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派高二作文(先锋派作文100字)

稳派高二作文(先锋派作文1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9-27 18:30:45
稳派高二作文(先锋派作文100字)

稳派高二作文【一】

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稳派高二作文【二】

是雪花缀满枝头,这般晶莹洁白?是白云在此逗留,如此婀娜多姿?不,她比雪花更圣洁,比白云更端庄--她是盛开的兰花,人间的圣洁之花。兰,以其清香淡雅博得了人们青睐,不仅历代丹青妙手为之泼墨挥毫,更是***人墨客吟咏的对象。

如果说水仙是花中的“凌波仙子”,那么兰花一定是“花中的皇后”了。娇柔的花瓣,优美的身型,纯白的纱衣,构成了一朵圣洁的而又美丽的兰花。她和国色天香的牡丹一样奔放,又如凌胶仙子一样飘逸,比荷花更出淤污泥而不染。然而,天意弄人,好景不长。兰花只能给人们仅仅几天的观赏就凋谢了。一霎那的美与香,常引起人们的怜香,而她的神韵依然存在人们的脑海里,更镌刻在人们心间。

兰,在冷雨中挺立,在寒风中怒放,不与百花争宠,只是默默地为世界增添一丝丝光彩;兰花之香,清幽淡雅,不会让人感到高不可攀,是沁人的香,亲切的香,叫人怜爱的香。你说,这醉人的花香,怎能不叫人为之倾倒,为之着迷?怎能不叫人去怜爱它,为之赞美一番?

兰,无论高缀枝头,还是飘落在地,始终保持一尘不染的品格。即使埋入泥土,也是片芳心,洁白无瑕。她以高尚的自身形象,启示人们制定的生活准则。这一切,使我不禁想起了我国千万个让贤的老干部,他们为了培养接班人,使祖国突现现代化,自己甘愿退居二线。这种可贵精神正是兰花的真实写照--雅素,朴实无华,默默奉献。

人的生命之花,也和大自然的花朵一样色彩繁多,姿态各一。如果长久开放的生命之花会被污泥沾染,那我愿为仅开一天的纯洁的花。人虽不能都成为具有伟大功绩的英雄,却都应该并且能够像兰花一样高尚朴实,圣洁无邪。为了装扮出人间美好的仙境,即使遭受风雨摧残,“零落成泥辗作尘”,也会给人们留下“香如故”。

兰花,是高洁的,而且具有兰花精神的人也是高洁的,因为他们都有一颗奉献的心,一颗无私奉献的心,不成任何索取的心。

稳派高二作文【三】

想起从前,菲菲总是骑着她那辆自行车来我家找我玩。我总是嘲笑她的自行车,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

我们总是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逛遍整个村子的大江南北,放肆地笑,疯狂地聊天。

那时候,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可是最近,自从上了高中,我们之间的联系就越来越少。甚至一个电话的联系,都需要挤时间来打。其实,说句实话,不是没有时间来联系,而是或许都没那么在乎了。自从上了高中以后,我发觉我们之间出现了一道鸿沟。随着高中时光一天天流逝,这道鸿沟也就越来越深,最后生疏到偶尔见了面也只是笑一笑,寒暄几句。

再也找不到一开始天真无邪的感觉。

时间都去哪儿了?

友谊都去哪儿了?

后来在新的环境里,我有了更多新的朋友。从前她陪着我做的玩的如今都有新的朋友陪着我重复,一遍遍感伤,欢笑的时候扑作一团捧腹大笑,伤心的时候抱作一团伤心地哭。反正过了这一天,新的一天还会到来。今天的夕阳落下到地平线以下,明日还会有新的夕阳出现。

有时候从操场走过,看到有老师的孩子或者来我们学校玩的小孩子,唇角会微微上扬,心里弥漫起无限的感伤。看着眼前的他们,小小的身子,天真的表情,幼稚的话语,仿佛就是重复着我们的童年。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怀念。

伤感。

那一去不复返。

想起来,永远都是最美好的童年。在心中,萦绕着,永远不去。

一种变相的信念。

稳派高二作文【四】

乐将起,舞予飞,一切的一切都归于宁静,午夜的西安很是美丽动人,璀璨的玉珠在那亭台的楼阁上大放光彩,西安的夜是宁静,和谐,动人。

但暮鼓敲响的时候,陆陆续续的人们冲冲的赶回那温暖的家。

"八川分流绕长安,秦中自古帝王州".长安乱,西安安,西安就是自古扬名天下的长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对长安赞不绝口,《史记》中的称长安为"金城千里,天府之国".

晚霞的美丽映衬着长安古老的城墙,显得的仓满和无比的厚重。斑驳的城墙抒写了当年烽火狼烟的岁月。

霞光照射而上,从内城到外城,告诫着劳作的人民一天的结束。暮鼓沉缓的响起,激荡的鼓声显示出皇家的辉煌和大气。由内而外,一圈圈的荡漾,如水面的.涟漪。

午夜的长安没有宵禁,当晚饭过后,闲暇的人们到了他们一天的休息时间,灯火的摇曳在到处荡漾,到处灯光璀璨,月色映照着古老的城池。在远处远远观看,就像一只磅礴的古兽卧趴在哪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何日平胡虔,良人罢远征?"这是大诗人李白对午夜的长安的赞扬,月色如银的京城,表面上一片平静,但捣衣声中却蕴含着千家万户的痛苦;秋风不息,也寄托着对边关思念的深情。读来让人怦然心动。结句是闺妇的期待,也是诗人的心声。

从雄伟的城墙也可以看出长安当年的战火不断。那些烽火狼烟的岁月也记录了一段段铁血故事和那些千古留名的英雄帝王。

当打破了夜的静和闹,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破晓,当第一声晨钟敲响。

阳光斜斜的照射在辉煌的宫殿的金色的琉璃瓦上,反射出淡淡的灵光,那皇家伟大雄伟的宫殿,鳞次栉比。

人们又开始了一天的劳作,新的一天又将开始了。

古老的长安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有时候,我走在这古城里,常常生出一种时光流转朝代更迷的苍茫之感。朱雀大街李世民也走过,大唐西市留有李白的诗篇,曲江里有皇族僧侣平民汇聚盛游,长门宫里陈阿娇在哭诉"人生失意无南北"

原来,一座城池的崛起与颠覆,只为成全这桩历史。

稳派高二作文【五】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稳派高二作文【六】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稳派高二作文【七】

我在校门口看见他孤独无助的眼神,小小的身体在发着抖。他的眼睛里是那么的痛苦、无助,甚至绝望。他还那么小啊,在雨中颤抖着蹲在树下。

“他真是好可爱啊!”一些女同学开心的三三两两打着雨伞走过。我站在雨里,默默的没有说话。毕竟我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我从书包里取出伞,支在他的身旁。“你们看啊那个傻瓜居然把雨伞让给一只小狗”男女同学们窃窃私语的肚子和浑身上下都淋湿了的我。我没有说话,自嘲般的笑了笑,然后转身打算离去。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的眼里划过一丝泪痕,顺着他的脸庞滑落。

我又一次勾起了嘴角,大步顺着公路走了。他那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闪着泪光。

后记

后来再见到那只狗,它和它的主人一起走在街上。见到我,它兴奋的汪汪叫着,眼里闪着激动的光。狗的主人感谢了我并且把我的伞还给了我。

很抱歉在这一篇短文里使用了“他”这个字眼。应为我想要写出对于它的尊敬啦。毕竟我也不能造一个字,所以借用了“他”这个称呼,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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