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种称谓叫做记忆,有这样一种群体名字叫做旧书。我绝非什么收藏家,也绝非集邮那般的爱好者。
我只是纯粹的喜欢书,因此离不开书。喜欢书,自有那满架的书橱可以例证。喜欢书,喜欢在字里行间品味,捉摸。喜欢书,也自然喜欢买书,可不管有多少书,在书橱最不起眼的一角,始终都放着几本并不起眼的旧书。
书已经很老了,纸张也已经开始有些微微发黄,连封皮上的出版日期也已有些斑驳,只是知道,这里面“年龄”最小的一本也决计不会比我年轻。可那的.确不是我的书,我又未尝去过旧书摊淘宝,或许,那里今后会成为我一个顶重要的去处。
那些书,都是上一辈的人留给我的,承载着他们那一代人的心灵寄托。我的书,就在那几本书的旁边,比那些稍稍年轻了十几年韶光,它们是我长大后自己买的。我的旧书,总是翻旧的。
当我终于翻开旧书,看着那相识的话语,望见那点缀于其间的笔画,也给我以性灵的迷醉。有些章节我也注解的密密麻麻,让我也顿时豪气一生,直欲与文章比一比,看谁的字更多一些。正是一个人,启开书。只细望那些写下的字,回首当年的时刻,许久不见,仍带有那几分犀利;再细细品味当初写下的话语,有的似乎我已不大同意,略显幼稚,不成熟,那是如今成长的标志。我拿起笔来,不时地勾画涂抹着什么。
有时它们也会给我以启示,当初的某些观点,我或已忘记,今日又重拾,大有茅塞顿开之感,好不痛快。重读旧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是记忆的回归,毋宁说是对于情感的再一次冲击,这种情感的冲击一般是第一次读最为强烈,但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同的新的感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话绝非空穴来风。手握一本旧书,就好像抓住一个幸福。而今,这个幸福感还在不断的扩大:在墙角书橱里,翻旧的书还在不断的加入,溢满整个空间,直至“流”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有人问我:“你有什么财富?”我有旧书,满屋。
岛上有座森林,森林里有一个老巫婆,她神通广大,无所不知,她觉得自己在这个文明的王国里显得很渺小。她要做一件大事———把文明的世界变成脏话的世界。
看,那位满脸麻子的叔叔在喝果汁,服务员来结账,竟大声说:“小子,付钱!”叔叔说:“没看见我在想事情吗?眼睛都瞎了?”说完,他把钱往桌子上一扔就走了;一位老奶奶正在挑选鸡蛋,这时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也来买鸡蛋,老奶奶不小心把鸡蛋打破,弄到了那位小姐的`鞋上。小姐生气地喊:“老太婆,看你把我的鞋弄脏了,快给我擦干净。”等老奶奶擦完,她瞟了两个白眼就走了……
几年后,一位四海为家的道士来到这里。碰巧两个小孩在玩泥巴,没等道士开口,一个小孩就拿泥巴向道士扔来,嘴里还喊:“白发老头儿,快滚!”道士来到集市上,更夸张,人们竟都三五成群地骂人。
这简直是脏话的王国呀!
老巫婆的快活日子到头了,她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老道士会破除她的魔法。
道士在集市上向大家宣布,他在集市的角落里开了一家回收站,这个回收站不收购垃圾而收购脏话。人们很好奇纷纷前来观看,围观的人群把回收站门口挤得水泄不通。道士打开了一个魔袋,让人们站好队向着口袋吐出自己口中的脏话。
经过五天五夜,全国上下的人们都向着这个口袋吐出了心中的不快,随后天空突然下起雪来,雪花纷飞,全国上下银装素裹。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全国上下的人们欢呼灾难的消除。
老巫婆受不住诱惑也出来凑凑热闹,谁知这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世界。她在人们的欢呼中慢慢地融化,最后变成一缕水蒸气消失在空中。
从此以后,文明又出现在这个王国里,人们将永远文明、幸福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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