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有许多种爱,它们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有父母对子女的爱,那是无私的;朋友之间的爱,那是纯洁的;我们对穷苦人的爱,那是真诚的……但是我觉得最难忘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我的父母就是那样地爱我,让我感动不已。
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妈妈对我的爱。有一天早晨,阳光明媚,让人觉得好象夏天已经到来,因此,我只穿了一件短衫就上学去了。妈妈就对我说:“玲玲,今天这样热是不正常的,等一会儿可能就会变冷的,你还是多穿一点去上学吧!也可以把长衣放在书包里带着去上学。天一冷就把长衣穿上。”我不听妈妈的话倔强地走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到了中午天色变暗,刮起了大风,下起了大雨。温度明显下降,我穿得少,直感到冷。浑身上下不听我的指挥,不停地打起了哆嗦来了,我只好躲在了教室的一个角落里,和几个同学挤在一起。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教室外面走来,隔着玻璃窗,我看到来人正是我的妈妈。她腋下还夹着一包衣服,匆匆地走向教室门口。我立刻迎上去,激动地叫了一声“妈妈”。妈妈迅速把衣服给我披在身上。这时,我看到妈妈下身的裤子已经全部湿透了,好象刚从河里走上来一样。我问妈妈:“你在上班,怎么可以出来给我送衣服?”妈妈说:“天冷,你穿得那么少,不送会害你生病的。我跟老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现在要赶回去上班,争取补上请假所少做的工作。”
我看着妈妈远去的背影,心里升起了一个高大的母亲的形象——伟大的母爱。
爸爸对我的爱却又是那么无私。小时候,我很早就一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面。然而我的睡觉相道却非常错,睡不到半夜被子就会掉到地上,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被子掉了,我这个人就会感冒。爸爸知道以后,每天半夜总会起来两次帮我盖被子,特别是冬天,爸爸从热被窝里出来,只披了一件棉衣就走过来给我盖被子。有几次,我正好醒过来,看到爸爸一边给我盖被子,一边身子冷得发抖。一夜下来,爸爸早上起来显得没精打彩的。有时,他还感冒了。但是爸爸却说:“大人感冒不要紧,吃一点药就会好的。小孩感冒那就糟糕。你感冒还不如让我感冒。”你看我爸爸就是这样对我好的。
爸爸妈妈对我这么好,我一定要好好报答父母!
人们都说女人纤弱无力,而妈妈的背却能力擎天地。妈妈的背是我的摇篮,妈妈的背是我避风的港湾。
可自从上学以后,我再没有儿时的感觉。妈妈是老师,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对我格外严格,甚至是苛刻,我一直怀疑她不再爱我了。在学校,每当我看到她,总是感觉她的背挺得很直,一看到她的背影就忍不住想起她严峻的目光,严肃的面孔。妈妈背影产生的威慑力使我害怕,我更不敢靠近她的背,甚至怀疑她不是我的亲妈。
还是“六一”前夕的\'一次意外,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刚刚吃过午饭,我帮老师发作业,被同学不经意地绊倒了。我忍着剧痛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回到座位上,还没坐稳就被音乐老师叫走排练“六一”节目,等到放学时,我的脚已经肿得像个大面包。被瞒了一下午的妈妈,终于看见了,又气又急地数落着我:“你真笨!你怎么不知道告诉妈妈?脚都肿成这样了,难道不疼吗?”我一声不吭,心想:你是我的亲妈吗?我的脚受伤了,不但不关心还责怪我,怎么一点儿也不“爱我”?
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诊断--趾骨骨折,于是膝盖到脚趾都被石膏裹住,不能动弹了。
为了不耽误功课,妈妈每天骑车驮我到学校,背我到教室,架好我的腿,再给学生上课。课间,我想上洗手间没有办法站起来,又不好意思请老师和同学帮忙。我正在发愁的时候,教室门口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妈妈走到我身边,蹲下身,把后背朝我靠去,两手托住我的腰,使劲往自己背上一带。她一手绕到身后托住我的屁股,一手搭着我的腿,深吸了一口气,腿微微抖着,缓缓站起来。90多斤的妈妈要驮起80多斤重的我,有多吃力,只有她自己说的清。我伏在妈妈的背上,伸出两只柔嫩的胳膊,圈住了妈妈白皙的脖颈。顿时,我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是温暖的母爱。我突然发现,妈妈苍老了,眼角的皱纹深了,背似乎也驼了。只是当我鼻尖儿触到了妈妈乌黑的头发。发现它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仍是那么熟悉,我贪婪地吮吸着,醉倒在这沁人的清香里。往事又浮现我脑际:小的时候,妈妈总是背着我做家务。我贴着妈妈的背听她的心跳,闻她身上熟悉的味道,靠在她柔软的肩头入睡,我感觉妈妈的背又温暖又安全。我轻轻地问:“妈妈,累不累?”“越来越背不动了。”妈妈苦笑了一下。“妈妈您好久没背我了,趴在妈妈的背上,感觉很幸福。”妈妈弯着腰,踱着步,步子越来越慢,越来越沉重。我的心也伴随脚步声越发凝重了。
再回想当初自己还怀疑她不是我亲妈的事,我觉得自己是多么愚蠢呀!妈妈数落我也是爱我呀!我怎么不理解妈妈的苦心?严也是爱!泪水充满了我的眼眶。
连着一个月,每天每节课间楼道里都能看到妈妈背着我的背影。我爱妈妈的背,她永远都是美丽的,永远都是力擎天地。
朦胧的雨雾中走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张微笑的脸旁让人感到那么舒心。“来吧,我们一起回家吧!”一句朴实的话语,常常让我感到特别温暖,让我努力克服困难,办好班上的事愉快的回家。这个人是谁呀?她就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孙雅洁。
孙雅洁是个文静的女孩。她长得眉清目秀,一张俏皮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那对弯弯的眉毛好似月牙儿一般,淡淡的。她总喜欢扎着一条长长马尾辫,甩在肩头总是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孙雅洁非常喜欢画卡通画,给她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用不了多长时间,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公主便跃然纸上,那小公主栩栩如生,仿佛真的要从纸上走出来一样。同学们都十分佩服她的绘画技术,我也为自己拥有这样一位心灵手巧的小伙伴而感到自豪。
孙雅洁也乐于助人。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因为起床晚了迟到了,一想到英语作业还没收,我心急如焚。唉,当课代表不负责老师会批评的。当我急匆匆的赶到学校时,我又看见那熟悉的身影在同学之间从穿梭——是孙雅洁!她看见了我,递给我一个微笑,原来她已把作业收好,此时我分外觉得那微笑那么甜,那么纯!
我的小伙伴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但心灵手巧,乐于助人,也是给我帮助最大的人!我非常非常的喜欢她!
小红不但是我的邻居,还是我最好的小伙伴。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不高不矮,一笑起来脸上那俩个可爱的小酒窝就给露出来了。
下面就由我来给你们说说小红的事。
记得有一次,小红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一位老奶奶摔倒了。于是小红就急忙地走上去扶老奶奶,并问老奶奶家里再哪,她想把老奶奶送回家。可是,老奶奶说,她不记得了。这下可糟糕了,老奶奶不记得回家的路了。小红想了一会儿。说,走吧,奶奶,我送你回家,于是小红去警察局找到了警察,并把请况告诉给了警察。终于,在警察的帮助下,把老奶奶送回了家。
小红不但乐于助人,而且拾金不味。
那天小红在马路上看见了一个钱包,她打开一看,哇。有整整10张100元放在里面。她心想,钱包里有这么多钱,一定有要紧事。于是她就站在那里等失主来找回它。可是,阳光渐渐消失,天色暗了。小红依然饿着肚子站在那等失主。突然,她看见一个男人好像在路边寻找什么似的。于是,小红走上前,问,先生,你是不是落了什么东西。是啊,那里面有张整整1000元啊,那是给乡下的奶奶治病用的。小红仔细核对过,才把钱还给失主。
怎么样。我有一个这样的小伙伴,你们羡慕吗。
我有许多好朋友,我们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其中最好的朋友还是她。她是谁?就让你们猜猜吧!
她那圆脸蛋红彤彤的,看起来十分可爱;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她十分文静,性格温和,从来不会与他人发生吵闹,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
记得开学的时候,学校举行了军训活动。那是要去到东莞市国防训练基地训练。每天都要在炎炎烈日下训练站姿,总让我们汗流浃背。一天,我站了十几二十分钟就觉得头晕,当时觉得很口渴,很难受。我的好朋友小琦看见了,就飞快地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去休息,还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我。然后,从匆匆忙忙地回宿舍拿油给我擦,宿舍在六楼,但过了不一会儿,小琦就拿着药油下来了。小琦轻轻地拧开盖子,用温柔的双手仔细的帮我擦药。
还有一次体育棵,我跑步不小心摔跤了,手和脚都摔破了皮,小琦连忙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扶起我,慢慢地把握扶到医务室,她还拿着药温柔而细心地帮我擦,擦的时候还亲切地问我:“还疼不疼?下次要小心点哦!”看到她认真、仔细的样子,我感动地说:“小琦,谢谢你,你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我。”她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嘛!”这让我知道了她是一个关爱同学的人。
我的好朋友:小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还经常说:“乐于助人为快乐之本。”小琦,我永远的好朋友。
星期天不读书的时候,我常常自己在家里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闷在家里。因为我这人不喜欢常跟别人打交道,所以我爸爸买了一只小狗跟我玩。从此后,这只小狗便成了我的“小伙伴”。
它非常喜欢和我玩,整天活泼乱跳个不停。它的整个身子是黑色,有两只翘翘的耳朵。要是一有人来我家,它的小耳朵就马上竖起来,像一只小兔子。它有一条不长不短的尾巴,这条尾巴只会和它的主人摇摆。它有四只小小的脚,特别可爱。我常常抚摸着它的小脚。更有趣的是,它可以为我作画,它的脚粘了泥水之后,就会在我家的地上画出一朵一朵的梅花。此外,它有一种习惯,让我更感兴趣。它经常在房子周围钻来钻去。开始,我认为它在闲聊呢?直到它抓来了一只老鼠,我才知道它并不是这样的。它跑累了的时候,常常趴在地上睡觉。这时,我就常常逗它开心,让它不得安宁。每天,我上学时,它都跟在我后面,走到一半路时,它又恋恋不舍地离开我回家去了。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时,它蹲在地上垂头丧气地看着我,原来,它被爸爸打了。这时,它好像特别希望我安慰它,一见我就晃着尾巴跑了过来,跟我打招呼。
自从有了它,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我开始变得活泼了,爱交朋友了。
清晨,带着浓浓玫瑰香味的阳光洒在A先生身上。随着一声舒服的哈欠声,他懒洋洋地拿起放在床头的闹钟,漫不经心地用他那充满睡意的`双眼瞟了一下。“啊——”随着一声惊叫,A先生睡意全无,“七点半啦,再过半个小时就该上班啦!”
他飞快地套上衣服,来不及穿拖鞋,直接光脚冲向卫生间,抓起牙刷,拔开牙膏盖,猛地一挤,就把牙刷塞进了嘴里。左三下、右三下,还没等往日那白花花的沫子冒出来,刷牙就随着一声响亮的漱口声结束了。蜻蜓点水似的抹了一把脸,便奔向厨房,拿了一个昨天剩下的煮鸡蛋和一袋牛奶,塞进包里就往门口冲。突然,他的手机不识时务地响了。往常甜美悦耳的手机铃声,他现在听来却觉得是那样的刺耳。烦死啦,是哪个讨厌鬼这个时候来电话。不过,他没有工夫去理会它,因为马上就要
迟到了。穿上鞋,西装和领带都直接拎在手里,开门,关门,狂奔。这个早晨,他注定是没时间去照顾那心爱的兰花了。
平时他是骑自行车上班,今天为了不迟到,直接打的冲向公司。
一路上,除了催促司机师傅快点还是催促司机师傅快点。当他冲进办公楼,将自己的指头按在指纹打卡机上时,他看见上面时间显示的是七点五十九分三十秒。他重重的舒了一口气,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这时,他才能发现今天的办公楼静悄悄的,除了值班的保安人员,再没有其他同事。正纳闷时,他突然想起那个电话,掏出手机一看,是公司办公室的同事。还有一条短信,打开一看,是同事小王打的。还有一条短信,也是小王发的,问他钓鱼的工具准备好了没有,他正开车过去。这时,A先生才想起,今天是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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