天愁眉苦脸、忧心忡忡、唉声叹气,面目可憎,好像这个世界谁都欠着你似的。这样的人活着,只会给别人添堵。而一个有趣的人则不然,由于他、她的存在,而使周围的人群变得热闹起来,他、她的“气场”催化着人生的精义,叫人奋发,让人快乐。有趣的人,是生活中的“开心果”,是人群中的“快乐源”,与有趣的人相处,你会觉得世界变得有趣,生活变得有趣,自己似乎也变得有趣起来。
有趣的人,是热爱生活的人。生活中的吃穿住食行哪样没有深奥广博的学问,光吃一样,他就能巴嚼出不少趣味来,吃得好看,吃得稀罕,吃得兴趣盎然,吃得阳光灿烂,都是可以追求的境界。《别闹了,费曼先生》里有这样一位科学家,他对所有关于动脑筋的事情都充满兴趣,魔术、开锁、解密码、猜谜、心算、赌钱……对兴趣的.不断追逐,让这位怪才的生活成了无数人的梦想。
有趣的人,并不是现代人一定比古人更有趣。总觉得古代的有些人比我们现在活得有趣。今天我们读《论语》,也许会觉得孔老夫子是一个无趣的人,可是,你若知道他和他的学生讲话是那样的幽默,见到美人南子时竟俯下身子去吻伊的鞋,就会明白所谓“圣人”者,却也竟是一个性情中人,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的人,未必有多显赫的名声,但肯定潇洒脱俗。晋人王子猷居山阴,一晚忽降大雪,子猷被冻醒,索性来到院中边饮酒边观赏雪景,不由得心绪起伏,吟起诗来。
有趣的人,心无羁绊,直抒胸臆,至性至情。国学大师、楚辞泰斗文怀沙老先生,快一百岁的人了,偏偏喜欢穿大红大绿的衣服,戴着能盖半张脸的大墨镜,比小伙子还时髦;每次出席活动,必要主持人介绍他为“青年诗人”,一发言就引经据典、插科打诨,逗得满堂喝彩。见到美女,不仅两眼放光,用尽“花言巧语”赞扬,而且还想办法亲近,他在哪儿,哪儿就热闹。
有趣的人,或许境遇并不好,但特立独行,不改本色。金圣叹一生诙谐,因“哭庙案”而被判死刑后,仍一如既往。眼看行刑时刻将到,金圣叹的两个儿子梨儿、莲子望着即将永诀的慈父,泪如泉涌。金圣叹却从容不迫,泰然自若地说:“哭有何用,来,我出个你们来对。”于是吟出了上联“莲子心中苦”。儿子哭跪在地哪有心思对对联。他稍思索说:“起来吧,别哭了,我替你们对下联。”接着念出了下联“梨儿腹内酸”。这副生死诀别对,一语双关,对仗严谨,撼人心魄。
有趣的人,不见得能成就大事业,但让人看着就高兴。《射雕英雄传》里老顽童周伯通,是最让人喜欢的一个角色,他虽然武功盖世,却是儿童心态,整天疯疯癫癫的,爱搞恶作剧,玩心太重,围绕着他发生了许多喜剧,使得打打******腥风血雨的江湖,多了不少浪漫欢快的生活气息。
需要提醒的是:有趣是这个世界上的稀缺资源,有趣与读书多少无关,与挣钱多少无关。有趣和身份、地位,男女、年龄,环境、条件无关。有趣之人是很容易被曲解的,有人误认为打架泡妞、吃喝嫖赌、粗言烂语、举止猥琐就是有趣,那就大错特错了。
有趣是人性的最高境界。做个有趣的人并不难,首要之事便是自己要先觉得这个世界有趣。趣味主义是一种生活态度。有趣的人大抵聪明、乐观、幽默,并且感性。有趣的人才是懂得生命真谛的人,也是懂得享受生命的人。有趣的人越多,我们的幸福指数就越高,但愿我们都能变得有趣起来。
他,一个不起眼的小贩,摆了一个酒水零食摊,蜷缩在学校对面小区的栅栏旁边。没有那咄咄逼人的叫卖声,被吸引的顾客也因此并不多,但他却成为了我最敬佩的人。
不论春夏秋冬,不喝水,都是一件很煎熬的事情。我走到校门口忽然有一丝干渴,将手探到书包中,猛然发现水杯忘带了,环顾四周,那小贩刚来不久,正在将零食甜品摆上货架,我应该是他的第一位顾客。我端详着他,他年纪不大,小麦肤色的脸庞上有几道皱纹。饱经风霜的脸上还有一些冻伤,他的眼睛不像其他商人扑朔迷离,其中流露着朴实的神色。他见我便抬起头来,眼神中饱含质朴与诚实。我一边拿起那瓶农夫山泉将它摆在小贩面前,一边在书包里找钱,双手在书包里翻着,第一层没有,第二层还没有见到钱的影子,我顿时脸红起来,瞅瞅他,手极不情愿地摸出饭卡递给他作为押金,他疑惑地看了看我,随即爽朗地笑起来:“没事儿,明天给钱吧,水先拿走,不用押金,我相信你。”
一天的学习,我都颇不自然,不知为何,心中总觉得缺点什么空荡荡的。那小贩对我如此信任,我怎能将此事推到明天,明日复明日,这可不行!我东奔西走,好不容易从同学手中凑齐两块钱,都是新的,我想放学一定要把这份信任补回去。伴随着下课铃声,我飞奔着冲出楼梯,绕过栏杆,摸摸口袋,那两块钱似乎变了分量,平日里轻如鸿毛不足挂齿,而此刻,它承载着一份陌生人对我的信任,似乎比金币还要值钱。
我喘着粗气掏出那两块钱,恭恭敬敬地放在他手中,他稍微一愣,随即点点头。寒冬的阳光铺撒在大地上,虽然不太温暖,但我内心暖暖的,我踏着日光如释重负,在道路上飞奔,御风而飞般地飞奔。手中握着拿半瓶“信任牌矿泉水”走向远方!
从被忽视的小贩到我最敬佩的人,只因一瓶信任之水,它承载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之花,飘扬在天空中。它滋润万物,一切因信任的力量而生长。
小贩,因为你的信任,所以你是我心中最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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