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必须认识的一个知识点。在我们的心里,有两盏灯,一盏是道德的灯,另一盏就是法律的灯了。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法律也显得特别重要。
针对未成年人,国家政府早早地创立了《未成年保护法》。所以我们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根据自身需求,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法种,保护自己。可是,该怎么学会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呢?
我们都是祖国未来的花朵,都拥有花季般美好的青春。可是,刚刚步入青春旅程的我们,什么都不懂,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时,我们就必须知法。譬如,我们可以向自己的爸爸妈妈问一问,通过爸爸妈妈来了解《未成年保护法》;或者主动到网上浏览和查找,寻找有关的资料,补充自身对法律的了解。除了这些之外,还可以通过其它正当方式查找或了解。
学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学法,主要是让你牢记于心,在任何场合都能清楚自己或别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可日久天长,就不管用了。所以,我建议可以每年出版几册关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书目。或制作出关于法律的光盘来,并发到学生手中。还要让各班老师每个星期上1到2节的关于法律的课。希望这些意见能够对未成年人有所帮助。
遵法,是继学法之后另一个重要环节。即使你会学法,不会遵法也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你并没有遵守它。之所以要学法,就是因为你要学会遵法。
用法是最重要的,一在校学生,被学校“老大”欺负。一气之下,将一名同学误***在教室里,使自己的美好前程飞灰湮灭。同学们,你好好想一想,假如他知法用法,就可以严惩坏蛋,也不会使自己的大好前程丢失。你看,这一切都应该吗?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位同学不守法,知法犯错而造成的。所以,不仅知法,学法,遵法很重要,同样,遵法也是十分重要的。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的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死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我,作为一名学生,让我感动的事情是很多的,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别人感动的事情呢?其实很简单,我相信很多人们都知道的,那是一个炎炎夏日,我走过马路街边,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匆匆忙忙的跑进医院里,我走到医院门口,听见那人询问护士有没有专治腿上的药,后来又听他说原来是她女儿出车祸了,去医院检查腿医生说着腿差点骨折,幸好还是不算太重,但是还是不能走路。所有的钱都花在包石膏上了。他现在很着急,等他出来以后,我转了一下头,看见路中央的左半边,有一群人围着圆形
像是在看什么,过去一看一个人躺在地上,听周围的人,是一辆自行车撞了他,幸好他离医院很近,但是等医院的工作人员抬着担架出来,必定要晚一些。这时,天下起的雨,因为刚刚的天气也不怎么好,现在就开始下大雨了。突然,一个人冲向躺在马路上被自行车撞的人,他放下手里拿的东西,立马背起躺在马路上的人。那时正好是人们下班高峰时期,来来往往的车很多,那个人差点被车撞到,我看见那个人的东西没人帮他拿,我就去捡起来,发现是我开始看见那个匆匆忙忙跑进医院的人的药,我也急忙追过去,雨越下越大,在我出门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准备了一把雨伞,那个人也跑了二十米了,我也就跟着他跑,看见医院的人出来了,他立马放下那个人,随着自己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的药放在他的床边,突然,他好像喃喃自语的说着什么,一听,他告诉了他家的地址,让我们去给他女儿送药,好心人立即就去了。我向医院借了张纸,我写了五个字:好人有好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逐渐,越来越多的人就会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人,才是人生中最值得去做的事情。
法,离我们很近,也离我们很远。说近,是因为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法,说远,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法,似乎离我们很远。
我看了一本名叫《法在我身边》的书。让我受益匪浅,比如: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例子: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上海复旦大学也发生了了血案,寝室饮水机疑遭室友投毒。中毒研究生名叫黄洋,不久前曾在耳鼻咽喉科博士录取考试中取得第一名。
由此可以看出,法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从小就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也只有这样,祖国的天空才会更加湛蓝!花朵才会更加鲜美!
少年强,则国强。我们已经年满十二周岁了,我们长大了、长高了、也很懂事了,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刚刚发芽的祖国花朵的幼苗,我们也有了自己的道德要求,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
记得一天放学时,有些同学拿着零花钱去购买新文具,有些同学在等待着自己的奖章一起回家。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一个婆婆怨恨的对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吼着:“你!不知好歹!婚都离了,就各过各的!不要老是纠缠着孩子!”后来才知道,那个孩子的父母亲离婚了,孩子归男方抚养,当天是奶奶接孩子回家,但是妈妈来接孩子了,奶奶觉得妈妈不讲理,孩子明明是归男方抚养,妈妈不应该来接孩子。
其实那位婆婆理解错了,即使他们离婚了,孩子还是两个人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为他们的婚姻中断而中断的。
那位婆婆的蛮横不讲理只是因为她不懂法,不知法,使得大伙儿们看她的笑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老人不懂法,却并不能导致当今社会的年轻人不知法,更不能让我们青青幼苗不学法、用法。
当然,全球各地有许多人知法犯法。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结帮犯罪的恶劣现象。新闻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其,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要学会捍卫它!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中国的法律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断,法治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治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我们的法律,争做法律忠实的守护者。
作为一名小学生,必须学会守法、懂法、用法。学校也有学校的纪律,但是有一部分同学会认为,纪律、规矩等会限制他们的自由。我必须负责任告诉他们:假如在食堂,排队买饭如果有人不守规矩,乱插队,那食堂不就成了市场。如果在图书馆里,大家都在享受这宁静的时光,偶尔会有一些“沙沙”的翻书声音,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不守规矩,高声谈话,本来的宁静瞬间破灭了。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小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
还有一次,学校一名同学,买了一些文具后,已经没钱了,他有想吃零食,趁老板正在招呼客人,偷偷地偷走一包薯片。但最终还是被老板发现了,可他还死活不承认。唉!这位同学难道不知道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的道理吗?
同学们我们正在打造“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城市品牌,是使厦门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更高级别的花园城市。作为厦门市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教导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父母、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