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在闯荡世界的时候,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误入一所学校当了代课老师,受到大家的欢迎,帮助公猫抚养了三十个子女,想帮助熊实现政治理想,但是失败了……
虽然在这些过程中它做了一些坏事,但我认为它是一只心地善良、为别人着想、聪明又乐于助人的狗,我非常欣赏它的这一点。
自从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安妮的故事。
安妮,是一个很不幸的孤儿,她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但是,他们本来是要一个男孩来帮忙做农活,却因为别人的误会接受了可爱的安妮,善良的他们还是留下了可怜巴巴的安妮。
安妮活泼开朗,有着像玫瑰般的想象力,一张小嘴总是喋喋不休。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了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使自己的好朋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读过女王学院;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马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
这就是善良、可爱、活泼的安妮,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优良的品德和好的学习习惯!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前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这本书中,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每一种昆虫如蜜蜂、蜘蛛、螳螂……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和智慧!我读了《昆虫记》,其中我认为有二篇最精彩,一篇是蝗虫,写出了蝗虫的外貌、习性、工作、繁衍、产卵等,让我明白了蝗虫虽然凶狠贪吃,但它的益处多于害处,比如吃作物间杂草,以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还会奏起它们美丽的乐曲。以前我和伙伴们也抓过蝗虫,起初只是好玩而已,但透过这篇文章,然后让我多蝗虫有更多的了解和产生莫大的兴趣。也让我了解了蝗虫产卵从幼虫蜕变到成虫的过程。
第二篇精彩的是螳螂,最让我大开眼界了,螳螂身材纤细,在不动的时候十分温顺,其实它是最凶猛的小生物,它的“暗器”十分厉害,它会用心理战术得到战利品。螳螂还是个建筑大师哦,能建造出十分美丽的巢穴,这便是它突出的优点。这本《昆虫记》用生动的语言、搞笑的资料讲解昆虫世界的奥秘,让我们了解各种昆虫的天性和特点,也渗透着对生命的关爱,培养我们亲近大自然,热爱科学的探索精神!
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是我的最爱,其中《青铜葵花》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殊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从此,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深处,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终于没有见面。
优美的文章让我终身难忘,而所描述的种种苦难却让我几次落泪。那种充满生机与情意的至爱让我万分感动。比起他们,我是那么幸福,那么快乐!我一定要珍惜一切,学会感恩、感谢,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青铜葵花》真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啊!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老人与海》的书,这书主要讲了:一位老人在海上一无所获的第84天后,他钓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老人虽然失败了,但他在与鱼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超常的毅力和勇气,表现了一种不可被征服的精神上的胜利,他可以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说过一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主席也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当碰到困难时,一定不能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最近,我又看了一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了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了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了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成长了不少,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并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了,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了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了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随着雁群游玩儿了风彔如画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心情十分的舒畅,思维也变得开阔起来。我似乎也像尼尔斯一样经历了一番成长,体会到与各种小生灵一起玩耍的快乐,心中充满了感恩与幸福。我想,一本好书真的是一份财富,希望小伙伴们也能像我一样,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狼来了,狼来了,有个小朋友大喊呼救,大人们听到后,放下农活,急忙赶来,结果只见小朋友在笑,一次,两次,最后狼真的来了,小朋友大声的呼喊,可是没有人理他了。
所以我们不能说谎,如果你屡次骗人,那么就没有人相信你了。做人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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