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知道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知道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达到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爱的艺术》弗洛姆的哲学书,作为一个很久很久不看这类哲学书的工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但是,作为一门全人类的通用科学来说,对于哲学的知之甚少对谁来说都是个错误。看了这本书,自己也有了一些对之前问题的解答,同时也有一些新的疑问尤其是对于现今的我所经历的教育。
曾经有一名走进哈弗校园的状元曾经说,我们的教育体制正在培训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在用丰富的知识武装自己,并且形成那些知识贫瘠的人所不能驾驭的利器,在社会上最大能力的利己。我们的社会在也是在全力的支持着这些利己主义者,利用他们的精装,为社会的资源提供保障。当然了,博弈论的创始人诺贝尔奖的获得者约翰·纳什在博弈论的观点中提到,现代经济体制的利益最大化,建立在单个经济体的利益最大化上。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需要这些利己主义者来使得社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但是,从我们的认知来看,这是真的吗?
在这本书中,弗洛姆这样阐释到,人们把爱别人的概念看作是理所当然,也是能够接受的,但是却普遍的认为爱别人是一种美德,而爱自己却是一桩罪恶。人们认为不可能像爱自己那样爱别人,因此自爱就是利己。但是其实在我看来,自爱是真正的爱自己,而利己不是爱自己,利己的本意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缺乏对自己的爱和关心表明了这个人内心缺少生命力,并会使他感到空虚和失望,只能依靠于一些身外的利益来填补自己,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利己主义。
对这两个概念清晰后,我们发现,我们所需要的是爱自己的社会人,而不是空虚的失望的利己主义者,针对两者的需要出发,我认为,在教育中我们在增加被教育者的知识的同时,更应该传授并且锻炼一种爱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对个人要求的出发点,所谓个人要求是指个人的对自己的一些要求或者是约束,而出发点,我定义为,爱自己。
艾克哈特说,你若爱己,那就会爱所有的人如己。你若对一个人的爱少于自己,你就无法真正爱自己,如果你一视同仁爱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你就会像某个人那般爱他们,这个人就是上帝和人。一个既爱自己有爱他人如同爱己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值得这样评价的人。
拿起这本书刚看了一会儿就感觉被作者深入浅出和非说教式的细腻言语不自觉的吸引,可以看出作者是一位极其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作者具有东西方的教育背景,所以作者在书中既引用来自西方的格式塔理论,又引用中国的“阴阳”学说,对日本和西欧国家的建筑环境与街道,广场等外部空间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较。特别是开始作者介绍日本和意大利人对于内外空间领域的认知的比较,作者巧妙地从日本人进门脱鞋这一细节出发进行分析,最终使得我们了解了这背后的众多问题。他还对如何接受外来文化和继承民族传统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书中是这样说的:“西欧将街道空间延伸到住宅内的客厅部分,是一种外部秩序主导的空间系统,家与街道在空间领域上一视同仁,而日本的街道空间是处于门锁和城墙之间的一个含混空间,是一个并不具有重大意义的空间系统,家被看作内,街道则被视为与个人无关的外”。书的第二章是街道空间的构成要素,在整本书中占据了大量的篇幅,是作者论述的重点,我感觉也是整本书的精华部分。作者详细分析了街道的边界——建筑、街道的构成、D/H、广场的美学、阴角空间等等。并且通过考察和实践来说明街道美学的价值与意义。作者总结了其认为的作为广场的四个条件:
⒈广场的边界线清楚,能够成为“图形”,此边界线最好是建筑的外墙,而不是单纯的遮挡视线的围墙;
⒉具有良好的封闭空间的“阴角”,容易构成“图形”;
⒊铺装面直到边界,空间领域明确,容易构成“图形”;
⒋周围的建筑具有某种统一和协调,D/H有良好的比例。
这对我们以后城市设计中广场的设计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书中对于建筑的“第一轮廓线”和“第二轮廓线”对于街道的影响做了介绍。所谓第一轮廓线就是建筑本来外观的形态,所谓第二轮廓线就是建筑物的外墙凸出物和临时附加物所构成的形态。作者在广场的四个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就广场的边界线很重要,街道的边界线对于街道空间的营造同样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者主张由建筑的第一轮廓线来构成街道,因为第二轮廓线没有第一轮廓线的稳定性,而且将建筑立面的整体性破坏掉。简·雅克布斯(JaneJacobs说:“如果城市中的街道看起来很有趣,城市就有趣,如果它看起来很单调呆板,那么城市也就没有了生机。当我们想到一个城市时,首先出现在脑海里的就是街道。街道有生气,城市就有生气;街道沉闷,城市就会沉闷。
在城市设计中设计师们越来越有一种闭门造车的感觉,不去亲身体验城市,怎么设计出一个好的宜人的场所呢。作者的细腻触觉感官和小中见大的能力实在是让人佩服。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就是一个对于外部空间的观念的转变,应该将外部空间当做没有屋顶的内部空间来考虑。
由于课程要求,不得不阅读弗洛姆的《爱的艺术》一书并撰写报告,在此总结如下。
此文中计划先总结梳理本书的架构和脉络,然后对某些经典的表述和句子进行摘录和评述,最后就几个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说一点想法。
关于本书
作者开篇就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爱究竟是一门需要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的艺术呢,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旌荡漾的,只有幸运儿才能体会个中滋味的快感?毫无疑问,大多数人都认为爱只是一种快感,这是因为:
1很多人只是把爱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的问题,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的问题;
2人们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
3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而本书的作者认为爱是一门艺术,需要像掌握音乐、绘画、工艺、外科手术那样去学习。因此,在接下来的篇幅之中,作者从爱的理论、爱的实践和对于西方社会中爱的异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爱是如何产生的?爱是人类对于生存问题的回答。
从动物到人,使得我们开始具有自我意识,人们开始感到孤独(本书的孤独应该指的是广义上的,也即是意识到自身的软弱与无助,对与同伴、与外部世界和谐统一的渴望,这种孤独,如作者所认为的,是所有恐惧感的根源。因此人类发明了各种抵抗它的方式:从远古时期的集体纵欲,到现代社会的个体纵欲,到追求同一化,到创造性劳动,这些方法虽有形式上的区别,但都无法完全彻底地解决问题,于是仅存的“爱”成了达到与外界、与他人和谐的唯一路径。
在作者看来,爱是一种积极行动,是“人的力量的运用”,它“允许人保持自己的个性,保持自己的完整性”,也即爱是“给予”而不是“接受”。同时,爱也需要关心、责任感、尊重和了解等要素的参与,弗洛姆批判了弗洛伊德对于性行为纯粹出于释放性压力的解释,他认为这种观点忽略了男女各自人性的不圆满,过分强调了***,而没有深刻认识到性其实是人对于结合的强烈愿望。为了使得“爱的理论”更加为大众所接受,作者接着从父母之爱、博爱、性爱、自爱和上帝之爱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对于父母之爱,作者认为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爱,而父亲的爱是严厉而理性的爱,一个健康而成熟的人,需要由以母爱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爱为中心的阶段,最后完成父爱和母爱的综合。
博爱是爱的基本形式,是一切爱的形式的基础,如果真正具有爱的能力,就会爱一个人,进而爱所有人,爱世界,爱生活,能够深入人的内心而发现人性的共同之处。
只来自于生理上要求,或者只为了释放精神的紧张和压力的性爱,会随着逐渐淡化甚至消失,性爱既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互相吸引(如自由恋爱中的一见钟情,也不单单依靠意志力的维系(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需要从生命本质去爱对方并体验对方的生命本质,同时也需要承诺和决定。
自私不是一种爱,相反的自私的人根本不要自己,他们对自己利益的过分关注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体现,作者引用了梅斯特·艾克哈特的一段话:“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的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那个人既是上帝,又是人类。这样的人,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他既爱自己,也爱他人。”
上帝之爱这一节比较抽象。上帝意义的演变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与上帝的性别有关,宗教从以母性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了以父性为中心的阶段,另一种趋势与人所达到的成熟程度有关,上帝从人格化的神演变为一神论纯粹抽象的原则的象征。对立统一的逻辑给了我们这样的结论:对上帝的爱既不是从思想上了解上帝,也不是在自己心中保持敬爱上帝的思想,而是在爱的体验中与上帝结合,与上帝统一。
作者认为西方文明社会中充满了虚假的爱,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导致了管理阶层成为主导,同时高度集中、分工严密的企业导致人成为了流水线上的机器,“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被异化了,人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商品,人与人本质上是陌生的”。婚姻成为了一种“合作关系”。这种境况下,社会经常可以看到恋母情结、恋父情结、偶像化的爱、伤感的爱、投射自身的问题、认为爱就是没有冲突等误区和病态。
掌握爱的艺术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学习任何一门艺术:一是自律;二是专注;三是耐心;四是“极大的热情”。而对于爱,除了上面几条之外,还需要克服自恋,保持客观性,也就是能够对任何事物具有开放的态度,能够从事物的真实情况出发认识事物,并且能够将事物的真实面貌和自己处于渴望或者惧怕而形成的想象分开。其次还要有信仰的支撑,理智的信仰是立足于自己思想和情感体验的一种坚定的信心。是对自己思想中所具有的确定性的坚持。相信他人的人格核心是成熟的,相信自己的人格核心是稳定的,相信自己的爱能够唤醒别人的爱,相信爱是稳定可靠的,同时,也要相信别人具有发展的可能,人类有能力建立一个以平等、正义和爱为原则的社会制度。
如何去培养信仰呢?第一步是注意自己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会失去信仰,还要看穿我们为失去信仰而辩解的借口,同时,任何时候都要积极地行动,不断主动地关心所爱之人。
作者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阻碍了爱从个别特例发展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公平原则”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平等交易的价值观。要构建一个普遍存在爱的社会就必须进行根本性的社会制度变革,但是我们可以从个人做起。
摘录
1.在一般情况下,所谓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其实是在对这件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购买能力估价之后才产生的。
2.我们所有的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同时我们每个人又都是独特的并且只能存在一次的、不可重复的生命。从所有人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能够以博爱来爱所有的人;但从我们是个体生命这个意义上来看,性爱就要求体现鲜明的、独特的个性色彩,而这种能够吸引自己的个性色彩,只会在某些人身上发现,绝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京华出版社,P55
3.在真正的宗教文化中生活的人也许可以比喻成一个八岁的孩子,八岁的孩子一方面离不开父亲的帮助,但另一方面他已经开始把父亲的教诲和原则接收到自己的生活中去,而现代人则像一个三岁的孩子,需要的时候就哭着喊着要父亲;不需要的时候就只顾自己玩耍。
4.从出生到去世,从星期一到星期日,从早晨到晚上,所有的活动都一成不变、千篇一律,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一个个被安排、计划好的时间点贬值成了一张密密的大网,那么请问,一个深陷网中的人怎样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一个有独特个性禀赋,只有一次生命体验,能感受希望、失望、担心和恐惧,渴望爱情和惧怕孤独寂寞的人呢?(京华出版社P17
写在读后
论宗教的世俗化和侵略性
其实对于宗教所知甚少,唯一有所了解只是因为有一个修国关双的舍友,在每日一同进餐时向我发表过一些她对于宗教的独到见解。加之自身出生在一个对于祭祀等礼仪较为重视的地区,也算是耳濡目染,此处看法也就是随口说说,并不值得推敲。
作者极为推崇这样一种与上帝的关系:也即是上帝就是我,我就是上帝,作为一名___,他认为神非人格化,不能用任何具体的形容词去表述,你只能说他不是什么,而不能断言他必然是什么,因为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非可以定论的实体。作者说“对上帝的爱不是从思想上了解上帝,也不是在自己心中保持对于上帝敬爱的思想,而是在爱的体验中体验与上帝的结合,与上帝的统一。“
作者认为当代社会爱的扭曲来源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所以人与上帝关系的异化必然也归因于此,这种异化具体指的是人和上帝成为了一种商业上的”合作“关系,人希望通过对于上帝表面上的恭敬而获得一种庇佑,从而在事业上、在权利游戏里、在金钱竞争中获得成功。上帝沦为一种手段而非信仰,与千千万万的工具一样,人们对于他谈不上爱,或者说像爱救命的药、御寒的棉袄、饥馁时的面包一样的”爱“。
而另一方面,总会对神爱到近乎癫狂的人群,他们在外人看来几乎是疯子。宗教的极端主义分子,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而成为神的子民,神的奴仆,他们的生命完全的因为捍卫神而光荣。他们不具有独立性和自我意识,一方面,他们是未断奶的孩子,对神有着对父母一样的依赖,近乎盲目地追逐,他们像好斗的孩子一样在异族面前捍卫者自己”父母“的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他们全然不爱自己,已经完全成为了一个虚无的形象附庸,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寻找归属感,和千千万万追逐着同一个神的人结成兄弟姐妹,感受着群体壮大带来的热闹,以此抵御人的孤独。他们对于质疑他们的异教徒有着近乎残忍的仇恨,因为对于他的宗教的否定将会带来他对于自身存在和价值的全盘推翻,将会使他置身于孤独之中,从而让他们和他们的后代赤裸裸地面对最深刻的恐惧和无力感。
对于西方的'侵略性的宗教,我更能够接受东方道教佛教等无为寡欲的教派,也更愿意相信所谓的神其实也就是一个信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即使是缺少监控和旁人的僻静处,也能感受到神的目光在内心凝视着你,所以慎众而慎独,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不因为这样有利可图,只是因为这样才能心安。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这是一段有关信念、救赎他人与自我救赎的故事。
已经退休的酿酒厂前员工哈罗德是一个有些内向沉默的老头,他和妻子莫林过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个周二上午曾经的友人奎尼寄来的一封写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却打破了他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让他开始了一场他从未预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赎自己,救赎他人的“朝圣”。
哈罗德一开始,不过是想给过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写着自己关怀的信。但当他步行走到第一个邮筒面前却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继续行走想寻找下一个邮筒时,一切已经开始悄悄改变了。他走过了几乎整条福尔街,走到了加油站,在里面遇到了经历过姨母患癌的女员工,女员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为他种下了信念的种子,为他开启为救赎友人的“朝圣”道路。
65岁,行走87天,走过627公里,在这段行走的朝圣路上,不断有人加入他的队伍,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后哈罗德从这群人中脱离,一个人孤单的到达了目的地。哈罗德在朝圣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一个爱自由胜过爱他的母亲,一个可能从未爱过他的父亲;想到了与自己有着深深隔阂,最后因抑郁自***的儿子;想到了在丧子后和自己渐行渐远的妻子;想到了为自己顶罪而被公司开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过去的同时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识到是自己缺爱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让他不懂如何去表达爱,在儿子遇到困惑时,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剧。儿子的去世与他的不善沟通,都让他与妻子关系逐渐冰冷。但他选择原谅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纠结于别人的过错,不再纠结于自己悲惨的童年,而是选择放下,选择坦然接受,去面对自己全新的人生。
当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达医院时奎尼已经不能再言语,奎尼的生命像在风中摇曳的微弱烛光,随时都会熄灭。他最终也没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却救赎了自己,经过这段旅程,他变成了不一样的哈罗德,不仅是身体上的强健,更是内心的救赎与谅解,他与同时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带着坚定的信念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这就是人生,我们有时也许不能够完成自己刚出发时定下的目标,却总能在路上收获到自己从前不曾发掘过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远不要只顾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学着反思,学着感悟,学着理解。永远不去讲“不可能”,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坚定的走下去。
“那么,我是谁?”——答案就藏在我们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们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与自己和解的过程中。
弗洛姆说:“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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