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魔方带来的乐趣作文)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魔方带来的乐趣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3-15 19:20:34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魔方带来的乐趣作文)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一】

文字真让我着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心若在,梦就在

——题记

十一岁那年朦胧的雨季,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那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墨香,爱上了那时隐时现的情感,爱上了那一个个字符像音符一般沁如心灵的感觉。那一年,我发誓,我要步入文学殿堂的大门,那一年,我任凭文字的种子在我心中疯狂的滋长、蔓延,年一年,我认定,文字就是我的命。

于是,我疯狂的看,疯狂的写,把所有所有的时间放在文字上,心田上,那粒种子越发不可收拾,它肆意的蔓延、蔓延,然后紧紧的把我的心捆绑的严严实实。

十二岁,我在一首小诗的驱使下,属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满怀信心的将那封信投入那绿色的大邮筒中,之后的日子便是等待,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感觉的得到:每一天的逝去,我心中的失落感就愈发的严重。终于,漫长的等待换来的事一封退稿信,伴随着退稿信的到来,我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倒塌,那一刻,天突然黑了,倾盆大雨毫无肆忌的泻下来,浇在我血淋淋的心上,远处,文学殿堂的大门“啪”的一声关上,沉重的声音使我一颤,泪水在我的脸上淌过,脸火辣辣的,我知道,我的世界塌了。

自此,我吧自己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颤抖的双手抚摸着曾经深爱过的文字,辛酸的泪水布满整张脸,模糊了我的视线,眼前一片黑暗……

只是猛的,眼前一亮,刺眼的光使我闭上了眼睛,那些日子在脑海中闪过,我睁开眼,母亲笑着拿进来一个本子,我伸手接过,第一页,赫然的大字“文字是我的命……”我的命……我费力的抽出略带麻痹的胳膊,一页一页的翻过,突然,我笑了,眼泪滑落下来,嘴角一抹微笑,眼前一片明亮。

日后,我更加拼命的练,更加拼命的写,蓝色的笔记本是我的练笔所,我牵着文字的手,从属于我们的日子里一天天度过,我知道,我早已离不开它。

十三岁,我又一次带着颤抖的手将信封投入了曾经那个绿色的大邮筒,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任何机会,是,我又失败了,但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没有沮丧,因为我知道,我深爱的文字会一直陪伴我走过现在,走向将来

天,晴了,雨,停了,我微笑的坐在窗台,阳光悄悄的爬上我的头梢,我沐浴在阳光中,文字和我一起,微笑的,坐在窗台,沐浴着阳光,两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一直走呀走,走向永远……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二】

春天真让我着迷!是春雨让我着了迷;是春柳让我着了迷;是春桃让我着了迷;是春草让我着了迷,更是春光让我着了迷。瞧!春风姑娘正好把一封封五颜六色的信望我的信箱里塞呢!满满的,赶快让我打开来瞧瞧吧!

这一封新是春草妹妹写给我的,信纸是绿色的,信封也是绿色底。她告诉我她沉睡了一段时间,苏醒后自己却成了另一个模样。身子是嫩绿的,头发也是嫩嫩绿绿的。瞧,她在风中飘摇着,好象正要邀请我与她们共舞呢?

这一封信是春桃仙子写给我的。她的信纸是粉红色的,信封也是粉红色的。她在信中写到:“我们是百树的粉红仙子,粉红粉红的,我的花朵绽放了,散发着迷人的清香,让人陶醉不已。快来闻一闻吧!”

这一封是春柳姐姐写的,她的信纸和信封与众不同,信纸和信封都是长长的,细细的。她说她出生不久就长出了嫩绿的细长的头发。旁边还有溪流妹妹为她捧着一面镜子,叫我去帮她梳洗她那长长的细细的头发呢!

这一封是春雨天使给我写的,信纸和信封都是蓝色的。她轻轻地告诉我,她拥有苗条的身材。像牛毛,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她正在为万物增添滋润呢!

我打开最后一封信,哇——窗子里射进一道到金黄色的光,把我的房间照得闪闪发光。此时我也变成了金黄色的了。暖暖的,真舒服啊!我走了出家门,准备给这些春的使者寄几封信。大地上一片的金黄,仿佛自己处在一个金矿里一样,真是太美了!看远处的柳树笑得手舞足蹈的;小草儿也笑得压弯了腰;桃树也乐得绽红了脸……春光里,一切都显得这样自然,这样和谐,春天真让我着!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三】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四】

挥动笔杆,慷慨淋漓,“青春飞扬”四个字顿时飞入我的眼帘,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那时起,我更爱书法了。

放假回到家里,草草写完作业,便迅速把书法用具拿出来把它平铺在书桌上。

巴掌大的书房里出奇的闷热,窗外的杜鹃花垂头丧气地垂着头。额头上的头发早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像断线的珍珠似的不停地向下跳。汗水渗透了纸张,墨水开始慢慢地散了开来,染黑了我的手指和衣袖。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擦擦汗继续写。外面的天气渐渐暗了,杜鹃花正得意地舒展她柔美的身躯。

我心也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汗也干了,我露出了怡心的微笑,因为字帖上的字我已全部临摹完毕。

妈妈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该吃饭了。我一个箭身飞到楼下。妈妈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捂着嘴走开了。我正被弄得不明所以,弟弟乖巧地捧来镜子便咯咯笑着跑开了。拿起镜子一照,顿时目瞪口呆。我尴尬地笑笑,迅速遛进洗手间洗脸。此后,虽然这种情况还有发生,但也少了很多,而家人对我这样子也习以为常了。

我在书法中学会了宁静、学着成长。我爱书法,我为那独特的.艺术着迷。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五】

书,真让我着迷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像我这样朝气蓬勃的年龄,怎么能不多读点书呢?

书,占我生活中百分之二十的时间。读书真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欢乐,减去愁闷;它给我带来启迪,减去未知。多么神圣的书啊,是你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让我变的聪明。

书真让我着迷,一读起书来,我就会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我正为保尔的生命担危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叫了一声:“我知道了。”可我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妈妈见我没有动静,进来一看,我还好端端地坐在椅子上,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给拎到餐桌上,可是,我吃饭时,书的内容还在我脑子里盘旋,结果,一顿饭竟用了一个小时。

还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像着了魔,直到老板把我赶出去时,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回家时,书的内容占满了整个脑袋,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内容,谁知我错过了家门,直到熟人跟我打招呼时,我才连忙跑回家。可见,书对我有着怎样的吸引力。

书真让我着迷,我喜欢书,喜欢得如痴如醉。他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似乎有魔力,把我给控制住了,让我无法离开它,他是生活里的水,绝不可离;它是天上的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黯然无光,啊,书,你的魔力是多么强大啊。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六】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

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魔方真让我着迷的作文【七】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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