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爱之物是个风铃,这是我3岁时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得十分漂亮,呈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秀发又长又密,犹如一道瀑布。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很有光泽,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绽放着它特有的光彩。一个又小又挺的鼻子再配上鲜红的樱桃小嘴,使得它就像天上仙女一般妩媚动人。它穿着一条与芭比娃娃一样又长又漂亮的翠绿色礼服,上面有一朵微笑的小云,太阳害羞地躲在它后面,仿佛在说:“大家都说太热了,那么今天我就在云弟弟这儿玩一天吧!”裙子的后面是夜晚的背景,一个大月亮在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因为有许多小星星在它身上溜滑梯,让它感到很痒。一条淡蓝的手巾系在它的手腕上,脚上穿了一双透明的水晶鞋,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个美若天仙的公主。
我喜欢它不仅因为它俊俏的模样,还因为它曾经救过我放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那盆刚长出不久还十分脆弱的绿萝。那天,我把绿萝放在阳台上晒太阳,自己去睡午觉,过了一会儿,“叮—铃,叮—铃!”一声声有力悦耳的铃声传入我的耳帘,我被惊醒了。风铃还在不断地摇晃,似乎在说:“刮大风啦!马上就要下雨了!快把绿萝收回来吧!”我扭头一看,呀,绿萝的腰快要被风给吹折了!在它们弯下腰的时候,我立刻把它端回了我的房间,紧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风铃松了一口气,却摇得更加开心了。
我的风铃立了大功,从此我爱上了它,它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我的心爱之物不是篮球,不是花草,不是玩具,而是一只金毛犬,是阿姨去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如今已经一岁半了。我看它憨头憨脑的,就给它起名叫“憨狗”。
憨狗一身金黄色的毛,大大的耳朵,常常耷拉着,把耳朵眼严严地封住。它耳朵上的毛卷卷的,整齐的,好像专门去理发店烫过。鼓鼓的肚子,两双梅花型的小巧玲珑的蹄子,走起路来四蹄生风,没有一点声音。
憨狗聪明乖巧,喜欢别人抚摸它的绒毛,挠它胖乎乎的大肚子。我和妹妹训练它和人握手,不到一个月就学会了,把球或者树枝丢出去,它也能捡回来。觉得身上脏了就会去水池子那等着我给它洗澡。天热的时候,我和爸爸经常带它去永乐宫那个湖里面游泳,它游得可快了。
憨狗特别好伺候,从不挑食,你喂它什么,它就吃什么。比如馒头、牛奶、饼干、面包、狗粮等等,从不挑三拣四。憨狗的胃口可是很大的,它一顿饭要吃10个馒头,所以我们都称它为“大胃王”!
憨狗还有个优点,就是知错就改。每次我们出去的时候,憨狗都会跟上来。有一次到了超市,一个人牵着一只小狗走过来,憨狗就和人家小狗打起来了,最后两只狗都受伤了。对方的主人就责怪我们没看好小狗,妈妈急忙说:“我们回去一定好好收拾它。”回到家,妈妈就把它教训了一顿。现在出去玩我都牵着它,这样它就不会乱跑了,也不再和别的狗打架了。
憨狗和我们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厚。憨狗,我喜欢你,谢谢你陪伴着我。
我有一个心爱之物,他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一件物品。那是我的奶奶生前给我留下来的一个玩具。
小时候我在老家,奶奶经常陪我玩游戏,还经常给我做好吃的!有一次我看到了一个玩具,那是我一生中最喜欢的一个玩具。看到这个玩具,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玩具,可是我们家却没有足够的钱来买,所以我就一直忍着没有买。那是一只小熊,从这时起我还是在家天天在家玩,但是我发现奶奶每次都是大中午的时候才回来,然后吃完饭之后就走啦,到了晚上才回来。
爸爸妈妈也忙着去种地,只有奶奶管我。但是我并没有为这件事,而且我还是每天乖乖的在家玩耍。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奶奶的兜里有好多好多钱,我就问奶奶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奶奶说是奶奶这一阵子捡瓶子卖的。我一听就哭了:奶奶还你捡瓶子干嘛呀?咱们家不是有钱吗!奶奶说,奶奶上次不是带你出去,你不是喜欢那个小熊吗?咱家没有足够的钱,所以奶奶就去捡瓶子卖。
所以从这时起我就要发誓长大要好好学习,将来要挣大钱。所以以我就没有让奶奶买那个小熊。过了一段时间,我长大了,我在城市里面的一所学校学习,可是有一天奶奶给我了一个小熊,说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那个小熊。我给你买回来了!看到这个小熊,我就想起小时候奶奶陪我一起玩游戏和他为了给我买这只小熊捡瓶子的情景。忘了一段时间,在我上学前班的时候,我听到一个消息,爸爸说奶奶去世了。我一听马上就哭了!我说奶奶不要走!我还没来得及孝敬您呢!
所以我最心爱的一个玩具就是我小时候奶奶给我买的那只小熊。这只小熊记忆了我和奶奶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到现在我还留着那一只记忆着美好回忆的小熊……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也不同。而我喜欢的东西就是我亲手为妈妈制作的一束漂亮的花。
我刚开始做,觉得很难,根本就做不好,已经对自己没有太大的信心了。可做着做着就感觉没有那么难了,我渐渐地熟练了,用娴熟的手法来制作各种不同颜色和不同款式的花朵。比如玫瑰花,百合花,樱花和桃花。
等这些花做完以后,我就又给他们包上了一层皮,变得更加精致美丽了,我又在上面写上了送给哈哈哈礼物,妈妈收到好非常的开心,妈妈说:“你真是心灵手巧,写字写得很漂亮,连做花做的都很精致美丽。红色的玫瑰花,白色的百合花,淡红色的樱花和粉色的桃花。这些颜色都是暖色,你再在外面弄上了一层蓝色的包装,变得更是让人赏心悦目了。”妈妈夸奖我,我特别高兴,兴奋的都一蹦三尺高,嘿嘿,说的可能有些夸张,但我真的很兴奋,激动。
这束花花了我很多时间,花了我的功夫可还不少。我那天也全都是课,所以就腾出来时间做花,晚上还熬了会儿夜才做完。第二天早上才送给妈妈,妈妈又是心疼又是无可言说。
虽然是送给哈哈哈心爱之物,但是我也很喜欢,我也把这束花当作我的心爱之物,这个心爱之物就像有生命一样,到现在还陪伴在我跟哈哈哈身旁。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爱之物,它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一本书,更有可能是一株植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书,不是哪本特定的书,我喜欢所有的书。但如果都写进这篇作文里,那没有个两三千字是别想写完了,而且大部分都是流水账,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便写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至于是哪几本,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的书,首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路遥写的,主要时间段就是“文革”末期到改革开放的十年。十年,十年,让中国目瞪口呆,也让世界目瞪口呆。这本书中描写了太多人情世故,也有很多世态炎凉。其中有数不清的道理,虽然一些我现在不能理解,但我坚信它能在一直不断教着我道理。
还有一本是刘慈欣的科幻著作《流浪地球》。这本书很是出名,还被改编成过电影。讲的什么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再啰嗦了。刘慈欣的书都非常好看,他写的书突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古板与单调,不是只描写某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来想像。《三体》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从古代到现代,全方位的来描写,是许多科幻作家所不及的。
接着便是沈石溪的作品,只要是他写的我都喜欢,很接地气,语言通俗易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讲述的就是只母狼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的故事,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也有许多家长望子女成人中龙凤,施加了太多的压力。就像一条线,压力太大崩裂了一样……
书,让人聪明,让人愉悦。虽然我已五年级,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我会一直坚持读书这个习惯,这是一个好习惯,一个浸到骨子里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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