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定的年纪,失眠便会纠缠。我在回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失眠的?是去年,我刚学着爱情的时候,那个人教会的我。从此我的人生旅途,只要是经过名为爱情的站点,都是要失眠的。而那个人是不知道的',而我,从决意离开他的时候,便决定一切的后果我来承担,我不可以言说我的痛苦,因为是我选择的这一切。
我以为我跟他说分开的理由是缺乏自信是不诚实的,其实到了今天我越来越发现,我是诚实的。他没有做错什么,是我不能够做到相信自己能留得住他。
还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他,许多年前,还是少男少女的我们,那时的我,暗暗喜欢着他。我记得他,比他认为的要深爱着他。只是,我们不能在一起,以前是,现在是,将来想必也是,他已经把我的全删了,我们相恋,因为,如今,当然也没保留彼此的,虽然我想着还能像朋友,但他已是不愿意了。我有时候会想起他,他的好,他的不好,和那段为他失眠的日子。我太了解他,也了解自己,所以,我们不适合在一起。
这个深夜里,窗外的雨声嘀嗒,春天来了,即使在这样的雨夜里,我还是可以想像得到,田野里,山坡上渐渐在这滋润的季节里焕发的新生命。
这颗星球依旧在转,分秒不停,昼夜交替,在这上面生活着的人们,欢欣忙碌的白天和深沉睡眠的夜晚中过去的人生。
我并不知道我的将来会走向怎样的旅途,是有多幸福多痛苦,而这有时候真的让我抓狂,以至于忘记这才是命运的初衷,我还是该记起生命本来就是一段旅程,我是无法设定它的剧本的,而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剧本。
这样的夜里,你是否熟睡?你的睡眠有时候好,有时候也是糟糕,你还想起我吗?还会对我的离开不解和煎熬吗?请千万不要,我有祈求上苍,请它许你一生幸福,我给不了你的幸福,请求上苍许给你。
如果你想起我,也希望你能记得,我爱过你。
而这样失眠的夜里,我想起你,眼里心里都是温柔,并为你祈祷。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昨日多少朝朝暮暮,看初升的太阳感受生命的苏醒与博动,对落日的晚霞叹息岁月的仓促与无情,于是更加珍惜每一次太阳升起,更加留恋每一天的黄昏夕阳。
几度春去秋来,多少次窗边独倚,怀想生命与岁月的变幻无常,任风雨将衣服湿透,任落叶飘落脸上身上,轻轻的叹息过后,便对生命多了更深一层的无奈与眷恋不舍;于小楼独品一杯清茶,仰天上明月遥寄相思,听窗外鸟叫虫鸣三两声,感窗下的花儿开了又谢,而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的来了又去呢?只是岁月流走,往事远逝,独留几缕回忆中重温故事旧梦的感动抑或莫名的感伤罢了。
风雨人生,几许沧桑!其实,每一个人都是需要一个心灵空间,去感受、去包容一些或欢愉或感伤的怀旧心绪甚至无法淡忘的往事。将那些纵然相隔千里却依然怀想依依的人留在心间,也便成了过往时内心真正的牵挂与最温馨的感动。
当夜阑人静午夜梦回时分,轻轻叩开心扉,让许多最初最纯的思绪慢慢占据心灵,让心灵至深处珍藏的点滴在脑海中渐渐清晰。回忆往昔成长的悲喜和生活的真谛,也许这样才会让我们逐渐懂得过去的得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从中能得到一种体验和一份领悟!
有时候,我也总想把所有过去了的都重新来过,总想把所有失去了的都重新拥有,但我也知道,过去了的终究已成为过去,失去的终究已成为失去。红尘俗世,总有很多事情是我们难以测度,无法明了的,总有很多人是我们拥有时不懂得珍惜,懂得珍惜时却已不再拥有。也许只有经过岁月的煎熬和回忆的洗礼,往昔所有的伤痛再也不能刺痛我们年轻善感的心灵。
蓦然回首,往昔多少误会与嘲讽再也不能打击我们对生活的热情,多少不幸与负累再也不能动摇我们的人生信念。当我们终能以一种微笑的姿态回顾自己这些年来所走过的人生历程,也许我们才能无愧的感悟:往事这般唯美,因为我们真正的生活过!
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下午下班回到宿舍(出租屋,隔壁小王说,咱们出去吃面吧。我和小王都是北方人,喜欢吃面食,在这个南方城市,平时吃多了米饭,我们一有机会总要相约去找北方的面馆去吃一次过过瘾。
小王是个健谈的人,一路上有趣的话题不断,我从对虹的无端烦恼中暂时解脱出来,进入到他的话题中了,和他有说有笑,开心起来。他忽然提到了虹。我的心立刻悬了起来,注意听清他说的每一个字。
小王和虹都是这家公司的老员工了,我一个新来的,知道的太少,只是一厢情愿的去和他们交往,忽然感到自己太幼稚。虹在这家公司原来有一个男朋友,后来那男的辞职走了。公司有过规定,不得在公司内部谈恋爱,有想法的男女员工都是偷偷摸摸的,到了一定程度,要么双双离开,要么两个人中会走一个。小王说,虹的那个男朋友刚辞职的那一段时间还和虹来往,后来移情别恋,和虹也不了了之了。
我听到这里,联想到虹平时的表现以及虹和我说过的一些话,我觉得我似乎明白了虹很多。她平时那么安静甚而冷漠,一定是受到失恋的刺激了。她和我浅尝辄止,也一定是还没有走出失恋的阴影,虹又想又怕、前后矛盾的言行,让我烦恼不已;小王的头头是道的分析又让我豁然开朗了许多。
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呢?我向小王请教,并真诚的承诺这顿饭我请了。
小王说欲擒故纵,你先疏远她几天,给她一个空间,让她能冷静的想清楚,等她想清楚了,放下了过去,你们就可以正常交往了。你不能穷追猛打,那样只会把她吓跑。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了小王给我做参谋,我忽然有了信心,觉得自己一定能打赢这场仗。
我关心地问小王有对象没有,小王一改滔滔不绝的状态,尴尬的说,我还没对象呢,原来谈了一个,已经分了。人家看上了一个有钱的本地人。我说,能不能把她再夺回来?我来帮你吧,我们互相帮助。
小王听了大笑起来,我也跟着笑了。
半世清欢,我在无数个夜里寻找有你的梦,憔悴的思念如那飘忽的风,不知道该携带谁的忧愁在红尘陌上怅然。我不知道三月桃花里,谁还在寻找谁的遇见,我不知道四月烟雨里,谁还在油纸伞下守候那份等不来的忧伤。曾经那滴伤心的泪,已经破碎成情殇,画里的伤悲只能在夜里潜藏。
宁静的夜里,那颗想你的心是否睡了,疲惫的梦里,那朵期待的花是否开了。回忆里曾经的美丽寂静成一幅无言的画,在小桥流水旁默默守着那份寂寞的浪漫哭泣,不是苍白成空中的雨,而是尘香成红尘里的泥,那诗里的绿肥红瘦已经舞动成眼里的迷,只剩孤独守着眼泪无语。
多想把那份青春里的不悔,铺垫成人生下一个十字路口的相遇;多想把路上错落的风景,排序成诗意的水墨画迷醉在你的眼里;多想邀请来星空里的美丽,对坐共饮,与你同欢;多想,正是这许多个多想,把我的心醉在酒里,也醉在梦里;也曾想过,让清晨的阳光把我唤醒,让沉沦的心打开一扇与天堂接壤的窗;但你凝眸时的眼神和笑容,在脑海里总舍不得离去,你那温柔的话语好似寂寞的花开花落,这深深想你念你的情沉默成雨,痴情的心也只能守着这份执念,陪你宁静成一幅画的美丽。
尘世间里的遇见,是一种缘分,是一种相思,也是一份难以求来的爱。那是在佛前跪求了几百年的愿望,那是一朵花开为爱许下的未来,那更是流水载不动的相思,载不动的愁。每一个人前行的路上都会有一道风景等你,也许是夜里温柔的风;也许是初晨推开窗看见的含蓄的雨;也许是寒冬里拥抱你的雪花 ;也许是那朵冰雪里绽放的梅。信守爱,是孤独者的谎言;是憔悴人的依赖;是逆水行舟人的无奈。这份情,能躲藏在夜里沉默,却躲不开一世想你等你的期待。
多想,在最合适的时候与你遇见,然而,却在不合适的时候与你擦肩;为了见你,我在佛前跪求了几百年,换来的却是尘世间错过的缘。多想,在春暖花开的时候与你遇见,可是,当看到那么多盛开的桃花,不知道那一朵是你转世的容颜,懊悔的到处寻你,寻你……也许,这人面桃花的梦只驻扎在想你的诗里和心里。
也许,爱是等待,缘是等待,思念的情更需要等待。相信,总有一天,风会把我带到你那里,雨会把我带到你那里,海里的潮水会把我带到你那里,只要,你不想放弃我的爱,我会为你一直守候着未来。
见与不见,是一首诗痴情的回忆,念与不念,是一段文字晾晒在沙漠上的沧桑;不如不见,是一朵云错过大海宽广的感慨,不如不伤,是一阵雨错过宁静花开的爱怜。
雨后,需要埋葬落花的记忆,才能悼念错过的情和缘,那风错过的梦,为什么总是在雨里才能找到伤心的泪滴,难道一首伤心的诗,必须要用伤害才能成全人们难忘的可怜和回忆?能否把相思的长度拉长,让两岸思念的愁变的清浅,让那份朦胧的美好在午后的暖中沉淀,沉淀出一朵花开的芳香。
雁南飞,可以飞越千山万水,而人的一生,不知要走多少条路,过多少座桥,渡多少条河,才能到达你想要去的地方。俯看那多情的流水,是否带着落花的相思,是否带着人们幻想的梦,是否还带着诗里更多载不动的忧伤。花开的深情忽略了多少个此岸到多少个彼岸的风景,想看的只是灯火阑珊处的你,可你却总是在梦里诗里躲藏,痴痴的眼神触摸不到你身影的离去,只留下哀怨的琵琶在无人的夜里寻觅。
人都会在无情的岁月中渐渐老去,作为时间的一个过客,短暂的一生只会经历什么,而不会占有什么;什么都是随风的,悄悄的来了,悄悄的又去了。那颗漂泊的心,只有在安静的时候,才会听到花开花落的声音。远望空中风起云涌,看风过有痕,听花落无声,尝雨过成殇。最后,什么都没带走,只带走执着的情怀和痴情的回忆。
风是否对你说了再见,雨是否对你说了再见,那一声再见,也许是想告诉你花季错过了盛开;那一声再见,也许是想对你说,年轻时的困惑和犹豫无力承担誓言的承诺。春雨曾是我激情的告白,但那一恍惚,我错过了绿色的萌芽,也错过了最美好的期待。你离开时的风景,恐怕是我永运触碰不到的未来,离开的你,是否也成为了对岸那朵美丽的花开。我只有遥望你真实的存在,你这道风景已无关我的未来。
也许,我等了不该等的人,伤了不该伤的心;也许,我掉了不该掉的泪,爱了不该爱的人;也许,我只是追了一朵不是为我开花的梦,真想把愚痴的自己藏于寂静的夜,等待月圆时的圣洁把我痴迷的思想沐浴,请照亮那朵为我而开的花,请为我指出她盛开的方向,我要把真正的爱寻觅。
无数次的寻觅,无数次的擦肩,物是人非的变迁都快要把我想你的梦,变成空中云的洁白,但我还是不知道你在哪里?愿为,相见恨晚焚一柱禅香,愿为,相逢浪漫诵一段佛经,这些也许改变不了前世注定的缘,但我真不愿意演绎错过你的画面,你是我泪花酝酿出的风景,你是我梦里回眸的花开,你的余香一直温暖着我的爱。
希望,来年春雨降临的时候,能够回首那一朵梦里的花开,不要再错过牵手的缘;让思念滋润你曾经的青春,让夕阳喝下忧愁里的怀念,把最美好的遇见埋在春里,把最美好的重逢,伏笔于红尘不悔的诗篇。
一次驻足也许是生命中的永远,一个转身也许是永远的不见,不需要别人的懂,不需要别人的叹,凝眸的眷恋,也许是一树的花开,也许是爱牵手的未来。其实,我只需要那朵敢于为我开花的梦,其实,我需要你大胆的表白。红尘陌上,你是否和我一样也等了很久,只是在一个地方默默绽放,不知该对何人表白。
很久之前,我都在期待一件事。或许是现实的厌恶,让我越来越喜欢想象。所以今天我逃离现实,登上了一座山。远处望的时候,其实是很觉得无法言语的。我生来就拥有一个慵懒的东西在那,所以我看到第一眼。其实是害怕。我想远离这么重高的山脉,也想登上它去远眺昨日的欢心。和杜甫所谓的一览众山小。我十分不理解当初他们那时候的那种远离抛弃一切,登山望风的气质。在我登上之前。我是无法领会的。
我在纠结去不去的时候,正好有一对爷爷奶奶上来了,我就在这半山腰等着。我想或许可以与他们搭个伴,一同登上这不算高的山脉。当然,为了不爬那么高,我还是挑的比较矮小点的山脉。我已经把我的力气与身体能力无限缩小。到现在和一个老爷爷老奶奶比试,想想我其实也是觉得我可笑的,为什么如此说,大概是真的无从言语我的那种懒的东西了。为什么如此呢?我也难以想象。当我过去跟他们打招呼的时候,他们心里眼里也是充满着不可置信。最开始往往是从一个甜意的微笑开始的,这个毋容置疑。当我决定和他们一起的时候,心里顿时轻松了很多。一起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我家乡的'事。相互比较了各自城市的差异和不同的习惯。才知道他们原来是因为他们的孙女被接走了,所以不得不在这么个下午一起出来闲逛。打发打发时间。好像老了,也确实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可以做,我现在想,除了登山旅游,跟团见大地景色,好像也确实没啥可干。他们结婚了块50年。回头我望向他们的时候,他们回答起他们儿子三四十岁了的样子很可爱。仿佛一切都在昨天的样子。一切都没有老去。但是他们的容貌是绝对看不出来他们的年龄的,可能是应为他们经常爬山锻炼等等原因,所以他们见着的时候还是挺显年轻的。白头发数量不多。我其实也没看见他们有多甜蜜。只是相互之间一个眼神,仿佛都能心神领会。大家彼此知心知底。好像风吹来了了也带着很甜美的味道。我闻着,也感到很清凉舒爽。
我羡慕这样的爱情,当然,我没谈过恋爱。我也能用我自己的东西去分辨好坏。我想啊,平时就淡淡的,平平静静的,用眼神沟通。尽管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我想我也能够接受 如此甜蜜的爱恋。如此美妙的爱情。伴着永恒不变的真理。姜育恒有一首歌里边歌词是这样写的。要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我想。
今天逃离现实最大的收获也莫过于它。
风吹过来,都是幸福甜美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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