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鸟儿,那么书就是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记得我九岁那年,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那里有无数本书,弄得我眼花缭乱。后来,我从古代历史类的书籍中找到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贪婪地读着,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妈的声音唤醒了,妈妈急切地说:“都下午六点了,快点回家吃饭,就算你不吃,图书馆也要关门了。”临走时,我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书的标价,10元一本,唉!看来我要回家好好给妈妈打零工才能凑够这些钱买它回来 。
后来,我对妈妈说要为她打工买那本书,妈妈同意了,前提是不占用学习的时间。就这样,我为妈妈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后终于凑够了10元钱。妈妈带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10元钱,生怕把它弄丢。当我从售货员阿姨手中接过书时,心里高兴地像长出了一朵花。回到家后,我拿着书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又接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书上的知识差不多都弄懂了,才把它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我的书架上。
有了这次之后我经常利用节假日为妈妈打工,赚到了不少的零用钱。妈妈让我自由支配,可我就是喜欢书,只要看到有意思的书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一本本的书就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历练生活的机会。
书,我的良师益友,是你带给我丰富的生活,是你带给我无尽的知识。书,我会让我身边的小伙伴和我一样爱上你的!
不知不觉读了许多的书,要说最多的还是网络小说,其次是课本,还有专业书,硬要给它们的难易程度划分的话从难到易我认为是专业书、课本、网络小说。
读小说也分纸质的和网络的,一般来说,能达到出版级别的一般是同类中的佼佼者。网络小说内容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含,而且受众极广,据说有一位曾今吸毒的外国友人因为着迷于网络小说都可以放弃吸毒了,可以看出它的成瘾性不下于毒品,对部分人来说。纸质版来说有现代的,有古代与近代的,多以针砭时弊、讽刺现实或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以完整的故事为内核,如《红楼梦》、《儒林外史》和《彷徨》等。
课本列为第二梯次难度,是因为大多数人还是偏科很厉害,也有少部分不偏科。语文之阅读,数学之逻辑,英语、历史、政治、之识记,物理、地理、化学之理论,很少人做到无一不精,而且从低年级走来,每年换上两茬新的课本,要想种出好的庄稼,真的很不容易。
第一难即为专业书籍、期刊、论文,虽说其中有很多大同小异之处,但是现在的大学真是没有像初高中那样去一个知识点揉开、掰碎一点点喂给自己了,考验自学的功底更是深厚,往往是课堂上总认为自己学会了,一到实际运用全忘了。这是一个人在未来职场安身立命的本钱,也是人类走向辉煌的保证。
说了这么多,还是得说一句:多读书,读好书。课本是基础,专业是深化也是人类科技的前沿,小说既是娱乐又是培养三观的场地。祝同学们都能合理把握自己的时间,找准自己喜欢的方向,认真的走下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在开头,我引用了俄国大文豪的高尔基的一句,而我和高尔基的意见略同,我认为:读书,是万能的。
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这事不假
在100多年前的德意志,有一个擦鞋匠的儿子,他由于家庭的原因,他初中还没上完就辍学了,和父亲一起擦皮鞋,而他一边擦皮鞋的同时,旁边总放着一本书,没有生意时,就拿起来看两眼,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他脑子里的知识也一天一天的增多了。不知什么时候,他找了一个好朋友,他们共同商讨革命的事务,共同编写了《共产党宣言》!我说到这里,大家一定就猜到了,这个擦鞋匠的儿子就是恩格斯,而他的好朋友,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刻苦学习,把他从一个擦鞋匠转变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者,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我记得,培根在《谈读书》中说到: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古时候有人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名言,都说明读书是万能的,即可怡情,又可傅彩;既有黄金屋,又有颜如玉。
在距今约100年前,新文化运动兴起了,这场运动的带领者: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那个不是读书人?我相信,没有这四位领袖,中国的.思想文化也许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
说说现在,我们每天都在学校里读书,是为了什么呢?每个人的想法可能不一样:有为了自己以后生活好的;有为了父母高兴而学习的;还有为了老师而学习的……但我们读书最终的目标很明确:为了自己!为了父母高兴等于为了自己,父母不高兴自己哪有好日子过?为了老师的,也等于为了自己,等你毕业了,知识又不会给老师带来什么,这不是为了自己么?
同学们,好好读书吧!记住,书,是万能的!
“有了梦,生命的银幕亮了。”我曾经读过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它的名字叫《造梦的雨果》。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了大量精美的素描画来展现故事中主人公的生活环境,使故事的情节一步步推向高潮。翻开书的第一页,白色的银幕上只有一个字“贼”。再往后翻,在漆黑的宇宙里出现了一个星球,又从一个星球拓展到了星空,在星空的下方有一座城市,从城市又看到了街道,在这条街道上有一座火车站,我们的主人公雨果·卡布莱终于出现了。
裹裹挟挟的人群中,我们尾随着他上了楼梯,走进长长的走廊中。雨果从走廊中的一个壁橱里钻了进去。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玩具店,店中坐着一位老爷爷。雨果猫着腰从一座大钟的后面向玩具店张望……这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样呈现在我们眼前。主人公——十二岁的雨果·卡布莱的一举一动都让人琢磨不透,牵引着我们继续读下去。
在巴黎火车站的二十七座时钟后墙的暗窄通道里,十二岁的雨果·卡布莱一直过着不为人知的凄惨生活。直到他发现了那个机器人,暗淡的生活才有了目标和希望。雨果的父亲生前是个钟表匠,曾经在工作的博物馆里发现了一个非常精致但是已经损坏的机器人,后来父亲在修理机器人时丧生于博物馆的大火之中。
雨果想修好这个可以写字的机器人,以便得知父亲遗留给自己的信息。为了修理机器人,雨果只能去玩具店老人那里偷玩具零件,却被老人逮了个正着。老人没收了雨果父亲留给雨果的一个重要的笔记本,那上面画满了修理机器人的解剖图。
雨果费尽了周折才修好了机器人。但是,机器人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写出父亲留下的只言片语。失望之时,他却突然发现,机器人展示给他的是更为复杂的信息。机器人最终写了什么?为何有这么多的机缘巧合?带着这些疑问翻开书吧!
“有了梦,生命的银幕亮了。”读了《造梦的雨果》,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启示:人生要有梦想,并且要执着地去追求。如果这样,你的人生一定充实而有魅力,你收获的将不仅仅是成功。
每当看到书桌上那封面破旧、发黄的书,便会想起一位从未谋面的旧交。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我愉快地度过了艰苦的初三生活。
在临近中考的那段时间,班上没有一个同学不争分夺秒的学习;没有一个人不是每天埋头在书海中;没有一个人桌上不堆满书。走进教室就像走进了一个书中的世界。但过于盲目地读书只会让我们感到疲惫乏味领悟不到书中的真谛和乐趣。再老师的指导下,我选择了一个既能提高阅读兴趣,又能从书中“收获硕果”的方法——以书会友。幸运地,在我的“导师”——《鲁滨逊漂流记》的指引下我找到了新笔友。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鲁滨逊勇于冒险,热衷于航海。在一次意外中遭遇暴风雨,所乘船只翻沉,船上的人大多数遇难,而鲁滨逊孤身一人被海浪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援救无门。在这样环境恶劣的荒岛上,他靠自己的意志生活了28年之久,而且还解救了野人“星期五”并结为朋友。最终遇到途径此岛的商船,得到船长的救助,回到英国。
在阅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信心倍增,并确信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坚持到底,决不放弃。而笔友在回信中则提出质疑:若这般不幸的事情发生在自已的身上,又有谁真的能坚持得下来呢?
我迫不及待地回信,道:“坚持还是放弃是因人而异的。积极向上的人,对理想与目标的追求,就是他们坚持不懈的理由;甘于平庸的人,碌碌无为的生活着,只会让自已的生活更加平淡无味,要坚持某件事就更不可能了。同样的道理,鲁滨逊在面对困境时,以乐观的精神,知难而进,为成为航海家锲而不舍地生存下去。所以理想、目标与追求是坚持的动力。”不知不觉间新朋友已回信:“你说的没错,有追求才有动力。鲁滨逊为能航海探索,寻找财富而奋斗。你即将中考,也要为能考上好的高中而奋斗。加油!”
又过了一段日子,然而在面对度日如年的初三生活,我有了几分惘然。虽然我一直都是孜孜矻矻的读书,但还是没能提起阅读兴趣。如何阅读才能有滋有味?期盼已久的好友的回信终于到来:“我认为读书不应该盲目的死记硬背,全盘接受;而是要像品茶一样慢慢品味,领会其中的深意。要以‘拿来主义’的态度去接受书中的内容,要挑着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书要精读,抓住要领,吸收书中的营养;若是以走马观花的方法阅读,很容易会将书中的内容误解。如:我读《鲁滨逊漂流记》后学会了做事独立自主,不要总是依赖别人,鲁滨逊在孤岛上靠自已的劳动种了水果和粮食,造了小木筏,建了羊圈和木屋。因此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伴我成长;书是引路的明灯,在我感到迷茫时为我照亮前行的路;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关于书的重要性我也无庸赘述了。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向来厌恶阅读的我,不知何时竟也痴迷上了品味文章。在书的世界中遨游,《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令我找到了智慧、快乐和友谊。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不知你是否也在回味那段彼此在书中畅谈的日子?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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