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秋风习习的下午,我坐在窗户旁,安静地写作业,突然出现一个“拦路虎”,我紧锁眉头苦苦思索,笔在稿纸上不停地“舞动”。随着时间推移,我灵光一现,终于解出这条题的正确答案,这时我露出满意的微笑。
小学时,我最怕数学,一看见那些阿拉伯数字,头都快涨大了,流水问题,行程问题,盈亏问题,牛顿问题……数不胜数的数学问题都像一张张生气的脸盯着我,让我望而生畏,可数学还得学呀,我只能硬着头皮,强忍着恐惧继续上那些无聊、无趣的数学课,那时的我,数学考试从未超过90分。唉,数学难,难于上青天!
可世事难料,六年级,数学老师变成一个小老头,他姓徐,戴着副黑边老眼镜,头发乱糟糟的,像几个星期没洗似的,一看就是老古板,唉,以后的数学课肯定会更无聊。可海水不可斗量,几堂课下来,徐老师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课上他总是用幽默的语句代替枯燥无味的公式,用传神的话语讲解那些复杂而又难解的问题。
记得刚上方程这一课时,徐老师将方程编成一首顺口溜,让我们了解方程的`重要性:“方程好,方程是个宝,现在不知道,以后有用的不得了!”这句顺口溜至今留在我的记忆里。因为徐老师的出现,我渐渐爱上数学,有一种想要走进这扇“数学大门”的***。从那以后数学再也不是我学习中的梦魇,我越来越喜欢它,感觉它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不用多说我的数学成绩也是牛市的股票行情看涨。
到了初中,数学老师是一位年轻、美丽而有活力的漂亮女生——张老师。张老师适时的表扬与鼓励,使我浑身充满力量。我开始主动做各种数学习题,经常接触一些有深度的难题,并与它们展开一对一的较量。有时一条难题会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渐渐地,稿纸那白白的脸已被我涂成黑张飞;有时我也会因攻不下一道难题急得抓头发,咬笔头,发疯似的在稿纸上列下一串串复杂的方程式。可当我最终战胜它们算出正确答案时,成功的喜悦又霎时涌上心头,心里像喝了蜜一般甜,这时我觉得,以前的苦根本算不上什么。经过长时间练习,现在遇到难题,我都会沉下心来,仔细读题,巧妙解答,遇到不顺时我总会想起成功时的喜悦,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轻言放弃。就这样,我爱上解难题,我爱上数学,我逐渐走进这扇神奇的大门,我时常徜徉在数学知识的海洋里领略其中无穷的奥秘。
数学,它让我感到快乐,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也让我的人生越来越精彩。
现在我是一个热爱住校的住校生,但之前,我却十分恐惧住校。
在幼儿园毕业的最后一天,老师让我们半托的学生体验一下全托的生活。我怕得要死,因为寝室里很黑,我很紧张,整整一个晚上睁着眼不敢睡。受了那一夜的惊吓,之后的几年我都不敢一个人出去过夜。
要五年级了,当考五四制学校二外这个住宿制学校成为灼手可热的话题时,几乎所有家长的兴趣都奔着住校。我却有一丝恐惧:到时候要住校怎么办,要一个人洗衣学着独立,可能吗?我不想去考,不想去试一试,我认为住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直到妈妈同意我走读后,我才欣然接受了去考二外。
考上二外对于当时的我算是不幸的,学校很远,除非万不得已,我必须得住校。我整整担忧了一个暑假,开始思索住校后那些漫长的黑夜我要怎么对付?自己一个人洗衣可以完成吗?自己独立之后可以适应吗?妈妈安慰我:“没关系,先试试看。”我这才不那么抵触了。
但是,当我真真开始体验住校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住校可以和同寝同学一起玩,一起分享:晚自习之后,一起结伴回寝,一路上谈论有意思的事情;回去之后,一群人在一起围着偷吃零食,警惕生活老师有没有来;一起洗衣服,一起洗漱;一些悄悄话也可以倾诉给室友听,因为在一个寝室,关系也自然亲密些。我变得喜欢住校了。重新认识住校之后,我发现住校根本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我反而觉得在家不好了。
住校要自在许多,大部分事情要自己决定。比如说:明天要准备什么,穿什么,这些不必由家长代劳了。作为独生女的我也有个伴了,室友就像姐妹一样,“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比如说好东西一起吃,寝室扣分大家一起扣),这都是在家找不到的乐趣。而且,我的自理能力也有所提高,包揽一切家务基本没有问题,洗衣打扫更是不在话下。这也许是在家磨练不出来的吧。
从抵触住校到爱上住校真是有些不可思议。我对住校的认识也有了更多更全的了解。我已经不会再有一点害怕住校了。
首先,我想问大家,您爱读书吗?是的,我看到很多人在点头,那就表示大多数人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也爱读书。书籍——这一座智慧的殿堂,这一片思想的森林,这一片文明的沃野,包罗万象,藏珍蕴奇,怎能不使人心醉神迷,留连忘返?无论是朝霞灿烂的早晨,还是炊烟袅袅的黄昏;无论是月光如水的良宵,还是风雨大作的暗夜,打开书,我就忘记了一切悲伤与孤寂,心头充满了愉悦与宁静。从而,缀饮知识的琼浆慢慢成长。
是的',是读书,是读书让我由一个懵然无知的孩子,变成一个对世界有了认知、开始独立思考的中学生。因为阅读童话书籍,我走入一个纯净而美丽的世界。当看到小人鱼为了所爱的王子,毅然放弃了三百年的生命,化为海中的泡沫时,我忍不住潸然泪下,同时也为王子祝福。记得那一天,我整个下午都在小溪边徘徊,看着澄澈的流水,想着小人鱼的善良与美丽,一种难言的忧伤与真诚的感动,占据了我幼小的心灵。而当再看到童话中的主人公凭着勇敢与智慧战胜邪恶时,我又为之高兴不已,拍手称快,就这样,我开始懂得了真、善、美。
有人说“优秀的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的确,读传记,读翩翩风度、铮铮铁骨;读,看蒹葭苍苍、杨柳依依;读哲学,解心灵之、悟苍穹之远……我的世界因此而辽阔,我的生活因此而充实。
不过,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史书。翻开近代史,可以看到书中有南湖红船迎着迷茫烟雨艰难地起航,有抗日战士直冲云天的热血,有马蹄声碎、喇叭声咽的悲怆,有苍山如海、残阳如血的气象,也有千里跃进万马奔腾的豪壮,书中更有一曲曲直冲霄汉、光照九州的正气歌!一段段历史,一页页记载着苦难与辉煌的文字里,我看到了先辈前贤们虽九死犹未悔的艰难探索,我看到了人们对公平、自由与正义的不懈追求!我看到寻求幸福的道路百转千回荆棘密布,我更看到人们披荆斩棘跋山涉水一往无前的勇敢!这一切,都让我明白肩上的责任,让我看清前方的路,更使我明白,该怎样煅造一个洁白而美丽的灵魂!
各位朋友们,各位同学们,我想对你们说,爱上读书,享受阅读吧,这会让你享受到阳光的明媚,空气的清新,享受到心灵的愉悦和生命的奇妙!享受阅读吧!让思想的火炬飞越乱云飞渡,雨脚如麻的岁月,穿行在漫漫长夜亘古荒原,在坎坷中前行,在低谷中攀升,照亮你前行的长路。享受阅读吧!乘着书的翅膀,掠过千山万水,走近自然,期盼幸福,收藏阳光!
让我们都来打开书,打开神奇的世界,打开无穷无尽的希望。让文明之火薪火相传,让智慧之声响彻美丽人间!
看了这篇,我们感受到了书的世界很美,读书阅读也是非常的必要,一个人如果要真正成长,必须从生活中去感知,从书本上去获取,作为一个学生,看书读书尤为重要。
喜欢喝茶,这也许让每个人想到的人是那些在树底下下棋的老人。他们一手举着棋,另一手拿着茶杯,轻微的喝一口。茶是养神的,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可是我这一个小小年龄的孩子居然莫名其妙的也对茶情有独钟。
每天晚上,我看着电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自己嘴里缺点什么。这个时候我吃了桃子,感觉凉凉的,一点都没有感觉。最后想起爷爷以前经常喝茶感觉还是挺不错的。于是我走进厨房,热了一壶水,过了一会儿水热了。我赶紧跑到抽屉旁边把老爸的茶叶拿了出来。我不喜欢喝那些很苦的茶,因此就选择了茉莉花茶。我很开心的把茶放在玻璃杯子里,自己开始泡了一杯茶。感觉这杯茶真的很热但是喝到肚子里后感觉暖暖的。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怪病,喜欢在晚上喝茶,大家都说喝茶是提神儿。这不是搞得我晚上根本睡不着么!但是没办法,我已经养成了晚上喝茶的这个习惯。
其实在我看来,喝茶真的是一种享受,感觉苦苦的,但又不是那么苦,还有一丝清香。也许这就是每个人喜欢喝茶的原因吧!清香,提神。
比赛开始了,只见足球向我这边滚来,我接过球,边跑边踢。趁对方不注意,一个漂亮的转身,同时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球射向球门。对方没有跟上,守门员也没有守住,球进网了!
再次开球,又是我抢先一步把球抢到,我见对手直接退到了球门前做防守,便慢慢悠悠地向前带着球,想骗对方过来抢球。对手果然上了当,朝我冲了过来,我看准时机,一个加速,把球直接踢到对方身后,并迅速地朝球门冲去。对方这时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比分改写为二比零。
第三局开始了,而这时对手好像还在为我刚才的那个进球而懊悔,完全不在状态。我一个抢断,轻松地把球踢进,三比零。
面对三比零的窘况,对手这时候的.斗志好像也被激发了出来,而我也因为刚才的拼抢而感觉稍显疲惫。对手抓住这难得的机会,趁我体力下降之际,连进两球。
这时候,我感觉到了危机,眼看比分就要打平,我怎么能让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呢?我打起精神,迅速调整自己的状态,一鼓作气,又连进三球。
眼看比赛结果已经毫无悬念,但是对手仍不放弃最终的努力,最后他也进了一球,最终比分定格在六比三!我赢得了胜利!
通过这次比赛,我体会到了足球的乐趣,以及体育场上顽强拼搏的精神。
我是个又高又胖的壮壮实实的男孩子,你看我的样子就根本没办法把我跟静静地读书联想在一起。对我来说读书的感觉如同吃药——苦。
我是个天生不爱读书的孩子,偶尔拿起书来,也是无聊至极的时候,并且一口气能读完一篇也是多的了。就因为不爱读书,作文便只能瞎掰,老师说我的作文就像白开水,并且是一口白开水。尽管如此,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好,这就是我嘛,没办法,天生的。
可是在升入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的广播站开播了。学校要求每个班都要向广播站投稿,而我们班投的稿命中率很高,在学校的大喇叭里经常能听到我们班同学的名字。大家一听到本班同学的名字,都两眼放光,一脸羡慕,“哇噻”声不断。被念到名字的同学则坐得更直,脖子伸得更高了,头上的光环闪得耀眼。如果我的名字也出现在学校广播的大喇叭里……,呵呵,那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
对,说干就干。回到家,我便拿出纸笔来,趴在写字台上开始我的大作了。可是写什么呢?怎么写呢?哎,什么都不知道,可怎么办呢?不是有书吗?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的书,尽管少得可怜,可应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就这样,慢慢地,我看书,我写稿,二个月下来,我读书的兴趣是一天天高涨,写出的作文也一天天有了滋味,不再是白开水了。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学校的大喇叭上了,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语文老师也向我投来了惊喜的目光。哈哈,他们都不知道一个原本把读书当成苦差事的我,怎么就爱上了读书呢?
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的魔力是多麽巨大啊!
小的时候,我虽然爱读书,但是我经常是一目十行、囫囵吞枣的读书,一点也不爱作笔记,写摘抄和,拿到新书也没有欣喜若狂的感觉。
然而有一次,却让我改变了对书籍的态度。
一天,爸爸和我去逛书店。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雷锋的故事》。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把我深深的吸引了,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一有空闲时间我就端起书来认真的品味。它让我觉的全世界的书都那麽好看。在这本书里,我十分同情雷锋。家庭的不幸在雷锋小时侯就降临到他的头上。在雷锋七岁时,他便成了孤儿,经常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是邻居们把雷锋拉扯大的。当新中国成立了,打算雷锋去当解放军。长大以后,雷锋参军了,他处处为别人着想。最后,雷锋牺牲了,大家都十分伤心。看着看者,我情不自禁的为失去一个***的好战士、人民的好公仆感到惋惜。
读了这本书,让我爱上了读书。我又相继读了《上下五千年》,让我穿梭于时光隧道,了解了人类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我又读了英国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看到了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怎样与命运作斗争的……
读了许多书籍之后,我发现我的视野开阔了,懂得了各种知识,我渐渐的离不开书了。在这个知识时代里,书是不可缺少的。同学们,让我们都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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