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书之间的故事说也说不完。
记得有一次,我求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捧着那本梦寐以求的书,如饥似渴地一下子扎了进去。那里面的内容大多出自三国,讲了很多有趣的历史和人物。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听见了妈妈的叫声,讨厌的妈妈把我从书的世界拉了出来。我不高兴地问妈妈有什么事,妈妈说弟弟的鞋找不到了。
“嗨,弟弟的鞋找不到管我什么事呀?”我嘟嘟囔囔地说着,极不情愿地站起来,却怎么也迈不开腿,妈妈生气地大吼了一声,我赶紧抬起腿,一不小心,门槛把我绊了个四脚朝天,看见这个场面,妈妈笑得嘴也合不拢,连我那不懂事的小弟弟也拍起了小手。再看看我的手上,书不见了,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找书。喔,原来书落到了楼下的花朵上,正和花儿一起玩耍呢!
还有一次,老师让班里的同学把自己的课外书都带到学校让大家一起看,还给我们几个班干部下达了任务。那几天,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一遍又一遍地数我的`书。我拿起那本又放下这本,感觉哪一本也舍不得。最后思来想去,我挑了几本不常看的。当天晚上,我抱着那几本书辗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后来妈妈过来安慰了我几句,我才慢慢进入梦乡。在梦里,我和我书中的那些主人公快乐地玩耍,等到要分别的时候,我们都哭了……从梦中醒来,我的满脸都是泪。吃过早饭,我把书带到学校,放在教室的书架上,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又看。
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书就像默默无闻的良师益友,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书就像黑暗中的灯塔,在我害怕迷茫的时候给我指引前进的方向。它带给我无穷的知识,让我和主人公一起体味生活的艰辛和快乐。书,你是我永远的朋友!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和书的故事满分-叙事作文600字_五年级写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伏尔泰曾说:“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今天,我就要去找我的老朋友了,它就是《城南旧事》。因为最近新买的书还没到货,所以我只能去找这些“老朋友”玩了。
捧起我的《城南旧事》,它还是那副“面孔”,百看不厌。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讲的是她从上小学前到毕业的故事。人物个性鲜明,情节曲折离奇,内容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有快乐,有悲伤,有愤怒也有心酸。
正看得入迷时,我妈大喊一声:“十一点了!该睡觉了!明天再继续读吧!”
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关掉灯,上床睡觉。但我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城南旧事》里的情节,发烧昏迷的英子(作者);和“母亲”聊天的兰姨娘;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终于,在困意的`驱使下,我睡着了,还做了个关于这本书的梦。
我在梦中用英子的视角来看这本书。看到骆驼队驮着货物而来;跟惠安馆的“疯子”一起玩;妞儿跟秀贞母女相认后却被火车撞死;“我”发烧昏迷差点丢了性命;参加开学典礼;遇到小偷险些被骗;笑口常开的兰姨娘和母亲聊天;宋妈回乡下;父亲去世……许多情节在梦中浮现,虽然我不是英子,但还是会有跟英子一样的情感,一起哭,一起笑。
醒来,枕边一片湿。妈妈急忙问:“不舒服吗?还是做恶梦了?别怕别怕!”
我擦了眼泪,把梦里的事一五一十地全说给了妈妈听。妈妈笑了笑,打趣地说:“你真是个小书虫呢!”
看来就像伏尔泰说得一样:“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又是一个美好得下午,我骑着自行车,屁颠屁颠地驶向喜洋洋文具店,兴奋得心情使那蒙蒙得细雨都显得格外得美好,犹如甘露一般滋润着我们。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开心?哈哈,今天我要和欣媛一起去买书!一起来吧!
“欣媛!这里!”我拿着刚买得书,朝前方得欣媛挥手大喊。终于找到欣媛了。
进发,席书书店!
“哇!这么多书啊,看看有没有我要得书。”我一边走进席书书店,一边喃喃自语到,“诶,我手里得这本书放哪里啊?待会儿估计没地方拿了。”我看着手中得书,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身旁得欣媛见我如此,十分干脆得说:“这有什么难得,看我得!”说完,拿过我手中得书,在我困惑得目光中,塞到我背后得帽子里,然后看着我说:“看我聪明吧,怎么简单就OK了。”我无语地看着她:“嗯!聪明,十分聪明!”
接下来,我无视了这个小插曲,专心致志得看起书架上得书来。“唉,这里我上次来就逛过了,都没有我喜欢得书。”我看着书架上那一本本熟悉得书,一心二用得和欣媛讲到。那里还有我没看过得书呢?我四处观望着,企图发现什么。诶?那是什么?我好奇得看着一个标牌“青少年……”有了,去那儿看看。想做就做!我兴奋得看着那个地下室,一把拉过站在一旁得欣媛,朝那里奔去。“来这里!这里说不准有呢!”“不可能得啦!这下面一定没有得。”欣媛看着我,无奈得说。“说不准呢,那上面写着得,什么‘青年’什么得。看看呗。”
“这里还有得地下室得勒。”我走在席书得地下室,一本一本得看着下面得书。咦?监控摄像头?我站在监控摄像头得面前,不由得玩心大发,朝监控摄像头做了个鬼脸。欣媛看过了,又看了看上方得监控摄像头,不由得笑了笑,继续看起来书。“真真啊,这下面真得没有。”欣媛看了看附近得书,对我说。“哦。”我应答了一声,跟随着欣媛一起走出地下室。
唉,这里没有诶,好吧!进发下一站!青年书店!
“哇!这里得书更多了!”我走进青年书店,看着那一排排整齐摆放得书,不由得感叹一声,“去看看有没有我要得书!”感叹归感叹,正事最要紧。
这一排——没有!这一排——没有!这一排——也没有!唉,究竟在哪里啊?怎么都没有我想要得书呢?咦?这下面书也挺多得呢。我看着下面得书,缓缓蹲下身子。唉,只能一本一本得拿了。我看着那成堆得书,暗暗想道。这一本?不是!这一本?不是!这一本?不是!“哎呦!重死了!”我看了看被书本压得得腿,不由得叫唤出声。“额,这每一排都有些是哪个作者写得。”身旁同样在寻找书本得欣媛看了看我,指了指我那成堆得书籍得上方,果不其然,真得有标注着作者得名字。我得头上暗暗地飙下几滴汗珠,感叹欣媛那敏锐得观察力。
咦?这一本不错!就这本了。我拿过摆放在书架最里边得一本书,满意得笑了笑。
“嗯?”欣媛怎么样了?我扭头看向欣媛,只见欣媛拿着两本书正犹豫不决中,不知该选那本书。“欣媛,你先选吧,我去付个钱。”我摇了摇手里得两本书对欣媛说。“嗯。”
“两本书。”我站在收银台,将手中得书递给营业员,营业员看了看我给得书,“噼里啪啦”得不知道在打些什么,打完,营业员看了看电脑屏幕,对我说:“你要不要办一张会员卡?”“要!”管它什么东西,反正免费。“嗯,给你!49块8.。”嘿嘿,买到书了!
买书!哦也!
曾经读过季羡林教授的一本《我的人生感悟》,让我对生活有了深刻的感触。生活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我就是一个追梦人。梦与生活并存于我的人生当中。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青春犹如绽放的花朵般美丽,忧愁算得了什么。在遇到生活的烦恼时,往往是理想战胜现实,微笑是最终的胜利。生活之余,喜欢幻想,幻想人生的美好未来和打算。更喜欢做梦,做梦也让生活有几分的向往和追求。
喜欢读散文。读那些名家写的人生感悟,读作者的'思想和生平。读过余秋雨的《霜冷长河》后,再读《文化苦旅》。要感受这位天才作家的生平,就再去读《借我一生》。用他那触及到哪里哪里就会发出光芒的神笔写下的作品,让人真的感触深刻,也略懂了生活会造就一个人。
喜欢养花。记得老舍先生很爱养花,写过一篇养花的文章,乐在其中。的确,养花的乐趣远远胜过欣赏花。虽然年轻,但很耐得住烦恼,这是养花教给我的。经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原本毫无生气的小院全被我绿化了。夏天的静夜,坐在小院欣赏我的杰作,真有种收获的喜悦。
喜欢追梦。读过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也有增有减。我的人生有梦让我生活得快乐和自在,我就像大海中的鲤鱼一样时时想越过龙门。但是,回到现实,却又觉距离太远,因为我的梦有点长久,要花费我更多的努力去实现。不喜欢半途而废,因为我不想成为生活的弱者。
冰心说:爱在左,情趣在右,一路走来一路阳光相伴。这就是生活,阳光下的微笑永远是灿烂和美丽的,对待生活,我有足够的勇气和把握。读散文培养了我的生活情趣,养花磨练了我的耐心和意志,追梦让我对生活有了更贴近的感悟。还有什么不满呢?唯有的就是再去感悟生活。
人生因有梦而精彩,生活因有梦而充实。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在人生边上写些我喜欢的和感悟到的,供我茶余饭后去欣赏,也提供给文学爱好者,让他们去评价一下好与坏。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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