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的心爱之物是可爱的玩具熊、有的人的心爱之物是活泼的猫、有的人的心爱之物是一辆自行车……而我的`心爱之物却很与众不同,它就是全家在北京游玩时,妈妈爬长城奖励给我的书签。
它和别的书签完全不同,别的书签上可能画着可爱的动物,有也可能是可以贴在书上的,而我的书签却是用竹子做的,细长细长的,上面还刻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诗。诗句旁边,镶嵌着几颗晶莹剔透的蓝宝石,闪闪发光,配上去格外美丽。这就是我的书签,是不是很独一无二?
有一次,我正在写一道算术题时,算了半个小时终于写完了,妈妈给我检查的时候,发现那道题错了。可我算了半天,还没检查出这一题怎么错了,我准备去问***妈时,看到书桌上的书签,“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激励着我,我的脑袋快速运转,发现这道题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把四七二十八算成四七二十一,真是不认真呀!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我在餐桌上吃饭,而弟弟奔向我的房间。我以为他只是找我借个东西而已,谁知道弟弟在书桌上神出鬼没、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妈妈着急地叫着:“王子越,你在你姐房间干什么,还不过来吃饭,等会儿菜都凉了。”叫了几十遍,还没回答。妈妈气急败坏地说:“你赶快叫你弟来吃饭。”我飞速地跑到房间,看看弟弟在干什么。我大声喊到:“王子越!”你居然把我最喜欢的书架上画画,说到我便伤心的哭了,妈妈听见我哇哇大哭的声音,便急忙跑过来,妈妈大声吼道:“你把你写的书签上画画干什么?快给你姐姐说对不起!”弟弟伤心的说我只是想把你的书签变得更漂亮。”弟弟惭愧的低下头说:“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看着弟弟伤心的小脸,也不忍心责备他。“姐姐知道你想把书签变得更漂亮,但你要给我说一声。没有经过我允许就不要动。”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书签。在我学习的过程中,我一直铭记着书签上的那句话“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我的心爱之物不是篮球,不是花草,不是玩具,而是一只金毛犬,是阿姨去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如今已经一岁半了。我看它憨头憨脑的,就给它起名叫“憨狗”。
憨狗一身金黄色的毛,大大的耳朵,常常耷拉着,把耳朵眼严严地封住。它耳朵上的毛卷卷的,整齐的,好像专门去理发店烫过。鼓鼓的肚子,两双梅花型的小巧玲珑的蹄子,走起路来四蹄生风,没有一点声音。
憨狗聪明乖巧,喜欢别人抚摸它的绒毛,挠它胖乎乎的大肚子。我和妹妹训练它和人握手,不到一个月就学会了,把球或者树枝丢出去,它也能捡回来。觉得身上脏了就会去水池子那等着我给它洗澡。天热的时候,我和爸爸经常带它去永乐宫那个湖里面游泳,它游得可快了。
憨狗特别好伺候,从不挑食,你喂它什么,它就吃什么。比如馒头、牛奶、饼干、面包、狗粮等等,从不挑三拣四。憨狗的胃口可是很大的,它一顿饭要吃10个馒头,所以我们都称它为“大胃王”!
憨狗还有个优点,就是知错就改。每次我们出去的时候,憨狗都会跟上来。有一次到了超市,一个人牵着一只小狗走过来,憨狗就和人家小狗打起来了,最后两只狗都受伤了。对方的主人就责怪我们没看好小狗,妈妈急忙说:“我们回去一定好好收拾它。”回到家,妈妈就把它教训了一顿。现在出去玩我都牵着它,这样它就不会乱跑了,也不再和别的狗打架了。
憨狗和我们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厚。憨狗,我喜欢你,谢谢你陪伴着我。
在往日的生活中,我有许许多多心爱的东西:洋娃娃、小金鱼、小猫咪……可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小狗——Kimi!
小狗是在我六岁那年,朋友送我的心爱之物。当时它还小,老是抓我家的沙发。之后,天天躲在沙发下,像是有野兽在外面似的。一天天过去了,它渐渐喜欢上了我们的家。
有一次,当我们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它悄悄地走了过来,坐在我面前,双爪合十,一上一下地朝我们作揖,又一下跑到门前抓了抓,又跑回来了,用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我。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它的想法:主人,求求你,带我出去玩吧!它那眼神让人心软,没办法,只好答应带它下去玩了,一知道要求成功了,它太高兴了,一下子飞奔到楼下,有时在草地上奔跑,有时在草丛里坐着……我看着它那快活的样子,快乐地笑了,它也看着我笑了。
还有一次,它把餐厅的桌子搞得又乱又脏,因为它不喜欢吃狗粮,只爱吃骨头,可是妈妈忘了把骨头给小狗,就去看电视去了。之后,它饿得躺在地上,就偷偷摸摸地打开纱窗,悄悄地走了出去,爬上桌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正当我去上厕所,看到它正吃着呢,心想:它肯定会被打的,我来背黑锅吧。我把桌上的沙场飞快地打扫干净。我看着他哈哈大笑,一边想一边说:“这黑锅我不能帮你背了。”
可是,一个车祸将它的生命夺走了,我天天想着它那可爱调皮的样子,它离开我已经有三年了,我希望在天堂的它要快乐的生活下去。
它就是我心爱的宝贝。
我最喜欢玩的就是溜溜球了。有一次,我看见同学们有玩儿溜溜球的,那斑斓的色彩,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和妈妈商量好几次,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个。我如获至宝,对它爱不释手。
溜溜球整体是透光的,光滑的表面,有五颜六色的花纹,里面金光闪闪的彩带,一旦转动起来,十分的悦目。它可以像篮球一样地拍着玩,它跳得很高,当受到震动以后,里面的彩灯顿时闪动起来,随着它地跳跃,就好似一团燃烧的火球,叫你眼花缭乱,赏心悦目。
在同学们之间,我玩溜溜球的技术并不逊色与谁。一根长线牵在手里,向下用力一掷,溜溜球能停在半空静止好久,我运动起双手,溜溜球一会儿上下翻飞,像穿云破雾的燕子,一会儿宛如串来钻去的流星,一会儿又戛然而止,纹丝不动。一会儿再来个猴儿上树,我的表演让同学们羡慕不已,我的心里,也感到无比的享受。
我的溜溜球,不经我的允许,谁也别想碰到。我让爸爸给我做了个精致的盒子,每次玩完了擦洗干净,装到盒子,再锁进我的小柜里。
溜溜球给我的生活带来快乐,它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爱之物。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爱之物,它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一本书,更有可能是一株植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书,不是哪本特定的书,我喜欢所有的书。但如果都写进这篇作文里,那没有个两三千字是别想写完了,而且大部分都是流水账,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便写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至于是哪几本,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的书,首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路遥写的,主要时间段就是“文革”末期到改革开放的十年。十年,十年,让中国目瞪口呆,也让世界目瞪口呆。这本书中描写了太多人情世故,也有很多世态炎凉。其中有数不清的道理,虽然一些我现在不能理解,但我坚信它能在一直不断教着我道理。
还有一本是刘慈欣的科幻著作《流浪地球》。这本书很是出名,还被改编成过电影。讲的什么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再啰嗦了。刘慈欣的书都非常好看,他写的书突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古板与单调,不是只描写某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来想像。《三体》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从古代到现代,全方位的来描写,是许多科幻作家所不及的。
接着便是沈石溪的作品,只要是他写的我都喜欢,很接地气,语言通俗易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讲述的就是只母狼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的故事,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也有许多家长望子女成人中龙凤,施加了太多的压力。就像一条线,压力太大崩裂了一样……
书,让人聪明,让人愉悦。虽然我已五年级,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我会一直坚持读书这个习惯,这是一个好习惯,一个浸到骨子里的好习惯。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也不同。而我喜欢的东西就是我亲手为妈妈制作的一束漂亮的花。
我刚开始做,觉得很难,根本就做不好,已经对自己没有太大的信心了。可做着做着就感觉没有那么难了,我渐渐地熟练了,用娴熟的.手法来制作各种不同颜色和不同款式的花朵。比如玫瑰花,百合花,樱花和桃花。
等这些花做完以后,我就又给他们包上了一层皮,变得更加精致美丽了,我又在上面写上了送给哈哈哈礼物,妈妈收到好非常的开心,妈妈说:“你真是心灵手巧,写字写得很漂亮,连做花做的都很精致美丽。红色的玫瑰花,白色的百合花,淡红色的樱花和粉色的桃花。这些颜色都是暖色,你再在外面弄上了一层蓝色的包装,变得更是让人赏心悦目了。”妈妈夸奖我,我特别高兴,兴奋的都一蹦三尺高,嘿嘿,说的可能有些夸张,但我真的很兴奋,激动。
这束花花了我很多时间,花了我的功夫可还不少。我那天也全都是课,所以就腾出来时间做花,晚上还熬了会儿夜才做完。第二天早上才送给妈妈,妈妈又是心疼又是无可言说。
虽然是送给哈哈哈心爱之物,但是我也很喜欢,我也把这束花当作我的心爱之物,这个心爱之物就像有生命一样,到现在还陪伴在我跟哈哈哈身旁。
我的心爱之物是一个文具袋,那是两年前小姨婆送给我的。
虽然她已经很“老”了,但是我对她的喜爱之情却没有变。她的外表是粉色的,里面是黑色的。还有一个米妮,这个米妮头正朝着我微笑呢!文具袋上面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蝴蝶结的底色也是粉色的,上面带一些白色的小圆,真是漂亮极了!
我的文具袋有三层。夜晚钢笔、铅笔、中性笔、彩色笔睡在长长的“走廊”上,直尺、三角尺睡在宽大的“客厅”里,软软的橡皮睡在狭窄的“卧室”里。
每当我上语文课时钢笔就会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我用他写上整整齐齐的字,发作业本时我的作业本上总会有几个“优”字。我上数学课时三角尺会一摇一摆地走出来,为我画上美丽的图形。当我写错字时,橡皮会开开心心地跳出来,把错字擦得干干净净。
我真是太喜欢我的文具袋了,她给了我的文具们一个舒服的小家。我一定要爱护好我的文具袋。
我的心爱之物是个风铃,这是我3岁时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得十分漂亮,呈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秀发又长又密,犹如一道瀑布。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很有光泽,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绽放着它特有的光彩。一个又小又挺的鼻子再配上鲜红的樱桃小嘴,使得它就像天上仙女一般妩媚动人。它穿着一条与芭比娃娃一样又长又漂亮的翠绿色礼服,上面有一朵微笑的小云,太阳害羞地躲在它后面,仿佛在说:“大家都说太热了,那么今天我就在云弟弟这儿玩一天吧!”裙子的后面是夜晚的背景,一个大月亮在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因为有许多小星星在它身上溜滑梯,让它感到很痒。一条淡蓝的手巾系在它的手腕上,脚上穿了一双透明的水晶鞋,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个美若天仙的公主。
我喜欢它不仅因为它俊俏的模样,还因为它曾经救过我放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那盆刚长出不久还十分脆弱的绿萝。那天,我把绿萝放在阳台上晒太阳,自己去睡午觉,过了一会儿,“叮—铃,叮—铃!”一声声有力悦耳的铃声传入我的耳帘,我被惊醒了。风铃还在不断地摇晃,似乎在说:“刮大风啦!马上就要下雨了!快把绿萝收回来吧!”我扭头一看,呀,绿萝的腰快要被风给吹折了!在它们弯下腰的时候,我立刻把它端回了我的房间,紧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风铃松了一口气,却摇得更加开心了。
我的风铃立了大功,从此我爱上了它,它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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