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过《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吗?如果没有,就听我来给你介绍吧!
皮皮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 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 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而且不可思议还不只这些,最为奇怪的还是她的全名,她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啊呀,真够长的!虽 然她那么奇怪,但是我却很佩服她,因为她的自立能力很强。她自己一个人住在小镇郊外的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自己做鸡蛋烙饼,自己烤椒盐饼干,就连睡觉时 也用平时大人对我们的方法,听听她是怎么做的吧。第一次她很礼貌地提醒自己”该睡觉了“,如果自己不听,她就口气严厉地再对自己说一遍,如果她还不听,她 就打自己一巴掌,强逼着自己上床睡觉。
皮皮只有九岁,不需要大人的照料就能做得那么好,我觉得真是不简单,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老是麻烦大人。
胡萝卜先生把他的胡子剪了几段,用他的胡子做冬天的衣服,做了好几件衣服,到了冬天他就把他做的衣服穿上。他对自己说:“我的这个胡子太棒了。”他又剪了几段,给了有用的奶奶。奶奶对胡萝卜先生说:“谢谢您!”胡萝卜先生说:“不用谢。”
胡萝卜先生来到了一个停飞船的地方,有一个外星人正犯愁着呢,原来是因为飞船的一个引擎的绳子不见了,胡萝卜先生带着他的长胡子在风里飘扬。
你的长胡子可以借我们用一下吗?胡萝卜立刻就剪掉了自己的长胡子,胡萝卜先生从此就没有了胡子。
外星人觉得地球人是友好的,从此就和地球人成为了好朋友。
最近我幸运地读了一本世界名著——《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著名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他被世人称为童话外婆。每一次阅读,我的心灵都会被深深震撼,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她背着一大包金币去买东西,晚上再回到小木屋里,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书中塑造了一个天真的儿童形象——长袜子皮皮。她穿着父母给她留下来的长袜子,所以大家都叫她“长袜子皮皮”。她的力气大无边,一只手可以托起两匹马,真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书中讲述了皮皮搬进奶奶留下的古老房子,从而认识了杜米和米诺这两个小朋友,从此他们一起野营、冒险、航海、看戏······一段段成长的历程,一件件传奇的经历,真是让人回味无穷!
林格伦用自己的作品,成功的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从皮皮的身上,我看到了善良、乐观和坚强,之所以说她善良,是因为她遇到一只蚂蚁都不舍得踩死;说她乐观,是因为她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满自信,并且能够从中找到快乐;说她坚强,是因为在她失去了最亲爱的父母之后,还能够快乐的活下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是主人翁皮皮。无论是她穿的衣服,还是她做的事情,都让我受到了教育,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以后要学习做饭,干家务活,分担家长的劳动。我和同学,朋友之间,也要互相帮助,和谐友善。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让我受益非浅,从皮皮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精神让我刻骨铭心。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
前不久,我读完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代表作——《长袜子皮皮》。
长 袜子皮皮是一个极其古怪的孩子。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连衣裙也相当古怪,那是皮皮自己逢的,原来是想做成 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脚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 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她 的力气很大,可以举起一匹马;她整天在家,不上学;她会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和坏人开玩笑;在马戏场上走钢丝,可以把凶残的鲨鱼抛向远处……皮皮富有想 象力,一些地方虽然没有到过,但是她会想,这个国家的人是怎样走路的;她的爸爸妈妈不在身边,她会想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是天使……她的一切生活自理,富 得像一位财神爷,她花钱买一堆糖果,瓷口笛,分给镇上所有的孩子。她所做的一切都使我感到非常新奇,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令人喜爱,生动形象的长袜子皮 皮。
我读着想着,仿佛自己就成了长袜子皮皮,”噌“的一下爬上树,和坏人开玩笑,为小朋友们准备茶点,一切生活潇潇洒洒,快快乐乐。不过,我会上学,在当今信息和知识的时代,单靠力气是不行的,要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变成活泼可爱的知识少年。
不管怎么说,我是很喜欢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的,也喜欢《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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