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其实,我只是新华书店的一名临时员工,进店时间也才四个月,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有解不开的新华情结 。
十二年前,高考落榜的我让父亲黯然神伤。为了让我跳出农门,他不顾家里债台高筑,硬是借钱为我买了个城镇户口,又东奔西走,托人帮我招了工。当昔日的同窗好友还在为挤高考的独木桥而挑灯磨剑时,我却在人家羡慕的眼神中捧上了“铁饭碗”。那段时间,我满足得近乎陶醉。然而好景不长,在市场经济在潮的冲击下,我所在的单位几乎于一夜之间土崩瓦解。我下岗了,就回到了乡下,每月只去一趟县城,到单位领取120元的生活费。从此,失落与苦闷的阴霾就笼罩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那天上午,初春的风中还裹着浓浓的寒意。我从单位领到生活费出来,瑟缩着身子踯躅在县城的街头。想到回去的那趟班车还要三个多小时才发车,我就信步来到新华书店,想用看书来打发这段漫长的时间。走进书店大门,一股暖流随着书本油墨的清香扑面而来。书店里的人真多,但听不到一丝嘈杂的声响。工作人员忙而不乱,脸上都洋溢着真诚的笑意,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我挑了本《平凡的世界》找个空地坐下来翻阅,看完内容提要,就被主人公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染,不觉如饥似渴地往下读。待我回过神来,发现店内只有我一个顾客了,工作人员正在收拾书本、打扫地面,准备下班呢。我赶紧站起来,买下这本《平凡的世界》走出新华书店的.大门。
街上已是暮色苍茫,错过了回家的班车,我只得到一位远房亲戚家借宿。这晚我彻夜无眠,令我心潮澎湃的,有小说中坚韧不拔的主人公,也有书店内与外界截然不同的气息。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能去新华书店上班,一边侍弄店内的“阶梯”,一边借着阶梯努力使自己站得更高些、看得更远些,那当是人生最美的事了吧?我的新华情结由此而生。
此后,只要有机会去县城,我就一定会进新华书店坐坐,就带一身书香回家,就发一阵感叹,一阵遐想。后来我结婚,为人妻,生子,为人母。丈夫也爱看书,我们把各自的藏书清理出来,在集镇上开了个小书店。虽然只是出租图书,但我总愿意想像自己的小书店就是集镇上的新华书店,而我既是员工又是经理,每天在忙碌和遐想中自我陶醉。前来借书的大多是熟识的人,一般不放押金,所以总是借出的多还回的少。一年下来,我们尽千册书就损失过半。丈夫和我见势不妙,赶紧关门大吉。我又一次下岗了。
再后来,丈夫到县城工作,我带儿子随他迁居县城。两年多来,好些熟人给我介绍工作,超市收银员、酒店服务员、事业单位接待员......丈夫和我都婉言谢绝。丈夫也知道,新华情结在我心头根深蒂固了。我甚至想,如果不能到新华书店上班,就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并在麻将桌上消耗部分无聊的时光。
原以为这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没料到机会真的就来了。今年7月,新华书店进行人事改革,面向社会招聘三名临时工,我闻讯立即报了名。面试、体检、培训、上岗,半个月后,我成了新华书店一名导购员。机会来得这样突然,让我有些难以置信。我是紧攥着一只拳头上完第一天班的,生怕这个幸福稍纵即逝。我很快熟悉了自己的工作,在不到两周时间内,就对自己所负责的七个书架、一个大平台的上千种图书的摆放位置了如指掌。清理书本、打扫卫生、向顾客推荐新书、为顾客打包,有时也到各单位去推销图书。工作单调但不觉枯燥,生活平静而不显寂聊。热心待顾客,真诚对同事,我迅速地融入了书店这个大家庭。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就找出自己爱看的书,享受片刻的从容与闲适。
那天下班回家,碰到久未联络的牌友,忿然问我说:到书店上班五百块钱一个月,给你能放几个炮啊?亏你还这么上心!我淡淡一笑,说书店的福利好哇。牌友说你骗谁呢,临时工还有福利?我知道她不明白我的意思,在我看来,学习的机会才是最大的福利啊。半年来,我利用书上所学的知识,说服丈夫改掉了不吃早餐、爱喝浓茶的习惯,促使儿子改掉了爱吃零食、不吃蔬菜水果的毛病,我做饭菜不再只求口味,而更注重营养与科学.....什么样的福利还能比我丈夫孩子的健康更有价值呢?
漫长的冬夜,我和丈夫相对而坐烤着炉火,我向他介绍《易中天品三国》、《无毒一身轻》等新书,丈夫从眼镜片后射出的目光柔情千万,与我从前跟他讲某一精彩牌局时他看我的那种眼神截然相反。我知道,改变丈夫眼神的,是今天书香盈袖的我,改变我的,是书,是新华书店。我也知道,心中的新华情结将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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