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我的哥哥爸爸》,里面主要讲了:
我的爸爸妈妈很想再有一个孩子,去孤儿院,父母都在挑活泼可爱的孩子,我却发现了在角落里默默无声的“小耳朵”,没有脚,只能坐在一个老人的轮椅上,当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包苔条,18岁的我与他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在我的苦苦哀求下,父母决定收养他。我很高兴,在家里高高兴兴地给“小耳朵”房间里刷苔条颜色的油漆,可一个噩耗却飘然而至:自己的父母在购买轮椅的路上出了车祸,死了。我很难过,但仍然把小耳朵接了回来。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我把小耳朵的心灵焕然一新,可是病魔却没有放弃他,仍然把小耳朵带走了。
我觉得小耳朵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他虽然没有脚,也得了很可怕的病,可是从孤儿院出来的他却很幸福地生活着:他每天都可以玩他喜欢的拼图,并且一直得到我的厚爱。虽然家境贫穷,我依然带他去了一些“奢侈”的地方,并且得到了大老板的资助。每天都会有一袋“小耳朵”……这一切,都足以弥补他腿部的缺陷。也许要是没有我,他永远都会向一个垃圾似的被丢来丢去;也永远都会像货物一样保持卖出——被发现不好——退货的规律。
书中的我也因为有小耳朵,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开心;尽管父母离开了他,尽管家庭条件不好,但是我却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有趣的“弟弟儿子”……
其实生活当中的我们每个人都“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要像我和“小耳朵”,永远都保持着乐观,在生活中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择善必须考虑的三项因素:1、内心感受2、对方期望 3、社会规范。
既然“善”是人与人之间适当关系之实现,那么自然要注意行动者自己,行动相关的对方以及社会大众所接受的规范,若内心感受,对方期望,社会规范三者互相冲突,则以忠于自己的内心感为最终凭借,亦即“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一个非常普通的小男孩,狄姆,他的父母不能在一起生活,狄姆和妈妈一起生活。狄姆是多么热爱自己的爸爸,他是多么珍惜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光。
早上,火车站十分冷清,小狄姆一个人站在站台上等待着爸爸。小狄姆原地不动,因为妈妈说过在爸爸来之前不要动。火车终于来了,爸爸一把抱起小狄姆,带着他去买热狗,小狄姆激动地对卖热狗的阿姨说:“这是我爸爸,他叫焦尼!”吃完热狗,二人又去看小狄姆最爱看的动画片,小狄姆又一次对检票的伯伯说;“这是我爸爸,他叫焦尼!”看动画片的时候小狄姆和爸爸都没有认真看动画片,而是盯着对方,一点小动作都看得很清楚。该吃中午饭了,小狄姆和爸爸去匹萨店吃匹萨,小狄姆对着住同一幢楼在匹萨店工作的大哥哥又说了:“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
在短短的一天里小狄姆对许多人自豪地说了同一句话,临走时,爸爸把小狄姆抱上车,郑重地大声对全车厢人说:“这是我的儿子!最好的儿子!他叫狄姆!”……在这故事的结尾,小狄姆挥手目送爸爸坐火车远去。
想一下,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很自然的天天在一起。在和爸爸、妈妈一起出门时,从来不会对别人说:“这是我的……”我们常常认为作为父母就应该为我们做事,父母在身边没有什么不对。有时还会抱怨父母,抱怨父母没有安排好一些事……可是如果我们过一段时间离开父母的生活,我们就会想念父母,我们要学会知足,像小狄姆,过很长时间才能见到爸爸,但一直爱爸爸的小狄姆会用足、用满这一天和爸爸快乐的生活,他很知足因为爸爸能来,他也很盼望爸爸下一次来的日子早些到来。
我们应该学会知足、满足,但心中仍然像小狄姆一样怀有一个美好的愿望。
《我的大学》是文学大师高尔基写的。这是高尔基去“社会大学”批判沙皇黑暗统治时最好的一本书。在这部自传体小说中,作者努力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受为主线,塑造了一个努力探索人生意义,寻找新的生活方式,内心充满激烈冲突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高超的语言和艺术,一些含蓄的语言讽刺了沙皇统治的黑暗。书中人物众多,但形象生动,性格各异。无论作者如何努力描绘它们,或者有几支笔稍微描绘它们,它们都显得轮廓分明、生动而聪明,可以像看到它们的脸或闻到它们的声音一样阅读。罗曼的深沉干练,杰伊伦科娃的矫情.
书中有生动的例子:例如,描述罗马人:“罗马人简单明了地告诉我,当他不在的时候,我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我感觉他好像忘了人家用爆炸来吓他,就像忘了蚊子咬过他一样。”比如描绘杰连科娃:“看,她来了,轻盈飘逸,像彩霞迎着初升的太阳翩翩起舞,但从她的眼神里,心里有一种虚假的感觉。”最让人难忘的讽刺是:“自由就是: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但是到处都有官员想干涉你的生活。沙皇从地主那里偷走了农民,所以沙皇成了所有农民的主人。你要问什么是自由,总有一天沙皇会给你解释,告诉你什么是自由!”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住了,放不下。我不禁赞叹高尔基高超的语言表达艺术。
看完这本书,我从写作中得到了一些启发。高尔基笔下的人物形象生动。在我自己的作文中,我总是刻画人物,不生动,没有生气,没有把人物写清楚。在未来,我不仅会观察生活的每一点,积累写作素材,还会阅读更多的世界名著,学习他们的一些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得更加生动。另外,作文的一个要点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样我就能把文章写好,让人心情舒畅。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本书吧,《我的前半生》,作者爱新觉罗·溥仪。有人说这是他的自传,但其实这只是他在狱中写下的回忆录。如果说内容多么丰富,是好的文学作品,那就言过其实了。
在这里我就不详细介绍一篇一章了。如果说大家想了解一下书的大概内容,我推荐一部电影《末代皇帝》,这是西方根据这本书和溥仪的老师庄士敦的书结合拍的,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毕竟是电影不是纪录片,肯定会有夸张或者其他的手法。但其实这部书本身也不能全盘接受,有的章节一看就是代笔,最后的忏悔感恩又是那样的生硬。
先客观地做个简要的分析吧。那就要刨除所有的感情因素。时代的轮回可以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当你处于那个转折点时,你只有选择接受,接受所有与你有各种关系的人,遭到残酷的“行刑”。这里说的不单指皇帝,而是每时每刻都会有的。政治斗争,不会因为社会形式的改变或者时代的发展而有本质的变化。
再说说感性的方面吧。说实话,这本书,这部电影或者准确地说是这样一个多重身份的人,的确有感动到我,他的心路历程非常震撼:想起过去被困在紫禁城的日子,身边全是满清遗老和太监宫人,他只是他们维系的一个梦,身边的所有人都是骗子。在亦师亦友的庄士敦到来之后,带来了外面的思想,但他们的关系是那样的单纯,是不包含杂质的。他的学识和帮助溥仪的改革,并不能改变历史的洪流,但却作为历史的见证者而存在,因此也推荐大家阅读《紫禁城的黄昏》一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溥仪。
说回溥仪本身,他充满了悲剧色彩。有幼时的骄横跋扈,但也可以看出心底的温情。他像一个孩童,在沙滩上堆着城堡,摸不准时代的脉络,一切都被海水冲散。他和朱由检在某些方面有些相像,始终做着努力,但莫名其妙就进入了时代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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