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个铁宕欺负的故事之后,我的心中不是有一丝丝的感受,书中的主人公竟然在一个孤岛上自己生活了28,28年个是一个不小的的数字!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他从小就被带到了一个孤岛。从此,鲁滨逊就开始过上了孤独的日子。在这28年里面,鲁滨逊天天穿不暖,吃不好。不过,他找了一只鹦鹉来和他做伴,他还给他去了一个名字叫做:“星期五”。28年过后,鲁滨逊终于发现了一艘船,并带着“星期五”离开了这座荒岛。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遇到问题就退缩,不敢勇敢地去面对。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多是看到了一个困难就认为自己一定客服不了,感到自己压根没有这一个能力,所以便不去做。其实,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不可以放弃,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一定可以成功的。还有的是,有很多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是很 难,不过,自己亲自去体验一下,就会感觉没有什么难的。所以我们做事情不可以只看表面,要看事情的“里面”。我们还要学习鲁滨逊他生上哪一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必须要顽强地生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一定要争取,绝对不可以放弃!
我建议答家也像我一下,去读这一本书!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287页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利用两周的空闲时间,我读完了外国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我对他在荒岛上的经历很感兴趣,“学会生存”的声音时刻萦绕我的耳畔。
一个爱冒险的英国人——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遭遇翻船。同伴们都葬身海底。他幸运地被大浪冲到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上。他的心情又低落下来,远航的雄心壮志烟硝云散,在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怎样生存呢?他在原先的破船中找到许多日用品以及一些工具和枪药。他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吓倒,坚持不懈的工作,解决了住处,食物问题后,还开辟了土地,圈养牲畜。每天虔诚地祈祷上帝,用救治他灵魂的灵药——?圣经?来慰藉他生活的孤独寂寞。他用智慧解决了一个有一个问题,困难。双手开辟出自己的美好家园。不知不觉,荒岛上的生活也在变化,他救了一个野人,调教成自己的得力助手。度过漫长的二十八年后,回到了文明社会……
二十八年,这真是一个奇迹。他从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变成中年人,多少次的思想斗争,使他艰难的存活。一个人,要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上生存,这需要多少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啊!在我们现代生活中,鲁滨逊那样经历极少,我们缺的正是这种坚强的意志智慧和勇气。我们现在,一切生活起居都由家长服侍。如果丢失了家人,就像船丢失了方向,漫无目的地在航行。但是困难,挫折,挑战时时伴随着我们,只要自己有破釜沉舟的勇气,顽强的信念,学会生存,度过狂风暴雨闯过暗礁险滩,找到自己的黄金领域,相信我自己,相信我的力量,人人都能写传奇。
我们回去后,我把那些蔬菜用水洗干净,星期五也跟我一起洗好了,我先用个盆子装起蔬菜,然后把盐找来,但是没有油,没有油的话,炒出来的菜是黄色的一点也不好吃,我只好把前些天我们吃的羊肉上切下羊脂炸出油来炒菜,我又切了一些羊肉想准备待会儿用来一起炒。准备好后我找了个跟盘子大小差不多的容器来,想等下拿来装。
我把刚才切的羊肉放在锅里炒起来(刚才的油在锅里),炒好了后我又把菜放下去,我让星期五在灶下放柴炒菜,他放好后,看我用那把木铲翻来翻去不知道我在干嘛,又看见锅里是刚才的蔬菜,于是他很着急一样对我说:“戴雅,蔬,蔬……菜。”然后又指着他说:“星期五。”又做个手势,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急,他把锅里的菜,拿过我手上的铲子铲出来放在那个容器里。放好后他好像很放心了一样,我刚才一直想阻止他,但我阻止不了,他向我拼命摆手好像让我不要炒菜,这时我明白了,原来他已经我要他放火毁了我们好不容易摘来的菜。这时我想笑但来不及,因为火已经很旺了,我真不明白他以前吃人肉时不是也都是用火来烤的吗,怎么我在做菜他还以为我要怎么,难道他以前我采来菜是想……晒。我又恍然大悟,难怪我们回来时他总是看着那些树,原来在奇怪我为什么不像晒葡萄一样晒着那些蔬菜。
我把菜放回到了锅里去,继续让他放火,我指了指那些刚才炒过了的羊肉,然后看菜已经煮差不多了,就把羊肉一起放在锅里,再放盐。虽然我知道星期五不喜欢吃有盐的食物,也不习惯吃,因为在他们的野人部落里他根本不知道那很小一粒粒白色晶体的盐是什么东西,但我想他吃过有盐的蔬菜之后一定会喜欢上吃有盐的食物,因为人体很需要含碘的盐,不可能不吃,也不可以吃多。
虽然我做不了其它很重要的.事和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菜我还是会做的,不久我就做了一盘香喷喷的菜出来了。星期五想用手去抓点菜吃,但我有前不久我自己做的筷子,筷子我做了两双,因为鲁滨逊有时会用筷子,但他一般不会用,因为他是外国人也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用的筷子,我给了他一双,想给他夹来吃,但他不会用,我只能用另一双筷子给他示范,果然他很快就会了。
他用那双筷子夹了一条白菜丝放进嘴里,果然他很喜欢吃,他又吃了一块肉,我想他想表示好吃吧,但他只是用拳头做好像是加油的样子,我不懂他要说什么,只知道他喜欢上了有盐的食物,他很高兴地吃着那些菜。然后他好像想起什么,“戴雅,主……人。”他指了指外面说,我猜他说的“主人”就是说鲁滨逊吧,我想他应该告诉了星期五叫他“主人”了,还算是个有良心忠诚的奴仆。我想告诉他待会儿鲁滨逊才会回来,但我不知如何表达,因为对于一个野人来说,他就像是一只动物一样了,不过他明白事情会很快,只不过我教他是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只能教他说一些物品的名称。
比如,我把筷子拿在的手里对他说:“筷子。”他也跟我读了几次,接着我又像个老师一样跟他温习,我把一罐淡水拿过来,指着,星期五很快就明白了,说:“水。”尽管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说得我是白,我又拿了几颗葡萄干放在他面前,“葡萄……”,我知道他看到葡萄干很像是葡萄,我就摇头说:“不是。”他明白我摇头说的是“不是”,然后他又明白了说:“不是。葡萄……干。”,我点点头说:“是。”他又明白了我点头就是说“是”,然后他就说:“是。”说完就像个孩子一样很高兴,就像我弟弟一样,学会了一样东西,即使很小的事也很开心,我也很乐意教他说话,但我只是教他说物品,有些事还是鲁滨逊教他说的,除此之外我只是像教那些三岁小孩刚学说话时说的“一二三四”。
但有些很简明的我有时都要教半天像能表达得让他是白,就好比,我想教星期五说“我”,我指着自己说:“我”,再接着指他说:“你。”但他不知道我说的意思就用手指指着他说:“星期五。”然后指我说:“戴雅。”他这样一弄得我也不知怎么表示,我只这么说:“我,是戴雅,你,是星期五。”这时他才明白了才说:“我是星期五,你,是戴雅。”
有时候他把我为难得真想不教他,但只能忍住性子,后来我又给我自己做了一套衣服,本来我还想再给星期五做套,但我现在我还没太多的材料可以做成他的衣服,而且没出针线,另外我还想办法做了两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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