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中,能遇见你,算是一种缘分!谢谢你!
记得以前,身为路痴的我,还傻傻的想要去外婆家呢。星期五的下午,阳光暖洋洋的照在了我的身上。穿着自己最喜爱的新衣服,想给他们惊艳一场。一边走一边哼着自己编的小曲,好不愉快。走着走着,我就觉得有点不对了,咦?这是去往外婆家的路吗?怎么看起来不像啊?(但由于懒,我抄的近路走周围全是树木,廖无人烟。越走越害怕,但我却紧张得忘了回去的路了!
那时,孤独的我,一个人在坐在田埂边哭泣着。不管是否弄脏了自己最喜爱的衣服,就这样坐在了满是泥土的田埂上。这时,就像电视里面连续剧的剧情一样,一个心地好的如天使般的大姐姐,走了过来。问:“小妹妹,你怎么了?为什么坐在这儿哭啊?有什么事和姐姐说说,好吗?”我一边哭,一边口齿不清地说:“呜呜,我迷路了。我要去外婆家,我要回家,我不玩了。呜,我要回家,我不走了,呜呜!”“慢慢说哦,姐姐不是坏人,真的,乖哦~”这是她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颗糖,轻轻地放在了我的手中。温柔的说:“乖哦~吃糖,不哭。慢慢和姐姐说,姐姐帮你。”“我要去外婆了,唔,但我忘了路了。唔,姐姐,你可以帮我吗?”我吃着棒棒糖,模糊不清的说着(我是个吃货,一般一颗糖安慰安慰,我就不会哭了“那你外婆叫什么名字呢?住在哪里啊?”“我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但我知道我姐姐叫蒋苏苏!”“哦,蒋苏苏啊,她是我同学哦~她家和我家挨得很近呢!”“真的吗?那你为什么现在才回去啊?”“姐姐在学校里面住校,星期五才会回家啊。”于是,我们便结束了这段聊天。
结尾,她是真的把我送到了外婆家,我的姐姐也是她的同学。但有一点,她家和我姐姐家挨得一点都不近,其中相距八九分钟的路程。但为了我,依旧把我送到了外婆家。
虽然我和她的相处很短暂,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由于我的描述不清楚,所以我姐姐也不知道她是谁,但我可以明白,她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谢谢你,真的很感谢你!在这么广大的世界中,能遇到你!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盯着桔色的天空发呆。每每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好多事,记起好多人。但最想念的还是你。怎么办,好想好想你。想你瘦瘦的瓜子脸,想你深邃的双眼,想你腮边的胡渣子,想你低沉的声音,想你粗糙的温暖的大掌,想你拉的二胡……夜空中那颗最特别的星星是你吗?你看见我在仰望你了吗?听到风带去我的思念了吗?
很久以前的天空很美,很安静,我们一老一小坐在天台,你说:丫头,有一天我会像天边的太阳一样,落到山那边去,永远地睡去。你要把我的二胡看好啊,要像传家宝一样珍爱它。我对着你调皮一笑,抢过你的二胡说:好啊,不过作为交换条件,你要教我拉二胡。然后,你拿回二胡,很流利地拉完一首不知名的曲,开始教我。可是我有点笨,弄了好久也弄不出个准确的音来。最后你有些无奈的让我停止对二胡的折磨,喝了口茶说:算了,以后再慢慢教你。我没在意你的话,继续把玩手中的玩物。谁知,没有以后了。
夏天回来了,风也回来了,你却没有回来。夕阳如此美丽迷人,而我却独自在角落里惆怅,只因你不在。如果我的长大注定你的离去,那么我宁愿当一辈子童话里的小矮人。现在,倘若天真的塌了,还会有哪个老头来替我顶着?下雨天,还会有哪个博识的老头告诉我闪电雷雨的故事?又开学了,还会有哪个老头来催我起床?老爸要发火了,还会有哪个老头来护着我?之前总觉得你就一典型老头子,现在没有你,我真的很不习惯。
老头,即使我没有看你的照片,也能很清楚地记起你的摸样,即使不刻意去回忆,也能很清楚地记得我们的曾经。而你,会在下辈子相遇时和我打招呼吗,哪怕我们只是路人甲和乙。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就好了,那么我就可以问他:如果真的有下辈子,你会记得我吗。
时间太匆匆,转眼皆过客。一晃十年过去,生命中常见的,消失了。本该铭记的,被遗忘了。可是总有一些情谊,即使过去再久,依然牢不可摧,比如闺蜜情谊。
今年,距离我大学毕业已经整十年,母校早已物是人非,可是校门口的餐馆还在,店主大叔从正当壮年到两鬓斑白。我们四个30多岁的女人从天南海北齐聚到餐馆里,恍惚间仿佛回到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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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大学室友,四个性格迥异的人本是点头之交,却因为对食物的执着而熟稔。那时,这个小餐馆是我们的最爱,跟大叔也特别熟络。学习累了,或者馋了,四个人姑娘就推攘着齐聚于此,点些最爱的饭菜,聊聊最近的心情,再多的苦累都能很快消失。
老大为人沉稳,个性要强。在班里担任班长,各项活动都积极参与。当时大学流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竞赛,她经常早出晚归泡在实验室捣鼓项目。决赛那天,我们一起给老大加油,亲眼见证她捧回一等奖的奖杯。颁奖完毕,四个人浩浩荡荡地来到餐馆,老大豪气地摆手让我们随便点,鱼香肉丝、糖醋鱼、宫保鸡丁......摆满了整个圆桌。
老二感情细腻,追求浪漫。她在大二时找了个男朋友,整天花前月下,满脸都是幸福的光。但好景不长,男孩跟她提出分手,说两个人不合适,老二一下子没了魂,天天窝在宿舍哭。我们实在不忍心她消沉,就蛊惑她,请她来小餐馆吃美味的糖醋排骨。那晚菜没怎么动,倒是喝光了八瓶啤酒,醉到不省人事。
老三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她家境贫寒,靠助学贷款读的大学,平时周末就出去做兼职,在饭店当服务员、发传单、摆摊卖小商品......令我们感动的是她用第一笔工资请我们打牙祭,看着她疲惫不堪的身影,我们怎舍得多点,只是简单地选几个素菜,倒也吃得特别开心。
作为老小的我比较活跃,平时喜欢关注影视传媒类的消息,也经常追剧,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每到生日的时候,我会邀请大家来小餐馆大吃一顿,她们三个捧出送给我的蛋糕,我们闭上眼一起许愿,也一起吹灭蜡烛。连续四年,我们的生日蜡烛都只点18根,还笑言要永远年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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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在这里,我们说着那些看似稚嫩却很认真的梦想。老大想出国,老二想读研后留在高校,老三想回老家当老师,我想从事媒体行业。
为了梦想,我们都会付出百倍的努力。老大的听力磁带听坏了一卷又一卷,托福词汇书片刻不离手,我们好几次都听到了她睡梦中蹦出单词。老二准备考研那段是真的下了功夫,无论冬夏都准时六点起十一点回,整天呆在自习室。等考上研了,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老三在兼职之外还用心准备考教师资格证,然后是招教,忙得很少见到人。我自学了各种视频、动画剪辑软件,也参照权威报纸的文章自己练笔,跑了一场又一场的招聘会。
如今,老大出国归来,一口流利的英语、一身时髦的装扮,看得我们目瞪口呆;老二留在读研的高校当老师,眼镜的度数虽然增加了,但那股书卷气藏都藏不住;老三回到了老家教语文,现在都成了教导主任;我呢,辗转从传统媒体转行做新媒体,从不断奔波的记者转到天天加班的编辑,倒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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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相聚,我们相互重温着过去,也交待了现状。谈笑间,饭菜已经上来,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当年的四个人。我们举杯庆祝团聚,喝光了一瓶又一瓶啤酒,也彼此夹菜,清楚地记得各自的口味,最爱的菜肴。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我们的笑声,也洋溢着重逢的喜悦。
总有一些人不但活在你的回忆里,也活在你的现在和未来里。还好这些年,她们一直不曾离开。即使时光流转,一样情真意切。
其实,姐妹情如此,兄弟也如此。十年以后,你还记得曾经的他们吗?
相聚时光,美好一刻。真正的情谊不是聚多聚少,而是每一次的相聚都能熟悉如初。我们从彼此眼中看到年轻的梦想再度燃起,也在彼此的鼓励中重新上路。
尽情品味每一次相聚吧!吗丁啉陪你一起珍惜相聚时光,也提醒你不忘梦想,在新的一年再度出发 !
如今的现在早已不是当初说好的以后。
——题记
当我离开你的时候,我默默地望着你,我生命中的一切,唯有你无可替代,你我离别没说再见,你是否心酸?
你我如今分开马上三个月。你说这是缘分吗?当初我知道你就在我身旁,却从未留意过关于你的事,我也从未想过我会遇到你——我的母校!
你还记得我吗?再次去看你,便没有了昔日的轻松,再次去看你,我的双脚仿佛被带上了沉重的枷锁,眼睛苦涩,却倔强的眼下自己的泪,我不想你看到我心中的难过。
你还记得我吗?再次去看你,我已经不再属于你,我深爱的母校,我无法用语言向你诉说,我静静地走着。
你还记得我吗?不知不觉,我来到了我在这里的第一间教室,我怅然,我难过,这要我如何离开,我站在当初我的座位,又看到了同学们平凡又特别的脸庞,我站在后黑板,又看到了我当初办黑板报的样子;我站在教室前方,又看到了我刚刚当上班长的管纪律的样子,我站在讲台,看到当初参加歌唱比赛的我,脸颊泛红,但是还是尽全力唱歌……我笑了,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你别笑了,眼泪都掉了!
你还记得我吗?你看着诺大的校园,我走进综合楼,来到我在这里的第二间教室,也是我初中的最后一间教室,也是我又爱又恨的教室这间教室陪我度过了初中最累的时光——颠沛流离的初三。
我无奈的叹息,我终于明白《离歌》中的一句歌词: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你还记得我吗?在这个教室里,我看到黑板上依然清晰的倒计时,它的不断更新让我们初三学子心中五味杂陈;我看到后墙上贴的冲刺宣言,那天我们宣誓,签名,我不能告诉任何人我的想法;我看到校长写的励志语,还有各科老师对我们希望;我看到我的座位,又想起和同桌比谁的皮肤白的日子;我又看到了每个同学上课想睡又不敢睡的'样子,我看到了当初我和老师商量百日宣言时的开玩笑;我看到了最后一节课的场景:语文老师教我们做一个茶叶蛋,数学老师紧握最后时间嘱咐我们考试注意事项,班主任英语老师只是简单的六个字:走好路,做好人。我再次湿润双眼,各科老师都来鼓励我们,我不想告诉任何人的难过。
你还记得我吗?我走到操场,看到了体育课不怕汗水的我们,在努力地练习考试项目,每次还没有跑到终点就疲惫不堪的我们,不知是什么理由激励我们跑到终点。我忽然想起了体育考试的时候,剩下大约三百米,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我忽然看到在考场旁边的班主任,她深邃的眼眸,是希望,我听到老师喊我的名字,然后用嘹亮纯洁且难忘的声音喊着加油,又像是火箭升空,我明白老师的心,我飞快地跑到终点,满分!我软软的走着,看到老师微笑的脸庞,我也笑了。
云翻涌成夏,眼泪被岁月蒸发。我在这里,从一个爱哭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女强人。时光啊,你走的太快,我被你冷却的双手,颤抖着我难过,你头也不回地走,我百般恳求的留。我想和母校厮守的心,又落空。
你还记得我吗?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我用心跳送你,心酸离歌,看不见永久,听见离歌……
愿时光准我许你安好!
愿有人陪你度过颠沛流离!
我说,记得要忘记。忘记你,忘记并不属于我们,只属于我自己的过去。我试着忘记,试着在忘记时可以不再流泪,不再心痛。
天好冷,窗上已结了霜。不知你还好吗。屋里似乎下了雾,否则我的眼前怎么会模糊一片……
偶尔听到你的消息,知道你现在过的还不错,我为自己伤心,却为你开心,不用理会我,就让我的心继续伤着吧,碎了,我再拼好……只是你,一定要好,一定要好。 两年的时间似乎并不长。都说爱一个人容易,而忘记一个人却好难。我花了一年时间才搞懂什么叫“love”,却参不透它里面的丝丝甘甜。我一直似哑巴吃黄连般,所有苦只往肚子里咽。然而却不曾后悔过,从不曾悔过,能有一个人值得我爱,够了。
我不知道我还会爱你多久,但,你是我第一个爱的人——不要说我幼稚,这的确是爱,我没有搞错,也不是我不成熟,我是用无数眼泪慢慢熬成这份爱的,里面的辛酸也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你也是我最爱的人,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会让我天天晚上以泪洗面了,不会了。 我会记得,记得去忘记你。也请你记得,要幸福一辈子。
不知道是多久的事情了。那一次,我第一次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为什么喜欢吃黑巧克力了。这是苦的开始,那时候我左脚的后跟弄伤了,痛得有如被刀割。上体育课了,我很害怕。因为体育课要测试跑步,不跑的话我们班的“八公”肯定说我在装的。快要轮到我跑了,排在我前面的冯美婷悄悄地说:“你的脚行不行啊,告诉老师吧!”我摇了摇头。在我旁边的何玉贤突然叫我:“李嘉乐,别跑了!你看,你的袜子都被血染红了啦!”我望了望我的鞋子,真的被血染红了!”冯美婷也看到了,马上跑到老师那边告诉了老师。而何玉贤,则扶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到医务室。
我脱了鞋子,一看。啊,我大的.一堆血迹。何玉贤看到了说:“哟,好像伤得好重啊!”说完她马上拿出药箱,找了些棉棒和红药水。这时,冯美婷过来了,喘着去对我说:“我……我……帮你和……和老师说了,他……他……说批准你脚伤好了再测试。”“哦,你坐下吧,看你的样子。”何玉贤这时准备给我上药了,可是我从小就害怕上药。冯美婷看穿了我的心思就安慰我说:“哎哟,不要怕了。红药水不痛的啦”何玉贤也接着说:“不要怕了,这样吧。如果你上药的话,我和冯美婷就买个巧克力给你吧”听到巧克力,我就不能拒绝,因为巧克力是我最爱吃的东西啊。真的,有时候我会觉得何玉贤有点像个大人,因为她总是为我和冯美婷着想和总是关怀着我们。不知不觉,何玉贤已经给我上完药了。
我笑嘻嘻地说:“哈哈,巧克力,你是我的了!”到了中午放学,我冤鬼缠身地缠着她们俩。我的脚?哦,没事了。因为有了她们俩关怀啊。到了小卖店我挑了个黑巧克力,冯美婷问我:“为什么挑黑巧克力啊,很苦的啊”我没说什么,只是对她笑了笑。
黑巧克力是苦的,吞了后却是甜的。就像那次,虽然开头脚很疼,可是后来却有了朋友的关怀。
关怀,无论你是受关怀的人还是关怀别人。你都会像吃黑巧克力那样,开头是苦的,后来却是甜甜的……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死亡,直到如今我仍然记得很清楚。
那时候,我六岁了。在我家不远处是一个小庙,小庙平时人很少,大部分时间根本没有人光顾。在无数次注意到小庙的神秘后,我大着胆子,一个人去庙里探险,小庙年代已经久远,建筑十分破旧,小庙里杂草丛生,都是些没不过脚踝的小草,小庙里十分安静,我心中十分害怕,但是,妈妈一直告诉我,世上是没有鬼神的。因此,我还是大着胆子开始了探险。庙里有几间屋子,每个屋子都有几个恐怖的神仙的塑像,即使这些神仙的表情和蔼可亲,然而,在那些没有窗子,不透光亮的屋子里,这些庞大的.塑像对于年幼的我来说,可怕极了。当我胆战心惊的从一个屋子穿到另一个屋子的时候,一声凄惨的喊叫声将我的心都要吓出胸腔。这时候,我走到了一个大屋子里,屋子的大门正对着院子,此时,院子里都是我熟悉的人,他们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努力向人群聚拢的中心靠近,我看到了一个嘴唇青紫的女人,一个男孩正趴在女人身上痛哭。一个医生正在给女人治疗。我懵懵懂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觉得男孩的哭声和可怜的模样分外凄惨。我想离开,但是人群挡住了我的去路,我看到男孩不顾医生的阻拦将嘴唇贴向他的母亲,然后,男孩昏死过去,众人都惊慌极了。
直到我长大以后,我才知道年幼的我看到了什么。我感到十分悲伤,因为一个母亲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因为一个孩子被自己的母亲抛弃,因为一个生命的逝去。因为这件事,我更加珍爱生命和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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