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阅读中的心得体会(读优秀作文之后的感悟)

作文阅读中的心得体会(读优秀作文之后的感悟)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05-26 02:16:16
作文阅读中的心得体会(读优秀作文之后的感悟)

作文阅读中的心得体会【一】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作文阅读中的心得体会【二】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作文阅读中的心得体会【三】

一直觉得“朋友”是个很妙的词。看起来比“恋人”平淡,又比“陌生人”要脸红心跳。

已然翻过二十五个年头,再提到这个词还是五味杂陈,甚至比那为数不多的几次恋爱都要刻骨铭心。

时光经过了我们,也还是有那么几个走不散,一张损嘴,一颗真心,就组成了好多年。

上小学时的我是个典型的技术宅男,朋友不多,玩《仙剑奇侠传》98柔情版认识了几个兄弟,一到周末就三五个挤在我家电脑前走迷宫过剧情, 上体育课还要玩真人角色扮演,那个时候他们老让我演赵灵儿,虽然嘴上骂脏话但心里甘愿,因为每次搞怪扮丑的时候都能把围观的女生逗乐,当时我喜欢的女生也在其中。

不过鉴于那女生光芒太刺眼且早恋该死,我的懵懂暗恋无疾而终,倒是跟几个兄弟培养出了革命感情。

升初中的时候因为没分在一个班还跟家长老师闹过,后来是我们妥协,说下课要约出来一 起玩,放学要一起走,要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当然,我们没兑现诺言,初中三年一过突然就变陌生了。

后来上大学的时候,在车站碰见过其中一个兄弟,他变了样,身边还跟着一个女生,我没敢认,听朋友说他们毕业就要结婚了。

还听说另外一个兄弟大三当交换生去了美国。

当初我们因为结局赵灵儿的死还不争气地在电脑前抱团哭过,后来出了胡歌的电视剧版,只剩下我一个人哭。

想想还是挺伤感的,不过没关系,只要他们过得好,我也开心。

诸如此类的人生遗憾还有很多,比如初中爱上听流行歌曲,恰逢班上 周杰伦、林俊杰、S.H.E 几派纷争。

我同桌也是个爱音乐的男生,胖子一枚, 我叫他大庆。

大庆家里有钱,我们还在用复读机听磁带的时候他就已经抱着 CD 机傲视群雄了,每到下课,我俩就分享一副耳机,就连放学也要一 起去学校对面的音像店,跟老板娘刷好几回脸熟才肯走。

我们唱着“圈圈 圆圆圈圈”,唱着“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过预售专辑,课堂上做过偶像剪报,酒店里堵过明星。

本说有福同享有难他当,结果在我们这么浪 掷了三年青春过后,我中考光荣洛马,连本校的高中部都要靠老爸找关系才能上。

大庆呢,不尽好富二代的本分,偏偏做个隐藏学霸,毕业去了市里最好的重点高中。

当时手机发条短信一毛钱,发五条都可以买包辣条了,我这等叼丝只得作罢,用起最古老的书信方式跟大庆联络感情,久了便失了趣味,信笺之间的字句忘了,只能依稀记得信封上那句标准的“谢谢邮递员”。

跟大庆失联后,很快在高中找到下家,以我座位为圆心的一圈男男女女,后来都成了朋友。

那时父母老师把“高考完你就解放了”这面锦旗早早颁给了我,因此我的高中生活变得很平淡,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我们这几个熟稔的朋友,一起给对方出拼音题,一起加入书友会,一起顶着熊猫眼和满身试卷油墨味战战兢兢地走这座独木桥,高考成绩下来,也没负那一起征战的时光。

我在毕业同学录上给他们每人写了一篇 800 字,措辞大概都离不开“一辈子的朋友”“永远在一起”这种矫情的字眼。

结果到现在,他们在哪里、在做什么,我全不知晓,唯有在电影里书本里看到“高考”二字 时,想起那些累成狗的岁月,几番感叹罢了。

抹一把泪,不是不珍惜,而是我们谁都没逃过时间的流逝,距离让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却给了两个平行的世界。

毕业后我成了北漂,为了要跟爸妈独立,全靠自己写稿来支撑生活, 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连房租都付不起。

那会儿,还好有奇异果先生收留我, 他是个跟我生日只差两天的逗比,所谓的独立音乐人,但我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的称号,背地里是个几近穷酸的秀才。

他跟我一样,不愿父母挂心,报喜不报忧,经济情况也不容乐观,于是我俩挤在他在天通苑租的次卧里生活了几个月,每天叫十二块钱的盒饭吃到想骂人,但也没忘了我们游荡在北京的初心,我趴在床上码字,他戴着耳机一首接着一 首写歌。

心里想着——梦想还是要有的, 万一实现了呢。

我之所以叫他奇异果先生,是因为与他的大名音同,且他那为数不多 的粉丝也叫这个水果名。

我不爱吃奇异果,在我印象里,那是每一口都泛酸的水果,就像当时跟他相处的那段短暂时光,酸酸的,落魄地为梦想亏待生活。

万人狂欢的跨年夜,我们在小次卧里伴着他的新歌跳舞,那个时候,我们共苦,以为等今后好了可以同甘,可真等到现在两个人生活顺遂的时候,却不像过去那样热络了,倒不是有了隔阂,而是好像彼此默契地成为对方的后备,关注着,点着赞,你好我也好。

记得我找到住处,从他那个小次卧搬走那天,奇异果先生对我说,想想这段时间真的挺开心的,不说什么遇见你让我变得更好这样的话了,就一句,至少在我现在最好的.时候,能有你一起分享。

这是他逗比那么久唯一矫情的一次,我恨不得丢了行李跟这个好基友日月为证歃血为盟。

从奇异果先生那儿搬走的契机,是因为出版了第一本不成气候的书 后,认识了一圈同行,杯盏间似乎把彼此的性格和好形象都烙在心上,动辄会因为一首歌抱头痛哭,会因为一次三国***谁是卧底的游戏编上好大一段你侬我侬的友情箴言。

那段时间大家经常在一起,活得特别文艺,也因此变得多疑,怀疑朋友是不是真心对你,像是爱上哪个姑娘后嗅觉敏感的丝家侦探。

后来因为一些误会就丧失了继续交往的信心,不是都说了么,那些会误会你的人,从一开始就直接跳过了信任,你的所有解释,不过是骗自己对方还在乎你的借口罢了。

恍恍惚惚又是一年,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路,出版的两本新书成绩都不错,梦想算实现了大半。

我写着那些疗愈别人的故事,潜意识也告诉自己,你必须要更坚强,更懂是非,带去更多能量,久了也自成一颗强心脏, 像飞人般略过了很多弯路。

这之后当然又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但心智早已成熟,不会在一开始就承诺一辈子,不会对别人抱有过多期待。

知道别人帮你是运气,不帮是应该的这个人生大道理。

很少去酒局,很少玩桌游,很少熬夜,很少为非作歹。

哪怕冠着朋友的称谓,也很少有相聚的时候,但时间不会让我们缺失共同语言,每一次隔了好久的见面,也就像昨天才聊天玩笑过。

后来发现,越是情浓,相处越是平淡;越是真实,越不需要热闹的假象。

聚时一团火,散时满天星,是最舒服的方式。

朋友之间最好能一起进步,今年大家在一起只会喝酒唱歌玩桌游消磨时间,明年就会头脑风暴商量一起做件大事,能让朋友渐行渐远的从来都不是距离的远近或是联系频率的多寡,而是价值观变得不同而觉得脱离了彼此的世界,一个正在未来,一个还留在过去。

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如果不能成为别人的礼物,就不要进入那人的生活中”,所以最好的友情,应该是让别人拥有你,跟拥有礼物一样吧。

有天晚上神经质地点开QQ空间怀旧,上面还是那么多玛丽苏段子和火星符号,加了锁的相册里面全是大学时跟室友胡闹的照片,看到我们寝室那个接吻狂魔就想哭,我们寝室四个都被他亲过,我还说他一定是gay,妈的结果他现在都结婚了,老子还是单身。

好友的相册里还有好多都快叫不出名字的人,有的胖得对不起进化论,有的整了容,有的小孩都两个了,有的刚考上了公务员,还看到小学时喜欢的那个女生,脸上长了好多痘痘。

突然觉得青春恍若大梦一场,但醒来后的怅然若失,也不过如此。

我可能此生再也不会跟小学那几个兄弟相聚了,大庆终于消失在我的世界里,飞扬跋扈地当好他的富二代,我也不会再敲开奇异果先生的门,问他,兄弟,借个宿呗。

有些人,相遇时没想过会失去,但此刻已永远地失去,还没来得及告别,时间就霸道地给了一个拒绝。

最近在蔡康永的节目里,听到他说了一席话,大意是说,友谊这件事现在被包装得非常华丽跟高贵,但等到我们人生历练多了之后就会发现,人生的每个阶段会有不同的好友,所以不要把友情放到一个高度上,而是成为你生命的厚度,好朋友是把好东西带到我们生命里来的人。

转瞬想想,其实真的是这样。

有人把人生与朋友的关系做了很多比喻,我觉得最贴切的还是像列车,有人在这站下,有人下一站,也有人终点才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 去处和目的地,他们下了车,你别挽留,因为会有新的人上来,能陪你到最后的,只能说你们目的地相同,那些离开的,就成了最好的回忆。

而人都是靠回忆活着的,愿他们安好,比自己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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