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这一个人人都使用过的东西,并且还连入因特网,体积小而便于携带,它就是手机。
手机的外部具有多种模块,整体朴素却不失科技感。右侧音量键和电源键深藏不露。正面下方配合三种虚拟按键:菜单键、主屏键和返回键。另外的隐藏天线和千万像素摄像头也在发挥作用。最后还有耳机孔,充电孔和扬声器等,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部件装在手机上,都让其具有良好体验。外壳材料为某种合金。
这部手机虽然外部朴素,但是内部强大。内部的八核系统支撑整个主体,是整部手机运行的“心脏”,最关键的部位,就是输送“血液”的“泵”。既然有了输送血液的泵,就必须得有“血管”。这些“血管”,就是在电路板上的线路。从各部门主导部位——“芯片”发出,再通过条条线路四通八达,分流至各地方。这些管道严格遵守准则,几乎不会出错。
然而,仅仅有这些依然不够。手机内存和运存也是必要的。没有它们,手机在怎么样也只是一堆废铁。还有电池,系统再强大,也要最基础的东西——能量,就用电做能源。这两者都同样重要。
当使用手机的时候,屏幕就会亮起。继续使用下去,你可能会登陆网站。这就要手机的能力——连接互联网。偌大的互联网将整个地球变成了日益近距离且方便快捷的“地球村”,并且还在不断完善与扩展。比起以前的“飞鸽传书”,因特网这种新方式更加快捷,几秒钟就可以发出视频、音像或文件等。从地球一边穿所至另一个角落,速度可与光速相当。足见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能力。这就是现代技术蓬勃发展的结果。
若将各个功能联合起来,就是一部完整的手机,在我们身边可以解决问题的手机,各个部件完美分工合作、没有任何差别的手机。我和我们的生活,都少不了它。它仍旧在这个世界上发挥作用。
树梢,泛滥成灾上夏的印痕,一只知了猴从树杆上滑掉这一夏,悲鸣着,这片热带丛林传来了淅淅刷一下的响声,黑胡子琴师拉着他做的最终一把提琴,当琴弓摆脱吉他琴弦的那一瞬间,这把年青的提琴在琴师衰老的手底下一展惊鸿,告一段落,春季告一段落。
哗啦哗啦灌木丛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咬合着野草的野兔晃动了下脑壳,撒腿跑进树丛。大众甲壳虫踏着小碎步也躲进了树丛中。隐隐约约,在枝***间隙中,能够看到野兔鲜红色的眼睛在偷窥着那沙沙响的灌木丛。这只野兔,翘首以待它的来临。那强有力的而粗大的爪子迈出步来哒、哒、哒、哒稳重而有规律性。金黄色的太阳照过它那棕色的凛毛,看起来这般漂亮。一张严肃认真而俊俏的脸部,有一对墨绿的眼睛,像山林的色调。
微风吹过它胸口的毛多,这般的'洒脱!它的头顶,立着一对极大的角,好似一颗枯树枝,但枝条却十分硬厚。它,摆脱了树丛,掉转头望向日落,眼尾流下来了一擦泪。忽然,它飞奔起來,撒开四蹄,再度哒哒哒、哒哒哒的奔进灌木丛中,它洒脱的翻过那年老的大石头,沒有吓醒大石头那历史悠久的梦。远方,它那巨大的角、健壮的人体、棕色的凛毛,在落日,在轻风下隐约可见带著哀痛,带著往日,它在如它眼里一般的森林中消失了这一夏的夜里,瞬间静了出来,在山林的眼中,它始终难以释怀,它,是一只鹿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
——高尔基
有一样东西,着实令我又爱又恨。若说爱吧,它清晨响起,扰人清梦;若说恨吧,我的生活却又偏偏离不开它。这是什么东西?没错,闹钟。
每天早晨它都准时发出愤怒的“嗡嗡”声,打破夜的宁静。若是这不起作用,或我故意不去理睬,它就会像疯了似的颤抖,然后拼命地尖叫。那“铃铃”的声响,仿佛化作了一把锐利的尖刀,直刺入我的梦境之中,刚才还与我对坐的周公,顷刻间如同涨潮时沙滩上的字迹般无影无踪,独留我一人在黑暗中,耳边环绕着催命的魔音。哼,我就不起来。我一边想着,一边又裹紧了被窝。可它却仍不肯罢休,一声叫得比一声凄厉。这样下去肯定是没法再睡了,我只得无可奈何地起身。“你赢了,行吧!”我嘟囔着,开始穿衣服。灯光下,它光滑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魔鬼往往藏在天使的外表下。抛开早晨的“邪恶”不说,它的确是个十分可爱的闹钟。它通体呈橘黄色,两只耳朵却是土黄色的,内壁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卡通形象——,黑色的指针四周镶着闪闪发亮的火红色数字,给人以温暖明媚的印象。
为了摆脱它,拥有安祥宁静的睡眠,一到周末,我就关掉了它的闹铃。它在我手中微微抖动,仿佛在抗议。星期六,我一直睡到九点多,起床时感到十分慵懒而惬意,嗯,真不错。我看看它,它在桌上沉默着。
星期天,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开始一切正常,我在梦乡中徜徉,直到……直到妈妈破门而入。“怎么还在床上躺着,二胡课不上了吗!”我还有些迷糊,二胡课……什么,二胡课!我一拍脑袋,我怎么给忘了。一转头,只见“”正在桌上笑眯眯地看着我,眼中满是幸灾乐祸,一副“我早就提醒过你了”的表情,令我咬牙切齿。但时间不等人啊,恨恨瞪了它一眼后,我就快速行动了起来。结果,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了一上午肚子。唉,看来我的生活还真少不了它啊。
不过话说回来,它作为一个闹钟,提醒我起床,本来就是它的责任,从这个角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好人——不对,好闹钟。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名起床时间观念淡薄的“懒货”,我的确离不开它——我的闹钟。
它,一身白绒绒毛发。它,一颗黑溜溜的大眼睛。它,红红的爪子。它,时不时会舔舔我的手。我不敢相信,没了它我的生活会多么糟糕。那是几个月前的事了,我依旧记忆如新,说来也巧,我们,就是这样遇见的,也许就是缘分吧。“走一走,看一看,新鲜的蔬菜嘞。“浙江温州最大皮革厂***,现在钱包每个只需10元。”“卖仓鼠,你瞧,多可爱。你瞧,眼睛多大。”我在这些嘈杂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个词,仓鼠。听见之后的我欣喜若狂的回过了头,人啊,是种集体动物,我是独生子,家人不让我去朋友家,自然是孤独的。一回头,我便看见一个雪白团儿,像个小元宵。
突然,那个“元宵”抬起了头,嘴角在慢慢的蠕动,原来是仓鼠啊。以前我从没有见过仓鼠,只是听听而已。它看见了我,黑不溜秋的眼睛又大又圆,胡须在慢慢的晃,嘴角在慢慢的蠕动。我的少女心如同洪荒之力一样爆发了,直接从书包掏出自己私藏已久的私房钱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灰。“老板,请问这只多少元?”“20元。”尽管这些钱有点历史,但我还差一元啊。我突然想起自己的口袋里有一元钱,那是我珍藏已久的一元人民币。我摸了摸那带着体温的人民币,把它拿出来,又放回去。
终于,我下定决心,咬牙切齿的把那20元给了老板,老板便用塑料袋把仓鼠装好。仓鼠初来寒舍时,是不习惯的,天天咬笼子,思乡之情我理解它,离开了天天生活的旧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自然是不习惯的。过了几天,我们便熟识了。它爱跑步,一跑就是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它从来没有咬过我,但是见到人家就咬。我妹妹那修长的手指可是让它填了些窟窿。如今它来我家已是8个月了,在这八个月里,我们各自了解对方,即使不是同类,我却感觉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我的生活少不了这只仓鼠,它已经是我生活中的一份子。
“中了,中了,中了500万!”哈哈,是不是羡慕的晕过去了?那可是一辈子的山珍海味呀!这500万我可要在商场里淘一淘,拿一拿喽!
梦寐以求的德芙巧克力,哇,真甜呀!还要那可比克薯片,10袋,20袋,30袋……吃它个一年半载;对对对,我最爱的麻辣香片,3+2饼干!啊,我就像见到了“知心朋友”一样,伊利优酸乳,拿它个10提……不,我可是一个孝子哦?给老爸买茅台酒,名牌烟;给老妈买补品,燕窝,人参,让老妈从40岁变成20岁,越发美丽;给姐姐,买电脑……
不行,我更要为我们的学校,为我们的追梦文学社做些好事!
对,老师的愿望就是希望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文学社能走出襄樊,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可是,目前落后的教学设施,的确阻碍着我们的发展。对!我要给每个班都装上电视,电脑,老师上课不用在黑板上辛勤的耕耘了,学生们有了好的环境,学习效率不就提高了吗?我们的作文就不仅仅只有我们襄樊人知道,到那时我们一定会红遍全国的!
500万,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我真想中它500万,为我的母校奉献,让它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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