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语文作文大概花多少时间)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语文作文大概花多少时间)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12-20 19:05:33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语文作文大概花多少时间)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一】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二】

??理运用惩罚750字

其次,就算少数学生因贪玩而没有完成作业,也不能用加倍惩罚的办法。加倍惩罚往往会逼得学生弄虚作假,难道请同学帮着抄、用复写纸垫着抄,能达到加倍惩罚的目的吗?加倍惩罚一不能提高学生成绩,二来还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非但达不到"长记性"的目的,反而形成恶性循环,对完成作业更加不利。

况且这些年倡导给学生"减负",如果加倍惩罚,不仅"负"没减成,反而真应,了那句话了——减负等于加正。再说,罚写作业纯粹是体力活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对学习并无促进。如果老师将"罚作业"改为"补作业",并且和学生沟通交流,我想学生也许会"知恩图报"吧。否则学生只会对作业产生恐惧,以消极的态度来应付老师的惩罚。

现在学校教育强调不许体罚学生。不许对学生罚站、罚抄,不许用过激的言语批评学生。有一些老师对学生行为粗暴,那肯定是不对的。

可是,难道教育真的'就只能以情动人吗?一味和颜悦色,是呵护了学生的心灵,可是对一部分学生来说这几乎就意味着放纵。对于自控能力不强,没有形成良好习惯的学生来说,很多道理就是耳边风,即使他觉得有道理也不一定会照着去做。那么,怎么办?

一定的惩罚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作业老是不写,讲道理又不听就要有一定的惩罚!罚就是逼追他养成好习惯。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应该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这不也是爱学生的一种表现吗?

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可以合理地运用惩罚,当然也包括罚写作业。这既是"以情动人",也是"以罚警人"。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三】

记叙文多以起因、经过、结果结构情节。作用根据表达思想内容的需要可采用顺、倒、插、补等叙述顺序。可用总分、并列、递进、转折等形式安排题材。因为布局谋篇是为表现主题服务的,所以在一般记叙文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解剖”结构,从中获取理解信息,从而受到熏陶感染。

小珊迪为什么苦苦哀求要人买他的一盒火柴?个中“原因”,文章开头并没有一语道破。教师要引导学生去理解这么一个情节:小珊迪没有及时送回“找头”,“我”感到“上当”。小珊迪的弟弟送来“找头”,“我”才知道小珊迪的不幸遭遇,看到了穷孩子诚实的优秀品质。这时才点明原因:为了养活弟弟。再层层递进,在“结局”阐明主题。

而童话在结构上大都采用“反复”的手法,其情节似乎凝结在一个点上,反反复复地强化表象,沿着同一路子,让学生尽情展开想象的翅膀。

卖火柴的小女孩连擦三根火柴,看到三个幻象,小学生的想象的路子是:寒冷--想得到温暖--擦燃火柴烤火--似乎坐在火炉前--火柴灭了,火炉不

见了。饿了--想得到食物--街上飘着烤鹅的香味--好象看到烤鹅--好吃呀!于是烤鹅就填满了葡萄干;想吃呀!于是烤鹅背上就插着刀叉摇摇摆摆地向她走来--真要动手拿刀叉吃--火柴灭了,烤鹅不见了。圣诞树幻象的出现和消失过程也一样。这种情节上反复的特色,教师在教学时要充分加以利用,第一次幻象兴灭,教师可详加启发,第二、三次幻象兴灭过程就可以半扶半放,让学生沿着同一想象的路子展开想象。使学生身临其境,深受感染。

除反复以外,一般记叙文的其他结构文章的方法,同样在童话的教与学中也要加以利用。当小女孩看到流星时,她想到奶奶--“一颗星星落下来,就有一个人要死去了。”奶奶在世时,对她的疼爱立刻充满了她的整个身心,她投身奶奶的怀抱--她知道火柴灭了奶奶会不见了。于是她擦燃整把的火柴(文章的情节这时跳出了反复),和奶奶一起飞向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的极乐世界去了。--结尾余意深长地描绘了一幅悲惨的画面--小女孩死了,嘴角上依然留着微笑,手上握着没有燃尽的火柴梗。教师凭借这个结尾,把学生带回现实,跳出以上三次反复,引导理解“微笑”为什么留在嘴角?“火柴梗”为什么没有燃尽?使学生既能“入书”,又能“出书”。

以分析结构为杠杆,获取理解文章的信息,培养学生的独立阅读能力,又是一般记叙文与童话教学的共同点。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四】

一般记叙文和童话教学过程都应该是启发学生理解文章主题的过程。引导学生从语言文字入手,去掌握文章的具体内容,再领会文章的思想感情,即“披文以入情”。

对小珊迪形象的理解,应首先从分析小珊迪“求卖心切”的原因,来理解小珊迪纯朴的性格;再从分析小珊迪“人穷志不穷”,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派弟弟送回“找头”的事迹,来理解诚实的性格;最后,再从小珊迪临终托弟(孤)怆然逝去的.不幸遭遇来理解他善良的性格。

同样,对卖火柴小女孩的形象理解也应该经历“披文入情”的过程。但童话教学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抓住“幻想”这个特征。固然,在理解的过程中想象是十分重要的。要使抽象的文字,在儿童脑海中变成活生生的生活画面,没有想象力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想象”要有个基础,那就是字词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作为记忆表象贮存于大脑中)。因此,引导学生理解的过程,就是启发想象的过程。可见“启发想象”是一般记叙文和童话都应该重视的教法与学法。但童话中的想象多以幻想的形式出现。幻想是创造想象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与生活愿望相结合并指向未来的想象。童话中的幻想一般是以主人翁的“有意幻想”(一种从实际出发,以现实生活发展的规律为依据的,经过一定努力可以实现的幻想,也叫理想)形式出现的。是借幻觉写真情的。而儿童的幻想往往有明显的直观性、虚构性和明显的社会性、历史性。因此在童话的教与学活动中,就要突出幻想的这个特征。当教学到卖火柴的小女孩临终前,三次擦燃火柴,三次看到幻象时,就要遵循幻想的规律,使这些幻象同样出现在小学生的脑际,使他们身历其境。首先,要理解小女孩脑际会出现此情此景是有其现实生活基础的,因此要学生先理解语言文字:“寒冷”就使人追求“暖和”,而“火”--即使是一根火柴的微弱的火--也能产生一丝的热。这就是小女孩在墙内敢于抽出一根火柴在墙上擦燃的原因。而对描写大街上、家里寒冷的语言文字的理解就是理解“擦燃火柴取暖”的基础。其次,要调动学生的记忆表象,借以产生想象力:小女孩双手拢着“火”,因而感到一丝的温暖。当天寒地冻的时候,人们都会围着火炉,暖烘烘的。于是小女孩的眼前(小学生的眼前)出现了幻象:暖烘烘的火炉。再次,把语言文字--记忆表象--想象的画面(幻象)重叠起来,引导理解文章的主题:火柴灭了,投在墙上的光消失了(手心上“暖和”的感觉也消失了)于是幻象也破灭了。那短暂的温暖不可能奇迹般地救活这可怜的小女孩。最后引导学生从幻象中回到现实生活:她正想把脚也伸到“火炉”边烤一烤,但火柴灭了,她得不到她所想得到的暖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人民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呀!

把握“幻想”这个特色,使学生进入童话世界。这是理解童话内涵的必经之路。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味强调“幻象”就是“假”的,现实中不可能有的。那么学生就得不到感染,无疑只是把作品的思想感情强加给学生罢了。

作文一般留多少时间比较合理【五】

不管在什么国家,只要事实上没有全球觉悟,没有彻底人道的理想,则那个国家的`最大,环境受难者就一定是下层苦难者,而富翁权贵们都有最好的生活环境。

正是这样!所以,任何社会要求改善环境,控制环境污染的最强烈的冲动总是存在于群众,尤其是有较高认识能力和较强使命感的知识分子中间,世界环境保护运动无一例外地表现出了首先由群众自发发起的规律。

要问人属不属于自然,是,再问人类的行动是不是亦属于自然属性,当然亦答是,既然如此为何分自然与人为?人类的破坏哪有违反自然?逻辑上有无吊诡?又问,保育专家、文化雅士高倡回归自然,是否回归茹毛饮血,生吞活剥,拒绝文明?读了许多关于环境方面的书以后,不得不修改以前的观点,然而,草枯了可以再长,春去了可以再来,可一旦破坏了环境,会使整个地球都黯然失色了。“沧浪之水清,可以灌我足”屈原的这句话,早已成为历史的感叹了。

真可惜啊!人类永远也不会爱惜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事情,但当失去了那事物时,人类才懂得去珍惜。现在的地球受到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污染,二十世纪末,只有少部分的人类去珍惜,保护它……这样下去,到了二十世纪后半期,由于地球受到了各种污染,最终地球只会成为炼狱。

如果这一代人任意以过度开发和破坏为代价,为中华腾飞打好了基础,当下一代人准备“飞”的时候,却发现没有资源可用了,那是不是也很悲哀呢?日本留给后代的有森林和海洋;美国;留给后代的有东西海岸和中部,中国留给后代有什么呢?只有一个不太完整的西部,能不能饶了西部,多少给子孙留下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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