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我也是此病的重度患者,晚期。
三个月前,与 @forresty 聊天,我却说,我对于改变世界什么的越发丧失兴趣,只想要回归到自身。
这当然是骗人的。因自己的努力,让许多人的生活有一些不同,并且是朝向更好的方向。我怎么可能抛弃这份理想写作理想,读作野心。
改变世界实在太过虚幻,我不过是寻得了一条具体的道路,即回归到自身。
这可以有多重的诠释。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沉浸于自己的世界,内心肿胀,被魔鬼驱使着将自己的内心具现化投影于现实世界。这些投影,具现化的形态各不相同,可能是文字,可能是绘画,可能是音乐,当然也可能是某个产品。他们纯粹为自己而创作,却偏偏能感染许多人。愈是个人的,愈能打动人。他们被世人称为艺术家。
另外一种诠释就无趣许多,却也安全许多。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又或者内圣外王。无论如何,想要改变世界,首先需要改变自己。
至于我选择的是哪一种诠释,我也没有想明白。不,这么说未免自欺欺人,我只是没有办法放弃任何一种可能性而已。是的,我是贪婪的,鱼与熊掌,我全都想要,只是存在着先后顺序罢了。
若选择的是第一种诠释,要做的是认识自己;而第二种诠释要求的则是改变自己。只认识自己而不改变自己是不可能的,无论具有何等的天赋,也不过是块璞玉,不持续打磨便无法成型。而想要改变自己,首先要做的便是认识自己。正如刘未鹏所言,一个程序若想改变自身,首先它要能够指向自身。
两条道路看似分叉,实则紧密交织,汇作一条大道。大道名为完善自己,而入口处的小径是认识自己。
可是,如何才能认识自己?这远比想像中困难,许多东西一直就存在于那儿,可一旦试图诉诸于言语,便立马失去了踪影,简直比薛定谔的猫还要狡猾。
在禅房中冥想?偶尔为之尚可,充分的宁静中或许存在纯净的思考。但若长久如此,只会变做空想,未免太过愚蠢。
认识自己,钥匙从来就不在于自身。
认识自己是困难的,但在别人身上也能看到自己。结识足够多的人,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读足够多的书,真正经典的书,那是历史上最优秀一批人的`思考,读书如见人。
认识自己是困难的,但在周边万物都能看到自己。游历足够多的地方,用脚丈量大地,抵达世界的尽头,看潮起潮落。保持初心探索日常的居所,陶醉在夜风的吹拂,用心去看小草的生长,以及枯萎。
认识世界多一点,便认识自己多一点,两者的界限变得混沌。在这种混沌状态中,仿佛接近于神灵。
改变世界什么的,一点也不重要了。
但实在是想为这个美丽的世界,留下一点什么。
观其一生,乔布斯从不随波逐流,思维另类,蔑视教条。他曾在演讲中讲到,“死亡就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它将旧的清除以便给新的让路。”
乔布斯,更像是一位哲人。
魔咒:专注与简单
“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这是IT界的至理名言,出自英特尔前总裁葛鲁夫之口,却是对乔布斯最好的写照。
苹果一名高级工程师说,没人能跟乔布斯说不,因为的确也说不过他。
早年在设计Macintosh的时候,乔布斯冲进会议室把一本电话簿往桌子上一扔,自顾自地说:“设计出来的Macintosh就应该这么大,不能让它的体积变大了,如果再加大,用户会受不了的`。”
在苹果的产品研发中,这样的故事随处可见。“我们不会去预测别人的反应。我们专注于我们认为正确的事情,并呈现给大家。”苹果公司主管工业设计的高级副总裁乔纳森?伊弗曾经如此表示。而事实上,乔布斯正是把这种自信的创新力植入到了苹果的所有产品中。
在设计iMac时,乔布斯并没有配置软驱。软驱是当时所有电脑的标准配件,但在乔布斯的设计理念里,传送数据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了。
这种超前的观念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甚至当时外界普遍质疑iMac注定失败。但是,乔布斯丝毫不为所动,始终坚持iMac不配备软驱,而是设置了USB接口,用它来连接外围的设备。短短几年,软驱被市场淘汰,电脑发展的趋势证明了乔布斯的独到眼光。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自己需要什么,而且我认为我们比较善于用正确的标准来判断大众是否也想要得到它,”乔布斯表示,“不管怎样,这就是我的做事方法。”
“他总是相信,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要做什么,而是你决定不做什么。”乔布斯曾经的同事尼豪斯说。
在创办苹果公司前,乔布斯曾远赴印度寻找“精神指引”。在那里,他成为一名佛教徒。有人评价乔布斯,他把简单的修行思维融入世俗的潮流中。于是,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不仅是乔布斯的性格,更是苹果产品的性格。
乔布斯曾这样评价自己:“我有这样一句魔咒―――专注与简单。简单之所以比复杂更难,是因为你必须努力地清空你的大脑,让它变得简单。但这种努力最终被证实为有价值,因为你一旦进入那种境界,便可以撼动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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