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旅行结束了,小骆驼又见到了那匹小红马。小骆驼自豪地对小红马说:
“小红马,我妈妈已经带我去过沙漠了,我的脚掌、睫毛和驼峰虽然长得难看,但在沙漠里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你骗谁呀,我才不相信呢!”小红马自以为是地说。
“是真的,如果你不信,就跟我去一趟沙漠旅行吧!”
“去就去,谁怕谁呀?”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跟着小骆驼朝沙摸走去。
到了沙漠,小骆驼如履平地,而小红马还没走多远,脚就陷进了沙子里。“你看,我的脚虽然难看,但能在沙漠里行走自如。”小红马听了无话可说。
走着走着,突然一阵风沙铺天盖地刮过来,小骆驼立刻闭上眼睛和鼻孔,结果安然无恙,而小红马却被风沙塞满了鼻孔和眼睛,顿时喘不过气来。“小红马,我的双层睫毛是用来遮挡风沙的呀。”小红马听了,惭愧地低下了头。
又走了好一会儿,小红马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又饿又渴,而小骆驼由它的驼峰供应养料,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时,小红马不好意思地说:“小骆驼,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嘲笑你了。”
“没关系。不过,以后判断事物的美丑,不能只看外表好不好看,要看它有没有用处。”
“哦,我知道了。”说完,小骆驼把小红马背出了沙漠。
后来,小骆驼和小红马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骆驼在小溪边又遇到了那匹小红马,小红马看见了说道:“你长的那么难看,怎么还来照镜子呀!”
小骆驼笑了笑说:”虽然我身体上的东西很难看,但我的两层睫毛可以遮挡风沙,我的脚掌又大又厚,可以不陷沙子里,而你一走进去,脚就会陷进沙子里的,我的两个肉疙瘩叫驮峰,它可以贮存养料,当我饿时就会给我补充能量的,而你没有。”小红马听了,不相信的“哼”了一声说:“我不信,除非你带我去沙漠。”小骆驼为了证明自己有这些本领,就答应了小红马。它们一起来到了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小红马刚伸出右脚,就陷进了松散的沙子里,怎么用力拔也拔不出来,就在这时,一阵巨大的风沙吹的小红马叫着说:“哎呀!我的.眼睛里进沙子了。”小骆驼站在一旁,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它急忙帮小红马挡住风沙,把它的脚拔出来,说:“小红马,你现在相信我了吧!”小红马不好意思的对小骆驼说:“对不起,我上次不应该嘲笑你的,判断事物的美与丑不是只看外表,要看它的实际作用。”小骆驼大方的说:“没关系,其实你也有本领:在路上奔跑,我可比不上你哦!”
就这样,小红马和小骆驼.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小骆驼又来到小溪边照镜子,小红马得意洋洋地说:“你还好意思来照啊,不怕别人笑话你吗?”小骆驼谦虚地说:“我们被人们称为沙漠之舟,你还不知道我们的睫毛,脚掌和驼峰的用处吧?”小红马满不在乎地说:“哼,就你那丑东西能有什么用处?”小骆驼笑着说:“我们的脚掌又大又厚,在沙漠中行走就不会陷进沙子里,如果是你就不行了。我们的驼峰能贮存养料,可以十多天不吃不喝,要是你们早饿死了。我们那两层的睫毛能挡沙漠中很大的风沙,而你们就会因为眼睛进了沙子而看不见了。”
听了这些后,小红马的嘴张的大大的,它的心不觉为之一震,想不到小骆驼的难看之处竟然是在沙漠中的“武器”呀!小红马惭愧地低下了头,不好意思的说:“原来你的脚掌,驼峰和睫毛能有这么大的用处啊,对不起,我不应该笑话你的。”小骆驼温和地说到:“没关系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判断事物的好坏,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它的实际作用!”
小红马高兴地说:“谢谢你,我一定会记住的。”
戴上Daddy’sLittleGirl项坠我已经是大姑娘,也许是在你眼里,我还是那个套上你大皮鞋满屋摇晃的小孩,鞋子那么重,她几乎迈不开步。听过《ButterflyKiss》,鲍勃温柔的男声,回忆着他的littlegirl,她已经长大,要开始她新的生活,加注不同的姓。我微笑听着,有些难过。回忆里,我们没有那么亲密的ButterflyKiss,我只记得你给别人介绍时说,“我女儿。”眼里有隐隐的幸福和骄傲。还来不及等你拉着我的手,交付给另一个男人,发生的一切,却那么快。时间,好像停留在那个早晨,你要出差,我不让走,你说,如果你能变小变小再变小,我就把你装在口袋里带走。我多么想,你只是一次出差,会在某天回来,如同以前任何一次出门。
幼儿园,你是出现在我面前的陌生人,我已经忘掉更小时候和你在一起的事情。第一次看到你,我要躲在姥姥背后,充满恐惧,不能把你和那个经常给我邮寄糖果和裙子的人联系起来。在路上被你牵着,我几乎悬空。
小学,我不和你们在一起,学校唯一能收到信的孩子,是我。后来我知道,你是想让我明白,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被家长关心着的,他们接他们回家,你给我写信。我在电话里唱儿歌,妈妈工作了一天多么辛苦啊,让我亲亲你啊,让我亲亲你啊。在电话那边,我听到她的抽泣和你的安慰。
初中,我去参加冬令营,回来的'火车晚点了六个小时,列车进站,在凌晨2点空荡荡的站台上,我看到你裹着大衣,铁塔一样站着,笔挺的。在北方寒冷的一月,你在那儿等了我近八个小时。我跑过去,你第一句话是,“饿不饿?”。世界杯时,你半夜叫我起来,和你一起看球,她骂你神经,说孩子明天还上学。你笑笑说,熬几天没事。你知道么,现在,熬夜成了我习惯。
高中,高考前我把自己搞的很紧张,晚上看书,过一会儿你就会过来叫我一起看电视,你知道我会习惯性自己吓唬自己,想让我减压。晚上书桌上好像总有饼干和果汁,是你让妈妈放的吧。7月7号,你和其他很多家长一样,送我到考场,进去前,拍了拍我的肩膀,什么也没说。出来我上你的车,一路沉默,我没。你看着我,说这才一门,没事。等我上大学了,你告诉我,在门口,你替我紧张,饿得在校门口摊子上买了煎饼,不知不觉中,把裹在外边的纸吃下去一半。
大学,第一学期,成绩单上我的高等数学赫然印着34分,它被寄到家里。你担心我会因为这个失落,宽解我半天,其实你不知道,我已经是一个几乎不上课的学生,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其他地方。看着你试图安慰我的样子,我真的很羞愧。
计划中有许多美好的事情要去做,只是我们都没有想到,会在那一年,埋藏着一个我们都跳不过去的日子,从此让每年的那天,都变得阴暗。你对疼痛的忍耐,让恶魔在最后的最后,才被挖掘。去医院之前,你还冲澡,仔细梳头,难道你有预感将永远不再回来,回到这个你一手布置起来的家么?可你分明是微笑着出门的,在医院里,还是昂首挺胸。所以后来叔叔会哭着说,到后来,他都要扶墙走了……
在医院的阳台上,平常不苟言笑的叔叔,第一次给我递烟,一包烟很快没了。悲伤和无助,在沉默中化成了烟雾,无风的夏夜,许久不散。你在麻醉剂作用下睡得好像很踏实,我握住你的手,整天的静脉注射,让你的手和胳膊都冰凉的。想起你牵我过马路,那时候,握住我小手的你的大手,是那么温暖。我不能相信,高大魁梧的,可以一手把我抱起让我跨骑在肩上的你,会在我面前,象一盏油灯般慢慢枯竭。而我看着你一点点离开我们,没有丝毫办法。
连路人都停下来看我,当我在医院门口的排挡上,无意识地吃东西。我想我是哭了很久,老板为我换了一盒纸巾。清晨有那么一段时间,你是清醒的,每次说的是让我回去好好工作。医生为了检测你是否清醒,问你愚蠢问题,比如我是谁,一加一等于几,那时候我很想抽他们。最后的几天,你试图挣扎起来去上厕所,但你已经虚弱到无法支撑自己的体重,护士拿来床用尿盆,你不让我帮你,示意我回避。我记得我说,难道我小时候,不能自己上厕所的时候,不是你帮我的么?脸上是微笑,心里是泪涌。你最后一次醒来,叫我名字,很费力地搂了搂我,然后微笑着沉沉睡去。而我,最终也没能坚持住给自己的承诺,在你面前大滴落泪。你走了,很长时间内,我觉得我的天塌了。在最初得知你确切病症的时候,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我要去问你,你得了绝症,我该怎么办。它很自然出现,如同以前我遇到任何难题,都会想到找你。
就这样永远都见不到你了么?不是说,永远没有永远这回事情么?有一次,加班回家很晚,是一个冬夜,空气清冽,我很累。抬头的时候,我在天上看到了你的脸,很清楚。你只是笑盈盈看着我,很高兴的样子。后来,每次我需要支撑的时候,我总会想,你还在,你一直看着我呢。夜已经深到幕后,黎明马上会来,现在,你会是在做什么?我想你在月光下应该是睡得香甜,有鼾声。门口的鞋架上,底层还放着你的皮鞋,偶尔,她会帮着擦鞋油,有时候念叨着一些话。
我不想再写了,眼睛已经模糊了。如果我们在天堂相遇,你一定会记得我的样子的吧,而我,也会在他们中间,牵到你的手,哪怕闭着眼睛。
都说师恩难忘,原先我还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内涵,只是简单地认为,老师就是老师,怎么会永远记住呢?但是在即将毕业的时刻,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李老师中等个,非常漂亮,虽然四十多岁了,但是岁月好像特别眷顾她,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
从上一年级开始,李老师就开始教我们语文。从拼音学起,这个字母像什么,读什么,经过李老师的点拨,我们很快就记住了。刚开始写字的时候,李老师怕我们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就手把手地教我们下笔,时间一长,我们就知道每个字的占格、结构,字自然就写好了。
名师出高徒,李老师写得一手好字,无论是钢笔字、毛笔字,那都是顶呱呱,下笔刚劲有力,和字帖比较,简直惟妙惟肖。李老师还特别有文采,出口成章,有多篇文章发表在各大期刊杂志上,在李老师的熏陶下,我们的字不仅工整漂亮,而且也是人才辈出,同学们的文章也是多次见报,多次获奖。
是李老师教会了我们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感谢老师的教导。
这世道,愿意背着房子过日子的恐怕只有我和乌龟老弟了,不过我倒是自得其乐!我那坚硬的房子——壳,酷似一支棒棒糖,肚子饿了时,我总想着回过头去舔上一口。你可别小瞧了这玩意,我能活到现在而没有被人类踩成肉酱可全是它的功劳!壳一直是我最重要的“保护伞”,每当有危险时,我就以三下五除二的速度缩进壳里,这下谁也奈何不了我。蚯蚓弟弟有大地的保护,蝴蝶姐姐有天空的庇佑,而我小蜗牛,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背着壳靠自己开拓出一片新天地。
出门在外,就得靠我那举世无双的'鼻子——触角了。如果动物世界有“最佳触角奖”的话,那冠军就非我莫属了。你看我的触角伸缩自如,就像一位天生的侦探,帮我探测美食的踪迹。有了这件法宝,哪还需要担心饿肚子。只是我们蜗牛家族天生就有祖训:三思而后行。所以,每次看到美味佳肴摆在我的面前时,我都会强忍住瀑布般的口水,用我的触角一探再探,直到确认安全无毒时,才敢大快朵颐。俗话说得好,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可是我引以为傲的好习惯哦。
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我的脚——身体了。我的身体软绵绵的,看起来好像很没用的样子,但“以柔克刚”可是我的独门绝技。我那独一无二的身体能分泌出一种粘液,在刀尖上行走也能毫发无伤。遇到“食古不化”的大怪物时,根本不用畏惧,脚踏实地,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攀越过它们。只有坚持不懈才能突破自己,这便是我们蜗牛家族的智慧。
又到了分离的时刻了,我还得继续去寻觅美食呢,我们下次有缘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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