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医作文(学医生的作文800字)

大学生学医作文(学医生的作文8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8-15 18:24:48
大学生学医作文(学医生的作文800字)

大学生学医作文【一】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偷盗并***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用心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大学生学医作文【二】

第一句,首先是“吾等定此血盟不为私利私欲,但求团结一致,为社会、为世人成就事业。特此聚合诸位同志,血印为誓。”——稻盛和夫。顿时感觉有种生逢乱世,与众人歃血为盟的英雄豪气。不为私利私欲,刚读之际,觉得不可能。熟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们打拼,莫非为了财权。但求二字道出了定血盟的目标。尤其是看到文章后面,更能体会稻盛和夫先生所言非虚,句句皆真情实感。崇拜钦佩之情悠然而生。

正文第一句,也是第一段:身居乱世之中,重新审视“活法”。犹如大地惊雷,轰然惊醒梦中人。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劈开一个火闪,刹那间犹觉一股电流充斥全身每个细胞,感觉太对了。就好像心里有某个想法,一向没有跟人提及,也一向没有跟自己讲。一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突然之间好像有个上帝之音跟你讲话了,犹如梦醒后起身坐于床上,尚有三分未知。身居乱世之中,这是个什么样的乱世呢?乱者,手忙脚乱,紊乱,忙乱,心乱如麻,交通乱,股票市场乱,工作情绪乱,头发乱了。人们的心灵已经太久没有得到安宁,太乱了。忙着赚钱,忙着应付工作,忙着应对生活烦琐事。但是,大家忙乱过后还是忙乱,理不出头绪,摸不着头脑。在紧张都市节奏的强压下,乱,太乱了。静,平,稳,安,谐这五个才是我们需要的。因此,要重新审视活法。看看活着的好处是什么,怎样样去活才算是活,什么样的活法才算没有白活。

人类活着的好处、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个最根本的疑问,我仍然想直接回答,那就是提高心地,修炼灵魂。许多人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名。

其实这些都是过眼云烟,当岁月蹉跎,百年之后,这些又算什么呢?一切都是过眼的云烟,虚幻得如浮云般。但是多少人为了他们殚精竭虑,也处心积虑,不顾一切争名夺利,到头来一场空。人们说:方向不对,永远无法到达彼岸。人要过得幸福,只有把活着的好处参透了,才会真正的感受生活的完美和心存感激之情。

追逐钱名利之徒,犹如追日之夸父,安能追上。所谓欲壑难填,永无休止。当有天发觉自己已经太累的时候,可能虽有物质许多,但是否真的感受到快乐。提高心地,修炼灵魂。这八个字真是经典,人最大的快乐就是提高心地,即不断从每一天的生活中学到新的方法、哲学、思想、创新,不断的超越自己。灵魂,需要修炼,此刻虽然看不见,但是又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你,影响着你对客观世界的反应。身体某天会消逝,但灵魂却会永恒。没有灵魂的人,只是行尸走肉。一个有魅力和魄力的人,就是正因在灵魂深处有着金子般的气质,因此,修炼灵魂,亦是重中之重。

这天比昨日更好,明天比这天更好,为此,不屈不挠地工作、勤勤恳恳地经营、孜孜不倦地修炼,我们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是这样确确实实地存在着。每一天勤勤恳恳的工作,孜孜不倦,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心地和修炼自己的灵魂,我们就会一天比一天更充实和快乐。劳动对人类来说是具有更深远、更崇高的价值和好处的行为。劳动有战胜***、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但是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

务必“极其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生命只有一次,万万不能浪费,要“竭尽全力”、毫无疑问,全身沾满汗水和泥土、坚持劳作的“田间的精进”,已经潜移默化,扎根于内心,陶冶了人格、砥砺了精神,人品也到达了更高境界。真挚、认真地活着,继续这种看似朴素的生活,平凡的人不久也将旧貌换新颜,变成非凡的人。要课以自己比他人更为艰苦的人生,并不断严格要求自己,这是必不可缺的。发奋、诚实、认真、正直。严格遵守这些看似简单、容易的道德观和伦理观,并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人生哲学或人生态度的不可动摇的根基

这些语言都让我深深的反思自己,又让我深深惭愧。审视活法,我们得为之而改变,像老鹰重生,凤凰涅盘一样,脱胎换骨,改变过去不好的生活状态和心态,改变过不不对的生活方式和方法,改变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正这样,方能重新活出活法!

大学生学医作文【三】

我们都知道《小王子》是一部童话。我认为:其实不管年纪多大,我们都需要童话,它将伴我们一生,让我们的心灵永远像孩子般的纯真。这一点,假如你读了《小王子》就能感觉到。 是的。《小王子》是一部童话,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象征意义,这些象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起初我还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并且现在第二次来读,又有了另外一番感觉。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象力的大人们,作者在很小的时候画过两幅作品。画的是蟒蛇消化大象,而“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 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他总是喜欢问问题,并且一问到底。他很容易忧伤,多愁善感。一次和作者在撒哈拉沙漠中相遇,期间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这些故事,朴实无华,没有离奇的情节,但是里面包含着耐人寻味的哲理。

我发现我开始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了种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曾很多次在看的书里面都有提到《小王子》。以为是很深刻,很有内涵的,也许是很晦涩的,然而,当我捧起着本书的时候,心却忽然放松了。也许看到简单、留白多少回除去很多压迫感,它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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