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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