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妈妈给我讲了《安徒生童话》中《海的女儿》故事后,我深深的被王子和小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感动着。
我觉得,小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我在想,假如是我,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的,会把王子***死。但小人鱼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听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到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和小人鱼比起来多么的羞愧啊!小人鱼,你虽离我那么遥远,但我觉得你那么近,近得贴着我的心,因为你纯洁的心灵已让我与你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鹿妙妙一直渴望自己能拥有一种魔力。一个秋天的夜晚,月光魔仙真的让她的右手食指拥有了魔力。这究竟是什么样的魔力呢?
第二天,妙妙在班级菜地里无意中用手指的魔力惩罚了偷萝卜的小猪豆豆!妙妙非常高兴,终于可以用这个魔力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原来,妙妙的内心一直拥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每个人都能遵守规则。当狐狸跳跳和小猪豆豆不顾提示走危险路段时,妙妙跟过去,用魔力手指救了不守规则的跳跳和豆豆。这下她更喜爱自己的魔力手指啦。妙妙希望能通过惩罚改变所有人,让身边的世界没有危险,秩序井然。
可是,在学校“快乐农场”劳动日时,妙妙的魔力却不能阻止豆豆和跳跳打架,大家也因此耽误了劳动。魔力此刻似乎推动了作用。在猫头鹰校长的帮助下,大家进行了反思。妙妙在月光魔仙的启发下也准备试一试另一种方法。第二天一早,妙妙和小动物们一起制定了劳动规则,大家都乐意照着规则去做。在有规则约束的按劳动中,大家的效率很高。可是,规则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豆豆和跳跳又打起来了,妙妙用魔力分开了他们。小动物们发现了妙妙的魔力,很多小动物都提议让妙妙去惩罚不遵守规则的人。可是用惩罚来解决问题真的有用吗?猫头鹰样长把决定权给了大家。小动物们在商讨后认为要不断地完善规则。可行的规则就像新生命,在每个人参与讨论中诞生,并不断长大,这样的规则自然比处罚更管用。
今天,我读,《意林小小姐》中的几篇。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其中的一篇吧。
我给大家介绍的一篇叫:《怪少女与狸猫先生》下面请看简单介绍:
都是狸猫先生的错!因为除我没有人看得到它,叔叔才会将我对着“空气”讲话的场面录下,并强制把我送进精神疗养院。叔叔一家搬到我的房子里,我则成无家可归的“臆想症患者”,要怎样夺回我曾经的一切?
看到这里,大家有没有想看的***呢?有的话,就到三(12)班来找我吧!(或者到新华书店买《意林小小姐》合订本21卷哦!
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红飘带狮王》,特别好看,看后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在帕蒂鲁狮群的改革换命中,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帕蒂鲁狮群的旧首领老杂毛和骷髅雄被鬣和辫子雄狮打败,也亲眼看见鬣和辫子雄狮为了逼迫母狮尽早发情而残忍地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经过失子的伤痛后,毅然决定自己离开狮群,成为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并自己创造一个狮群,就在这时,她遇见了红飘带大雄狮,她和红飘带组成了理想的两狮世界,并生下了两只小雄狮和一只小雌狮,可鬣和辫子雄狮在巡逻时发现了他们,并咬伤了红飘带、咬死了三只小狮子,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她经历了两次失子之痛,而且都是被鬣和辫子雄狮咬死的,蜂腰雌狮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要咬死鬣和辫子雄狮。后来红飘带收留了无鬣公狮,还帮助帕蒂鲁狮群逃脱了象群的追赶,帕蒂鲁狮群的母狮几乎都跟红飘带他们有了感激之情,后来红飘带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当上了狮王,可红飘带却也跟鬣一样,咬死了幼狮,蜂腰雌狮根本没有想到红飘带会和鬣一样咬死幼狮,蜂腰雌狮决定永远的离开红飘带,去寻找一只对妻子和幼狮很好、不会咬死幼狮的大雄狮,并和他一起结下一段姻缘,生出一些新品种幼狮。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死它们,咬死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可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的四个哥哥但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蜂腰雌狮那种升华的爱,也喜爱红飘带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红飘带狮王那样学会坚强、勇敢,要懂得为自己树立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快乐的小学生。
《简爱》这本书是我在炎热的暑假看过的第一本书,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塑造了一名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维护自己的独立人格,不向困难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在盖兹海德府所面对的重重困难: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在桑菲尔德府给阿黛勒做了家庭教师,后来掉入了爱情的陷阱,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罗切斯特面前显得大家闺秀。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当时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因自己的容貌举止不如简。爱而羞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而且是疯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在火灾中拯救在中的活妻子不幸双目失明。双目失明,躯体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又被深深感动,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被简。爱那颗心深深的感动了,我们要向简。爱一样,有尊严,有个性,做个维护尊严,勇于面对困难的人。
你知道手指能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如果不知道,就让《手指》这
大姆指没有优美的曲线但是很能干;食指的姿态不算好但是能干精细的活儿;中指是最美的,养尊处优,但是干活不出力;无名指也很优美,但是力量不够;小姆指体态可爱,但是用处很少。
别看这五根手指各有优缺点,但是他们团结起来成一个拳头,就非常强大了。
读过这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团结可以弥补个人的不足,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体,团结就是力量。
我们都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位父亲,给了孩子一根筷子,让他弄断,儿子轻而易举就做到了,父亲又给了他一把筷子,儿子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也没有弄断。
团结就是力量,在生活中,我们要与身边的朋友团结,团结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团结就像一位天使,她会用她的全部力量弥补你身上的不足,帮你指引方向。对待朋友,要尽自己所能帮助他,团结起来,不要破坏朋友之间的友情。
你这会儿重新认识你的手指了吗?身边任何的平凡事物都可以成为一个启示,手指协作可以启示团结,白杨挺立可以启示坚强,在生活中只要留心观察,任何一个小小的事物都蕴含着生活的道理,从现在开始,细心观察,团结身边所有的人!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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